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张庭林瑞阳夫妇公司
涉嫌传销被查处的消息
引发轩然大波
记者梳理发现,多年来,众多明星曾给TST站台。在TST官微上,除了张庭本人,陶虹、林志玲、曹格、罗志祥、蒋依依等也曾入股该品牌或为该品牌代言,徐峥还曾出任该品牌某产品线的形象大使。
昨晚跨年夜
各大明星纷纷登台
然而有细心的网友发现
这些曾为TST代言的明星
却都没有出现在
昨晚的各大跨年荧屏上
是受TST传销立案一事的波及了吗?
这些为TST做过宣传或站台的明星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为TST做宣传或站台的明星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事实上,除开入股和代言,为TST站过台吆喝的明星更是数不胜数。吴宗宪、李晨(主持人)、黄小琥、范逸臣、海泉等人都曾公开参与TST举办的活动。
更多明星则是发微博来宣传,在2013、2014年期间,包括黄磊、张馨予、明道、刘涛等人都曾发微博为TST点赞。在短视频平台崛起后,张庭还曾邀请包括王琳、明道、汪东城、何晟铭、辰亦儒、李小璐等人与她一起共跳网红舞蹈。
那么,这些曾经为TST
做宣传或者站台的明星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表示,首先要明确明星在宣传过程中所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的性质。具体到本案中:
林志玲等人必须要实际使用过该产品,否则就是虚假宣传,明星本人及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直接代言不同的是,为产品站台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如果明星们只是跳舞、互动,那就很难定性该行为对产品销售是否起到帮助作用。
但是,陶虹作为股东,身份相对特殊,不可能不去参与经营公司日常业务,也不可能不向这个公司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所以陶虹本人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
▲陶虹、林瑞阳、张庭合影(图源:@张庭 微博)
(内容来源:新闻坊、观察者网、极目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