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申请强执拉夏贝尔网店25万元,明星维权不应被说成“小气”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拉夏贝尔旗下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5万元,关联案件为杨紫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执行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据5月9日经济观察网)
这一被执行人信息说明,杨紫方已申请对网络侵权责任方强制执行,而据此前公开的法律文书显示,杨紫在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该公司依然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杨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向杨紫致歉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25万元,而杨紫这次申请强制执行,也说明该公司在法院判决后,并未履行判决。
相关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来源:天眼查截图)
这原本是一起非常理所当然的维权。但是,由于杨紫是明星,收入很高,也有人觉得,连25万的赔偿都要追得这么紧,未免有些小气,可能她给工作人员发年终红包,出席一次活动穿的衣服,开销都比这个大。这相当于就是说,明星就活该被侵权,太有钱就不应维权,不该索赔,这无疑是一种道德绑架。
明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何况杨紫作为顶流女星,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相较于普通人,其肖像权具有更高的公共性和经济价值,本身就不应该未经允许、随便被使用。品牌在代言结束后,擅自使用杨紫的肖像,无疑会让更多公众继续将其商品与杨紫的个人形象、人气、品格和社会评价相关联,这不仅仅是让她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也在名誉上共同承担了风险,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一种欺骗。
杨紫(来源:微博)
如果品牌因自身原因出现负面信息,而杨紫本已不是代言人,却因为肖像被滥用,而被误认为是代言人,那么她的个人形象和声誉也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明星维权不光是为了要赔偿,更是为了纠正商家的违法行为,规避因“虚假代言”滋生的各种问题和麻烦,同时也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明星肖像权被滥用的情况,其实在生活中相当普遍。尤其是此前全民权益意识不强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店铺、商家擅用明星肖像为自己的产品、服务做推广,而明星也因为侵权太普遍,怕惹麻烦,很少认真去维权。
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明星选择主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2018年,有内衣店擅用女星刘诗诗照片作广告宣传,刘诗诗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将侵权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6万元赔偿并登报道歉。当时,被告也是拒不履行判决,刘诗诗申请强执后,终于得到了公开致歉。刘诗诗当然也不差这6万块钱,但该讲清楚的道理就要讲清楚,该维护的合法权益就应该维护!
明星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助于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鼓励更多人勇敢反击侵权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更好地保护自己。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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