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edia】烂片成风,明星有“罪”,广电总局再出手“限薪”
一边是烂片高票房高收视的妖风不止,另一边是明星片酬屡屡突破天际,表面火爆内里问题重重的影视市场又一次迎来主管部门的关注和整顿。
近日,央视播出“天价片酬”专题新闻,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现象做了报道和点名批评。专题新闻中提到,《如懿传》两主演霍建华、周迅拿走1.5亿片酬。批评《致青春2》《幻城》等片的演员无法拯救本身质量不高的剧。与此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对外发布公示,表示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
广电总局的这次出手“限薪”随即引发行业热议,一方为广电总局拍手叫好,认为明星畸高的片酬,已经影响到了行业的正常发展,应该进行遏制。另一方观点则认为,明星“天价片酬”由市场决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总局即便有心遏制,也很难真正落实。
确实,明星这一稀缺产品在影视市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支撑其高片酬的逻辑是明星的超高人气对票房收视的拉动效应明显。从政策层面调控演员的片酬,未必就能让资金流向正常的制作环节,终止这股烂片泛滥的妖风。
屡限不止,明星天价片酬怎么回事?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广电总局第一次提“明星限薪”。早在2006年8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通过了一个《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自律公约》,向明星高片酬发出了宣战。2008年,2014年,广电总局两次再提“限薪”。今年年初,也曾传出因广电总局设每集薪酬上限,孙俪接拍电视剧《芈月传》,由原来的每集85万减为50万的消息。不过,公约也好,吹风也好,禁令也好,这些都没有真正把明星的天价片酬限下来。
2014年,周迅回归小荧幕出演《红高粱》时的打包价是3000万。范冰冰拍摄《武媚娘传奇》的打包价也是3000万。赵薇拍摄《虎妈猫爸》也是3000万。到了近日宣布开机的《如懿传》,男女主演霍建华和周迅的片酬加在一起合计1.5亿元,其中,周迅一人的片酬就是9000万。明星片酬在屡次“限薪”之下,不仅没有下跌,反而是水涨船高。
然而另一个事实是:影视制作属于买方市场,制作公司开拍新戏之前为了降低风险,保证影视成品被购买,都会事先征询电视台的意见起用哪些演员,但真正有收视率或者票房号召力的演员毕竟是少数。
有明星保驾护航的影视作品即使售价高昂,也依然是各大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争夺的香饽饽。《如懿传》在今年3月预售时就卖出了单集破千万的价格。该剧共有90集,算上二三轮的播出和其他版权销售,预估收入非常可观。这种“购剧”模式下,注定有些拥有票房和收视率的明星是站在金字塔的顶端群体,拥有超强的议价能力。
而明星成为电视台、视频网站“购剧”的重要参考标准,与主流观众喜爱看一线明星又分不开。凡是一线明星出演的影视剧,即使口碑差,评分低,票房和收视也依然可以亮眼。这导致电影投资机构和各地卫视不敢冒险启用新人,以及播出一些没有一线明星参与的剧集。如此一来,难免陷入影视作品造“星”能力不足,影视剧售卖依赖少数人气明星的局面。
烂片成风的锅是否该明星来背明星片酬水涨船高的另一头,制作公司不得不加长集数、缩短周期、压缩成本来保证收入,这就导致制作资金倾向于明星,编剧、后期配音等其他工作人员的酬劳极低。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当红演员的片酬占到总预算的50%至80%。这么多钱都投到了明星身上,影视产品的质量粗糙不堪,就不足为奇了。
今年暑期65%以上的影片豆瓣评分都在5分,“烂片太辣眼睛”,“感觉身体被掏空”,观众叫苦不迭。不过烂片成风,难道可以简单地把锅甩到明星“天价片酬”上吗?
影视业对明星天价片酬的抱怨已非一天两天。导演陆川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演员片酬是非常可怕的,现在好像一个演员一个人拿走一两千万,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用全明星真的用不起,是有可能一下子拿走三分之一的制作成本的。”
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的决策者在抱怨完之后,依然只能无奈地加入到高价抢明星的行列中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作为高片酬的演员,成龙曾公开回应,高片酬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一些一线演员他的片酬拿得高,而且他有票房保证的话,那我也会去请他。明星市场价值是有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从经济学原来来看,价格并不是由成本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明星的工资在被限制前是由他们和投资方共同决定的。天价片酬不是明星单方面决定的,而是多方共谋认可的。
光从遏制“天价片酬”上下功夫,恐怕还是会和从前的几次“限薪”的一样,结果收效甚微。要改变行业现状,还需要回归理性。行业内的播出机构,投资方,制作方等多方一起把眼光放远,发掘优质作品,培养优质演员。
国外规范演员薪酬有何大招?好莱坞:不限“最高”,限“最低”
在影视工业发达、工会制度完善的美国,却并没有任何限制演员最高收入的规定。相反,美国演员工会规定了不同剧种、预算和角色演员的最低薪酬。
以2011年美国演员工会发布的合同为例,里面详细列出:出演电影和电视剧演员在2013年日薪不低于859美元;每集时长在半小时至一小时之间的电视剧,普通演员在2013年每三日拍摄薪酬不得少于2173美元,特技演员每三日拍摄薪酬不得少于2347美元。
在最高薪酬方面,美国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关限制规定。大牌明星的收入可能会很高,这取决于他们与制作方协商的结果。比如,小罗伯特·唐尼出演《钢铁侠3》的薪酬就高达7500万美元。
片酬之外,好莱坞大牌明星还有机会分到不同比例的票房分成。比如女星桑德拉·布洛克出演《地心引力》能拿到15%的首轮票房收入。汤姆·克鲁斯拍《碟中谍1》时,因为身兼制片人,所以拿到的票房分成高达25%,加上底薪,他最后共有约7000万美元入袋。
韩国:演员分级收入差距大,编剧很值钱
掀起“韩流”旋风的韩国又是怎样来规范演员片酬的呢?据悉,有25家大娱乐公司会员的韩国电视剧制作社协会,曾颁布规定要求演员片酬最高不超过2000万韩元,但在竞争激烈的韩国影视圈,只有B级、C级的演员片酬标准与此大致相符,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A级演员却并未受此限制。
在韩国,A级演员的片酬会很高。如红极一时的金秀贤、裴勇俊、张根硕都拿到过每集1亿韩国左右的片酬,其次李敏镐,每集约8000万韩元,全智贤每集在7000万至8000万韩元。剩下的B级演员,每集不过1000万至2000万韩元,C集则更少,有的收入甚至还不如普通工薪阶层。
比较有韩国特色的是,在韩国编剧很值钱。韩国排名前十的知名编剧,每集收入平均在5000万韩元左右,有的甚至能超过主演的收入。
日本:电视台话语权大,不爱哄抢大腕
与中国影视剧公司制作完成后再分销给电视台的运作模式完全不同,日剧产业几乎被日本各大民营电视台和NHK垄断,因此日本电视台对演员片酬拥有极大的话语权。
日本电视台对演员片酬制定了一套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对观众实施调查,得出每个明星当期的预期收视率,然后综合考虑其业内地位、演技等其他因素,确定片酬预估值。随后电视台工作人员与明星经纪公司或本人谈合同,一般最后的结果与预估值相差无几。
对于明星资源的争夺,日本各电视台存在一定默契,为同一演员提供的片酬也基本类似,不会因此而陷入恶性竞争。各大电视台以电视剧为特色的富士电视台一般报价最高,其次是TBS、朝日电视台和日本电视台,但各台之间的差距一般都在“20%”以内。如果有演员当季人气超高,电视台会通过好的剧本、人脉关系等进行争夺,绝不靠哄抬片酬。
与此同时,日本明星在接片的时候也会考虑长远发展。比如因《半泽直树》身价暴涨的堺雅人为了巩固圈中地位,宁可推掉单集300万日元的民营电视台剧集,出演片酬仅十分之一的NHK“大河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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