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我最炸裂的《歌手》节目评论
之前每一年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我看完了都会写点什么放在朋友圈。后来幡然醒悟,妈的我居然是个做公众号的人啊,为什么不展开谈谈写在公众号里呢?于是你们就看到了今天这一篇推送。在看之前我想跟你们提个醒:流浪集在我看来可以算是一个特别私人的地方,我建立它的初衷就是为了有个地方写字,别人不发我的作品,老子自己发,哈哈。
在昨晚的日记里我写了这么一段话:"左手指尖因为久不按弦,今天练琴又有些疼了。我想既然手生得丑,总要给它一个美的借口,例如写一手漂亮的字,弹些宁怡的歌儿什么的。以至于当年岁渐长而又并无倚靠的时我依然可以凭这一双手取悦自己。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本事,我既要勤劳,也要珍惜。"
可见,我写这些,首先要做的是取悦自己,而不是他人,所以我不会在流浪集说讨好谁的话。我不是个专业客观的音乐评论者,以下的评论带着强烈的个人色彩,所以,如果你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文末右下角点击留言,我保证每条都显示出来,但我不保证不和你对喷。
按照《歌手》的出场顺序,我大致谈谈对每个歌手在本年度第三期的演出的想法。
林忆莲 《Run》 原唱:Snow Patrol
这首歌在我红心列表里躺了多少年我有点记不清了(写到这里时顺便给网易提交了一个产品建议),一般都在睡不着的时候就着酒听。她唱这首歌,怎么说呢,我有点说不上来。大概这是所有成熟的歌手都会传递给观众的感觉,就是稳。在我这里林忆莲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特色的歌手,声音没有记忆点,台风没有记忆点,穿着没有记忆点,作品就那么一两首。但你让我具体说出作品来,我又给忘了。(麻烦帮我配一个捂脸哭的表情)歌本身就好,唱功成熟,就这样,没什么好说的。
谭晶 《欲水》 原唱:齐豫
我去。
首先大家一说"哇,好美啊。" 我就全神贯注看屏幕,谭晶本来生得落落大方,穿了你妈一个什么鬼。在我的经验里,演出服装应该要和演出作品本身以及演员本身的气场吻合,或许是我的审美没有高度,这件衣服我只能让它负分滚粗。
再来说演出,开场时还觉得挺好的,不愧是中华瑰宝,民族艺术家。后来这小姐姐就收不住了,到副歌的地方整个舞台立马呈现出一种"我很久没有演出了快来看我呀"的态势,整张脸都写了"欲求不满"四个大字。好好一首歌,张口民歌味儿又出来了。这个度的拿捏还是不太精准,空灵味儿几乎是没有的,饭要吃七分,多了容易反胃。
狮子合唱团 《百年孤寂》原唱:王菲
先说说第一期,我一看有萧敬腾,哟呵,不错。他在2012年发行了一张《Mr. Jazz》的专辑深得我心,盘算着这一次的演出应该差不了。后来发现带着乐队一起上的,雨神一开口我当时就错愕了,mother fukcer,他在嗨什么呢?(请给我配一个黑人问号表情)节目结束后我回到网易找到了原本录制版,再一听就更奇怪了,范儿很正啊,吉他/节奏/鼓点/vocal/旋律都没问题啊,语感也很流畅啊,为什么节目里不是这样的呢?因为没有bass?不是啊!
后来我才想到,mother fucker,节目里整首歌都在突出人声,将作品里其他调整到和谐的声音结构完全打乱了,当然出不来效果。也许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这一次《百年孤寂》干脆就找不到live录制版本,简直了。为雨神默哀,你嗨归嗨,还是给录制组提一提。
袁娅维 《蒙娜丽莎的眼泪》 原唱:林志炫
之前没怎么听过她唱歌,也不知道有什么作品。但这次的演出很棒。
我喜欢唱歌,我的老哥哥阿斌也是深爱,且以此为生。有一次我在他的酒馆里唱,他教我:" 幺妹儿,你不仅仅只是去注意音准节奏和技巧,好歌手,要学会用声音讲故事。" 这一场袁娅维就做得很好。唱功收放自如,叙事能力强。编排的过程应该也很有意味,因为她在作品表现的时候,情感跟随节奏的递增做得相当细致,以她的年纪,这样的歌手不可多得。至于为什么被淘汰我也是想不通的,也懒得想,就像赵雷说的,游戏而已。
光良 《 》唱了什么懒得去查
1988是个好年份,而声线好就能当著名歌手的时代已经过了。
迪玛希 《The show must go on》 原唱:皇后
用一句江湖上的话来讲,道上的弟兄受到褒奖时通常会说:" 全靠老天爷赏口饭吃。" 迪玛希在本场的表现差不多就是这样的选手。氛围的营造不错,这应该是丰富的舞台经验带给他的便利。但始终年纪轻轻,震不住台,欠些定力。
多说一句,我有职业病,这种英语发音我真的很想纠正他。
杜丽莎 《Vincent》原唱:Don Mclean
这是一个有佛性的人。
我想谈谈从这场演出中,杜丽莎女士由里到外散发出来的东西。感谢她让我又一次感受到岁月是一件美好的事,年轻的肉体美好,但深谙世事依旧保持真挚更为难得。我常常说,我喜欢的歌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演唱的时候异常诚恳。杜丽莎展现的是另一种我之前未感受过的美好的诚恳,这很难得,这是岁月给她的礼物。她竭力去还原事情本身的样子,用带有自我意识的声音唱出来,这很好,希望我以后也可以做到。
张杰 《??》
唱了什么没听,快进了。
赵雷 《成都》
初识赵雷是在《中国好歌曲》,那时候我就觉得,啊,这个人跟我的盖世英雄好像啊。朴实又张扬,沉着又闪光。他的这次演唱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台下几个观众哭得稀里哗啦的,但愿他们真的有跟成都有关的故事。
你们以为我要讨论小众歌手走上大舞台到底好不好对吗?关我屁事。
有的东西宏大是美,壮阔是美;我想讲的是,美有无数无量无边的形态,能够让我们感受到美的都值得被赞扬和崇敬。赵雷擅长传达的恰是我们生活中细微的美,质朴的美,隐隐作痛的美。作为一个个体来说,这就够了对吗。一切文明都是从一颗受精卵开始的,见微知著,从这一个细微的点出发,只要我想,我一样可以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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