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接与名人合影引发肖像权之争

发布时间:2024-12-10 04:43

自己与知名作家的合影,却被他人移花接木,脖子以上部分换成了他人头像,变成他人与知名作家的合影,并用作宣传。为此,被拼接者将对方告上法庭

拼接照片,借用他人躯干影像

现年75岁的邹海,原就职于江苏省江阴市文化局。退休后,仍专注于江阴市的名贤研究。在邹海积极倡议、筹建下,江阴市于1997年1月创立了一家专司名贤研究的文化研究机构,并聘请邹海为负责人。

我国一知名儿童文学作家,与江苏省江阴市有着深厚的渊源。该知名作家的丈夫,是江苏省江阴市人。该知名作家随同丈夫在江阴工作、生活过一段时间。正缘于此,宣传该知名作家便成为江阴市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文化知名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笔。

1999年,为配合江阴市文化名城的宣传,文化研究机构策划出版了一本书,介绍该知名作家与江阴的渊源。该书由邹海主编。在该书插图第三页的下图印有该知名作家与邹海的“合影”,该照片系利用江阴市一个作家吴冰与该知名作家的合影照片,经电脑技术将合影照片上吴冰头部影像移除,躯体部分影像保留,然后将吴冰的头部影像更换成邹海的头部影像,形成了邹海与该知名作家的“合影”照。

该书出版之后,共印刷了2500册,每本定价12元,曾在江阴市新华书店出售过,但销量很小,部分图书在文化研究机构及江阴市文化机关搞活动时作为礼品赠送,现还有近1000册存放在文化研究机构。

现年68岁的吴冰,是江苏省江阴市一名作家。吴冰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特别是钟情于儿童文学作品的创作,其创作的长篇儿童小说还荣获过全国儿童文学最高奖项。

爱好文学的吴冰早年便与那名知名作家结识,并成为挚友,也就有了许多合影照片。对吴冰个人来说,这些合影照片具有十分重要的纪念意义和珍藏价值。吴冰将这些照片作为珍品精心保存,并经常拿出来欣赏;对江阴市政府来说,这些珍贵照片则具有巨大的宣传价值,有助于提升江阴的文化品位和旅游知名度,江阴市政府也将这些照片作为重要的文史资料予以收藏。

2008年初的一天,吴冰到朋友家串门,偶然看到了一本书,信手翻了翻。吴冰对该书插图第三页下方的一张标注为邹海与那名知名作家的“合影”照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感觉跟自己以前和那名知名作家的合影非常相像。

吴冰便仔细端详照片,可是,却又看不出任何破绽,更没有任何可以辨别的特征。

“人家又不是只和我一个人合过影,是我多心了吧?”但吴冰疑惑: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吗?为了弄清原委,吴冰便将这本书借回了家。

肖像之争,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回到家后,吴冰立即将收藏的照片取出,与书中的照片进行比对,不难看出,照片中除了邹海的头部影像与自己不同外,照片中的背景景色、衣着样式和色彩,以及那名知名作家的表情等特征与自己的那张合影照片完全相同。

这下,吴冰确信书中的“合影”,其实就是将自己的那张合影进行拼接处理而成的。于是,吴冰便赶到文化研究机构找到了邹海,要求邹海对此作出解释。

面对吴冰的责问,邹海承认了。并对自己这种不妥的做法,当面向吴冰表示了道歉。

证实了自己的照片被邹海拼接并被使用的事实后,吴冰对邹海只是当面道歉的做法并不满意,要求邹海立即停止侵害他的肖像权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邹海赔偿他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对于吴冰的要求,邹海表示不能接受,提出自己只是借用了吴冰躯干部分的影像。照片中躯干部分的影像具有普遍性,除知情人外,没有人能通过该躯干影像辨别出吴冰的身体特征,更不能认为书中的照片就是吴冰与那名知名作家的合影。因此,照片中躯干部分的影像不能称之为吴冰的肖像。

由于两人差距太大,不能达成协调意见,吴冰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冰来到江阴市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诉状,将邹海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邹海立即停止侵害他的肖像权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判令邹海赔偿他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庭上,吴冰提出,邹海未经他本人许可,也从未告知过他,擅自将他与知名作家的合影照片中他的头部剪去,另行将邹海的头部照片移接。邹海以营利为目的将合成的照片刊登在邹海主编的书中,以提高该书的知名度。吴冰认为,邹海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使用他的照片,邹海的行为严重侵害他的肖像权。

邹海考虑到自己拼接并使用吴冰与知名作家的合影毕竟有不妥之处,此事对自己以及文化研究机构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想将事情再扩大。因此,法庭上,邹海没有做过多的辩解,承认了这个拼接的事实,但希望双方能够庭外达成调解。另外,邹海认为,吴冰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

在该案审理期间,文化研究机构向法院还出具了说明,那本书今后如再版,不再使用通过电脑技术合成的邹海与那名知名作家的合影照片。

庭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可是,由于双方对调解的要求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便决定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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