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看到电视里明星光鲜的一面,但是却不知道,明星艺人是维权中的弱势群体,明星自身遭到侵权后,维权困难。明星商业事务大多委托经济人或经济公司,自身话语权及自由度低,容易被签署霸王条款或被“架空”。
今天法商领道自媒体有幸请到明星维权知名律师熊超先生,做客采访间,与已经成名的明星、还在二三线奋斗的明星或者是想要当明星的朋友们,聊一聊明星维权话题。以下是访谈内容梗概:
【明星表面光鲜,维权其实很困难】
熊超律师:明星平时总处于万众瞩目的氛围当中,普通百姓甚至明星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强势的一方,但其实老艺人心理都明白,明星不好当。
明星经常发生的纠纷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自己与商家之间的纠纷,多见于合同及经济方向;第二种是自己与经济公司之间的纠纷,在韩国比较常见;第三种是明星艺人遭受侵权的情况,比如张亮麻辣烫事件。
【明星侵权很常见,维护自身权益太难】
熊超律师:我们重点谈一下明星被侵权这种情况的维权难点,我从事16年的律师,在众多案件经历中,总结了明星维权的几个难点:
1、取证难——在近年的明星侵权案件中,取证难的问题脱颖而出,案件高发区为一些偏远的三四线城市,在一些本土品牌、商家的宣传中,擅自加入明星形象、名字、“被代言”等,这类案件多由网友拍摄图片告知给明星,经纪人委托我们律师进行处理。这类型的案件在实际取证方面有很大的困难,到县城面访取证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核实侵权行为、侵权影响以及其他方面证据素材,往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收效甚微。
2、赔偿难——在最近几起侵权案的处理结果来看,大多数侵权案件的处理结果是赔礼道歉。而比较出名的张亮麻辣烫案件,最后的赔偿也就10万人民币。这个问题难点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明星碍于明星形象,不会大额索赔,只是作为形象维护进行法律追究。一方面是赔偿执行难,罚款多了,对方交不起,有些情节过分的,连道歉都拒不配合。
3、意识难——目前就我接触的不论多么大牌的明星或是多么不知名的明星,对于自己的维权意识还是很薄弱的,有些二三线明星甚至希望一些侵权案件发生,因为可以提高自己的曝光率,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其实这是一个很错误的观念,如果该产品发生法律责任,明星会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牵连。稍后我会写一篇关于相声演员徐德亮的维权案件文章,帮助大家明星维权的重要性。
4、途径难——目前明星发现自己被侵权、被代言的情况后,多采用联系律师发函警告方式,在诉讼的时候,明星需要自己先行缴纳诉讼费,如果涉案起诉金额过大,诉讼费也是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有些明星就望而却步。然后是时间成本高,一场案子打下来,有时候会让人筋疲力尽。最后是执行难,上面提到过,一些地方的商家,在乱用明星头像、名字后,连道歉都拒绝执行。
【明星应注重私人律师服务,防止被架空】
熊超律师:最近王宝强案件一直在刷屏,从简单的一个维度来看,就是明星的经纪人掌控了明星的一切,资产转移、资金控制等都掌握在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明星实际上是被架空了。我在与冥想交流的时候,都会比较直接的建议他们,一定要重视死人律师的聘请,自己要有一个专属的律师或律师团,受自己的直接领导,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被架空的情况发生,也是给自己做了一道比较安全的防火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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