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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显示,杨洋起诉微博用户“攻卡司”对其进行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案件于近日公开。
具体事由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攻卡司”发布一系列内容涉及侮辱、诽谤以及辱骂等相关微博,对杨洋进行网络言论攻击,杨洋遂对该用户实际操作人吕某进行起诉。
被告吕某辩称,自己发布的微博内容属于依据客观事实作出的个人陈述,其中包含的过激言论是针对原告粉丝的被迫反击,并不针对原告本人,且原告作为明星,应当对大众的正常评价具有容忍度。
法院最终认定吕某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杨洋名誉权侵权,判处吕某在涉案微博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杨洋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三日,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3万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没有事实依据恶意进行捏造的言论,希望大家一起维护网络健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