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税务部门呼吁明星、主播纠正涉税问题 这三重信号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24-12-11 06:45

近日,各地税务部门发布通告,呼吁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距2021年底还有不到十天时间,此时税务部门“喊话”明星艺人、网络主播,释放出三重信号。

一是税法权威不容挑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今年以来,公众人物因偷逃税款被罚消息频出:今年4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11月,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12月,薇娅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流量面前,税法不会打折,处罚力度之大彰显了税法的公正和权威。

随着我国税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心存侥幸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各地发布的通告中明确,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税法权威不容挑衅,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二是以“包容审慎”护航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我国新兴业态高速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为支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国家推出多项优惠政策。

然而,政策红利不能成为随意钻的空子,直播行业更不是税收的“灰色地带”。

各地方发布的通告中指出,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且有秩序的竞争环境,以“包容审慎”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是公众人物应带头遵规守法。

此次的通告中,税务部门“喊话”的对象,是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公众人物享有高薪酬、高知名度、高关注度,拥有庞大粉丝群体,享有很多社会公共资源。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根据“权责利对等”原则,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享受发展红利的同时,应该带头遵规守法,发挥正面示范作用。

截至记者发稿,多地税务部门均已发布通告,敦促艺人、主播抓紧自查,年底前纠正涉税问题,更是警示其他社会公众人物不要重蹈覆辙,要自觉依法纳税,提升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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