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玺=皇位?夫妻反目李国庆抢章,当当控制权谁主沉浮?

发布时间:2024-12-11 07:55

玉玺=皇位?夫妻反目李国庆抢章,当当控制权谁主沉浮?

当当网股东李国庆抢走当当几十枚公司公章、财务章!

据报道,2020年4月26日,李国庆带着5名彪形大汉闯入当当网办公室,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当当网已报警,警车停在了楼下。李国庆抢走公章后,当当宣布被抢夺的公章即日作废。

根据李国庆粘贴在公司内的《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李国庆从历数俞渝七宗罪,包括:俞渝系李国庆“禅让”取得管理权,但喧宾夺主,逼迫李国庆离开当当;俞渝无视股东合理要求,侵害股东权益,无视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盲目裁员,侵害公司员工利益,公司损兵折将。李国庆出于挽救公司严重不利局面、维护公司职工利益的目的,“痛下决心”重新接掌当当。

自2019年10月李国庆在接受采访时,“摔杯为号”,称自己心中的愤怒已不能用一根刺来形容之日,当当的控制权争夺,就已是好戏连台。曾经让人欣羡的天成佳偶,如今反目成仇,并将一家在美股上市的明星公司一再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背后反映的不仅仅是夫妻失和,更多的却是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残酷与无情,让我们想起当年的真功夫那场公司争夺战大戏。

我国国内围绕公司控制权争夺出现的股东会、董事会席位之战,以及董事长和公司公章之间出现的“人章争夺、章章争夺”的好戏,已经接续上演,烽火连绵。精彩的戏码背后,我们律师对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理性思考,在我们的《公司保卫战》(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和《公司保卫战(第二版)——公司控制权争夺与战术指导》中都有充分的法律角度的解读和策略分析。

作为长期处理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唐青林、李舒、李斌、张德荣、李元元,因为繁忙的业务而身处三地,丝毫不影响我们对该热门事件的关注,我们深夜三地连线,分析和讨论这个热门事件。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专业解读和分析。

当当本次临时股东会改组董事会是否合法有效?

李国庆方面发布的《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称,当当网的股权结构中,李国庆与俞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计持股91.71%,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原则,李国庆目前实际持股45.855%,公司其余两位股东均支持李国庆。因此,李国庆目前实际获得53.87%的支持。

李国庆称已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由李国庆、俞渝、潘跃新、张巍、陈立均担任董事,同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司依法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国庆先生为董事长与总经理。自4月24日俞渝不再担任当当执行董事、法人、总经理,选举其为董事。李国庆作为当当董事长、法人、总经理,有权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根据刘国庆介绍,其与俞渝共同持有公司91.71%的股权,公司股东还包括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的公司为“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中,李国庆持股27.51%,俞渝持股64.20%,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40%、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1%。该公司为国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目前该公司章程并未对外公布,以下分析仅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展开。

根据上述《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将此前仅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修改为设立五人董事会的公司章程。

翻译成法律语言那就是:本次临时股东会修改了公司章程。当当本次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李国庆称基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原则对公司享有45.855%股权。同时,通过争取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支持,合计取得公司股东会53.87%的控制权。但该持股比例并未达到《公司法》要求的修改公司章程需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的要求,只要俞渝方面在临时股东会上投票反对,那么该项股东会决议就无法顺利通过。

根据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和李舒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战斗十多年的经验和观察,实践中有些公司为了避免反对股东参加股东会,采取不通知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突击通过一些对其他股东不利的股东会决议。这在这种明显存在股东对抗的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必须高度关注召集人、表决成员、股东会召集通知、股东会会议和决议程序等格外严谨。

当当网临时股东会,主要关注是否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间通知了其余股东,尤其是股东俞渝本人。如果并未通知,那么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俞渝可以再六十日内到法院申请撤销这份临时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我们认为,如果李国庆召集的4月24号临时股东会程序合法(通知、召集过程、会议议程投票表决等),决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该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李国庆顺利当选为公司董事长并同时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的总经理,那么李国庆去公司取得公章(不管是和平交接还是抢夺的方式),就是合法有据的。

关于李国庆的投票权比例,我们也注意到,根据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情况,李国庆在该公司中登记持股比例是27.51%,并非其在《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所称的45.855%。45.855%的持股比例是李国庆“平均”俞渝的持股比例后,所得的持股比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方是否当然享有一半的股东权利,需要认真推敲和寻找法律支持,尤其是要关注他们股东内部是否有相关的特殊协议约定、公司章程是如果规定的等。

鉴于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李国庆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诸多细节尚未公布。公司临时股东会召集、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俞渝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她是否实际参会、相关股东表决情况等,都有待进一步核实。

因此,目前还无法作出相应改组董事会的临时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的判断。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必将会成为未来各方争议的焦点。

法律到底有没有规定公司印章应由谁执掌?

先说答案吧: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直接规定公司印章究竟应该由谁保管。

由于特定的历史传统,中国的印章文化较之于西方,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中国,人们往往更愿意认可印章的效力。但在西方,人们往往更愿意认可签字的效力。

中国人签署法律文件主要认章,一个圆圆的印章代表的是权力和财富。而外国人签署法律文件更加普遍的是认签名,那些签名我们看来天书一样的歪歪扭扭的字母组合,我们中国人可能根本看不清,可是人家就觉得放心、没问题。这是因为历史文化不同造成的。

尽管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都有效,但是绝大部分的公司均会加盖公章的形式完成签约过程,如果两个公司签署合同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盖章,总会让人感觉不放心,即便是熟悉合同法的律师也可能会感觉怪怪的。这,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实践中与印章相关的争议大量存在,为争夺印章而发生的“赤膊战”也经常上演。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律体系中几乎找不到印章应有的对应规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案由规定》中,也不涉及与印章相关的纠纷。与印章保管的相关的争议被涵盖在“公司证照返还纠纷”项下。

虽然法律没有关于公章究竟应由谁保管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当然享有保管公司公章的权力。因此,在面对公司控制权变动的“人人争夺”时,往往会伴随着“人章争夺”或者“章章争夺”。

所谓的“人人争夺”是谁有权代表公司的争夺,有些时候股东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而前法定代表人却主张还没变更工商登记,因此强行赖着“代表”公司进行各项活动。

所谓的“人章争夺”,就是公司的公章被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保管着,而他们二者意见不一致,造成到底是公章说了算还是法定代表人说了算的争夺局面。

所谓的“章章争夺”一般是公司出现了不同的公章,有些是合法刻制的,有些是被股东或前法定代表人持有却已经被后任法定代表人无法索回后已经宣告作废的公章,到底哪一个章能够真正代表公司意志的争夺。

当当网的抢章大战,实际上的新任“法定代表人”行使其法定代表人职权,取回公司印章的过程,是人章争夺的一种体现,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章合一”,消除“人章争夺”的状态。

实践中,基于公司控制权的变动,尤其是法定代表人的变动,经常会出现“抢章大战”。如果章程中没有规定公章的持有或保管,则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公章和证照都是公司财产,其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起诉要求持有这些物品的人返还该物品。

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毕竟太过复杂,简单粗暴的抢夺似乎更为方便直接。新任法定代表人,通过直接抢夺公章获得公司证照控制权的情况也并不鲜见。

本次在当当的抢章大战,李国庆可否通过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地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并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是他是否有权执掌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的关键:(1)如果该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那么他有权执掌公司公章和财务章;(2)如果临时股东会决议被撤销,那么他不能合法有效地取得和保管这些公章。

到底李国庆和俞俞哪一方代表当当?当当合作方及员工将何处何从?

到底李国庆和俞俞哪一方代表当当?

当当合作方及员工到底应该“认”谁?

到底是认临时股东会推选的董事长李国庆还是工商登记的执行董事俞俞?

到底是认真正持有公司公章的李国庆还是认宣告这些公章已经作废的俞俞?

根据我们的分析和判断,俞俞方面应该会迅速提出临时股东会决议撤销的诉讼。而在人章争夺尘埃落定之前,因为俞渝的反对且不配合在工商登记文件签字,当当在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李国庆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可能性不大,在这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法律效力存疑的情况下、李国庆作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也存疑。而目前的工商登记显示俞渝依然是对外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她有权对外代表当当。

谁主沉浮,如何避免公司控制权争夺战?

作为中国电商平台曾经的标杆企业之一,如今外部面临淘宝、京东、拼多多的激烈竞争,内部又面临这种股东内耗,我们作为当当的铁杆用户,深深为当当的明日担忧。明日的当当,将谁主沉浮?

作为长期处理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唐青林、李舒、李斌、张德荣、李元元,因为繁忙的业务而身处三地,深夜连线分析和讨论了如下核心问题(有些内容在本文暂不宜公开):

(一)根据当当网的章程,这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由执行董事改组为董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临时股东会是否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成员身份是否合法有效?选举董事长的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任命总经理是否合法有效?

(三)我国有没有法律规定,公司印章究竟应由谁保管?为什么这么多争夺公司印章的案件?

(四)当当网合作方和员工,在尘埃落定之前,何去何从?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如何确定何人是法定代表人?听哪个法定代表人的?听法定代表人的还是还是听印章的?如果俞俞不签字,当当网变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变更、李国庆担任董事长),会遇到什么阻碍?能顺利完成吗?

(五)在公司争夺战中股权、董事会席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团队的人心所向,哪些是关键的决胜因素?如何立于不败之地?

(六)我们关注到,当当网副总裁阚敏召开媒体沟通会回应李国庆抢走公章并接管当当一事时表示,管理层都支持俞渝,目前当当网仍掌握在俞渝手中。这么来看,除了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总经理关键战场争夺战之外,对内而言核心成员的支持非常重要。但是我们也关注到,公司内部和经销商极力支持的雷士照明前董事长吴长江在公司控制权争夺战中落败并入狱。所以,我们认为公司控制权争夺战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落败,均不会最终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最后成功。

来源 :唐青林李舒李元元公司法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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