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4-12-10 13:36

目录

1历史沿革2学院概况3院系设置4学生获奖▪全国奖▪全区奖▪活动奖5现任领导6学校地址

基本信息

中文名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外文名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erforming Arts

简    称广西演院、广西演职院、广演

创办时间2004年

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学校类别艺术类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现任领导院长:黄国安 [2]

高职专业40多个专业及方向

院系设置表演艺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江南学院、铁道运输学院、民航管理学院、金融学院

校    训知识就是力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院校代码13829

2004年6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成立,同年秋季开始招生,校址在南宁市长堽路二里,广西文化艺术干部培训学校内。学院举办者为深圳市中时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艺术学校。

2008年8月,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迁入南宁市长堽路四里,原武警指挥学院内。

2010年8月,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迁入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区明阳四路10号。

2018年9月,学院在校生突破11000人,正式成为万人大学。

2019年9月,学校在校生突破15000人;学校与扶绥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空港校区项目合同书,占地面积1078亩的空港新校区建设正式拉开帷幕,标志着学校启动办学层次(本科)建设。

2022年10月,学校在校生突破25000人,学校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办学质量稳步提升。 [3]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自治区首府、联合国世界人居奖魅力城市——南宁市。学校占地面积1398亩,明阳校区320亩,空港校区1078亩(在建),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2022年10月,学生规模达25000人。学校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人杰地灵,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 [1]

截至2022年,学校设有表演艺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多个二级学院,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40多个专业及方向。 [1]

全国奖

1、表演艺术学院学生在2007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获奖节目:

③女声小合唱《壮族敬酒歌》最佳创意奖

④天琴弹唱《美丽的广西》和双人舞《藤缠树》荣获最佳表演奖

⑤小品《姐妹情》荣获三等奖

⑥女声独唱《壮家妹》三等奖

2、艺术工程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生王秋蓉同学荣获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暨中国东盟媒体汽车拉力赛形象大使总决赛冠军、最佳魅力大使。

3、表演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生汤晨同学荣获2007年中国华语唱片音乐大赛流行音乐奖。

4、艺术工程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谭宝真、邓碧琼、杨金花荣获2009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平面类作品优秀奖。

5、艺术工程学院环境艺术专业学生李亚涛荣获2009年“正保教育杯”第五届全 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3DsMas组优秀奖。

6、艺术工程学院环境艺术专业学生赵雨媚、陈小康荣获2009年“正保教育杯”第五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Auto CAD组优秀奖。

全区奖

7、表演艺术学院舞台灯光设计专业学生在2008年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 年文艺晚会《山歌好比春江水》中,本院参与晚会舞台灯光设计工作,荣获优秀组织奖,参演组织奖。

8、表演艺术学院学生在2008 年广西第五届音乐舞蹈大赛中,创作的壮族舞蹈《壮·采茶》荣获舞蹈比赛、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创作三等奖。

9、艺术工程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梁莉莉荣获2008年广西区科技文化艺术节网页竞赛大组二等奖。

10、艺术工程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覃雪娜、邱玉蝶荣获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美术专业组二等奖。

活动奖

11、经济管理学院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生周慧娟荣获2009年IAC赛艇宝贝总决赛亚军。

12、表演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生朱可卉同学2010年参加CCTV“非常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学生作品展(7张)

6+1”第28 期节目录制。

13、表演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生陈文祥同学晋级2010年广西影视歌手大赛十强。

14、经济管理学院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生李冰晋级2010年世界杯足球宝贝南宁赛区十强。[5]

预科学院

预科学院招收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生在预科学院进行基础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根据本人成绩和志愿,直接录入表演艺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接受大专教育。预科学院的职责在于为本院大专部培养优秀合格的学生。

预科学院拥有一支优秀,且富有强烈责任心的教师队伍。每位教师在教学上都采用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新的教学模式,更好的实现教学目标。使学生在个性以及综合素质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日常生活方面,教师们及时掌握学生在生活上及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并给予解决。

预科学院对全部在校生实行免学费政策;个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对于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自治区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对每位勤工俭学的学生都给予一定的时薪,在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可提高学生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种种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为广大学子筑起了通往大学的桥梁。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

邮编: 530226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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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地理位置: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王牌专业:表演艺术和艺术设计 食宿环境:每间宿舍6至8人,在这个小天地里,大家一起生活,学习,其乐融融,有空调,有热水器,有独立书桌,有衣柜,WIFI全覆盖,有两个卫生间等。 校园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镜子,朴实无华,深情入点滴 绿树,红花,彻夜难眠思演艺 我是镜中景 你是镜中画 我们从不表达 也能把心里话表达 日月是你,星辰亦是你 ——镜观·演艺漫步草地 镜观演艺 一花一草,尽收眼底 琼楼玉宇,身躯挺拔漫步校园 镜观

镜子,朴实无华,深情入点滴 绿树,红花,彻夜难眠思演艺 我是镜中景 你是镜中画 漫步校园 镜观演艺 演艺学府,人才济济 始于梦想,终于成功 漫步演艺 镜观天空 ⛴一抹演艺蓝,美景胜似画 镜中的世界就像是另一个国度 我们从这里来,向那里

养成了很好的卫生习惯,生活态度。老师导员都比较负责。 专业的发展潜力很大,师资力量较好,老师大部分都是比较负责任的,学生们自己关系很好,相处愉快。

学校学习氛围较好,食堂饭菜丰富,包括回民窗口,学校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相对较好,自习室较多,学习氛围浓厚,各种专业有各种的配套设施

学校对于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十分有利,每天会有晚自习,这样可以使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 所学的专业就业前景广阔

参考资料

1学院简介.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官网.2021-10-27 [引用日期2023-08-16]2院长简介.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15-11-15 [引用日期2020-07-07]3学院简介.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引用日期2023-04-22]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829,英文名为“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erforming Arts”。 学校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及性质:高职专科,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院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党委和纪检书记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条 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学校所有专业外语实施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限制。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2、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厘米),女生身高156CM以上(含156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为顺利就业,未达到要求考生,请慎重报考以上专业。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若体检表显示报考以上专业者有色弱、色盲我校有权退档。

  4、内蒙古自治区: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形象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170厘米);女生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生158厘米以上(含158厘米)。为顺利就业,未达到要求考生,请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实行学年制收费,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一)学费标准:

  1、表演艺术学院专业9800元-29800元/学年

  2、艺术工程学院专业9800元/学年

  3、经济管理学院专业9000-9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女生6-8人间(1900元/生·学年)、男生6-8人间(1900元/生·学年)

  (三)学生在校期间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军训服装费350元/人(2024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100元/人。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有关招生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招生章程》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邮政编码:530226

  学院网址:http://www.gxart.cn

  咨询电话: 0771—4840009、4880009、4892829(传真)

  监督电话:0771—4892829、4892636

网址: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http://c.mxgxt.com/news/view/12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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