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农产品,别被“网红”害了
最近笔者通过微博大V发的淘宝链接在网上买了一次蜜桃,结果因为快递太慢,桃子拿到手上已经腐烂发霉,等笔者进行退款时,却发现店面已因差评太多而被关闭了。
无独有偶,之前微博上另一位网红厨娘“堂妈”也因为自家亲戚种植的樱桃的售卖问题和粉丝发生了纠纷,引来不少风波。
其实,“网红”销售的农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被“扒皮”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人更是直接把购买网红农产品冠以“智商税”的恶名。归根结底,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农产品产销一条龙的一套生意被硬生生分离成了“网红营销”和“产地发货”两套,让某些利用“网红”概念逐利的人钻了空子。
我们常看到很多农户为了宣传自家的农产品,通过努力经营网络账号、提升服务质量受到大众关注,从而把产品销售了出去。而与之相对的另一些“网红”,他们的目的就是吸引到流量后快速变现,因此对广告来者不拒,对产品质量也漠不关心,只要能拿钱,什么都可以闭着眼吹,他们带的“货”出现问题,并不奇怪。
成为“网红”在很多人眼里已经变成了一套精明的生意,甚至有了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一些急于卖货的商家眼中,“网红”这两个字代表了流量、精准的客户购买力、关系网的扩展等关键词,也代表了简单的技术投入、较少人力操作、执行时间短、收益回本快等经济效益,仿佛只要找上了“网红”,产品就会畅销。
打开网页搜索一下,“30天抖音变现15000元”“0成本卖水果”等类似的电商案例“教程”随处可见,而几乎所有“教程”都建议网红们趁着没过气多打广告、快速变现,怎么找货源怎么造势怎么买评价刷单刷交易额,都有一套“规律”可循。
这样推广出来的产品,网红认为自己不负任何责任,看不见摸不着,自然也不会进行监督;塑造“网红”的成本太低,一个号的口碑坏掉,经过运作很快就能再造起另一个,使得很多人更加肆无忌惮。而雇“网红”们做广告的某些产品,其制作和服务还处于粗糙甚至原始的阶段,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形成品牌思维,也没有进行长期、高品质合作的意识和决心,过于注重“网红”带来的巨大销售额而无视自身的负荷能力,最终损害的只能是同类产品、甚至同地区业者的共同利益。
其实,借助“网红”的流量推广农产品并没有错,但消费者期待的,是拿到手的产品名副其实。避免此类纠纷,消费者增强自身鉴别能力固然是一种防范之道,更重要的是产生“网红”的平台应该肩负起对广告的监督责任,除去审核以外还应建立起信用制度,大浪淘沙、去芜存菁。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农业主体的培训,增强他们综合素质与能力,多方共同努力,让“网红”推广这个模式渠道可信、质量可控、服务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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