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话题备受关注

发布时间:2024-12-09 04:58

“演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演员作为文化艺术的传播者,其业务水准、言行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也影响社会风气。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建议,推动演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艺德表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将各电视台、视频网站、演出机构、影视出品机构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中,共同引导监管演员行为,提醒演员严格自律、有所敬畏。话题“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冲上微博热搜前位,网络关注度不断升温。

图源:网络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3月7日1时至3月12日23时为周期,以“委员 演员 艺德”“委员 演员 管理”等为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自3月7日5时起,舆情热度开始升温,至9时达到第一个小高峰,此后稍有回落。3月8日3时,舆情热度急剧攀升,至8时达到第二个峰值,此后热度逐渐下降。3月10日10时,舆情热度再度迅速攀升,12时达到第三个峰值,此后断崖式下降。3月10日18时,舆情热度再度急剧攀升,至22时达到最高峰,此后热度逐渐回落。舆情走势经历多次起伏,整体呈现为“多峰”状。

图:舆情统计分析图

3月7日,@央广网发布报道【全国政协常委田沁鑫: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动态化演员管理体系】,对“推动演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艺德表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内容进行报道。@北晚在线、@云南网、@荆楚网、@京报网等媒体转发,相关话题热度开始升温。

3月8日,@中工网发布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是不变的初心】,再次提及“规范加强演员管理”相关内容,@澎湃新闻、@人民政协网等媒体跟进报道,相关话题热度再度升温。

3月10日9时,@中国青年报发布报道【政协委员热议艺人艺德:演员成名后更要成为“修行人”】,@新京报、@中国网、@环球网等媒体转发,相关话题热度迅速达到峰值。

3月10日20时,央视新闻官方微博发布博文【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澎湃新闻、@环球时报、@中华网等媒体转发报道,话题“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冲上热搜榜第9位,相关阅读量高达3976万,讨论量为1911条,互动量为2.3万条。至22时,舆情热度达到峰值,实时信息传播量为626条。

截至2024年3月12日,从信息分布情况看,监测时间段内,总信息为20342条,其中,微博为6380条,客户端为7338条,网站为2178条,视频为946条,微信为3058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客户端和微博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分别占比36.07%和31.36%。

二、网民观点

对与本次事件相关的“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等话题的相关网络评论进行梳理、汇总后发现,网民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图:网民观点分布图

一是,认为近年来演艺圈明星“翻车”频频,委员提出“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建议是切中要害,占比为32.9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人生收银台:好建议,现在太多流量明星、演员艺人因为不守艺德“翻车”了,要想进演艺圈,先要学会如何做人,这个提议真是切中要害。

@六月197:演员必须有人品有文化,这些年多少“小鲜肉”“大流量”都被打上了“失德”标签,是时候提升演员的准入与平价门槛了,支持“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提议!

二是,认为演员具备一定的公众影响力,言行举止对大众有引导作用,守好艺德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占比为28.3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Rebecca-Joe:无比赞同!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对青少年有着引导作用,应该树立正确阳光积极的榜样,演员一定要德艺兼备!

@愿你自由如风love:不只是演员,整个演艺圈的工作者都应该做到德艺双馨,毕竟他们生活在公众目光里,一旦出现失德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本质上,守好艺德已经是演员明星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了。

三是,认为“艺德作为评价指标”举措有利于引导良好的追星氛围,占比为23.8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澄小妖uu:说的好,演员从艺先学会做人,人品好三观正的明星艺人才能引导良好的追星氛围,对净化现在乌烟瘴气的“粉圈文化”也有好处。

@贵圈真乱WPL:支持!要成为偶像首先要有成为年轻人偶像的资格,专业好、有文化、有内涵的艺人能够对粉丝起到正向带动作用,反之亦然。

四是,认为“艺德”标准不易量化,担忧“艺德作为评价指标”举措落实起来有难度,占比为14.9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燕尾服073:意见确实好,但道德这样感性的概念评价起来不好量化,落实起来会有难度。

@雨辰辰zz:艺德确实很重要,但一旦将其用作评价指标,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对于艺德的界定是什么?艺德好坏之间有没有一条明晰的界限?又该如何落实“艺德评价”措施呢?给所有的演员做背调吗?所以说,建议是很好的,但是如何落实还要再思量。

三、舆情点评

因特定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属性,演员常常成为聚光灯下的亮点。近年来,明星艺人失德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引发大众关注的同时,也为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建设和营造清朗空间带来了挑战。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就“加强演员的规范管理”建言献策,“建议将演员艺德列为重要评价指标”话题引发热议。

近年来,我国演艺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明星艺人违法失德乱象频出。违法失德明星艺人中,有在经济方面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秩序者,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种种不良行为。有思想作风言行方面严重失德失范甚至触犯法律者,如某些艺人品行卑劣,公然侮辱英雄先烈;某些艺人吸毒、酒驾醉驾,甚至涉嫌性侵;某些艺人欺瞒大众,学术造假等等,有职业道德方面价值观混乱者,一些艺人热衷恶意炒作、流量造假、虚构人设,甚至放任和教唆粉丝拉踩引战、攻讦他人。违法失德乱象的存在,严重败坏行业风气,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政协委员“规范演员管理机制”的提案议案获得网友一致认同,被赞“切中要害”。

其实,为整治演艺圈的不正风气,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作为。2014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劣迹艺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节目予以下架处理。201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等部门联合规范演员片酬。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引导演艺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学习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2022年,国家广电总局刊发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的通知,明令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可见,行政监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已明显加强对演艺行业相关问题的整治力度。从效果来看,相关举措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后续,要还需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治效果。演艺人员、经纪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主体应重视日常合规管理,熟悉演艺行业相关政策要点并关注监管动态,切实遵守演艺行业各项行为规范,也要通过背景调查、艺德培训等方式完善各环节的合规机制。演艺工作者也要明确,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大众关注带来的流量红利的同时,也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重视艺德修养,爱惜羽毛,自觉承担起传播正能量,引导正向风气的社会责任。社会大众也要树立正确的偶像观,明白所谓“追星”本质上是一种榜样认同,追的应该是前进的动力,是正能量的观念,更是高尚的道德品质。

责编:王晓琳 二审:唐志成 三审: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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