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佈新規:購劇不得以明星為議價標準
发布时间:2024-12-23 18:02
2016-09-26 18:46 來源: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劇購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電視劇購播工作中指定明星演員、以明星演員為議價標準,在電視劇宣傳工作中不得對明星進行過度炒作。
通知説,近段時間以來,個別電視臺片面單純以明星論價,客觀上造成了拍攝製作成本結構不盡合理、分配比例失衡,影響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要求,電視劇購播評價體系要堅持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一的原則,以品質評價為核心,實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價。
關於購劇規範,通知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電視劇購播工作中指定明星演員、劃定明星演員範圍、以明星演員為議價標準。尤其是上星播出的頻道更要率先垂范、嚴格執行。
關於宣傳行為,通知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著重突出電視劇的思想內容、藝術風格、製作品質以及主創團隊共同參與的情況,不得在電視劇宣傳片、訪談等宣傳活動中過度炒作明星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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