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明星、网红“中招”!

发布时间:2024-12-09 08:50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迅猛发展

黑客攻击破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类

案件发案更为频繁

杭州公安近日通报多起案件

其中“倒卖明星网红身份信息”的案件

引发关注

令人没想到的是

幕后黑客,年仅19岁

据杭州综合频道报道,如今,明星和网红的隐私信息俨然成为“热门商品”,并形成一条产业链。一些卖家会明码标价出售明星的航班信息,甚至他们的住址、身份证号码、微信号等私人信息。

2023年11月7日,富阳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境外社交平台建立了一个“个人信息库”机器人,大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网警调查后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客姓韦,19岁。韦某高中辍学后继续自学计算机,半年前他在境外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条“个人信息库”寻找合作的消息,想着这不仅能看到别人的个人信息,还能转手赚钱,就联系上了对方。

很快上家提供源代码接口,韦某又自制了能够自动进行收费交易的“机器人”,可以大量转发到各类社交群,特别是明星的粉丝群。

富阳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杨名介绍,“信息库中包含了大量明星、网红的数据,当红的明星有一百位左右。你只要输入名字,就会自动返回关联的数据。你输入的信息越多,提供的信息就越精准。”

随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交易的成功实现,韦某觉得风险很大。于是他又招揽了两名交易代收人员,并通过虚拟币转换获利。最终,富阳网警在广西将主犯韦某在内的三名嫌疑人抓获,目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韦某半年时间已经获利50多万元,网警在现场就获取了8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事实上,明星信息被泄露的消息多次引发热议。近日,5名高铁站员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刑。

2019年1月起,被告人陈某等人利用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查询销售“明星”的乘车时间、车次、座位等个人信息,陈某共计获利约19万元。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人9个月至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等人均提起上诉,最终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钟绮文介绍,如果公民非法出售、提供或获取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以及行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就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达到5000元的10倍,即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是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从业人员,违法所得的数额是折半计算的,一半以上就达到从重标准了。”

法官介绍,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交通、快递、住宿、中介等服务行业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原标题:《大量明星、网红“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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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大量明星、网红“中招”! http://c.mxgxt.com/news/view/10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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