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圣依、杨子夫妇直播带货“翻车”事件持续发酵。据大象新闻3月29日报道,涉事上海闵行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该司六名工作人员已被刑事拘留。腊肉商家王女士称,涉事公司以相同手法进行了三场直播,共有200多个商家被骗,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警方现已并案处理。
此前,涉事公司以明星直播带货为噱头招商,承诺王女士保底140万元销售额。王女士支付了10万元坑位费,备足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结果只卖出了一单,且未获得合同约定的明星夫妇与产品同框的切片视频,遂向警方报案。
此次风波中,受害商户和被骗金额的数字之大令人咋舌。这不仅是对商家权益的严重侵害,更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然而,事件却一度陷入了“罗生门”——事发后,涉事多方包括明星夫妇、网红主播和几家影视传媒公司,均表示“无责”或“不知情”,令公众感到疑惑。
目前六名嫌疑人被刑拘,是对不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公众的阶段性回应。至于涉事各方究竟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还有待官方进一步调查。值得追问的是,同样的“闹剧”为何上演了三次,才被发现破绽?明星、网红在其间到底起着什么作用,难道只要“不知情”就能完全不担责?
近年来,明星直播带货“翻车”的情况屡见不鲜,不过大多数是带货的商品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此次风波将商家与带货明星,以及中间方之间的关系推向了公众视野。
作为公众人物,明星在直播带货时应具备更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他们有责任对合作商家进行背景调查。对合作方的底细不明晰,又怎能让人信服其带货的商品?况且,还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这样不仅会让自己声誉受损,对直播带货行业也会产生冲击。
此次风波也暴露了直播平台和行业监管的缺失。涉事公司前后三场直播卖货都涉嫌诈骗,不光让很多商家都蒙在鼓里,更是屡次逃脱了平台和监管部门的审查。因此,平台和有关部门亟须加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特别是对于有明星参与的直播带货,更不能掉以轻心。
实际上,此次事件或也反映出,明星直播带货不一定再“叫好又叫座”。消费者已经放下了对明星带货的执念,转而关注产品和服务本身,以及带货主播自身的独特魅力。当商家意识到这一点,也不再迷信明星带货的效应,更加审慎地选择合作伙伴,或许就不会再轻易地被别有用心者“宰割”。
总之,明星直播带货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市场需求。但这不意味着它可以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相反,它更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一部分。相关每个环节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扎扎实实地提供好产品和服务。此次事件再次为整个行业敲响警钟。
(正观黄河评论,作者周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