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
11月4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布案件最新进展
女子按照判决公开发表致歉声明
据@北京东城法院消息,近日,女子许某就其在社交平台发帖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表了致歉声明。
许某在声明中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和骄傲,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应被我们尊崇、铭记,不容歪曲、丑化、亵渎。我非常后悔,认罪认罚,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此,我对自己的不当言论向董存瑞烈士及董存瑞烈士的近亲属致以诚挚的歉意,向社会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做一名守法公民。请社会公众对我进行监督,也希望大家能够以我为戒,提高法律意识,尊崇英雄先烈。”
案件始末:女子发帖侮辱烈士被网友举报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24日一名有着二十多万粉丝的社交平台用户发布了一个了关于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后引发关注
面对网友举报该博主反而在次日发布新帖声称自己并没有说错什么拒绝道歉
3月25日,警方将许某抓获归案。许某,今年28岁,是一名时尚美妆博主,曾长期居住在国外,据她交代,自己当时之所以发这个帖子,纯粹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完全没想到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2021年4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某一案开展立案审查。
据检察官介绍,2021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里,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许某作为一个拥有24万多粉丝的博主,明知互联网的公开性和快速传播性,仍为发泄其个人情绪,发表不当言论,不仅损害了董存瑞的名誉、荣誉和其近亲属的个人情感,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因此,东城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许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许某还应当对其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1年6月,检察官主动联系到了烈士亲属,亲属表示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12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许某犯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本期编辑:胡程远、王萍萍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