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兵今天发律师函澄清“和约风波”

发布时间:2024-12-17 03:51

胡兵今天发律师函澄清“和约风波”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1月16日13:10  新浪娱乐

  编者按:2000年,艺人胡兵与其经纪公司“广州电视艺联公司”传出“解约风波”。双方各执一词,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今天(16日),胡兵的法律顾问向新浪网发电子邮件对此事进行了澄清。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有“中国第一偶像”之称的胡兵在本世纪的最后一年因为与其经济公司的和约问题而导致是非漫天,各种负面新闻接踵而来,除了其大好的演艺事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外,也令保持了多年健康形象的他有苦难言,前一段时间更有人拿出一些所谓的“证据”指出胡兵是泰国人,而最近一直鲜有在媒体曝光的胡兵昨日终于在是非扑面后打破沉默,委托其律师发出声明,针对近期的种种不实传言进行合法的澄清,并将以法律手段对于造谣诽谤者提出警告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以下为胡兵的法律顾问,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王立新、毕一平受胡兵委托所发表的声明,全文如下:

  声明

  针对一些公司及个人发布的不实之词,影视演员胡兵先生现授权法律顾问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律师、毕一平律师发表声明如下,以澄清事实:

  (1)胡兵先生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2)胡兵先生与其原经纪人的合约争议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由于本次仲裁为不公开开庭审理,故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本次仲裁的开庭内容向外界公开。但有关当事人未能遵守上述规则,仍单方面向媒体披露了有关内容。对此,胡兵先生表示遗憾并已提出异议。

  (3)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限制胡兵先生的正常演艺活动,也无权向与胡兵先生合作的第三者发出任何指示或要求。任何该等指示或要求均将被视为对胡兵先生正常演艺活动的干扰和侵犯,胡兵先生对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胡兵先生从未向媒体披露任何有关本次仲裁的开庭内容,任何有关本次仲裁的内容报道均与胡兵先生无关。

胡兵常年法律顾问: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王立新 毕一平律师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

(文: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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