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发布时间:2024-12-25 05:50

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沈雾,你别犯困。」「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冯斯时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败坏风气、薄情寡义,简直就是金钱堆积出来的败类。

我记得那一天,我鼓起勇气敲响了他的房门。

他坐在沙发上,脸庞一半被昏黄的灯光笼罩着。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装作一副老练的样子,掩饰内心的紧张。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沈雾。”

他走过来,上下打量着我。

“这名字真不怎么样,听着就压抑。”

然后,他用他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挑起我肩上的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不适合咱们这圈子。”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摇曳时。

冯斯时总会在我耳边低语:

“阿雾,你这是在要我的命啊。”

……似乎有人曾说过我不适合这里?

可能正因为这个原因。

我成了在他身边待得最久的女人。

甚至他的朋友们在饭局上都开始打赌。

他们纷纷下注,猜测我会不会最终嫁给冯斯时。

那一刻,我站在他们中间,感到有些尴尬,不知所措地看向冯斯时。

他看了我一眼。

紧接着,他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周围的人立刻发出一片嘘声。

“我赌她。”

那个男人斜眼看向我,熄灭了手中的烟,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

也帮我摆脱了尴尬。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刻,他微微上扬的嘴角让我有些失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这金主动心啊,沈雾。

我的小网剧终于告一段落了。

尽管我的演技一般般,但至少我这张脸还算看得过去。

所以运气好的时候,靠着这张清纯的脸蛋,我也能拿到一些角色。

冯斯时让人送来一大堆花篮,把片场都铺满了,走路都成了问题。

他还特别喜欢高调,一手好字写着:“给宝贝阿雾。”

剧组的老师们都跟我开玩笑:

“沈雾,这是谁送的啊?未婚夫还是男朋友?”

“这花也太美了!你男朋友真用心!”

我礼貌地笑了笑,但心里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

因为冯斯时既不是我男朋友,也不是我未婚夫。

可他在背后,却非常贴心地扮演着这些角色。

周围的人都以为我们相爱了,但只有我知道,我们连爱河的边都没沾过。

小助理把一大束花塞到我手里,满脸笑容:“沈小姐,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

我也只能苦笑一下。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

小助理看到屏幕上的“嗜血冯少”,顿时沉默了。

我有点尴尬,赶紧转过身,轻咳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回到南郊的别墅,气氛就变得有点儿微妙。

院子里,冯斯时的手下们挤得水泄不通。

正厅内,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躺在地毯上,生死未卜。

冯斯时背对着我,穿着一身中式西装,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手里还拿着一根高尔夫球杆。

我一回来,他就开始挽起袖子,再次挥起球杆。

冯斯时的动作又重又狠,地上的男人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号,无处可逃。

他平时从不在我面前打人,但今天却破了例。

我猜测,可能是因为我挂了他的电话,他心情不好,所以又开始打人发泄。

我赶紧上前拦住他:"别打了!"

但上前一步,就有血溅到了我的鞋上。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看到"嗜血冯少"四个字后,明显愣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像平时一样撒娇,想把他哄开心。

但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着眼,头发也凌乱,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我愣了半晌,才想起这张脸我见过。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刻,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

"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

冯斯时的话一出口,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你咋没跟我说过这事儿呢?」

他的手轻轻搭在我肩膀上。

我的心又跳了一下,目光慢慢移向地上的男人,这才看清那张血迹斑斑的脸。

那不就是我的保镖嘛。

他像条受伤的狗,趴在地上,艰难地抬起头看着我。

我有点明白了,为啥冯斯时今天这么生气。

「冯斯时,这事儿我可以解释,你想不想听?」

可他眉头一皱,转过身就把手里的丝巾扔了。

这明显是不想听我解释。

冯斯时向陈初见走去。

「谁让你出来的?」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责怪。

从他的背后,我看到了陈初见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这张素面朝天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和多年前的照片一模一样。

「怎么还光着脚呢。」

他轻声责备,但陈初见的情绪显然没有平复。

她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最后目光落在我刚擦过的鞋上。

「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我都看见了。」

陈初见质问,语气中带着失望。

冯斯时没说话。

她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拉着冯斯时的衣袖:

「斯时,我没穿鞋。」

「你抱我回去吧。」

我看着她那轻拉衣袖的小动作,十分熟悉,仿佛在他们青梅竹马的岁月里已经重复过无数次。

这一次,冯斯时站在那里的背影,终于微微动了一下。

陈初见紧紧咬着嘴唇,他们就这样僵持着。

我突然觉得自己站在一旁,手里捧着花,像个配角,也像个小丑。

冯斯时应该很高兴吧。

十八岁的月光,终于又洒在了他的身上。

我轻叹了口气。

他们真的很般配。

青梅竹马,郎才女貌。

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又何必给自己加戏呢。

他……肯定会抱起她的吧?

毕竟,冯斯时一向都很会哄女孩子。

我不想再站在这里看下去,索性转身逃跑。

手里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默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多问不该知道的事。

夜幕降临。

冯斯时突然站在我房门外。

他一脸沉重地站在那儿,似乎心事重重。

我察觉到他的不悦,便主动打破沉默:「确实,我让纪哥私下查了『陈初见』这个人,但仅此而已。

「我对你们以往的故事充满好奇……但又不敢直接向你询问。

「如果这让你感到不适,我向你道歉。」

我轻咬嘴唇,继续说道:

「不过,我和你一样,之前从未得知她依然健在。」

「冯斯时,你相信我吗?」

他双手插兜,嘴角微微下垂,顺势抓住了我的手腕。

宽松的睡衣袖口滑落,露出了我手臂上那道显眼的疤痕。

房间内没有开灯,冯斯时借着窗外的微光,凝视着那道伤疤。

「阿雾,今天拍摄结束后,你去了哪里?」

「如果你说实话,我会相信你。」

他轻轻抚摸着我的疤痕。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温柔,但眼神中却透露出一丝冷漠。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坦诚相待,有疑必答。

今日拍摄完毕,我先行一步,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周寂白长眠之地,我对他心怀无尽感激。

或许是我的助理向冯斯时透露了行踪,她向来对他言听计从。

然而,我并无隐瞒之意,坦率回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紧紧握住我的手腕,眼中闪烁着压抑的怒火。

「所以你挂断我的电话,只是去了那里,是吗?

「今天你圆满杀青,心情一定很好吧?

「甚至好到一结束就迫不及待地去看望一个逝者。」

又是这样。

每当提及「周寂白」,冯斯时的阴阳怪气和尖锐脾气就会向我展露无遗。

「真是遗憾,沈雾。」

冯斯时的脸上布满了阴沉。

「逝者已矣,不会复生。」

他轻蔑一笑:「周寂白早已离世。」

「即使你再怎么怀念他,哪怕是曾经为他痛不欲生,他也不会回来了。」

冯斯时的眼中涌动着我看不透的情感。

而我直视那双眼睛,没有丝毫退缩。

「上次我喝醉了,才会不小心伤害了自己。

「我还没有软弱到为了一个人而放弃生命。

「还有,我已经多次向你解释过,我对周寂白并无非分之想。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去华亭墓园,但今天我去……是为了与周寂白告别。」

我深呼吸。

收到冯斯时的花后,我在化妆间里,凝视着记录在小本本上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无言。

三年了。

我一直畏首畏尾。

害怕自己的真心一旦表露,就会成为冯斯时眼中的笑柄。

如果我告诉他我爱他,他会有何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觉得……那些华丽的言辞,不过是我为了上位的借口。

我不希望他这么想,更不希望他轻视我的真情。

即使我曾为了敲响他的房门,将自尊踩在脚下。

但我的喜欢,是纯洁而完整的,比我自己更有价值。

第一次,我渴望直面与冯斯时的关系,不再回避。

尽管这种坦诚相待看似愚蠢。

但似乎已经太晚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突然想起今天扫墓时对周寂白说的话。

我说,寂白哥,对不起,我以后可能不会再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在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我能解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

现在看来,似乎……已经没有机会了。

我慢慢收回思绪。

冯斯时突然发怒。

他一手轻抚我的后颈,带着狠劲的吻落下。

冯斯时身上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扑鼻而来。

我听到他的低语:

「沈雾,我无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从未在意过我的感受。我已经多次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去看他,为什么你还是偷偷去了。」

那双眼中,有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

大家都知道,冯氏家族的两位公子,虽然成长在财富中,却各自塑造了天差地别的性格。

冯之砚,家中的老大,风度翩翩,处事圆滑。

相反,冯斯时则是那个被溺爱的小儿子,性格多变,情绪难以捉摸。

人们畏惧他,但又想尽办法去奉承他。

尽管在众人眼里,冯斯时表现得极为恶劣,但在我心中,他始终是个善良的人。

我初次遇见他,是在我人生最为黑暗的时期。

家里的工厂突然遭遇灾难,倒闭后欠下了巨额债务。

承受不住压力的父母选择了服药自尽,逃避现实。

那个时候,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时我只是一个大四的学生,忙于奔波于各种剧组和实习机会,而我的弟弟刚刚步入大学。

那些讨债的人甚至追到了我们兄妹俩的学校。

最糟糕的是,弟弟年纪还小,心智尚未成熟,完全无法适应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害怕同学会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想死了算了。」

我的手机里充斥着弟弟满是绝望的短信,我整日提心吊胆。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总有一天,我们会还清这些债务。

虽然嘴上说得轻松,但当我看到欠条上的数字时,我恨不得自己能长出十个腰包。

仅仅依靠兼职赚来的钱,远远不足以解决问题。

直到那天,讨债的人发出了最后通牒。

「如果这个月之内还不上一部分钱,你弟弟就别想再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开始考虑通过一些捷径来换取大量的钱财。

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灵魂。

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张欢」的经纪人找到了我。

他说,我只需要在他的聚会上聊聊天、喝喝酒,结束后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

张欢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见了周寂白。

也让我遇见了冯斯时。

我记忆犹新,首次得知自己将参与的局,竟是在周寂白荣获影帝后的庆祝会上。

在演艺圈,周寂白的传奇无人不晓。他从跑龙套的无名小卒起步,始终坚持不懈,最终赢得了众人的瞩目,直至荣登影帝宝座。

我经常拿他的故事来鼓舞自己,坚信自己终有一日也能如此辉煌。

在我心中,周寂白不仅是偶像,更是我无比敬仰的前辈。

因此,那天我心中一直忐忑不安。

周寂白让我留步,要求我脱下裙子。

我这才隐约感到,张欢所谓的「局」,背后隐藏着什么含义。

在这场局中,女孩们的身体,显然成了张欢向上攀爬的工具。

所幸,我的偶像并非那种人。

我对他满怀感激。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汇来的一笔巨款。他还附上纸条,说是借给我应急,让我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可以慢慢还。

他还叮嘱,一定要走正道,才能不辜负自己。

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致谢。

因为那笔钱来得正是时候,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报,来回报这份恩情。

但我万万没想到,那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周寂白。

他去世了。

周寂白的葬礼那天,我没能去。

因为我弟弟被人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电话那头的人恶狠狠地对我说。

「沈雾,这么大一笔钱说给就给了,看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

「再准备一笔钱,怎么样?

「你今天穿得挺漂亮,不如就穿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深感愧疚和遗憾。

是的,经由欢哥的介绍,我得以与冯斯时结识。

我依然清晰记得,我向周寂白许下的承诺,我说过我将选择正义之路。

然而,我终究食言了。

我清楚自己所走的每一步,也明白一旦跨出这一步,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沉沦的自由,不过是自我放逐的借口。

金丝雀的第一条准则,便是抛弃自尊,不再做自己,而是成为他所期望的那个人。

因此,当我敲响他的房门后,我便吻了他。

在喘息的间隙,他问我究竟想要什么。

我稍作停顿。

我告诉他,我想要我弟弟平安归来,如果可能,我还想晚上能有个安稳的好梦。

听到这番话,冯斯时出乎意料地,轻轻扬起了嘴角:

「我也渴望能有个好梦,沈雾。」

冯斯时帮我摆脱了困境。

我原以为他只是帮我偿还了债务,尽到了金主的责任。

但他不仅帮我弟弟转了学,那些债主也神秘失踪,再未出现。

他解决了我所有的麻烦。

你看,冯斯时在他人眼里或许是个恶魔,但对我来说,却是宝贵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有一次,冯斯时随意地询问了我的日程。

「阿雾,我知道你看起来顺从,实际上却很固执,所以我从未干涉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演戏,那你的成就感应该由你自己去创造,不需要依附于我。我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依赖我。

「别太拼了。」

冯斯时本就长得英俊,眉目如画。

尤其是当他认真起来,那张脸仿佛能让人相信他愿意把整个世界都给我。

这番话让我心动不已。

后来,助理告诉我,冯斯时其实暗中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担心我会不高兴,所以从未在我面前提起,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晚,等冯斯时熟睡后,我悄悄走进书房。

我想找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保持清醒。

奇怪的是,照片竟然不见了。

我只好整夜抄写「金丝雀守则」中的「不心动原则」,直到99遍。

到第100遍时,我写不下去了。

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冯斯时,我无法再欺骗自己。

于是,我大笔一挥,加上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爱上了他,请隐藏这份心动。

然后,在可控的范围内,好好地爱他。

后来,冯斯时终于发现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异常愤怒。

作为备受宠爱的冯家少爷,他向来是呼风唤雨,对于我的不服从,他肯定感到非常不悦。

“沈雾,你明知我会生气,为什么还要去给他扫墓?”

我辩解道:“我只是去看望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居然连一个死人的醋都吃?”

那时,冯斯时挑起眉毛,虽然语气轻松,但话语中却透露出一丝严肃。

“沈雾,你的心中所想、所念,只能有我一人。”

“你去看他,我感到不快,也很在意。”

是的。

我们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意味着冯斯时并不需要我对他的真心喜欢。

也许,他所追求的,仅仅是我的无条件忠诚。

清晨,我浑身酸痛地推开房门,却被眼前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陈初见静静蜷缩着,双手环抱膝盖,不知已坐了多久。

「你……不会是坐了一整晚吧?」

我伸手想拉她起来,却被她轻轻推开。

「别碰我!」

「吵死了!」

冯斯时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起床的不悦。

陈初见的目光落在我颈上的红痕上。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走到冯斯时面前,强忍着泪水:「你怎么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时,冯斯时突然抬头看向我。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都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转开了脸。

她惨淡地笑了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后,我被那些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无数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拉住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觉得我脏?」

一滴泪珠滑落下来,她的话让整个气氛变得更加沉重。

而陈初见的话犹如晴天霹雳。

当年他们之间的真相,我未曾知晓的部分,正以另一种方式,在我眼前慢慢展开。

「不管你经历了什么,都不应该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都是无辜的。」

冯斯时的声音变得柔和,和平时对外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陈初见似乎被感动了,哭着紧紧抱住他。

我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

但我的心,却比我的手痛得更多。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我依旧留在这里。

冯斯时为陈初见安排了新居。

她一登车,我便目睹冯斯时的助手提着行李下楼。

“对不起,沈女士……”

话音未落,我摆了摆手,制止了他。

我明白他有他的苦衷。

我也有双眼,自然能洞悉冯斯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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