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圈内知情人向“全明星探”惊曝,著名制片人张纪中的妻子樊馨蔓出轨她和张的干儿子肖齐已长达两年多时间,樊肖两人还一直处心积虑抢夺张纪中公司财产。对此,张纪中老婆反咬丈夫包养小31岁的小三,还有个3岁私生子。和张纪中的婚姻樊馨蔓也表示已走到尽头,她目前正在和张纪中打官司。对于网络的爆料,樊馨蔓称这是有人雇佣水军来黑自己!
影视明星王宝强离婚案还没有结果,著名导演张纪中离婚大戏又上演了。不管这些明星在离婚事件上如何撕扯,给大众的观感只有一个,就是“贵圈真乱”,又一次拉低了社会大众对艺人的观感和认知。
导演、演员、歌手等明星,不同于一般人,他们是社会公众人物。即便不可能要求他们每一个人都德艺双馨,但至少在言行举止和道德标准上,理当比普通人的要求更严一些,要为他们的粉丝和社会做出一个良好的表率和榜样。这意味着导演、明星,不只是要创作出优秀的影视作品,还要创作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生活作品,要让社会大众看到正能量,释放出榜样的力量。导演、演员等明星,不管是出轨,有了私生子,还是在离婚时自曝家丑,将其丑陋和劣迹的一面曝露在大众面前,显然表明他们创作的生活作品很糟糕,有悖公众人物应有的要求,在社会上造成非常不好的观感。对于明星有这类劣迹行为,行业组织应当给予一定的封杀,净化荧屏。
在娱乐至上的今天,固然大众有窥探明星隐私的癖好,但不等于明星一定要将隐私公布于众。相反,明星依然应该恪守延续千年的“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不管是明星夫妻,还是普通夫妻,离婚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这是关系到孩子、父母等两个家庭的事情。夫妻离婚,即便是愉快的分手,协议离婚,本身对孩子、父母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自曝家丑,相互揭短,让离婚闹得人人皆知,更是进一步加剧了离婚对孩子和父母的伤害,特别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背别人指指点点,甚至会留下不可估量的后遗症。
再者,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明星离婚跟普通人离婚并没有本质性区别,除了离婚之外,无非就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法院判决看中的证据,而不是舆论声音的高低。明星在大众面前自曝家丑,对打离婚官司起不到任何的帮助作用,不会因为获得了大众同情,就能多分财产。从这个角度说,明星为打离婚公司而刻意自曝家丑,完全没有必要,是多此一举。
另一方面,导演、演员虽然的公众人物,需要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但不等于他们就没有了隐私,任何隐私都可以揭露在大众面前。从法律角度说,出轨、有私生子属于明星的个人隐私,记者、媒体直接揭露出来,这就是对明星个人隐私的一种侵犯。如果揭露的所谓隐私不属实的话,可能涉嫌诽谤,需要负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明星不仅要恪守自己的言行举止,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而且就算明星离婚了,也该是去法院打官司,而不是在法庭之外爆料,比较声音的高低。(未来网评论员 何勇)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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