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传统音乐产业链,由于音乐作品的变现能力降低,原本作为唱片公司一大盈利点的音乐制品市场在互联网产业链中消失了。
在内容上,尽管唱片公司仍是最大的“内容提供商”,把握着大量主流音乐“头部”艺人的音乐版权,但内容玩家变多,音乐创作不再是一家独大。由于音乐作品的制作发布均可由音乐人独立完成,因此,唱片公司在音乐制作发布环节也不再必要。
在渠道上,由于用户音乐消费需求的改变,大量在线音乐平台、直播平台等不断涌现,这些互联网渠道对比传统产业链的渠道门槛较低,此外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户在线音乐平台也在数字专辑发布上为音乐人带来了盈利。
然而,不止音乐发布、传播渠道由互联网平台承包,艺人的宣传渠道中选择互联网平台也是行之有效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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