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3日在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议程安排,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报告牵头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初步构建“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
2018年,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主动作为。一是全面调研、评估过去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的成效,分析工作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提出建议献策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为四川省首个“两法衔接”工作的市级地方性人大决定出台,即四届人大十三次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做好基础工作。三是抓住人大《决定》出台契机,加强牵头工作的领导,迅速推动各区县“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全面认真梳理《决定》,以工作机制建设为主线列出清单,逐项排出责任单位和完成工期,确保件件抓落实。五是《决定》出台以后市本级和各区县共计牵头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9次,及时安排工作任务,适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六是牵头组织“两法衔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邀请资深法官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授课辅导。
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努力下,目前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人大《决定》为保障,以衔接机制为路径”和“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推动、人大加强监督、检察机关协调推进、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方面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
二、着力完善衔接机制,实现“五个提升”
(一)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规范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一是着力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市级成员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两法衔接”工作辅助人员30余人。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分别组建全市涉林案件专家库和环境保护鉴定检验专家库。食药、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聘请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截止今年9月,市级35个行政执法机关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710台,六区县行政执法机关已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168台。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1至9月,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893人,发放行政执法证893个。目前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达到5466名,全部实现持证执法办案。组织执法人员到陕西省委党校、四川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及通用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1300余人次。
(二)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畅通渠道提升了涉罪案件移送水平
通过“三个明确”疏通案件移送渠道,全面增强惩处合力。一是明确受理条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条件,市公安局已着手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办理“两法衔接”案件受理及立案规定》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移送标准。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先后与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会签涉及社保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污染等领域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会议纪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三是明确专人专办。确定“谁发现谁报告、谁接受谁负责、谁办理谁结案”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落实专人办理“两法衔接”案件,确保案件移送到位、办案责任落实到位。
随着涉罪案件移送渠道的畅通,过去“两法衔接”中涉罪难移、移案难收、接案难办、惩处不力等问题基本解决。1-9月,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明显提升,移送案件意识增强。公安机关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52件涉嫌犯罪案件受理率达100%,系近年来首次。
(三)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升级平台提升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推动眉山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高“两法衔接”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目标,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建设“两法衔接”信息中心。以信息化、实战化标准规划和建设“两法衔接”信息中心,统一协调、指挥“两法衔接”工作,实现节点管理、信息交换、决策分析、网上监督、会议培训等功能。目前,市“两法衔接”信息中心和六区县信息中心均已建成。二是落实专岗专人负责录入。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两法衔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市人社、国土、食药监、税务等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两法衔接”案件信息录入。、六区县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内部人员调剂、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安排300余名信息录入专员负责信息录入和系统维护。三是规范案件录入标准。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网上巡查和通报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件录入平台情况。2017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12件。今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913件,其中,《决定》出台后,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121件,录入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四是稳步推进平台升级改造。经市检察院积极汇报、争取,省检察院确定眉山市为平台升级建设试点市。目前,省检察院已完成平台升级建设招标工作,两次召集市检察院和中标公司研究平台升级方案,针对市检察院收集的35条平台升级建议逐一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平台升级建设基础工作已告完成。
(四)完善多元监督机制,整合资源提升了“两法衔接”工作整体成效
整合人大监督、监委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力量,实现对“两法衔接”全过程监督。今年以来,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专项视察等方式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专项检查达10余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纠正行政执法机关履职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19件,公安机关立案19件。针对行政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分别抄送同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法委,切实增强建议刚性,维护法律权威。市检察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组织开展“三项制度”暨“两法衔接”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记录仪配备及使用、行政处罚及移送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执法信息录入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等进行专项督查。市、区县“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在《眉山日报》公布“两法衔接”举报电话,积极引入社会监督。东坡区、洪雅县、青神县检察机关与同级监委会签关于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中职务违法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拓展对行政执法领域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渠道。
(五)牵头开展“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提升了工作创新发展能力
全市“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中掀起“一县一品”特色工作创建热潮。东坡区总结办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案件经验基础,推广“环保+公安+检察”联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模式,建立“食药+公安+检察”联动打击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洪雅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理念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侵害修复理念,建成全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办理生态损失补偿类案件5件,补种树木5500余株,面积50余亩,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报道,被《四川改革专报》刊发并报中央深改办。仁寿县建立“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和成效受到来自吉林、上海、江苏的17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肯定。
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两法衔接”工作列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和依法治市考核。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面保障工作经费,将购买服务、设备采购、专家鉴定、场所建设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六区县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本地区贯彻实施方案,增加考核分值,提升工作年度预算,全力保障工作需要。
二是人大鼎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两法衔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远赴珠海市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先后五次深入区县和市级成员单位实地察看、研讨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决定》,并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决定》的学习贯彻。《决定》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先后两次深入各区县和市级成员单位检查《决定》贯彻落实和整改情况,有力推动《决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领导亲力亲为。各级领导一直关心、支持“两法衔接”工作。省检察院冯键检察长专题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汇报,两次作出肯定性批示,要求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眉山创新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度、市政协主要领导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指导、基层调研、作出批示等方式支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四是部门整体联动。以《决定》出台和市人大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不断完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市人社、环保、住建、食药监等部门分别制定各自行政执法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或办法,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会签印发工作衔接机制文件,确保了《决定》要求的落地生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仍有成员单位认识不到位,双向衔接不畅和立案率偏低问题仍然突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质量不高、证据收集能力不强,“两法衔接”案件缓刑居多。
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压实责任对照《决定》再检查、再落实。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作为“两法衔接”牵头单位,要率先垂范、敢于担当,要及时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突破工作瓶颈,确保《决定》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全力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升级建设在眉山的试点工作。落实市区(县)两级检察院专职平台运维人员,推动信息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良好对接,强化平台的案件分析功能、筛查功能、搜索功能,完善平台的流程设置、案卡修改、运行维护等,增强平台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要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政执法、司法办案专家进行正规化、专业化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四是巩固“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汇报,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政法委协调作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更大的支持。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全面实现有案必录、涉罪必移、收案必办、犯罪必惩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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