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功臣名将的下场如何?
《史记·秦始皇本纪》里有这么一段刻石文字:
维秦王兼有天下,立名为皇帝,乃抚东土,至于琅邪。列侯武城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丞相隗林(应为隗状)、丞相王绾、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赵婴、五大夫杨樛议於海上。
排序顺序是:
列侯、伦侯、右丞相、左丞相、卿、五大夫。
都是神马玩意儿?
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读史者都以为二十等爵位最顶端的“彻侯”改名“列侯”是为了避讳,还是避汉武帝刘彻的名讳。
然而,《里耶秦简》中的一块板牍彻底推翻了这个“常识”:
承令曰承制,王室曰县官,公室曰县官,内侯为轮侯,彻侯为列侯……庄王为泰上皇 边塞曰故塞,毋塞者曰故徼……王游曰皇帝游,王猎曰皇帝猎。(《里耶秦简8-455号》)
也就是说,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规范天下用词的时候,彻侯已经更名为列侯,原本的内侯更名为轮侯,也即《史记》中所见的“伦侯”,在这之前,此处的伦侯记载可谓仅见。
电视剧《楚汉传奇》中的秦始皇,事实上,秦始皇废除了冕旒服制,这身衣服是错的
内侯,在汉称“关内侯”,是二十等爵中仅次于列侯的“显爵”。
再来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排序,丞相名列“伦侯”之下,也即“列侯”、“伦侯”这种封君地位尊于丞相,这在西汉初年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自萧何开始,汉丞相都是列侯之尊,哪怕汉武帝时代的公孙弘起于布衣,也要封侯补位。
由此可见,丞相=列侯的“故事”在秦始皇的时代是不存在的,而列侯所代表的“军功勋贵”集团,在秦始皇的时代并不与行政系统的权力直接挂钩,
反过来想,这个排序也意味着秦帝国至少有5位地位在丞相之上的列侯、伦侯并没能担当丞相、御史大夫这样的三公高官。
再直白一点,就是给予功臣“封侯”这样的爵位顶点,就已经是“酬功”的极限,以“相位”相赠,“分享”政权,根本就不在秦始皇的考虑范围内。
事实上,《史记》中的几条关于李斯的“略显矛盾”的记载,也展示了类似的原则。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秦二世元年)春,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皇帝曰:“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於久远也。如後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遂至辽东而还。
刻石的细节多说无益,只看排序:
丞相李斯、丞相冯去疾、御史大夫某(不知姓氏)德。
电视剧《楚汉传奇》中的李斯
可是就在此篇中,另有一处:
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戌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
秦与汉初都以右丞相为尊,故而冯去疾排位在左丞相李斯之前,但这和二世元年的刻石诏书排序完全相反,为啥?
答案在《史记·李斯列传》里藏着:
高乃谓丞相斯曰:“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将何如?”
赵高在秦始皇驾崩、二世未继位时称李斯为“君侯”,可见,此时李斯已然封侯,排位遵照封君高于丞相的原则,自然高于冯去疾。
二
《史记·李斯列传》还记载了李斯具体的爵级:
(赵高曰)长子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於乡里,明矣。
斯曰:“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幸擢为丞相,封为通侯,子孙皆至尊位重禄者,故将以存亡安危属臣也。岂可负哉!夫忠臣不避死而庶几,孝子不勤劳而见危,人臣各守其职而已矣。君其勿复言,将令斯得罪。”
所谓“通侯”,即“彻侯”的别称,说明在秦始皇死前已经封李斯为列侯,而赵高所说的,也揭露了一个事实,就是李斯这个“通侯”只有“通侯之印”而没有“通侯之国”,也就是说没有真正封茅建国,所以才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怀侯印而归故乡。
电视剧《楚汉传奇》中的李斯即将被腰斩
而非“归国”、“之国”、“就国”,因此这个封君只能是有名无实的“虚封”。
推而广之,之前列名秦始皇刻石的列侯、伦侯们,应该也只是“虚封”,而哪怕这种“虚封”,在赵高的口中,也是非常不牢靠的:
高曰:“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馀年,未尝见秦免罢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诛亡。
这句话蕴含的信息量实在血腥,让人不忍想象,直接涉及了两部分人:
1,罢免的丞相;
2,封君的功臣。
秦代史书记述简略,我们可见的也只有《史记》中一鳞半爪的叙述,而赵高的这句劝告之词,如果是纯粹的夸大其词,也就不可能起到说服的作用,故而或许本就是真相的一部分。
先说功臣。
《琅邪刻石》所见的5位封君中,我们比较熟悉,史书记载多些,可以略作考证的,就只有王离、王贲所在的王氏,以及冯毋择所在的冯氏。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
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於後世。
秦二世之时,王翦及其子贲皆已死,而又灭蒙氏。陈胜之反秦,秦使王翦之孙王离击赵,围赵王及张耳钜鹿城。
王离击赵的时间,当在秦二世二年九月(公元前208年,因秦以十月为岁首,当年又为闰九月,此时已为二世二年年底)之前,其祖、父已全部不在人世,而他本人,按照《史记·李斯列传》的记载,在秦始皇死去之时,在蒙恬部下任“裨将”。
巨鹿之战的问题,三解另文探讨,这里先说说王离的“列侯之尊”。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将,击破周章军而走,遂杀章曹阳。二世益遣长史司马欣、董翳佐章邯击盗,杀陈胜城父,破项梁定陶,楚地盗名将已死,章邯乃北渡河,击赵王歇等於钜鹿。
章邯此前为少府,自破周章(周文)为将开始,连败陈胜、项梁,然后移师北上巨鹿。
电视剧《楚汉传奇》中的章邯,之前的职务是“少府”,略等于清朝的“总管内务府”,不是武职
而《史记·项羽本纪》的记载是:
章邯令王离、涉间围钜鹿,章邯军其南,筑甬道而输之粟。
注意,这个“令”字,也就是说,章邯是王离的上级,对他有管辖权和指挥权。
尽管有不少人指出,琅邪刻石中的武城侯王离应为王翦,也就是通武侯王贲的父亲,秦将王离的祖父,但是,在二世二年的王离,父祖尽死的情况下,两个列侯爵位起码应该继承一个吧?
这样一个位在丞相之上的“列侯之尊”,又怎么会屈居章邯之下呢?事实上,他还曾在蒙恬之下,任“裨将”,《史记》在提及他的作战和被俘过程中,无非是以“秦将”一笔带过,完全没有触及他作为秦帝国仅有的几个“列侯”高爵的特殊性。
结合之前赵高的说法,我们只能理解为王翦、王贲的“功臣封爵”根本没得到继承。
三
另一边的冯氏家族,其先祖根本不是秦人,是长平之战前率上党郡军民降赵的韩国上党郡守冯亭。
《汉书·冯奉世传》记载:
冯奉世字子明,上党潞人也,徙杜陵。其先冯亭,为韩上党守。秦攻上党,绝太行道,韩不能守,冯亭乃入上党城守于赵。赵封冯亭为华阳君,与赵将括距秦,战死于长平。宗族由是分散,或留潞,或在赵。在赵者为官帅将,官帅将子为代相。及秦灭六国,而冯亭之后冯毋择、冯去疾、冯劫皆为秦将相焉。
汉兴,文帝时冯唐显名,即代相子也。
原来的韩国人冯亭成了赵国的贵族,子孙也分居秦、赵,冯毋择正是琅邪刻石中的伦侯武信侯,应该就是为秦将立功而封伦侯。
相对而言,冯劫出现在史书上更早,早在秦并天下的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冯劫即列名议帝号的群臣之中:
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
距离丞相一步之遥的冯劫此后默默无闻,一直到秦二世二年,与“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一同劝谏二世皇帝,又坚持“将相不辱”与冯去疾一同自杀,彼时冯劫的职位已经变成了“将军”。
而冯去疾则恍如彗星,见于:
(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
另在《里耶秦简8-159号》里有如下字样:
卅二年二月丁未朔□亥御史丞去疾……
此去疾应即为冯去疾,任御史丞,《汉官》记载:
御史中丞,秦官也,掌贰大夫。汉因之。御史大夫本有两丞,其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
回溯秦代官制,御史丞应即为御史大夫之副贰,汉代为千石官,此时,为秦始皇三十二年,也就是说五年内,冯去疾坐了直升飞机,爬到了官僚的顶峰。
史书没有记载冯劫、冯去疾仕途的开端,却记载了他们的结局,而伦侯冯毋择却没有头绪,只有《岳麓秦简》中记载了一起秦王政二十二年,十五岁少年冒充“五大夫冯将军毋择”之子的案件,简文中还记载,由于当年冯毋择已经升为“卿”,办案人员在文书中搞错了职位,被处罚“赀一盾”。
更有趣的是,冯毋择确实有个儿子,叫冯敬,此后还在《汉书·高帝纪》中出现:
食其还,汉王问:“魏大将谁也?”对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当韩信。骑将谁也?”曰:“冯敬。”曰:“是秦将冯无择子也。虽贤,不能当灌婴。步卒将谁也?”曰:“项它。”曰:“不能当曹参。吾无患矣。”
也就是说,秦朝的伦侯之子,竟然在反秦的西魏王魏豹部下担任“骑将”,此时的时间,应为汉二年(公元前205年),而冯敬此后在西汉王朝一直活跃,汉文帝时曾担任御史大夫,与周勃、灌婴等人一同谗毁才子贾谊,汉景帝后二年(公元前142年)冯敬在雁门太守任上,力抗匈奴殉国。
实话实说,时间跨度有点大,若为魏国骑将时冯敬15岁,则63年后去世时,已经是78岁高龄……这个岁数还让做边郡太守,大汉朝看来确实太缺“骑将”了。(所以有人怀疑此冯敬非彼冯敬,三解倒觉得可以理解)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冯毋择之子入魏国为骑将,这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记载的“琅玡王氏”源流类似:
王离二子元、威,元避秦乱,迁于琅玡,后徙临沂。
秦朝的列侯、伦侯之子,或远避、或投敌(西魏国疆域应包括河东、太原、上党三郡五十二县,见叶永新《项羽所立西魏国封域再考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6年1月刊,则冯敬属于在家乡被征任),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他们的家族并没有“与国同休戚”的意愿和物质条件。
至于蒙氏家族,“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於後世。”
功劳与王氏家族可比肩的“蒙氏”,虽然在秦始皇朝兄弟显贵,却不得封侯,出入宫禁、掌握大军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的荣宠,始皇帝一朝崩殂,蒙恬、蒙毅两兄弟只需二世皇帝的一纸诏书,就是个死路。
这一系列的事实,也在侧面印证着赵高劝说李斯的逻辑的可信性。
四
反观秦朝的丞相们,却和“军功”二字离得很远,甚至大多数根本就不是秦国人,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根基”可言。
根据文献和出土文物的记载,秦王政和始皇帝时代有如下的相国、丞相:
秦王政元年相国吕不韦《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王政十年丞相昌平君《史记索隐》
秦王政十二年右丞相启、左丞相颠《十二年丞相启颠戈》
秦王政十七年右丞相启、左丞相隗状《十七年丞相启状戈》
秦王政二十六年右丞相隗状、左丞相王绾《二十六年始皇诏铜方升》
秦始皇二十八年右丞相隗状、左丞相王绾《二十八年泰山刻石》
秦始皇三十四年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三十六年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上述人名中,我们可以确认身份的有如下几位:
吕不韦,卫国人,据《史记·吕不韦列传》;
昌平君,楚国人,据《史记索隐》,为楚王负刍兄弟;
冯去疾,韩国人,据《汉书·冯奉世传》;
李斯,楚国人,据《史记·李斯列传》;
剩下的,不能直接确定身份和出身的就是如下几位:
启、颠、隗状、王绾。
现在看,还是4V4,平分秋色,其实没这么简单。
在秦王政九年嫪毐叛乱时:
王知之,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
此时相国仍为吕不韦,昌平君、昌文君倒是仅次于相国的重臣。李开元教授在《秦始皇的秘密》(中华书局,2009年)一书中,对昌平君、昌文君为秦相的信息做了详细的考证,此处三解就不复述考证过程了,只说结论,学术界多认为昌平君即为右丞相启,而昌文君则为左丞相颠。
而这两位,不仅是外国人,而且还先后参与了对抗秦王政平灭楚国的战争,甚至先后做了楚王。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写道:
二十一年……王翦谢病老归。新郑反。昌平君徙於郢。
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彊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於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
《史记·王翦列传》中写道:
荆数挑战而秦不出,乃引而东。翦因举兵追之,令壮士击,大破荆军。至蕲南,杀其将军项燕,荆兵遂败走。秦因乘胜略定荆地城邑。岁馀,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
《史记·楚世家》中写道:
王负刍元年,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二年,秦使将军伐楚,大破楚军,亡十馀城。三年,秦灭魏。四年,秦将王翦破我军於蕲,而杀将军项燕。
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
我们对照下上面的记载,用现代的语言梳理一下过程,是酱紫的:
秦王政二十三年王翦为将,破楚军,抢下从陈到平舆一带的地盘,俘虏了楚王,当年楚将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在淮南反秦,秦王政二十四年,昌平君死,项燕自杀。又过了一年多,王翦、蒙武俘虏了楚王负刍,楚国灭亡。
对照一下楚国的纪年,就会发现上面的史实很奇怪:
如果是楚王负刍四年对应秦王政二十三年,则在陈和平舆一带被俘虏的楚王是谁?如果是楚王负刍,怎么还会有楚王负刍五年,难道再被俘虏一次?而且,项燕又怎么能在蕲这同一个地方,前后两年被杀呢?
根据《秦始皇本纪》,秦灭魏国在秦王政二十二年,也就对应的是楚王负刍三年,说明纪年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人”。
有几个点是可以确定的:
秦王政二十三年,确实有一位既不是昌平君,也不是楚王负刍的“楚王”被抓住;
秦王政二十三年,项燕立了昌平君为楚王,并在蕲这个地方战败自杀,昌平君也死了;
秦王政二十四年,也就是前一个事件的“岁余”,王翦、蒙武俘虏了楚王负刍,灭楚国。
我们再来对照一下《云梦秦简·编年纪》:
廿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
廿三年,兴,攻荆。……四月,昌文君死。
至此,“人”的问题就可以解释了:
秦王政二十三年,早于昌平君和项燕被秦军抓住的“楚王”,正是昌文君,因为“兴”就是征发的意思,秦军动员了南郡的兵力进攻楚国,紧跟着四月,昌文君就被捕获死掉,而秦王游至郢陈,这绝不是孤立的事件,郢陈是楚国的旧都,秦军在二十三年初的大进攻,先占领了郢陈以南直到平舆的地盘,即抓捕了在郢陈一带抗秦的昌文君——楚王,对于昌文君这位前丞相的处置和对于另一位反秦的前丞相昌平君的镇压,只能由秦王政亲临郢陈坐镇安排。
否则,便无法解释,秦王政到郢陈的时间还在王翦破项燕军之前,也无法解释那个在大战之前即被俘虏的“楚王”的去向。
综上所述,昌文君和昌平君正是以楚王血亲的关系,先后被立或自立为楚王,对抗秦国的滚滚灭国铁流。
在确认了这个事实之后,我们可知,秦王政、秦始皇的相国、丞相们,有5个确定是“外国人”,只有2个是无法确定的“秦人”,其中隗状记载太少,连估计都估计不了,而王绾,在《史记·秦本纪》、《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岳麓秦简》和铜戈中反复出现,可以推测一下他的经历脉络:
《岳麓秦简》记载,秦王政二十五年有“御史大夫绾”;又记载秦王政二十五年,有“州陵守绾”,究竟哪个是王绾本人,我们无法确定,不过根据秦始皇二十六年,王绾接任丞相来看,他的前一个职务应该是御史大夫,不过,我们仍然无法确知他的籍贯,不过依据他的前后任还有他曾提出要分封皇子立国的建议来看,还真未必就是秦国土著,当然,由于证据不足,只能就此存疑。
不过,写到这里,对于秦王政、秦始皇时代的“秦相”,我们可以有一个比较确定的结论了:
1,来源立足于行政官僚系统,与军功封侯贵族不存在明显的“对等替换”关系;
2,身份上,外来者多,本土人少,权位与王本人、宫廷的关系直接相关;
3,已知事迹的丞相,退职下场无一是正常死亡,含:吕不韦、昌文君、昌平君、李斯、冯去疾。
五
秦王政、秦始皇时代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代,具有非常鲜明的个人权力特征,但作为战国时代秦国的延续, 其政治体系又不可能不表现出巨大的制度惯性。
在秦献公变法(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之后,又由商鞅进行了律令成文化和社会组织、伦理的细密编制,秦国的政治组织体现出“极端化”和“专业化”制度特征,秦的政治组织,对于社会组织形态的干预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
这种干预的基础就是“军功授爵制”,过往人们理解秦的军功授爵,往往只关注了“功—爵”对应关系所起的“心理刺激作用”,将之理解为一种“另类的精神原子弹”,实在失之浅薄。
事实上,在制度史概念下的“军功爵”,真正的着眼点在于“爵位”本身对应的权利,以及由此标定的人的身份与权益。
通俗地说,在秦到汉武帝之前的律令体系下,一个人自出生起,即拥有了一个军功爵体系中的“身份”,如“后子”,也就是父亲继承人的“公卒”或“士伍”,乃至于最低的“司寇”、“人奴”的身份。
这个身份对应着固定的、由国家授予的对等的土地(名田宅)和礼仪(如与长吏抗礼)、法律权利(如犯法可用爵赎罪),也就是说,自出生起,人与人的权利就是不平等的。
但是,这个身份在个体的生命周期内又是可变的, 因为在帝国境内,除了制度规定分层的一部分特权人士(包括王族近亲、官吏、高爵贵族)之外,绝大部分民众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一致的,即投身战争和劳役。
民户为国家履行义务的重点是战争,因为要以生命为代价,国家的回报就是“爵位身份”的可变性,个体可以通过获取爵位,来改变自身的境遇,但是这个改变又是有限度的,即官爵和民爵的界限,仅仅通过斩首,不可能突破这个身份界限。
这个界限,又将具备战争专业技能的“高爵贵族”与普通的“民爵百姓”划分出鸿沟。
这部分“高爵贵族”,正是秦国、秦朝的“军功受益阶层”,放在后世,有一个形象的叫法就是“将门”。
“将门”的出路顶点,就是军功封侯,比如王氏、冯氏,不过这个奋斗过程,对于帝国的大部分人口来说,属于可望而不可即。
另外一个“封闭”系统,则是帝国的官僚系统,通过学室的“以吏为师”政策,以及民间的“推择”制度,帝国官僚系统的基层末梢,可以容纳一小部分精英分子进入官僚系统,从书史、里监门之类的角色起步。
但是,官僚系统的真正内核,是由中级、高级官吏的“任子”制度来保障的,这些世代为吏的家族传承以及对律令、先例的熟稔,在一个高度依赖文书上下的专业体系中,无比珍贵,这种事实上的先发优势,实际上保证了官僚系统自身的“纯洁性”。
从来都是贵族的“买卖”,这才是真正的大秦帝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上两者,实际上将秦帝国的军、政中高层囊括其中,也即事实上的贵族阶层,他们的理论统帅,就是“相权”,行使这个权力的人,有时叫相邦,有时叫做丞相。
而秦王、皇帝如果尊重这个制度运作体系,就必须尊重这个系统的“惯例”和“惯性”,尽管王权凌驾于整个制度体系之上,他真正可以控制的事情,反倒非常有限,无非是变更立法的权力和任免职务的权力。
在此条件下,王权意志的施行,就只能通过王族、外戚、近臣、外国贵族、六国游士,这些因为与王权本身的距离近便而获得信任的人物,介入到上述体系的“统帅”是的任免之中,成为王权在国政施行上的“代理人”。
对,你没看错,在秦和汉初的政治体制下,王、皇帝其实是大部分国政的局外人,因为这些“可为恒式”的日常管理,是在自丞相以下的官僚机构内按照法律运作的。
用四个字总结就是:“垂拱而治”。
六
只不过,以上的情况,在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和秦朝,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常态,又因为王权本身的分裂而呈现出“变态”的景象。
事实上,秦惠文王死去是一个转折点,秦武王二年始置丞相,之后秦有21位相邦、丞相在位:
樛斿、张仪、乐池、公孙衍、樗里疾、甘茂、向寿、楼缓、魏冉、田文、寿烛、范雎、蔡泽、吕不韦、昌平君、昌文君、隗状、王绾、冯去疾、李斯、赵高。
其中,其中出自秦国的1人,来自楚国的7人,来自魏国的3人,来自齐国、赵国、燕国的各1人,另有7人不明国籍,这里面,秦国王族只有樗里疾一人,可以说,外国人占据绝对多数。
而楚国人较多,又与战国晚期秦国漫长的楚系外戚执政时代息息相关,包括昌平君、昌文君为相,按照李开元先生在《秦崩》中的考证,也与秦王政初年的外戚争斗有直接的关系。
王权对政权干预的最大手段——“置相权”的旁落,实际上变成了秦国太后干政的一种政治保障,王权和相权,一下子就走到了“双中心”的对立面上。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秦国到秦朝的诸多相邦、丞相,往往是真正的实权宰相,而不是应声办事的秘书角色,然而,一旦换上秦始皇这样的“雄主”,他触目所及的“双中心”格局,就变成了对“相权”本身的警惕,对于大权旁落的警惕。
但是,细读《秦始皇本纪》就会发现,哪怕是秦始皇的“雄猜”,也只是制度体系内皇帝意志的刻意舒展,这种舒展的一大表现形式,也就是对于丞相、封君的人身安全的极度威胁,也就是赵高所说的:
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馀年,未尝见秦免罢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诛亡。
糙点解释,就是我管不了事儿,我还动不了你的人吗?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秦简所见的统一前后的秦制变迁,远远达不到后世汉武帝时代随意地摆弄整个律令体系的程度,就此而言,秦始皇的“舒展”本身仍是节制的、自律的,这种思维方式,与汉文帝、汉景帝在精神层面倒是高度契合。
但是,为什么秦始皇任用丞相不像汉初的前五代皇帝一样信用功臣?这些功臣难道不是王朝最忠实的拥护者吗?
道理很简单,在以兼并战争为基本国策的状态下,动员的效率是第一位的,作为已有完善动员制度的政权,文武分途保持专业性就是维护效率。
而且,战国时代战争的长期性和持续性,让武将“将门”不必担心作为群体的投置闲散,而不需强制介入另一个需要不同专业知识的组织领域。
直白地说,秦国的武将们并不需要用“相位”来保障自身群体的安全和权利,而到了秦始皇统一之后,哪怕是“丞相”本身也不足以自安,皇权的独尊之下,无论文武都处于前所未有的恐惧之下,自然“相位”也就无所谓保障了。
而这样的前车之鉴,不可能不刺激秦朝亲历者们的神经,比如西汉王朝初年与刘氏皇族、吕氏后族共同创业的“老兄弟”们。
他们与西汉王朝的联盟,自然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开辟一条能够保障自身“权益”的新路,在此条件下,刘邦、萧何君臣对于秦制体系的更张,与其说是他们的天纵英才,不如说是对现实的精明妥协,这种妥协,一直到汉武帝之前,都可以算作是汉帝国的国策,也是根基所在。
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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