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明星陈法蓉最近起诉了多名自媒体人,原因是这些人发网络内容时配上了陈法蓉的图片,陈法蓉以侵犯肖像权起诉了他们。大家怎么看?
根据多位挨告娱乐博主的说法,他们并没有负面描述陈法蓉,涉及她的内容也是非常正面、甚至已经是赞美,结果也仍然挨了告。
拥有40万粉丝的“E姐狼小蓓”称,自己无法理解陈法蓉的逻辑,不知她从这种大规模起诉中获益多少,是否从此不需要内地媒体、自媒体的关注和流量,但收到律师函后已经迅速妥协交钱,未来将吸取教训,不再创作任何与陈法蓉相关的内容。
“陈法蓉小姐,为什么要告我们这些为你说好话、助你有流量的自媒体人呢,如果大家都不敢写你、不敢写香港明星,对于那些准备进军内娱的港星真的好吗?可千万不要因小利失人心,也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啊!”他在微博中向陈法蓉公开喊话称。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陈法蓉第一次在内地发起肖像权起诉了,2015年,她以代言合同到期,前合作方仍使用自己的肖像和名字用于广告宣传为由,起诉对方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75万元。
当然,目前还仅有娱乐博主、自媒体一方的说法,陈法蓉一方未发表正式声明,所以网上流传的不一定是事实,或者不一定是事实的全部。所以,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不应妄下结论、太早站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