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权健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1亿元,束昱辉获刑9年,罚金5000万元,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鉴于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被告单位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在案,对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被告人束昱辉被判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鉴于其他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认罪悔罪,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别判处3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部分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
来源:央视新闻
原标题:《判了!束昱辉获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