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肺丸”真的能补肺么? 知名“维权人士”王海:NO

发布时间:2024-12-19 12:42

新浪财经

“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独家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剑指“补肺丸”涉嫌虚假宣传。中国经济网/发(闫微微摄影)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记者 周亮)肺,作为人体与外界进行气体交换的重要器官,他的作用不必多言。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持续雾霾天气,以及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与肺部相关的疾病发生率呈逐年上升态势。

中成药主要起保健作用治疗尚不明显

人们一旦得了肺病,不及时就医,势必将对生命造成威胁。而市场上各种名目繁多的,治疗与肺病相关的药品应运而生。日前,“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独家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特别节目《王海热线》“‘补肺丸’真的能补肺么?”专题访谈时表示,相关药品对于改善及治疗肺病的疗效并不明显。

王海表示,目前医院里使用的真正治疗肺病的,大部分是西药。相对中药而言,特别是中成药来说,起到特别明显的作用的药物还不多见,或者说是很少听说,而中成药主要起的是保健作用。

王海进一步指出,中成药作为国药,给公众的感觉治疗进程慢一点,但可去根,毒副作用小,一些商家钻了这样的空子。实际上,中成药的效果是很不好评判的。因为,在临床上很多“安慰剂”都有一半的疗效。换言之,根本就是给人一个心理暗示,心理安慰的话语也会起到一定的效果。实际它的所谓治疗的效果,尚不敢恭维。

王海认为,中成药的效果具体该如何评判,还需要进一步进行科学上的论证,需要更为严谨一些的考量。但是,据了解,大多数的中成药,它的疗效的都不是很明显。

(责任编辑:杨娜)

“补肺丸”通过制造谣言令患者恐慌

王海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例指出,比如说一定是多少天可以治愈,多少年的肺病几天就能治愈,有效率是多少,还有利用患者进行疗效的宣传,所谓“现身说法”,鼓吹各种治愈率。还有就是造谣,故意虚构事实,给患者或者给公众造成恐慌。

王海表示,“补肺丸”便是通过上述手段令患者恐慌。厂家说,“你如果咳喘,不治,肺就萎缩。如果咳喘不补肺的话,可能马上就要导致你的死亡。”通过散布这种谣言,从而达到其促销的效果。

“补肺丸”杜撰“红色OTC国药”概念忽悠人

王海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所谓“红色OTC国药”,这个实际上是硬编出来的这样一个概念。众所周知,OTC是非处方药的一个标志,非处方药的一个标志,至于其用什么样的颜色,国家有要求,必须要用醒目的颜色标志出来。厂商借机隐身了一下,杜撰出一个概念,一个“红色的”概念,红色应该是给大家警示的一个作用。以一种喧宾夺主,给人醒目的标识,宣传一种官方的概念。提醒消费者,这是非处方药。

王海也通过中国经济网提示消费者以及患者,一定要注意识别所谓OTC的概念。OTC就是非处方药的标识,没有其他的含义。不要被所谓的颜色来误导。不要被广告这种谎言所蒙蔽。

(责任编辑:杨娜)

违法成本低廉令非法药品厂商有恃无恐

王海认为,在当前的现状下,最好应禁止做这些药品广告、医疗广告。因为据其调查研究发现,现在几乎百分之百的二三线城市,县市电视台、或者小县城的电视台,以及报纸,还有小的城市广播,都是在靠这种虚假的医药广告来维持他们的生存。那么,这些个虚假的医药广告,一方面误导了患者,加重了患者的病情;另一方面它会严重地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王海指出,违法的厂商,其本身违法成本就很低廉。在二三线城市,尤其这种类似于电视购物类,包括报纸等媒介渠道,为虎作伥。

据相关的资料统计显示,违法厂商选择在凌晨的时段、子夜时分这一个时段,每天是20000元左右的播出轮次进行宣传。王海坦言,虚假广告发布的成本是由市场来调节。这种地级市,或者说这种县城的媒介,价格可能会便宜一些。

王海进一步解释称,违法厂商不是利用信息传播的闭塞,主要的问题是违法的成本低廉。实际上用于发布虚假广告的成本,相对于它的销量来讲,不见得低。根据对违法厂商的研究和观察,一般平均一个药品,或者是医疗的虚假广告,他得到的罚款一般平均不会超过10000元。由此,违法厂商花了很少量的投入,即便最后被抓到,受处罚金额跟他实际得到的非法利润是不成正比的。

王海直言道,如果以一天20000元广告费计算,那么,所受处罚几乎不到半天的广告费,违法厂商可能连续做一年的虚假广告,被处罚一次,或者说连续做几个月的虚假广告,被处罚10000元,或者是5000元,这个数额对于这些卖假药的、卖假保健品、做这种非法医院的这些骗子来说,就相当于某半天或者某一天的广告投放没有效果而已。归根结底,就是现行的惩罚措施根本起不到惩罚意识。特别是互联网的这种虚假广告,更加严重。

针对政府部门重拳打击保健食品虚假泛滥的现状,如何执行是关键。对此,王海有着自己的解释。

王海认为,执行难度很大。因为,这些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很多可能是这些个小的县城,或者小城市的媒介。如果杜绝了他们的虚假广告,断了他们的财路,这些媒体生存可能就出现问题。

(责任编辑:杨娜)

“补肺丸”利用明星虚假代言欺骗消费者

据媒体报道,“补肺丸”这一产品,已经多次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电视广告)”。而多次被通报后,仍肆无忌惮。在王海看来,究其原因,处罚没有惩罚性是主因。

王海认为,因为其虽被处罚过多次,而这些处罚因无惩罚性,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不断对消费者进行洗脑,进行欺骗。现在又以互联网作为一个主要欺骗消费者的阵地。尤其还请了家喻户晓的影视演员张铁林进行代言。

王海分析指出,近年来,张铁林在公众中一直给人凛然正气的形象,这与他扮演的角色不无关系关系。明星代言中,在以往很多节目中有很多的提及,明星代言为何屡禁不止,主要还是被追究责任的概率太低。首先,即便是被追究责任,也只是一个连带责任,也没有多少钱的惩罚。另外,被追究的这种概率是很低的。“补肺丸”以前被被查处过,但是并没有对张铁林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

张铁林“你摊上大事儿了” 皇阿玛”违法代言“补肺丸”

最近,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明星代言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一般理解来看,不包括做广告代言的明星。”这一“解释”,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明星代言问题产品究竟该不该担责,引发社会广为关注。

王海向中国经济网解释称,司法解释只讲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一定是要承担的。当然,民事上如果他们确实没有任何问题,也有可能不承担责任,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都是明知的。

王海进一步指出,张铁林代言“补肺丸”的广告,他就应该知道国家有规定,不允许用这种不科学的断言。用这种制造恐慌的谣言,以及利用治愈率的宣传来忽悠消费者,那么他应该知道这些个表述是非法的,是虚假的,但是他仍然进行这样的一个代言,这很显然,他和这些广告制造者、发布者、广告主,那么它形成了一个共同侵权,对消费者共同的欺骗。那么,他必然要承担这种连带侵权责任。因为是广告主,以及制造者、发布者,他们共同制作发布了这个虚假广告,来欺骗这些个消费者、患者。所以,从民事上,从《侵权责任法》上,张铁林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

王海表示,将准备起诉药店,以及这个“补肺丸”药厂的同时,把张铁林也作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个被告一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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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元“补肺丸”实则就是“大力丸”

在节目访谈现场,王海表示,通过“补肺丸”的网站,很容易可以看到,“鼓吹性”语言,“‘补肺丸’,治肺三十年,不如补肺三十天。”。同时,著名影视演员张铁林形象很是醒目,而且还提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补肺宣传员”。这个称谓与以往有些所谓概念上的不同,厂商并没有说“代言人”,新杜撰了一个所谓的称呼。

王海进一步解释称,实际上就是“代言人”,这种说法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另外,厂商夸大了治疗范围。从药监局网站上可以查到,批准的只是补肺益气、止咳平喘这种很泛泛的中药概念的这种疗效。但是到了其网站上,就改成了从根上来治疗气管炎、哮喘;能去根,就能治疗、治愈了。一个疗程、两个疗程,三个疗程就能够治好。对于药材成分,补肺的后果进行了这种所谓的造谣。同时,网站上反复出现要和患者、消费者建立沟通渠道这样一个咨询对话框。这也是非法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药品咨询活动。因为,类似诊疗咨询,也是需要药监局审批的。

王海指出,网页上还出现了患者的疗效这种来证明作用的范例,而这些所谓的患者,基本上都是假的,肯定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也是不允许宣传的。因为药品对患者的疗效有可能因人而异,而且患者也无法证实他的好转是这个药产生的作用。比如,所谓的患者真有病,真治好了,可能是其他药物起的作用,其他的治疗方法起了作用。厂商用很多虚假的患者,对该药品的疗效做宣传。而且,利用专家来宣传疗效,这也是禁止的。这种专家讲的所谓这些内容,其真实性也无从考证,这些也有可能是假的。利用所谓医学教授黄某某,科教司司长,拉大旗作虎皮。

王海表示,在“补肺丸”网站上,还出现了权威认证、授权诸如此类的标识,这些也是禁止的。而一份是药厂的公章,也仅仅说明网站是允许的,互联网上销售药品是不允许的。因为网络销售药品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的一系列流程,浏览“补肺丸”的网站,可以看出其几乎都是虚假或者是非法的。利用所谓的权威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宣传药品,实际上这些所谓宣传报道,也都是广告。

作为曾有吸烟史的王海来讲,他也亲自购买了一盒“补肺丸”,在节目现场,王海以身试药,向公众进一步揭露了“补肺丸”的真实面目。

据王海介绍,一大盒595元,近600元的价格。打开包装,里面是一个个的小包装,共六盒。里面装的是大的药丸,有点像“牛黄解毒丸”,简直就是“大力丸”。从它的成分来看,熟地黄、党参、黄杞,桑白皮,辅料是蜂蜜,基本上滋补的一个主要成分。这也证明,首先,是药品,它是有药字号,国药准字。生产厂家为甘肃省西风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是否是该药厂生产,有待查证。但是,从他的配料来看,像该公司生产的“补肺丸”的同类中药。

王海认为,该药就是中药丸,大力丸的感觉。其主要的问题在于,它近600元的价格,六小盒药丸。而实际上,去药店买类似成分的药丸,比如说牛黄清火,大概也就十几二十块钱一盒。那么这个“补肺丸”六盒也就是六七十块钱,顶多一百块钱。

为何摇身一变,价格水涨船高?王海解释道,这就是虚假广告的作用,通过夸大这种虚假宣传。利用明星代言,包括所谓的患者疗效的宣传,以及这种恐吓,谣言的恐吓,吹嘘自己的药效有多么神奇。为了让消费者不明就理地把药丸的钱多掏出来。据估算,患者应该多付了十倍的价钱。

常言道,“吃什么补什么”,但是,“补肺丸”这款产品,是近几年才听说的。它真的能补肺吗?王海认为,纯属无稽之谈。

王海补充说,因从其的原料来分析,实际上就是一个相当于保健品的一种成品。可能会有一些辅助的治疗效果,但是这种疗效本身就存在很大争议。而且它的所谓功能主治,补肺益气、止咳平喘,这些实际上也是很含糊的概念。一个准确的可以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叫补肺?补好了是什么样的一个标准,这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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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人头落地”愿景很好执行较难

王海在节目录制现场对“补肺丸”的疗效存在一定的质疑。围绕近期在坊间炒得很热的,同仁堂朱砂含量问题,作出相关分析。

王海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明确的通报指出,“补肺丸”这款产品涉嫌夸大,仍然在市面上在生存,主要缘于违法成本太低。而且,我国《刑法》上有虚假广告罪这样一个罪状。按道理,药企只要是行政处罚两次,仍然发布虚假广告的,就应该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几乎很少追究这些个虚假广告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王海对于“要让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人头落地”这一愿景持肯定态度。而对于“补肺丸”是否也能人头落地,感到很难。

王海认为,首先它有一个“保护伞”,就是它得到了一个“国药准字”的、批号。

等于给有了一个“护身符”,若想让它人头落地就很困难。虽然它就是一个“大力丸”,但是它有一个“国药准字”的批号,这就是它的“护身符”。由于审批药品数量非常地多,药监部门真的可能就不知道。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对药品行业加强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但是,相关问题仍时有发生。王海表示,主要是因为我们国药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基本上都是形式上监督,对于药品是否真有疗效,有无副作用这些,相关部门是不自己进行这些实验,或者研究的。全靠厂家自己去做临床,由此,这就很容易搞一些“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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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肺丸”涉嫌虚假宣传 将追究发布虚假广告者违法责任

王海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已经就“补肺丸”这款产品的违法事实进行举报,证据上也进行了证据保全。通过公证处,做了一个电子数据的一个保管。之所以要进行证据保全,因为互联网的虚假广告,它和电视、报纸、电台广告一样。电视、电台和报纸的广告都有存档。那么,举报的话一查就能查到,互联网有个特点,瞬息万变,很可能厂家随时把网页删除了,每次举报都要进行。证据保全以后,即便删除了这些违法的虚假广告,依然可以让有关部门追究他的违法责任。

王海进一步解释称,“补肺丸”只是一个滋补的作用,实际从名字上来看,它就没有标榜其疗效,有点儿类似于滋补品。从法律上讲,它是药品,因为是药字号。这款产品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产品包装设计的很俭朴,没有相对花哨的概念。但是为什么会有人相信它?究其原因,主要靠的是虚假广告,张铁林的名人代言效应。通过这些疗效的虚假宣传,主要卖点是骗。

谈及对于“补肺丸”的举报胜算问题,王海信心十足。王海表示,因为证据已经固定,而且之前也查处过,那么,便属于累犯。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明确通报过,所以,这个事实基本上是板上钉钉了。结合当下“打四非”的专项整治,接下来还会提起民事诉讼。要追究广告代言人张铁林的连带责任。

曾经有相关的产品,也是因为明星代言的问题,被举报人要求要承担民事的连带责任。但是,明星反过来反咬举报人,称不存在这个问题,明星自己也属于受害者,对此,王海有着自己的解释。

王海分析指出,“受害者也要举证,张铁林如果是受害者,他完全有能力、有条件来制止这个广告的发布。比如,他应该在我之前,就举报这个广告。”

王海直斥,很明显,张铁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行为。因为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要代言这个产品,首先要审核他所代言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他不审查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就进行代言,很显然就存在过错。

当下很多明星,他会将所谓“皮球”踢给“经纪人”,其一切行为全由经纪人来负责,由经纪人来把关。一旦出现这种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王海坚定地表示,出现上述问题也没问题,无论经纪人也好,助理也罢。犯错的主体还是明星本人。做明星代言,你一定要证明,或者说你一定要保证你所说的、你所宣扬的有事实依据,或者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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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药品广告以免误入歧途

王海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首先,消费者、患者不要通过互联网购药,如果一定要通过互联网购买,一定要看其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卖药的许可证,这个在网上可以查询。其次,不要相信电视,电台,报纸广告,特别是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药品的虚假广告,应该是目前最多的。据了解,一些大的搜索引擎,它的收入甚至有将近一半来源于虚假的药品广告。

针对“补肺丸”这一药品广告,王海认为,通过这种虚假的这种广告,消费者一方面会耽误正常的治疗,另一方面,会付出大量的金钱损失。

同仁堂中成药成分符合标准和传统王海:不可信

“朱砂”二字,近来连续见诸媒体报端,这也令“百年老号”同仁堂推向了风口浪尖之上。同仁堂集团品牌部部长赵现红通过媒体回应称,同仁堂中成药成分符合标准和传统。

王海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同仁堂是“百年老号”没错,但是现在的同仁堂已经不是早年间的同仁堂。现在同仁堂和同仁堂创始人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完全是两个概念,其只不过是一个上市公司。只不过是一个一般的药品企业而已,甚至于同仁堂也是一个发布虚假广告的一个大户。他的一些保健品,药品的虚假宣传,也是到处都是。

王海坦称,同仁堂也是依托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虚假广告,上网一查就能查到与其相关的许多违法虚假广告。其也被查处过很多次,最大招牌还是“同仁堂”三个字。而其药品质量为何特别差?个中原因讳莫如深。

王海进一步解释称,与之前的云南白药“保密配方”侵犯公众知情权如出一辙,同仁堂更是利用监督权的制约,侵犯着消费者的自身权益。虽然食药监管等执法部门在查处,但是仅靠行政监管肯定是不够的。而且,建设和谐社会,肯定需要利益各方进行博弈。

王海认为,开放药品检测机构,可以让消费者行使监督权。买药后,对它的成分及疗效若有怀疑,可以找一个检测所进行检测。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掌握到这个药品的有关的质量信息,或者说是有毒有害信息。通过这样一个第三方来进行检测,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药品企业违法的风险成本。

王海以“补肺丸”为例,向记者表示,这很明显,“补肺丸”既侵犯了其的知情权,也侵犯了健康权,肯定耽误治病。

通过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王海对包括“补肺丸”这个厂家在内的整个药品行业,提出建议,希望中国的药品行业,能够给中国人争一口气。因为患者去看病,肯定是同样价格有进口药,肯定要用进口药,不用中药。这其中,不存在利益的问题。中国的药品,不仅是中成药,整体的公信力,已经快没有了。因为违法成本低,因为虚假广告泛滥,因为其拒绝了第三方的监督。所以正在走向一个“自我灭亡”的道路上去。

王海同时希望,药品企业能够认认真真地研发药品,能够认认真真地为患者、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药品即可。不要把心思都放在如何忽悠,如何欺骗消费者,患者上。

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特别节目《王海热线》“‘补肺丸’真的能补肺吗?”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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