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身中49刀死亡妻子和情夫被抓 17年后案件再审
(原标题:丈夫身中49刀死亡,妻子和情夫被抓,17年后案件再审)
17年前,山西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干部马朝晖深夜在家中遇害,其妻子与情夫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办案人员因包庇罪获刑10年,此后三人持续申诉。22日,新京报记者从当事人出具的《再审决定书》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西省高院案件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再审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3年10月2日深夜,山西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位于翼城县北关村紫藤巷的家中被杀害,身中49刀。案发后,马朝晖妻子李慧和情夫李文浩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控制。
当地公安局从事现场勘查工作的技术员董昀,在此后被指控为包庇凶手而伪造现场。
媒体此前报道,案件经历3年侦查、8年审判,经翼城县法院、临汾市中院两级法院6次审理,2014年,山西省高院终审裁定李慧和李文浩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缓,董昀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此过程中李文浩和李慧的家人坚称两人没有杀人,持续为两人申诉。董昀在2016年2月刑满出狱,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并持续申诉。董昀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有罪证供全是刑讯逼供得来的,李慧、李文浩也称曾遭遇刑讯逼供。
央视等多家媒体也持续关注并进行报道。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李慧、李文浩杀人案和董昀包庇案进行调卷审查。
2018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其中称:“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判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相关足迹鉴定、物证检验报告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作为定罪的主要证据的李文浩、李慧、董昀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疑问,且有罪供述的关键情节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在案证据之间存在较大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晋刑一终字第18号刑事裁定确有错误、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条件。”
最高检认为,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重新审判。
日前,最高法院出具《再审决定书》,认为案件当事人的申诉,符合《刑诉法》关于重新审判的情形,指令山西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22日,案件当事人董昀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新闻回顾
被害人身中49刀惨遭杀害 服刑者均称“屈打成招” 谁是真凶?
2016年大年初五,董昀服满10年刑期出狱。在失去自由之前,他是山西临汾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的技术员。事情的起因是他卷入了十几年前的一起杀人案。2003年10月2日晚,翼城县计生局干部马朝晖在家中惨遭杀害。警方的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身中49刀,头颅几乎被砍掉,其状惨不忍睹。
最终,包括死者妻子李慧在内的两名杀人凶手被判死缓,董昀被指控采用破坏现场的方式包庇杀人凶手而被判刑10年。董昀称,他和李慧等人承认各自的犯罪事实,都是屈打成招。法槌落下数年之后,本案并未尘埃落定。
“宁可不减刑也不认罪 因为我没罪”
在看守所和监狱度过10年的董昀,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和自己的申诉代理人取得联系。在出狱当天,他就请申诉代理人写好了一份新的刑事再审申请书。
董昀:我现在继续申诉,决不能放弃。在监狱里填写认罪悔过书,我从不写“认罪服法”这个词语。对我来说,让我认罪简直就是无法形容的事。
记者:认罪不是能够减刑吗?
董昀:我宁肯一天不减,也不会认罪,因为我就没有罪。
2006年,董昀因涉嫌帮助两名杀人犯罪嫌疑人毁灭和伪造证据而被逮捕。2007年,董昀作为同案犯和两名被控杀人的被告人一同接受审判,案件经过四次开庭审理,直到7年后的2014年,山西省高院才最终裁定董昀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外两名被控故意杀人的被告人则双双被判处死缓。
2003年10月2日晚,马朝晖在翼城县紫藤巷2号的家中惨遭杀害。法院查明,案发当晚,李慧外出归来,发现丈夫倒在血泊之中,她先后给三位亲戚朋友打了求救电话。董昀是第三个接到电话的人,而他却第一个赶到了现场。当时他家住的地方和李慧家就隔着一栋楼,走路过去也不过就5分钟。
法院查明,当晚,是董昀在案发现场用手机向翼城县公安局报了案。董昀坚称,案发当晚他只在报案时到过凶案现场一次。但法院认定,大约在董昀报案的两个小时之前,也就是李慧和她的情夫李文浩刚刚将马朝晖杀害时,董昀已去过李慧家,并且和李慧、李文浩共同清理和伪造了作案现场。
李文浩是2003年马朝晖被杀案中另一位重要的当事人。李文浩当时是翼城县报社的记者,他和李慧之间因为产生婚外情,决定各自离婚,再共同组成新的家庭。本来感情就有裂痕的李慧、马朝晖夫妇俩很快拟定了离婚协议,并商量好在国庆假期结束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但就在10月2日晚上,马朝晖被杀害了。
那场凶杀案将当晚曾出现在现场的董昀卷入其中。山西高院的终审裁定书中认定,董昀在凶手杀人后为了破坏现场,曾经用拖布擦拭了地上的血迹和脚印。但山西省公安厅做出的技术鉴定显示,拖布上未检见人类基因型。而在山西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上,认定董昀用拖布擦拭脚印和血迹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口供。
“从1979年以来的刑诉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叫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加以处罚。”马朝晖被杀案一审宣判之后,就开始跟踪关注案件审理进展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当事人董昀就凭着这一点就可以请求对他这个案件进行再审。”
被告人均称是“屈打成招”
2003年在马朝晖被杀害之后,李慧、李文浩曾两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最终都因证据不足而告终。
直到2006年2月14日,警方对李慧、李文浩和董昀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是案发近3年来,董昀第一次成为马朝晖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
董昀:我所有的有罪证供,全是在2006年的2月14号到3月16号,把我关到临汾的绿苑度假村宾馆做的。他们把我关到一间房子里,里面只有一把铁椅子。两个武警、两个公安看着我,不许我说话,不许我睡觉,只要我一瞌睡,他们就开始对我提审。
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被关在其他房间的还有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李慧、李文浩。董昀说,李文浩和李慧的招供,使得在身体上正处于忍耐极限的他改变了应对策略。
董昀:大约是3月9号,他们拿着李慧和李文浩的亲笔供词,说李慧和李文浩连杀人都承认了,你一个伪造现场的,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又死不了人。我刚开始一直不承认,他们就轮番打我。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就说你们怎么说的我就怎么认。
在这起案件的四次庭审中,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慧、李文浩和董昀一样,一直也宣称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并且由此当庭翻供。针对这种情况,翼城县公安局于2013年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否定了三名被告人的说法:“当时此案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办理,本案四名侦查员已死亡,其余侦查员已作出情况说明,在此案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
法庭最终采信了健在的侦查人员自证清白的书面材料。在董昀出狱三个月后,和当年看押过他的一位名叫孙玉圣的武警战士取得了联系。
记者:据董昀说还发生过殴打的情况,你了解吗?
孙玉圣:有殴打,我们不在现场,但我给他擦过身子,身上有淤青。
疑点重重 仅凭口供判处死缓
法院认定,凶案现场证明李慧有罪的物证是一件沾有血迹的女式风衣和一只带血的旅游鞋。这两件物证都是李慧的衣物。
2006年,专案组把血衣送往山西省公安厅进行检验,得出的结论是:女式风衣上的血迹“符合穿着未系衣扣状态下形成”。也就是说,经检验,这件衣服上的血迹是有人穿在身上时沾染上去的。此后,侦查机关获得了李文浩的口供称,李慧在案发当晚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出现在了杀人现场的。
山西律师胡晓勇参加了马朝晖被杀案的三次庭审,他在法庭上曾亲眼近距离地观察过这件风衣。“大量的血迹是在风衣的背部,里衬里面,形成两个A4纸大小那么大的一个圆。我当庭就向公诉人和主审的审判长指出来,按公安的指控,李慧应该是抬过尸体,抱过尸体,这个血迹应该是在前面,比如说,袖子上,前面的胸部。但不可能跑到后面去。”
胡晓勇认为,凶手在杀人后曾经用李慧风衣的里衬擦拭过血迹。而在案卷中,一份抬头写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意见印证了他的观点:“送检上衣的血迹为擦试作用形成”。由于未加盖公章,这份意见书并不产生法律效力,也始终未被法院采用。
临汾中院在没有客观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李文浩的口供对他做出了死缓判决。
洪道德:仅凭着口供就能给人定罪,而且还判处了死缓,这很可笑。给他判处死缓恰恰说明这个案件站不住脚。一直以来司法机关都有一种做法叫作“疑罪从轻”。司法机关内心很清楚,如果这个案子真像他们认定的事实这样的话,那么李文浩和李慧,是可以判死刑的。因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目前,终审一同被判处死缓的李慧、李文浩正在山西省不同的两个监狱里服刑。虽然两人已入狱服刑,但马朝晖被杀案并未因此而尘埃落定。案件从侦破阶段一直到现在,有一个传闻在翼城县广为人知,那就是案发不久,曾经另有他人向警方供认过杀害马朝晖的事实。
真凶另有他人?真相究竟是什么
马朝晖被杀案经过两次发回重审,于2013年在临汾中院迎来了第三次一审。在开庭前,律师们在案卷中首次看到一份笔录显示:翼城青年周某某在2004年就供认,是他和另外一名姓马的翼城青年将马朝晖给杀害了。
首先纳入警方视线的是周某某,他在案发不久后给李慧家人寄去了一封敲诈信。警方从敲诈信中留下的银行卡号以及敲诈信的笔迹入手,很快将周某某抓获。
2004年3月,周某某因犯敲诈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周某某在翼城县看守所继续因为马朝晖被杀案接受警方的讯问,这时,他供认了伙同翼城青年马某某杀害马朝晖的事实。
在周某某供认参与杀人的案卷中,不仅有他的口供,而且还有周某某当时凭记忆画出的凶案现场的平面图。通过和警方绘制的现场平面图相比较可以看出,周某某手绘图上的沙发和茶几,以及电视机、电脑和空调的摆放位置,与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高度吻合。
在山西省高院的二审法庭上,律师当庭看到了一份以前从未见过的足迹鉴定。这份足迹鉴定完成于2004年1月,从时间上看,它是马朝晖被杀案中最早的一次足迹鉴定,它所指向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李慧、李文浩和董昀,而是马某某等人,而马某某正是周某某所供认的杀人同伙。
这次足迹鉴定,是时任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的科长常小林,根据临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段波的指示送检的。但段波在2008年震惊全国的襄汾溃坝事件发生后,因收受矿主2000万元干股而东窗事发,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如今,段波当年究竟是如何处置这份足迹鉴定的,目前一时无法查证。
马朝晖被杀案从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3年,发生凶案的紫藤巷早已恢复了平静。但是,有关这个案件的是是非非在李慧和马朝晖两个大家庭之间从来就没有消停过,而被裹挟其中的董昀依然行走在自己的申诉之路上。
董昀:我想我清白的一天迟早会到来,我会坚定这个信心的。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山西翼城县李慧、李文浩杀人案和董昀包庇案进行调卷审查。
网址:丈夫身中49刀死亡妻子和情夫被抓 17年后案件再审 http://c.mxgxt.com/news/view/778831
相关内容
临汾一干部被砍49刀后身亡,妻子成嫌疑人?嫌疑人姐姐:希望可以翻案!丈夫发现妻子婚内出轨,持刀捅死情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丈夫离世后 女子因一张死亡调查表状告丈夫前妻
妻子意外死亡,丈夫被怀疑是凶手!
《民法典》课堂:被宣告死亡后又出现的人,夫妻关系如何处理?
香港名媛碎尸案蔡天凤丈夫,首次发声→
这个29岁就死在了丈夫刀下的女明星……
死得很惨的明星:白静被丈夫连捅3刀毙命,李小龙父子死因成谜
【以案说法】离婚判决生效前妻子去世,丈夫能否继承遗产?
一家三口乘电梯卡26楼 孩子被救后妻子目睹丈夫从空隙坠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