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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全民娱乐时代的到来,“造星”类娱乐节目层出不穷,怀揣着“明星梦”的人越来越多,各类经纪公司也纷纷出现,与此同时,也催生出不少演艺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纠纷。签订一纸“卖身契”的演艺经纪合同的代价为几何,当中的法律风险你是否了解呢?盈科东莞合同律师解说
明星与经纪公司的关系:经纪公司才是真正的大BOSS
明星与经纪公司的关系:经纪公司才是真正的大BOSS
提到娱乐圈,首先想到的就是明星。明星是文化娱乐产业的璀璨的宝石,他们是娱乐业的代表。大家经常看到明星穿着礼服,光彩照人的走红地毯,实际上,她这身衣服并不一定是她的,有可能是她的经纪公司帮她借来的。大家看到演唱会,有很多歌迷流泪、欢呼、激动喊明星的名字,而这些歌迷有的是经纪公司花钱雇来的,歌迷不同的表现实际上价格还不一样。陶醉型可能是一个价码,哭天抢地型可能是另一个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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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无论这些明星艺人多么风光无限,实际上他们只是经纪公司包装的一个商品。——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无论明星艺人的服饰、言行,穿什么衣服,在公共场合说什么话,能否抽烟,这些都是经纪公司安排的。经纪公司掌控着艺人背后的一切。大的经纪公司有丰富的人脉关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他们可以通过量身定造影视剧把一个无名之辈捧红,当然也可以把不听话的艺人雪藏或封杀,让他们从此在娱乐圈销声匿迹。所以,经纪公司好比是艺人的带道父母,选择一家有实力的经纪公司,签订一份好的经纪合同,对艺人非常非常重要。
在国内,要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必须获得资质,经纪公司必须有三名有资格的经理人,才可获得审批。(盈科东莞合同律师)经理人一般会代理明星、艺人、演员寻找各种工作机会,帮助他们洽谈各种合同,比如演出合同、代言合同、广告合同等等。这种经纪人,不论国内国外都要获得一定的资质,国内要参加文化经纪人考试,取得经纪人资格。
在美国的洛杉矶和纽约还有专门的经纪人法律叫《经纪代理法》,有特殊规定要从是这种专门的活动需要获得影视专业许可。实际上,对于传统意义上的经纪活动,无论国内外,都需要获得国家的许可。在国内娱乐圈操作中,经常明星助理也会帮艺人去谈一些合同,承担部分个人经理人的角色,明星助理主要负责明星艺人的日常生活和行程安排,与明星同样隶属于经纪公司。——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经纪合同是艺人与经纪公司进行演艺工作安排的重要约定
经纪合同是艺人与经纪公司进行演艺工作安排的重要约定
明星经纪合同,在很早以前是非常神秘的,很多艺人将合同放在保险柜里,甚至有些艺人在外面打拼,就会把经纪合同放在老家,等遇到解约的时候,因为藏得太秘密了,自己居然找不到了。因为经纪合同的内容涉及明星艺人与经纪公司关于利润的分成、如何包装发展等很私密的条款,他们不希望别人看到,而这些艺人本身又不是非常懂得法律常识的,因此,明星经纪合同的内容经常搞的十分神秘。
直到近年,有些艺人发生解约事件,才有一些媒体报道,但也仅是只字片语的。在周俊武律师的书《星路历程》中对明星经纪合同有大概的定义,明星经纪合同是艺人与公司签订的委托或者委托期代理明星经纪事务的协议。笔者认为,明星经纪合同就是经纪公司与艺人对演艺工作安排的重要约定,系包含委托、行纪、以及强烈依附人身属性的混合型合同。
律师作为非娱乐圈的人士,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个明星艺人的成功关键有两大因素,一是找到好的经纪公司,为他选择好的角色、好的剧本、好的电影电视剧;更为重要的是要签订一份很好的经纪合同(盈科东莞合同律师)。当然,明星艺人要成名,还有很多其他因素,还有艺人自身的努力、机遇运气等成分。但从专业角度分析,就合同期限而言,比较短的经纪合同给予艺人比较大的自由度和话语权,较长的经纪合同期限,艺人都要听从经纪公司的安排,无论经纪公司怎么对待他,是捧他还是冷落他,都要受着。实在忍无可忍了提出解约,还要背负巨大违约金的压力,这是非常耗时耗精力的。
韩雪
一般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会约定,公司对艺人明星工作的代理,根据不同的演艺工作,公司和艺人按不同比例约定演出收入分配比例,并且约定了经纪公司如何对艺人进行包装、宣传、推广,以及经纪公司要投入多少资金等内容。换而言之,明星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演艺工作的独家代理、包装、宣传、推广投入,收入分配。——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完整的明星经纪合同中对于演艺工作的定义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登台(包括但不限于演唱或演奏);音乐作品的制作发行(包括但不限于演唱、制作、编曲)、宣传;电视、电影演出;剪彩及公益或商场公开活动的参与;广告形象代言;舞台表演;演唱会演出;电视、电影及广告歌曲配唱;音乐词 、曲及文学创作;商业赞助;数字发行;相关艺人姓名及形象和商业开发(即商品化权利部分)等权利。
(盈科东莞合同律师)通常,经纪公司会尽可能把演艺工作范围扩大,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的工作,艺人都要遵守,在这个范围内的收入,都可以分配,这样经纪公司的收入会很高,这是经纪公司的根本目的。
明星经纪合同的主要种类解析:影视演员经纪合同、歌手经纪合同
明星经纪合同的主要种类解析:影视演员经纪合同、歌手经纪合同
明星经纪合同里也会把演艺工作分很多类别,在不同的类别之下,经纪公司和艺人的分账、分成是有差别的。(盈科东莞合同律师)比如,歌手的广告和形象代言收入,由于经纪公司的付出比较多,一般艺人会拿到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对于电影电视剧的配唱或演唱会收入,由于公司会有制作方面的投入,这时艺人或者歌手有时只能拿到百分之二十或三十。再如歌手创作的词曲获得的著作权许可收入,按照行业惯例,歌手一般只能得到百分之十,那就是说百分之九十都会归属于公司。
这也就是经纪公司会在明星经纪合同中尽可能的将工作范围约定得很广、很细的原因,是希望从明星、艺人、歌手身上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艺人有价值的、能带来收入活动一般都包含在内了。所以有人把明星经纪合同称之为“卖身契”,其实一点也不为过。——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明星经纪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影视演员经纪合同,一类是歌手经纪合同,当然,还有模特的经纪合同,以及随着互联网直播平台的崛起,网红主播经纪合同也可大致归为一类。模特的经纪合同和网红主播经纪合同内容比较少,比较简单,而且重要条款与前两大类合同相似,就不再分开阐述。
相对于歌手的经纪合同,影视演员经纪合同的内容也不多,一般情况只占歌手经纪合同的三分之一篇幅。
歌手的经纪合同,实际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业内通常把歌手经纪合同分为三部分内容:经纪约、唱片约、词曲约。
歌手的经纪约就是对歌手的演出、广告代言等商业活动的经纪和代理事项,以及演出收入等分配比例,比如演唱会收入多少、电影电视剧配唱收入多少、广告代言收入多少,分账比例都不一样。
第二部分是唱片约,是歌手经纪约里最重要的一部分,通常会约定歌手在经纪合约有效期内要灌录多少唱片,每张唱片的歌曲数量是多少,录制唱片的唱片公司会有多少的资金投入,同时双方约定唱片的版税收入分配比例以及什么时间支付,最后一点会约定唱片的版权归属,这是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唱片约中有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的经纪公司认为在唱片约里约定歌手灌录唱片的数量是一种义务,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歌手必须灌录这么多唱片,如果灌录不完的情况下则构成违约;(盈科东莞合同律师)有的歌手则认为这是唱片公司对他的承诺,也就是唱片公司必须在合约期内为歌手灌录多少张唱片,因为灌录唱片实际上公司有投入。所以在唱片约里关于灌录唱片的数量和歌曲数量,要看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有的情况之下会约定是歌手的义务,有的情况会约定是歌手的权利。
第三个部分是词曲约,词曲约中主要约定歌手在合约期内创作的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归属及代理的问题,这对于一些创作型歌手就十分重要了。——盈科东莞合同律师
有些创作型歌手把词曲看作相当于自己的孩子一样,尽可能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的,甚至在歌手和公司解约以后,因为他们在合约期间的词曲著作权的归属到底归谁一直纠缠不清。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约定会影响到歌手在解约之后,还能不能唱他以前唱红的歌曲,这应该非常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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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之下,歌手和公司签署的经纪合约为全约定,全约就是包含前面的三种经纪约、唱片约、词曲约都签给一家经纪公司。但也有分签的,分几家经纪公司签订,主要考虑不同公司的侧重不同。所以,歌手在签约的时候会根据经纪公司不同擅长点,有所区分。有的会把全约签给经纪公司,有的会分开。但通常,歌手和经纪公司都愿意签全约,因为不论是前几年还是近几年,歌手通过唱片本身、创作音乐作品来获利,已经很少了,一般都会通过演唱会,通过他参与的电影电视剧作品演出来获益,出唱片歌曲反而成了保持人气的一种方式,仅起到一种广告的效应。——盈科东莞合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