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辅警因追星要“人肉”网友,这些“饭圈”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辅警因追星威胁要“人肉”网友,被曝光后受到广泛关注,最后该辅警被解除劳动合同。人肉搜索、非法安定位器、粉丝聚集接机……一段时间以来,种种荒诞追星乱象层出不穷。这些“饭圈”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对此,陕西泰天按易律师事务所孙杰律师根据案例进行了相关法律解析。
案例1:辅警因追星威胁要“人肉”网友
孙杰表示,警务人员非因职务行为或未经过个人同意私自查询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规定:“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警务人员非因职务行为或未经过个人同意私自查询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
警务人员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即使是以威胁的方式提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也可能构成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如警务人员滥用职权获取或威胁要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滥用职权罪等,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案例2:演员租用车辆被粉丝安装定位装置
孙杰表示,粉丝在明星车上非法安装定位装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的记录、活动轨迹等投放到社交平台传播、公开,甚至售卖,同样构成侵害他人隐私权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第991条、第10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等均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害。当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等受到侵犯时,可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因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等。若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3:大量粉丝聚集接机造成拥堵,严重影响其他正常出行旅客
孙杰表示,大量粉丝为接机堵塞登机口等行为是涉嫌违规违法的,情节严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粉丝如果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明星的行程信息等隐私,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构成侵犯隐私权或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4:粉丝为扫瓶盖内二维码给偶像投票,大量购买并倾倒,只要瓶盖不要奶
孙杰表示,为了给偶像投票购买牛奶,并倾倒的行为是错误的,超市商场等经营者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其中规定,“节目中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买奶“投票”或许不如“氪金”来得直接,但其性质也涉嫌“花钱买投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四条也规定了,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孙杰说,禁止浪费已经是我国的刚性要求,要坚决抵制浪费之风,倾倒牛奶的行为也许消费者不存在违法,但节目组可能涉嫌错误引导“擦边”问题,有关行业应该予以处罚。
编辑:杨晏宁
网址:热线律师说丨辅警因追星要“人肉”网友,这些“饭圈”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 http://c.mxgxt.com/news/view/226811
相关内容
代言产品翻车,明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律师给出了解读侵犯明星姓名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追星族呈现低龄化趋势,为何“饭圈”戾气这么重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上)
粉丝倒卖艺人航班信息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评论:追星需要理性,“饭圈”应有底线
明星代言商的食品,为什么要负连带责任
对“名人模仿”行为要划出法律红线丨时评
评论:“私生饭”成娱乐圈毒瘤 这些行为已经犯法
律师解读:明星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要负连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