明星的隐私权也不容侵犯
柳宇霆/文 11月28日晚,罗云熙工作室发声明称:艺人罗云熙用车中再次发现被人安装跟踪定位器,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艺人的隐私权,同时也严重影响艺人与摄制组的工作安排。公司对该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表示已依法取证,决不姑息。
平时,人们在战争片、谍战片里方能一睹窃听器、定位器等踪迹,殊不知,如今在追星等场合,这些特殊的工具也能大行其道。“严重侵犯”“严重影响”“强烈谴责”“决不姑息”……从上述声明中不难看出罗云熙本人及其工作室的出离愤怒。
目前,仅是罗云熙工作室发出声明,我们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安装的定位器。但无论是否属于罗云熙的粉丝,也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这种隐蔽而卑劣的行径,都已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突出了法律的红线,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不能说,公民的隐私权很重要,明星的隐私权就无关紧要。诚然,明星是公众人物,习惯于在镁光灯和聚光灯下工作生活,而很多粉丝也“爱屋及乌”,乐于打听和知晓明星的八卦消息,但这并不等于,明星必须放弃作为公民的隐私权,而公众可以无限制地实现对明星隐私的“围猎”。
根据《民法典》,凡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都受到严格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其中也包括了明星。
不仅如此,未经允许,在他人住宅、车辆等处安放“定位器”等特殊工具,还侵犯了他人的个人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不要觉得,明星的车在哪里,经过了哪些地方,这些电子信息看似不起眼,也无关紧要。其实,它们既有可能成为赚取粉丝钱财的“摇钱树”,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上下其手、暗中作祟的法宝利器。之前便有报道称,汤唯等明星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被诈骗,蒙受了不菲的损失。
那些安放定位器的人,给明星及其家人带来了伤害,也应为自己的不妥行径付出代价。依据法律,侵犯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当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还可以对相关人员采取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将入罪。对于安装定位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涉嫌犯罪者,可能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明星车辆被安放定位器并非个案。去年,北京市昌平区警方接警,某艺人长期租用车辆,却发现车上被人安装了定位装置,依法开展调查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某查获,非理性追星也成为舆论热点。
一般来说,定位器并不是违禁品。车辆定位器,可以用于自身车辆防盗;儿童定位器、老人定位器、宠物定位器等可以防走失,为了这些目的而使用定位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并无不妥之处。关键是,不能让定位器变成侵权者、不法分子的帮凶。
面对定位器乱象,公安机关不妨顺藤摸瓜,及时查办案件,严惩不法分子。对于广大公众,包括狂热粉丝,则有必要增强法治意识,理性约束行为,避免滥用定位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平台,应当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共同维护好包括明星在内的公民正当权益。
(作者系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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