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员工卖明星行程,赚了19万,结果被抓了
咱们都知道,现在明星的行程是很隐秘的,不是谁都能知道的。但是有些人就想着赚这个钱,不管后果,就去偷偷卖明星的行程。比如说,最近就有一个高铁员工,就干了这么一件事儿。
这个高铁员工姓王,今年28岁,是北京南站的一名售票员。他平时工作很忙,但是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追星。他特别喜欢一些大牌明星,比如说李易峰、杨幂、赵丽颖等等。他经常在网上看他们的动态,也会去参加他们的粉丝见面会。
有一次,他在工作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机会。他发现有一个明星要坐高铁去另一个城市,而且他能看到这个明星的姓名、车次、座位号等信息。他心想,这可是个大消息啊,如果能卖给其他粉丝,肯定能赚不少钱。于是,他就把这个信息拍了照,然后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说有明星的高铁行程出售,感兴趣的可以私聊。
没想到,这个帖子一发出去,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有些人是真正的粉丝,想要去接机或者送机;有些人是狗仔队或者自媒体,想要拍到明星的照片或者视频;还有些人是黑粉或者骗子,想要骚扰或者诈骗明星。这些人都纷纷联系王某,问他要多少钱。
王某一开始也不知道该卖多少钱,就随便说了一个数:500元。没想到,这个价格还是太低了,很多人都愿意买。王某看到钱进账,就觉得很开心。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致富的捷径。于是,他就开始经常偷看明星的行程信息,并且在网上卖给别人。
王某做了这样的事情大约半年多,期间卖出了几十个明星的行程信息。他每次卖的价格也越来越高,从500元涨到了1000元、2000元、甚至5000元。他总共赚了19万元左右。他用这些钱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手机、电脑、衣服、鞋子等等。他还给自己买了一辆摩托车。
王某觉得自己过得很滋润,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而王某所做的事情就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并且情节严重。因为他不仅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还可能给明星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而且,他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高铁售票系统,损害了高铁的信誉和安全。
王某的事情最终还是被发现了。有一次,他卖了一个明星的行程信息给一个自媒体,结果这个自媒体在网上爆料了。这个明星的粉丝看到了,就很生气,觉得这是对明星的不尊重和侵害。他们就开始调查这个自媒体是从哪里得到的信息,最后追查到了王某。
王某被粉丝们揭发后,很快就被高铁方面和公安机关抓住了。他被审讯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后悔。他说他只是想赚点钱,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他说他是个追星的人,也喜欢明星,不想伤害他们。
但是,王某的后悔已经晚了。他因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他的赃款也被全部没收。他的摩托车也被拍卖了。他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自由。他为了一时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追星是一件好事,但是要有度,要尊重明星的隐私和权利。不要为了一些小利益而做出违法的事情,否则后果很严重。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追星,文明追星。
#高铁员工卖明星行程获利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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