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追星?4人买卖明星航班信息,最高或被判三年
航空公司员工出售带有旅客姓名的舱单,粉丝追星购买这些航班信息,他们的行为都可能触犯刑法。朝阳法院今天(3月31日)开庭审理一起“倒卖、获取他人航班信息”案,四名被告人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公诉机关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被告人秦某是95后,在航空公司从事客服工作,负责查询航班和订票;被告人李某之前是航空公司员工,和秦某有工作往来。两人利用职务便利购买、收集和出售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共计3000多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400多条。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商登煜介绍:
商登煜:追星的粉丝需要查询一些明星的航班从哪到哪儿、具体的时间、座位信息等。他们两个就以合作的方式来出售信息,共同获利是4万多元,然后他们单独出售信息,被告秦某获利几千元,李某获利2万多元。
庭审现场/朝阳法院供图
秦某的辩护人表示,秦某售卖的信息数量不多,并且绝大部分是舱单。
秦某辩护人:舱单就是某趟航班所有乘客的名字,秦某以为自己仅仅是出卖了乘客的姓名信息,而且还是中文的拼音,殊不知这些舱单上的名字和购买信息人提供的航班信息相结合,就可以确定某个人的行踪。
对此,公诉人表示:
公诉人:这个舱单包含了旅客的姓名,乘坐的具体航班、出发的具体日期乃至乘客的座位。我们认为这些关键信息通过整合之后,能够确定具体的某一天,某乘客确定坐某一个航班,实际上起到了对某个自然人的一个定位效果,已经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
被告人秦某和李某/朝阳法院供图
公诉人认为,秦某和李某触犯了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案中另外两名被告都是购买明星航班信息的粉丝,公诉机关建议对两人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并且适用缓刑。其中,被告人张某是00后,事发时还在上学。
被告人张某:之前购买这些信息不知道会犯法,只是出于追星的好奇。这一年我已经深刻的反省,希望各位能看到我是初犯,还是一名学生的份上,从宽处理。
庭审现场/朝阳法院供图
同时,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人认为,秦某和李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隐私权。
公诉人:因为非法贩卖的信息大部分是去向不明的,可能引发诈骗、非法讨债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造成不特定人身和财产损失。对这样的一个巨大的潜在风险,被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粉丝在机场等待明星/来自网络
公益诉讼还要求秦某和李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本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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