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机场已成为粉丝与自己的偶像近距离接触的重要场所,为创造去机场接机、送机的机会,疯狂的粉丝竭尽全力打探明星的出行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嗅到所谓的“商机”,非法获取、出售明星的航班行程、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牟利。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卖明星航班信息40元一条
小王今年二十出头,作为“哥哥”(某明星)的粉丝,她已经是机场的“常客”。为近距离拍摄、接触到自己的偶像,这位明星的所有活动,她几乎全都到场。最近,“哥哥”即将前往某城市演出,得知“喜讯”的小王多方打听试图获取“哥哥”的具体行程,可几次都无功而返,就在小王心灰意冷打算放弃时,群聊内的一条消息吸引了她的注意:“出售明星个人信息内部渠道,‘货’真价实”。这个群聊是小王前一阵添加的“追星群”,大家平时都会在群里交流分享一些追星经验或者是活动照片。“我想买‘哥哥’的航班信息”,抱着试试的态度,小王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可以,40元一次”,就这样,小王付款后对方很快就将“哥哥”的航班信息发了过来,为逃避法律制裁,对方在交易完成后还不忘叮嘱小王清除聊天记录。
大数据支撑成功抓获二人
公安河西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出售明星的航班行程等公民个人信息,根据线索迅速会同越秀路派出所开展侦查工作,在大数据支撑下,民警很快获悉王某和“票贩子”折某的身份信息,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将二人抓获。原来,折某为某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其利用工作便利查询明星航班信息并售卖给粉丝,短短几个月,折某通过“敲机子”(查询航班信息)查询明星数据450余条,非法获利1.8万元。
目前,王某因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折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具有以上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数量或金额达到前述标准十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警方提示
追星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有些人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其他公民的个人信息,但一定要守牢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同时,粉丝在追星时务必要保持理智、文明,切莫触碰法律的红线。对于因追星等原因想要打探个人信息的人而言,应注意打探的方式和限度。无论泄露抑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都属于公然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大量粉丝疯狂追逐偶像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还侵犯了其他旅客的正常出行,并为公共场所带来了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对于无视劝告、坚持扰乱公共秩序并严重侵犯隐私的粉丝,也会予以拘留等行政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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