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高铁员工卖明星出行信息赚56万,背后有怎样的利益链?该怎么对付这种“内鬼”?

发布时间:2024-12-15 02:52

1、谁在买明星信息,买来做啥,多钱一条?

一般是疯狂粉丝,买来满足自己的追星欲望。比如买了电话号码,半夜打电话跟男明星聊天、跟女明星谈心……他自己倒是嗨了,明星们被骚扰的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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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粉丝买来明星行程单,专门用来制造“偶遇机会”,比如住酒店跟偶像住隔壁,坐飞机做偶像旁边,借机获取签名、合影、同框等“私生饭待遇”,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而且买卖这些信息并不昂贵,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发布的这个案例为例,一条明星信息也就是十块八块,跟明星演唱会动辄上千、上万的天价票相比,简直“便宜到家”了,获得的利益却多得多,心理满足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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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是明星信息利用的一个例子,还有的买来身份证信息就为了看看“爱豆素颜”,也有的用来跟自己匹配八字,看看“我和爱豆合适不合适”,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用途……千奇百怪,形形色色。

2、谁在卖,他们可以赚多少钱,会坐几年牢?

普通人的身份信息,一般买来是用于发垃圾广告、诈骗信息。明星们的信息除了这些用途之外,还可以高价卖给“粉头”和“粉丝”。(当然,明星们被诈骗的也不少,那是另外一个话题,回头我详细讲)

佛山这个案例明确指出:出售明星信息者都是“高铁站员工”。

以前公开的出售者,往往是航空公司员工,因为现在交通工具都是实名制,航空公司可以拿到行程单、身份证和手机号,严重会有银行账号等支付类信息,这些无论对于诈骗者,还是疯狂粉丝,都是最好的资源。

佛山这个案例,只是说8个人总共获取了56万不当利益,平均每人7w,金额上不算特别多,但如果按照10元一次来看,每个人都出售了7000条以上的明星个人信息,性质相当恶劣。

根据刑法253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有人的违法标准到了“情节特别严重”这个级别,刑期到了3年8个月。

3、个人如何保护隐私信息?或者说,“我”该怎么防止自己的信息泄露?

目前咱们的交通工具都是实名制,而且随着电子化办公的推行,个人信息越来越多的被“有关部门”、“有关公司”获取。就像你去坐飞机,身份信息、行程单和银行卡必然暴露在航空公司的面前。

这就需要相关的部门和公司,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加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如果自己遇到电信诈骗、广告推销,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督促他们揪出内鬼、打好补丁,这才是最根本的防止诈骗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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