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刷量=流量原罪?
作者 / 舍儿
前两年娱乐圈流行diss鲜肉,今年流行diss流量。
杨洋撑不起收视率,鹿晗的垮掉,男团太娘,吴亦凡北美刷榜……粉丝成群结队,口碑跌落谷底,偶像表面光鲜亮丽,实则每天都生活在风口浪尖上。
日前,曾创作过《铁齿铜牙纪晓岚》、《楚汉传奇》的著名编剧汪海林实名怒怼流行明星作假,数据注水严重,并直接点名吴亦凡、蔡徐坤、迪丽热巴三人,表示绝对不会和这类艺人合作。
轮博、打榜、投票实则是娱乐圈常态,若不是吴亦凡粉丝高调刷榜,大众并不会去探讨造数据究竟有什么不妥,可汪海林一句话引发了业内人深思:
“流量艺人默许,甚至鼓励粉丝造假,已经在摧毁整个大众娱乐行业了。”
一直以来,经纪公司及平台打出的口号都是偶像与粉丝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但最近接二连三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思考,粉丝与偶像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究竟是正向还是反向?
数据皆王道or假象?
中国娱乐圈,数据皆一切。
数据的形成可以通过自然流量,比如演唱会的上座率普遍是比较真实的数据,至少目前为止还不流行刷演唱会票房;也可以通过后台操作或利用系统漏洞造假,比如偷票房、机器刷屏等行为。
而前文提到的数据则不属于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
内地没有任何常用平台规定一人、一账号、一机器只可以贡献一次数据,而这就给了平台及粉丝有机可乘的机会。平台设立充会员、买歌等行为增加用户的投票次数,后援会与粉丝站集资百万,打投组彻夜发力,将偶像送上榜首。
这样得来的数据没有任何违规操作,但实际上却稀释了榜单的公正性。当然,公正性指的仅是对作品质量、艺人能力的判断。如果说粉丝有钱有精力即为正义,那倒也无可厚非。
若是类似于偶练、土创这类本就是以粉丝积极性定胜负,所有艺人都站在统一起点的比赛,粉丝牟足力气刷数据倒也平常。但若是流量艺人与口碑艺人站在统一起点,流量艺人靠粉丝干掉了口碑艺人,这就有损于娱乐生态平衡了。
为什么在国内习以为常的打榜,移步至北美就会引起轩然大波?就是因为吴亦凡粉丝的不正当操作使他的音乐成绩力压实力派歌手Lady Gaga、A妹,继而造就了吴亦凡的音乐在欧美很受欢迎的假象……
关于亚欧饭圈文化网娱君此前也着重分析过:亚欧饭圈文化差异:Who is Kris Wu?
那么粉丝人均贡献成百上千份数据仅是在“水土不服”的欧美才有影响吗?显而易见并非如此。
饭圈习俗,何错之有?
迪丽热巴的粉丝很委屈。她们千辛万苦为迪丽热巴投来了最具人气演员奖,结果却招来无数谩骂。
最具人气演员奖本身就是看艺人的人气指数而非实力,观众最喜欢女演员奖也不是粉丝能够决定的,粉丝认为自己很无辜。然而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
人气演员奖靠观众投票产生,大众理所当然的认为票数最高就代表人气最旺。但这件事本质上与吴亦凡粉丝北美刷榜一事性质类似。
所谓人气指的是受欢迎程度,而最具人气演员理应是该艺人以演员身份被大众认可的程度。迪丽热巴打投组组织粉丝注册多个账号,通过不同渠道每日投票,如此获得的奖项靠的并不完全是人气值,而是粉丝精力值。
与迪丽热巴共同提名的有孙俪、袁泉等优秀演员,若是票选最具人气偶像迪丽热巴当选自然没有异议。但没有优秀作品支撑,粉丝代表大众为她冲来了人气,大众自然是要抗议的。
数据结果与参与者数量的比例应该维持在一定数字之内,如果人均千百票的话,那所谓的奖项只是艺人与粉丝的狂欢。可演员、歌手等具有艺术含量的奖项并不是《偶像练习生》的选秀。
没有作品,如何服众。
那么蔡徐坤的粉丝又做错了什么?
单条微博转发量在8位数以上,点赞却是7位数。热门转发分别来自蔡徐坤数据组、蔡徐坤数据站、蔡徐坤姐姐团等,每条热转次数在7位以上,显然是人为抡博。
至于粉丝为何不直接转发艺人微博而是要通过粉丝站二次转发?一位经常混迹饭圈的朋友告诉网娱观察(ID:wldygc2016):一是因为热转文案要好看,不能看时间查看都是1234。二是因为恶评热转举报无效,只能靠抡自家微博压掉恶评。三是怕路人怀疑艺人买数据,而通过粉丝站转发则可排除这项疑虑。
吴亦凡、迪丽热巴、蔡徐坤只是被汪海林打中的出头鸟,从常规意义上来讲投票和抡博是没有错的。也许最初只是有几家粉丝想到,因攀比心作祟,久而久之形成了饭圈习俗。
粉丝人气or大众人气?
那么粉丝为何要消耗时间和金钱拼命为艺人冲数据?因为数据未必会为他们的偶像带来口碑,但一定会带来资源和金钱。并不是口碑不重要,而是口碑无法依靠人力逆转,但数据可以。
粉丝认为自己只是在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王俊凯的粉丝买下纽约时代广场LED大屏为其庆祝生日时,有人发出疑问:在国外买广告牌有什么用?外国人也不会因此转粉。粉丝为艺人做应援并不全然是向路人安利,而是在取得形式感的心理满足感之余,引起金主爸爸及片方的注意。
诚然,制片方需要艺人的人气,金主需要粉丝的带货能力。而粉丝在公众场合布下的应援广告,以及在网络平台包装好的数据,足矣证明以上两点。粉丝有能力砸重金做线下广告、打造大额数据这的确是能力,但同时也是中国多数流量的艺人困境。
所谓人气只是粉丝人气,未必是大众人气。
此前,一位业内人士向网娱观察透露,某一线流量8位数代言虚拟产品,金主未赚回支付的代言费。另一位一线流量7位数代言某服饰品牌,品牌卖到第二年也没有回本。商业合作成功与否的因素很多,但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以显然不能一味追求流量。
不可否认有些艺人在代言了合适的品牌的情况下的确有很强的带货能力。但通过粉丝日常打造的应援规模去推测购买力就未必准确了,这只能说明个别粉丝很有钱,或粉丝集体凑了很多钱。
另外一位演艺活动主办方的CEO也曾告诉网娱观察,他们在做某个艺人的数据调研时,得到的讯息是这位艺人的粉丝活跃度极高,各方面数据显示都很好,但几场演唱会下来却让他陪了8位数。
大众为什么常说杨幂票房不好,杨洋收视率不行,鹿晗演唱会门票跳楼甩卖?因为粉丝用尽全力为他们打造了一个众星捧月的理想王国,而站在城门的人群都在窃窃私语的嘲笑他们。在中国娱乐圈何为流量?即百万粉丝保驾护航,千万路人围观吃瓜。
但即便许多制片方知道流量的数据是粉丝刷的,依然乐此不疲的向他们发出戏邀。数据是假,但宣传效果却是真。
作品质量本身不过硬,那就打造粉丝剧/电影,赚一点是一点。作品质量ok的话,那就在不加分不减分的情况下邀请流量出演配角,粉丝还能带动一波宣传热度。那么除了头部的实力派演员,其它知名度一般,但能力大于流量的演员还有多少出路呢?
粉丝的存在促进了娱乐产业内容的发展,使一系列与粉丝相关的作品、甚至职业迸发而出。但粉丝经济时代下的娱乐内容品质,能够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吗?
粉丝与艺人如何共同成长?
养成系偶像在今年特别流行。
粉丝与偶像相互陪伴,共同成长,听起来似乎很励志。
对于个人实力一般的流量艺人来说,他们的成功的确要仰仗于粉丝。如果没有粉丝的付出,那么一切资源和金钱他们也同样得不到。
所以站在理性的角度,流量艺人是一定要感谢粉丝的。而粉丝对偶像的感谢,则是情感多一些了。粉丝将偶像当做情感宣泄的出口,她们沉迷于偶像的魅力所带来的快乐,同时也享受付出的感觉。
在网娱观察所接触形形色色的粉丝中,有些粉丝的确会将偶像视为学习、工作的动力,因想为偶像付出更多而去学习摄影、绘画、剪辑等技能,将自己练成八项全能。同样也有大量粉丝因追星而误入崎岖,比如在网络上撕逼,翘课追星等偏激行为。
至于抡博、投票等冲数据行为并不算严重,但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来说,很容易会让她们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作为有义务为粉丝传递正确人生观的偶像并没有成为榜样。他们默许了粉丝的行为,工作室甚至会直接组织粉丝后援会“干大事”。
粉丝刷数据不管,因为这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粉丝撕逼艺人不管,因为管不好会导致粉丝大量脱粉。当然这些都可以理解,毕竟艺人也要生存。想来想去,艺人只剩下用作品回馈粉丝这一条路了,那么他们又做到了吗?
粉丝经纪时代,其实还是利益为王的时代。
网址:粉丝刷量=流量原罪? http://c.mxgxt.com/news/view/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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