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与商人或文化与金钱

发布时间:2025-01-06 17:36

人们常说“文人相轻”,却忽略了商人的“相倾”更厉害。只不过文人之间更多的时候是在打嘴仗,有些东西还真与“实力”扯不上好大的关系,往往是个人偏好之类的感性在作祟,管宁与华歆道不同也就“割席”一下而已。当然,钟会的软刀子也杀了嵇康。商人则往往是用实力说话,在强大的实力面前,谁不服还真不行,即使在农耕社会也是如此。连皇亲王恺在石崇面前都只能“惘然自失”,更不要说只有“软实力”的陶渊明们。而今天的商人(金钱)则直接“跨界”碾压了文人(文化),这种“赢家通吃”的情形,与过去文人和商人社会地位的不断反转变化及彼此瞧不顺眼已是大为不同。

在原初社会,以打猎 、采集为生,没有什么“职业、工种”的不同,几乎也谈不上什么社会等级的差别。在进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后,因为有了越来越多的剩余生产及生活资料,不同社会职业(分工)及等级的出现也就成为必然。《管子·小匡》(春秋)提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淮南子·齐俗训》(西汉)说得更为明白:“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事,士农工商,分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其本意应该是指治理国家的四个方面及轻重缓急:天下文人(读书而成士者)安分了,能从言说方面来统一社会思想,那农民就会安顿了,国家也因此而太平安定。但后来更多的是把“士农工商”理解为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排序:士立言立德以“治人”,建功于今,译被后世,当然“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了;农民只要有田种有余粮,则“仓禀实而知礼节”,天下平安。工匠制造工具来提高生产效率,即“欲善其事,先利其器”,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人则只有依赖他人的生产才能互通有无,如果大家都去经商而不种粮食,那社会就无可依凭了。所以,只能“重农抑商”以保证社会的稳定。这应该算是较早的一种社会分级,“士”的地位在这里是远高于“商”的。而“士”一般来自于读书人(文人),所以文人的社会地位并不低。哪怕是到了重工重商的现代社会,富可敌国的商人之地位还是不及权贵之家——想要显“贵”?没有点文化底蕴可是不行的!

《汉书·艺文志》(东汉)将天下学说分为九流十家,即:儒、道、墨、法、名、杂、农、纵横、阴阳,还有一个不入流的小说家——记录民间街谈巷语者。班固还在《汉书·古今人物表》中,把古往今来的有名人物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流”。这就分出了尊卑不同的九种身份:帝王、文士、官吏、医卜、僧道、士兵、农民、工匠、商贾。之后还有上、中、下九流的说法,即上九流:一流佛祖二流仙,三流皇帝四流官,五流烧锅六流当,七商八客九庄田;中九流:一流举子二流医,三流风水四流批,五流丹青六流相,七僧八道九琴棋;下九流:一流巫人二流娼,三流大神四流梆,五流剃头六吹手,七戏八丐九卖糖。其他的一些等级划分也大体如此。这大概就是“三教(儒、道、佛)九流”说法的源起。由此可以看出,那时文人(狭义)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如果入仕则为权贵,而商人的“排名”虽然靠后,但毕竟还是位列“上九流”的行列,大有“翻身”的可能。商人在古代社会的地位之所以比较低,一方面是社会管理的因素,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国家的税收主要来源于田亩税和人头税,朝廷当然不喜欢人口流动——这将导致农业劳动力减少而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税收。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相对固定不同,商人则是“流动”不定的,连收人头税都有点问题。所以,这种等级制度更多是按人口流动的频繁程度来排名的。另一方面是工作性质的因素,古代商人从事的大多为货运贩卖,一年四季在外奔波,风餐露宿,而且利润的不确定性很高,这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农家之乐和红袖添香式的文人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因此,许多人也就不愿意从事这一职业。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日渐细化,各种职业包括文人与商人的社会地位自然会发生变化及转换。宋代谢枋在《叠山集》中曾记载,元代已然把人分为十等,儒即文人的地位已沦落到了第九:“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也。”清代赵翼的《陔余丛考》也说:“元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这种状况其实早在“焚书坑儒”即现端倪,魏晋时期的清谈也为避祸。尤其是到明清时代,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文字狱的日益严重,人们逐渐看清了一个残酷现实:文人对社会政治一般都有较为深刻的认知或思考,如果不知“进退”地乱说话,惹朝廷不高兴或者被翻老账,砍头那可不是开玩笑的,随时都面临着危及生命的“职业”风险。而娼妓、乞丐,低贱是低贱了一点,但人身安全还是比较有保障的。从这个向度来看,文人,主要是未入仕的文人真还连乞丐之流都比不上,即使能卖文鬻画,那也是聊作生计,难以称为商的,比如陈子庄先生早年也只能用字画换取三两个馒头裹腹,即使国外的梵高、巴尔扎克们生前也是穷愁潦倒。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文人(知识分子)更是书香散尽,斯文扫地,忝列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特务、叛徒、走资派之后,沦为了“臭老九”。当然,商人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连尾巴也被割得鲜血淋漓。不管文人或商人,那时都只有被碾压的份。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在解放思想的“启蒙”中,文人知识分子还很是火了一把,诗人们在八十年代的风光程度远不输于六七十年代的军人和后来的“万元户”及明星大腕。但是,随着九十年代商品大潮的兴起,文人光环渐褪,成为了时代跑龙套的配角:文化只是搭台,唱戏的是经济。那些粉墨登场的商人成了先富起来的天选之子,在挣得个人财富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其商业智慧及文化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社会生活。而落寞难耐的文人们也试着“下海”,只不过大多被商海浪潮无情地拍在了沙滩之上。这时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及排位似乎来了个大反转:发展才是硬道理。但“学而优”——“则仕”的儒家传统毕竟还是一种主流思想或观念,所以,文人与商人乃至文化与金钱自然又前所未有地在较劲中“相轻”起来:文人看不惯满手金戒指的土豪作派或花天酒地,不过,在现实面前又难免些许的羡慕与嫉妒,甚至有些文人干脆直接被“卖办”了。而商人更是看不起文人那种酸溜溜的自命清高,哪怕是请了个“文化顾问”之类或去读读MBA而自居“儒商”。总之,大家互相看不顺眼却又难以“平等”割离:某老板就曾求取一书家墨宝,却对收取“润格”颇为不爽:自己写字还好意思收钱?文人们则更为不平:那你开发楼盘的房子怎么不送我们一套呢?

其实,财富与文化都是互相依存的欲望产物。从古至今,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文人(文化)和商人(金钱)及其他职业者的共同努力。从根本上来讲,真是不应该有三六九等之分的,只是不同时代或时期面对的社会管理及重点有所不同罢了。而且,术业有专攻,不同的行业或领域有着不同的评判标准及社会作用,各有其翘楚和平庸者乃至败类,“跨界”评说很难科学,比如卖油翁的巧技与杨朔的散文怎么“比拼”都不合适。无论在哪个时代,财富(金钱)与学识(文化)的关系,犹如身体与精神的唇齿相依,其作用的力及方向与影响是各不相同而又相为一体的,不能厚此薄彼──互相尊重才是现代社会的正常法则。

如今,文化及产业快速发展,文人与商人的身份界限也日渐变得有些暧昧起来,文人们有了一些金钱味,商人则多了些附庸风雅。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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