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与表演: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研究
引言
随着中国娱乐业的深化发展,原先处于社会边缘,或者隐匿在主流身份和表达之下的粉丝社群渐渐成为影视娱乐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粉丝经济”逐渐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出现以女性偶像团体为目标的综艺节目“创造101”和以男性偶像团体为目标的综艺节目“偶像练习生”,媒体将2018年命名为“偶像元年”,但自此之后层出不穷的问题和丑闻也不断质疑着这种造星运动,主动加入和被迫裹挟进去的人群也同样面临着种种不可协调的利益冲突和神话破灭。2020年初,偶像明星肖战粉丝滥用举报的事件连续引爆了网络上多个亚文化社群,成为文化圈年度现象级事件之一。各色各样的选秀节目、综艺,以及花样翻新的流量明星和粉丝应援等现象成为娱乐和文化圈引人注目的现象,使研究界日益关注粉丝这个特殊社会身份和群体的存在。尤其在2020年,全球经济普遍下滑,中国娱乐工业的实体发展也不可避免地缩水。在这种情势下,网络上的娱乐,包括网络上映的电影、网络综艺等娱乐形式却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尤其是综艺节目。由此,娱乐圈中粉丝的存在感变得更加不可忽视。根据《2020腾讯娱乐白皮书》的问卷调研显示,在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八成用户可以接受20元以下的包月会员业务,为听歌付费的理由中“支持喜欢的歌手偶像”占据47.1%的比例,在理由中排第四。粉丝在音乐领域中的一些行为,特别典型地显示了他们在当下娱乐圈中的行为特点,比如很多偶像会以数字专辑的形式发行新的单曲,而为了增加销量,让偶像显得更加受欢迎,粉丝会多次重复购买专辑。例如,粉丝重复购买率最高的数字专辑是肖战的《光点》,有25.1%的用户购买了多张,最终令这张专辑总销售额达到1.39亿元(四天之内成为历史上全球销量前三、亚洲销量第一的单曲),购买的用户中有53.08%在22岁及以下。
上述现象反映了粉丝经济与娱乐工业的互生关系。从盈利策略上讲,中国以外的市场,互联网思维远远没有达到宰制粉丝社群的地步。相反,互联网平台上粉丝社群会有意识地应用平台的构架来为自己的意见发出声音,借之表达自己的社会态度与观念立场,而像中国市场这样,为了流量而单纯生产数据的行为可能在一些特定场合存在,但普遍较为少见。如日本和韩国的粉丝,也有为了偶像的唱片销售量而重复购买的现象,但相对而言,因为日韩的“榜单”并不重视社交媒体上对偶像名字的提及次数和视频播放量,因而也没有大范围“刷数据”的行为。也就是说,像当下中国这般以流量为主导的粉丝经济和娱乐市场现象,在全世界都是较为罕见的。作为文化研究对象,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的粉丝文化现象,当下中国的粉丝文化研究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本文以粉丝文化研究为焦点,讨论当下文艺研究的丰富内涵与转化问题。
一、粉丝文化研究视角的多样化
在将粉丝文化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来审视的时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类研究在当下国内外的学术脉络和历史。英语中的粉丝文化研究这个领域源于英美文化研究这个研究传统,最根本的立场和研究目标是指明并分析日常生活中文化的细节使用方式,自下而上地观察大众文化的接受端是如何理解和利用文化内容的。西方的粉丝文化研究理论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大约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发展至今,已经有非常丰硕的理论成果,并且已对广义的文化研究、电影研究和媒体研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和贡献。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西方发达国家的粉丝研究呈现出成熟的代际承传:第一代粉丝文化研究学者的写作自然带上了为边缘人群和阐释社群辩护的意义,让粉丝在学术研究中表达出自己的生活状态和观点理念。同时,很多研究者本人就是粉丝,他们自己的见闻和立场也可以作为佐证,让学术界了解粉丝社群的存在方式、思维方式和文化生产流通方式等。第二代粉丝文化研究学者反对将粉丝社群从更大的社会环境中剥离出来,更倾向将粉丝社群看成整个社会关系、社会文化资本差异等级的缩微化体现。第三代粉丝文化研究在第二代的基础上,进一步进入细节和具体文化情境,研究呈现出视角和课题的多样化发展。这不仅表现在研究课题越发多样化,而且对粉丝的基本定义也有建立在质疑上的拓展,更有语言文化上的拓展。
虽然中国的文化生活中向来就不缺乏对狂热“发烧友”“追星族”等人物的猎奇化嘲讽(最极端的例子有刘德华的粉丝杨丽娟),但中国的粉丝文化整体是在2014年之后才从边缘和不受关注的亚文化社群渐渐进入主流关注视野的。与英语世界粉丝文化研究的现状相比,中国粉丝文化研究还需要继续深化。中国网络文化相关的英文研究,迄今为止最常见的课题仍然是管制和审查,角度和研究方式都偏单调。大多数英文发表的中国粉丝文化相关的研究都是由海外求学和工作的中国研究者做出的,而且因为论题较新,参与讨论和研究的大多数学者都很年轻,话语权尚少。大多数现有关于中国粉丝文化的论文和著作多出现在传播学领域,有少量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张玮玉的《粉丝公众》是一部较早的对于粉丝社群的研究著作,但是因为其研究和成书都较早,因此大量研究都基于论坛时代的中国网络粉丝社群。近两年有不少传播学领域的文章,关注到了以新浪微博为中心的中国饭圈现象,例如尹一伊就非常详细地归纳了新浪微博等榜单是如何计算“热度”,而粉丝又是如何靠自己的网络行为来帮偶像完成“热度”的。 相对而言,从文学角度,尤其是从比较文学角度来研究粉丝文化的研究则更少见。冯进的《浪漫化网络》是一部研究网络上女性向小说写作的著作,但花费了大量笔墨来写粉丝的反应,以及女性粉丝是如何通过消费言情小说表达自我观念的。在中文的研究论文中,近几年的论文数目呈大规模增长的态势,但同样因为论题新,很多学者和期刊都仍在摸索中,所以论文质量和深浅有参差不齐的表现,相信随着时间的推进,更好更切近本质的研究也会出现。
对粉丝现象和文化的研究存在一些先在的偏见和困难。在优势文化垄断了经典和高雅定义的条件下,不受赞许的热爱和沉迷(例如对明星和流行文化的推崇)在很多优势文化立场的人看来就成了需要批判和否认的偏执。很多与粉丝相关的媒体和学界论述往往不求理解,只求批判,却不能实现有针对性的批判。此外,由于语言符号壁垒、身份自我保护等问题,粉丝社群对外有很强的自我防御本能,很难用外在视角观察和研究,更需要学者以自我民族志的方式展开研究。所以,和很多亚文化社群一样,粉丝社群并没有得到深入研究,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媒体文章中,想当然的武断论断很常见。
然而,从反面来讲,另一种套路型研究和写作方式在粉丝文化研究中也值得商榷。这种写作套路在国内的研究中也很常见,即粉丝文化研究从最早一代开始就一直在利用文化研究中常见的“反叛叙事”来为自我的研究范畴寻求合法性。但是,过度依赖“反叛叙事”存在很多隐患。例如,反叛叙事中暗含着的价值判断:只有反叛的文化才是值得研究的好的文化,会导致心怀同情的研究者把粉丝文化包装成为反叛者。又如“亚文化的反叛没有出路,只能被主流渐渐收编”,这样的论断虽然是亚文化研究的经典结论,但在所有反叛叙事的讨论中都以此结尾,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成为一种新式的陈词滥调。文化研究的力量往往隐藏在事物和事件的细节之中,而将粉丝文化包装成一种浪漫的反叛者形象可能会让我们丧失对事物微妙之处的把握。
因此,从更加多样化的角度来观察中国互联网生态,特别是从流行文化和网络上真实存在并活跃的社群的角度来讨论中国粉丝文化,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
二、从“粉丝”含义审视粉丝文化研究误区
讨论粉丝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花功夫细加考辨“粉丝”二字的含义,以及粉丝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不同的语境中又带有怎样不同的含义和价值判断。在日常讨论和学术研究中,“粉丝”和普通消费者之间的界限,“粉丝”和各种传统上不以“粉丝”的称呼自我认同的爱好者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异同,粉丝的判定究竟多大程度上是可以由一定的客观标准从外部判定,还是只能从个人主观的内心认同判定?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粉丝”这个词本身来源和意义就很暧昧。这是英语词汇“fans”的音译,在这个词被大众媒体和学术圈普遍采用之前,也有不少学者用其他翻译方式把它翻译成“迷”,将英语中的同人小说“fanfic”翻译成“粉飞客”等。英语中的“fan”是“fanatic”,即“狂热者”一词的缩写形式,而“fanatic”的语源则来自拉丁语的“fanaticus”。按照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的考证:
在拉丁语中,此词最字面的含义是“属于一座教堂,教堂的仆人,热心的教众”,但很快带上了负面引申义,“被秘密性交祭神仪式所影响的极度热情狂热的人”(《牛津拉丁语词典》)。随着时间的推移,“fanatic”一词渐渐从描述过度无节制的宗教信仰狂热转移到普遍意义上的“过度且不合适的热情”,常用于批评政敌的立场,并更广泛地使用于“例如神灵或者魔鬼附身的”疯狂状态(《牛津英语词典》)。
也就是说,“fan”这个词从一开始就有丧失理性的极度狂热的负面含义,乃至于直接关联到巫术、邪教等隐喻,而这个词现在作为“粉丝”的含义使用,最初也充满了主流人群对各种体育和文艺活动爱好者的调侃和不屑。因此,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粉丝研究作为一个特殊的学术研究领域出现之前,“粉丝”都多少带有贬义色彩,带着浓重的刻板印象。当“fans”以半开玩笑的音译形式“粉丝”传播到中文世界之后,开始以俗语的形式在网民中间,继而在大众媒体中传播,并最终取代了一些更早也更加含混的翻译。例如“迷”——这种俚俗的非正式性多少也代表了这个词汇,乃至这个社会群体在当下社会文化、大众媒体和学术研究中的暧昧状态。因此,在讨论粉丝文化在中国的特殊性,探讨其在中国社会中已经起到的作用,并将持续产生的作用时,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梳理粉丝文化在迄今为止的学术研究中的定位,更需要的是讨论其身份和行为特性。
究竟什么叫“粉丝”?从技术层面上说,“粉丝”本身作为一种身份,是一个极难界定的范畴。尼古拉斯·阿伯克隆比和布莱恩·隆赫斯特(Nicholas Abercrombie and Brian Longhurst)用社会学的方法将文化产品的接受者按照从浅到深的感情投入程度,区分为“消费者”(consumers)、“粉丝”(fans)、“狂热者”(enthusiasts)和“小生产者”(petit producers)等几种不同的分支类型,并将其以严格的行为描述界定下来。也就是说,从“消费者”到“小生产者”的变化显示着对文化产品感情的加深,观众的热爱和认同也变得越来越深,而“狂热者”到“小生产者”之间的跃迁,则标志着消费者将文化作品内化为自己的创造性表达素材,进入生产的领域。然而,这类界定往往失之粗疏武断,很多个体的行为往往横跨多个范畴,或者处于几种范畴界定标准之间,所以这样的分类方式只能略作参照,可以进行实例判断,但是无法直接说明各类别的特点,尤其不可能直接进入定量分析。
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粉丝的认同标准很可能依不同的场合而大相径庭,而自我认同为粉丝的标准又往往迥异于整个粉丝社群对粉丝资格的判定。例如,很多体育粉丝的身份获得依靠的是家庭的耳濡目染,多是由父辈传承给子女,这在有传统地区球队(如各种以城市为基地的足球队)的场景中特别常见。还有一些亚文化的粉丝并不会对某个明星或单个媒体作品产生特别强烈的情感联结,而是对某个类型抱有强烈情感。例如所谓的“二次元粉”,其所热爱的文化产品经常不是某部特定的动画或是漫画,而是整个日本动漫产业审美、逻辑和工业体系中的产品,无论是漫画、动画、游戏还是轻小说。在“粉丝”身份判定上最为复杂的问题,可能要属当下中国社交平台上偶像明星的粉丝身份认定。虽然有些粉丝可以单单因为“喜欢”就自称粉丝,但在严格的网络粉丝圈体系中,“成为粉丝”有时涉及复杂的特定仪式化行为。例如,在很多明星的粉丝圈中,只有购买了一定数量明星参与制作的文化产品、代言的商品乃至其他周边相关的商品,才能有资格自称粉丝,获得粉丝社群的承认,这就牵涉到特定方式的消费和特定场合的自我身份宣告。例如在微博平台上,一些艺人偶像粉丝社群甚至不允许一个粉丝在同一个账号下关注和发布两个以上不同艺人偶像的内容。
在当代中国消费社会,粉丝作为特殊亚文化社群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和互联网上初次成为规模性现象,通常可以2005年湖南卫视举办的第二届“超级女声”选秀为转折点。这一届的选手,如李宇春、周笔畅、张靓颖等人在超级女声这个节目的录制和播出过程中,以及播出之后,她们的粉丝长期支持和追随她们。同时,随着这档节目的爆红,超级女声粉丝当时的网络集散地——百度贴吧,也就成为之后10年粉丝社群最大最集中的集散地之一。很多在后来成为粉丝社群必需的行为,例如在网络空间中讨论并争吵所爱艺人的形象特点、组织为所爱的艺人投票、打榜、组织看线下演唱会、为所爱的艺人创作同人作品等。关于超女粉丝的研究, 然而,在2014年后,所谓“偶像工业”的发展渐渐将资本逻辑渗透到娱乐工业的接受者一端,并且以投入金钱的数额来断言对偶像的情感浓度,以此在粉丝的日常生活中训练、规训其言行举止,最终体现在粉丝社群的“亚文化资本”,才在衡量标准上变成以金钱为主导。当然,当下中国娱乐圈这种高度依赖互联网数据生产的粉丝社群因此与许多传统的粉丝社群有了非常明显的行为模式和组织模式区别,一些学者倾向于将这类粉丝社群称为“饭圈”,并将其与致力于同人创作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传统粉丝社群区别开来。但笔者认为这种基于表象的二分法并不利于我们探究这些现象产生的文化背景和动因,而且很容易迅速陷入纯粹的价值判断乃至道德判断。通过对很多不同语境下的粉丝文化现象的分析,我们也很容易发现,这些表面的行为模式差异只是量上的差异,深层的本质仍是一脉相通的,因而更有必要在当下的环境中详细了解并研究这些文化现象。上文提到的所谓“亚文化资本”,指的是亚文化社群内部流通的相对独立的文化资本,最早是英国文化研究学者萨拉·桑顿(Sarah Thornton)在英国朋克音乐爱好者社群的田野调查研究中提出来的。在通常网络平台的粉丝社群中,亚文化资本的判定标准最常见的是知识的多少,以投入金钱为判断标准的现象并不罕见,而且也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它最终指向的是情感劳动的物化问题,我们将会在下文中讨论到。以下,我们会从粉丝研究最初的常见观点入手,简要介绍粉丝身份的判定方式,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传统观念上,粉丝研究会把粉丝社群看作身处主流文化边缘,对主流进行反叛性解读,利用主流商业文化的材料表达自我的文化趣味,并以此从事创作的“产消者”(prosumer),即:将消费和生产结合起来的身份,在消费的过程中利用所得的文化材料重新创造新的文化产品。所谓“产消者”,最早是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对后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判断,但在粉丝文化研究中,这个词极好地概括了部分粉丝文化活动的本质,即利用现有的其他人创造的文化作品作为资源,在消费的同时,通过发挥创造力表达自我的能动性。然而,正如马特·希尔斯(Matt Hills)指出的那样,这种典型的文化研究反叛叙事容易将问题简单和极端化,我们尤其需要警惕的是由这类叙事开始,在粉丝群体的内部造成种种二元对立的话语模式。 例如,将明显具有表达和创作欲望的从事生产的粉丝视作好的、积极的粉丝(在粉丝研究术语中也被称作“appropriational fans”,即挪用型粉丝),而那些相对固守原本热爱对象(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名人)、热衷于钻研所爱文本的细节、以消费为主、不参与再创作的粉丝(在粉丝研究术语中也被称为“affirmational fans”,即肯定型粉丝)就相应地成为“坏”的、消极的粉丝。
在实际生活中,粉丝呈现的面相比这样简单的黑白二分要复杂得多,不同的人面对不同的文本、不同的场合,也会呈现完全不同的反应,这两类对原文本的态度也不是截然对立的,甚至很有可能互相结合。这也就提醒研究者,不能以一种单纯的价值对立观念来建构对粉丝社群的态度和观点。同时,由于很多粉丝文化研究的学者本身也是粉丝,按照亨利·詹金斯等第一批粉丝文化研究学者创立的范式而言,就都是所谓“学术粉丝”(aca-fan),是同时身兼粉丝和学者两种身份、立场和知识理论背景的人,所以将他们的判断和偏好凌驾于普通人的行为之上,也会带来很多研究伦理和可信度方面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将粉丝的身份和概念固定在一两种行为上,或者让他们需要满足一些标准才能称得上粉丝,如此就会大大缩小研究范围,并使很多不符合想象的行为现象隐形。这样一来,粉丝文化研究的有效性及其意义将被大幅度降低,甚至泛化和空化。
三、粉丝认同及其身份表演
在讨论粉丝身份和行为的时候,研究者无法绕开的问题是粉丝在日常文化生活中的身份表演,特别是在演唱会、微博等粉丝活动的或真实或虚拟的空间中。因为粉丝身份在社会上仍然受到污名化,所以用外来的观察者身份来研究粉丝社群,会导致相当的研究困难。例如,因为“粉丝”长期都带有“不理智”“疯狂”的负面刻板印象,所以粉丝在接受社群之外的研究者采访时,通常会强调自己理性的一面,并常常依赖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刻意标榜自己的“正常”一面。这也就意味着,很多粉丝在回答外来研究者的问题时,大多会采取一种防守的姿态,在回答问题时会首先判断提问者的意图,并随之给出相应的答案,而这些答案往往是整个社群对外的集体性防御话术,未必是被采访人的真实想法,甚至很可能也不是整个社群对相关问题的态度。同时,来自社群之外旁观者的问题由于缺乏了解之故,一般比较同质化且空泛,所以更容易出现套路性质的问答。
在互联网的虚拟环境中讨论人们的身份认同问题,更多会牵涉身份表演。所谓的表演理论和表演性(performative),也被译为“操演性”或者“述行性”,是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界在后结构主义时代的一大重要理论转折点。正如弗朗索瓦·利奥塔(Francois Lyotard)强调的那样,表演性是后现代知识生成的重要渠道。在一系列有关表演的理论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在《性别麻烦》一书中提出的性别的表演性。也就是说,社会性别是一系列基于社会习惯、刻板印象等社会规范,在一遍遍地重复和表演中经年累月形成的。社会性别和其他社会身份一样,是在社会行为和话语层面共同构成的虚构身份,并不具有本质性,而是在不断地引用稳固的社会性别话语构建而形成的结果。
粉丝文化研究和表演理论一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因为粉丝身份的虚构性和漂移性,在很多时候是一种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之外,在另类的空间内构建的另一重自我。网络上的身份,更多通过人们在网络上的发言和活动自我建构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这可以让人们脱离天然生就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例如种族、性别、家乡、亲缘等,而倾向于一种更加自由的身份指认。美国学者克里斯蒂娜·布瑟(Kristina Busse)指出,粉丝在网络上构建的另一重自我分身,在网络上的互动正是一种表演,而这种表演又和粉丝想象中故事人物的互动有极强的相似之处,都呈现出一种假想的戏剧性质。 而弗朗西斯卡·科帕(Fancesca Coppa)则指出,粉丝的同人写作事实上就是一种利用虚构人物展开的戏剧性演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粉丝的身份认同中,随心所欲的自由想象、美好平等的社群想象往往也只是社群中的话语建构,粉丝的身份往往伴随着一系列在主流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文化偏见和刻板印象,也自然而然地仍然受到社会等级制度的制约。例如,社群内部森严的等级划分,排斥异己和欺凌现象也相当严重。那么,粉丝身份的获得和维持,在当今中国的特殊文化背景中又有怎样独特的表现形式和意义呢?
在讨论当下互联网环境中参与者的身份认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当今社会中天然生就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变得不再稳定之后,在整体的后工业社会中,消费的选择早已经成为一种替代性的身份属性特征。这种消费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当代文化研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粉丝文化研究所考虑的问题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中国的特殊语境下,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则当代社会原子化,越发失去传统社会的有机社群特质;二则年轻人,尤其是教育生态下的青少年,其学业繁重,无法深入参与真实世界的兴趣爱好活动,很少有纯出于热情和爱好的社团组织供他们寻找同好。所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以共同兴趣结成的社群,往往替代性地成为青少年热情的投注点和社交的起点。同时,大量其他可能的通道和出口被关闭,这导致在网络社群上的青少年会显得尤其专注和热情。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通过粉丝社群社交和社会化的现象在青少年身上最为显著,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粉丝行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一种随着年龄增长就会被抛诸脑后的青春期执迷。很多时候,粉丝式的生活方式会影响一个人的爱好和生活方式,并随着人的成长、成熟和衰老一直伴随下去。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还只是将粉丝的热情和投入视作年龄伴随的问题,视作“未成年人的病态沉迷”,则必然有偏见和导致误判的风险。
由于上述影响与制约,加之中国网络上的粉丝社群,尤其是偶像粉丝社群在平台网站的迅速迭代、通讯科技的不断更新,以及不同资本力量的控制和诱导,中国粉丝文化的形态和行为一直在不断发生变化。网络上社群的行为很多时候直接受到网络平台构造的形塑,而粉丝由于在“追星”一事上投入了极大的情感劳动,也迫切地想要看到回报,也就尤其有动力钻研网络平台的细节构造和算法反馈。这也就是詹金斯所谓的粉丝社群“集体智慧”的一种突出表现。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国外,都有人数众多的粉丝通过钻研网站平台的算法公式,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带有特定文字、标签的内容,以获得社交平台的着重显示,并以此组织和参与网络上大规模的粉丝运动,以期实现自己的文化诉求。不过,这尤其典型地体现在中国网络粉丝社群所谓的“控评”活动上。也就是说,粉丝在网络平台上通过不断地转发带有明星(或者明星参与的文化产品名称,又或者明星代言的商品)名称的消息,以压倒性的数量将可能的负面消息和负面评价排除在大数据的关键信息之外,以达到将一个明星的大数据“净化”的目的。
互联网时代之前,粉丝之间互相联系和沟通需要很多特殊的场合,例如演唱会、同人展会、爱好者俱乐部等现实生活中的人群聚会和交往。而到了互联网时代,粉丝进入网络粉丝群体的步骤变得单一了许多。随着一些平台网络和社交媒体逐渐占据互联网主流视野,各种粉丝社群也都慢慢集中在一些特定的网站之上,变得集中且特别容易追索。在中国,2005年超级女声获得现象级的成功之后,粉丝社群也就随之在“百度贴吧”(与百度搜索直接关联的论坛系统)上扎了根。当然,由于当时互联网技术和网民人数的限制,并没有形成当下这样规模声势颇为浩大的粉丝社群。2010年“新浪微博”出现之后,随着明星一个个地开了微博,可以跟粉丝平等地聊天对话,粉丝也开始渐渐从论坛转移到“微博”这样的网络社交平台上。而当网络社群上的讨论话题一再受到限制之后,“新浪微博”作为网络公共空间的功能已经大为减弱。至此,当下“新浪微博”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粉丝社群的集散地。“微博”自从开启娱乐营销之后,逐渐开启了一整套专门服务于追星的功能,从而在老微博用户大量流失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大量盈利。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我们关于2015年以后中国偶像工业粉丝端行为和行为模式塑造的问题,其实基本就是对新浪微博算法的研究。这套包括各种明星势力榜单、超话(超级话题)、热门搜索之类的功能共同构成的追星系统,不仅定义了粉丝可以活动和努力的目标,更是诱导粉丝进行特定数据劳动行为的关键措施。
因此,在中国,互联网粉丝文化的现状尤其体现了粉丝社群的活动对网站技术和来自互联网资本的大数据“算法”的依赖。最近已经有学术文章讨论到了“新浪微博”和大数据对偶像文化工业和粉丝社群的重要作用。换言之,流量明星(偶像艺人)的粉丝要以网络平台发出声音,他们既是一种数据劳动支撑着网络平台盈利,又最终为假想的偶像的“数据”成果添砖加瓦,并最终作为语言的仪式,表演出粉丝的身份来。上述情境中产生的粉丝社群,已然完全脱离了最早粉丝文化研究学者心目中基于平等、自愿、兴趣和共享的乌托邦形象,而是更像一种组织非常严密的工厂。这种工厂的工人都是普通的粉丝,粉丝通过每天完成追星相关的任务(转发、控评、反黑等)来交换身为粉丝的满足感,属于粉丝群体的归属感,以及自己为所爱偶像作出贡献的成就感。任务往往是由偶像明星的“大粉”布置下来让粉丝完成的,除了微博,也有其他网络通讯软件中建立的群组从事这样的活动。在这样的严密组织下,参与数据劳动的大多数个体粉丝实际上并不需要知道自己被分配做的数据劳动,有着怎样的直接意图和效果,粉丝只需要执行,并且在布置任务的微博下“打卡”回复便可以。一整套互联网公司员工工作的术语,例如“打卡”“kpi”“团建”等,已经作为一种隐喻渗透并控制了粉丝社群的活动。换句话讲,在这样严密体制化、组织化的粉丝社群中,在一整套需要为偶像明星努力从事数据劳动、为偶像换取更好的事业前景的逻辑下,“数据”已经完全脱离了人格,异化成为系统运作的一部分。“成为粉丝”是在网络上参与数据活动和消费的同时完成的,它不再只是一种情感的转变和投入,而是实在的劳动,而且是在传媒工业体系之中,作为产品和通货同时存在的“流量”的最终制造者和消费者。随着202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部署开展的网络“清朗”行动的推进,互联网公司一些非常明显诱导粉丝刷流量的行为和机制已经受到严格控制,但如何扭转这种已经成为惯性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
综上所述,中国粉丝文化的现状虽然在其他国家也部分存在,但其规模和复杂精细程度都远远不如中国偶像粉丝社群。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当下中国娱乐工业高度依赖所谓的“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思维”,试图将一切价值和行为转化为可以计算的数据,无论这个数据有没有意义。换言之,维持粉丝社群运转的逻辑最终决定了粉丝社群的运转方式,是系统本身的构建,以及系统所在的社会和文化导致了粉丝社群的现状,而不是相反。在这种意义上,中国当代的粉丝社群就是社会的一种微缩表现、一种高度浓缩和风格化的景观,而我们对粉丝的观察和理解,也会合流到对当下社会文化的理解中。在此意义上,仪式化的粉丝文化便拥有了一种象征性的意义。所以,针对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我们有责任意识到,作为主体的青少年是如何被资本裹挟而异化,如何参与到其中及其方式的不确定性、可塑性。
四、粉丝文化研究的新路径
让我们回到现实政策与情境中作总结。政府一直重视追星现象,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茁壮成长。当代文艺政策一直通过宣传和扶持阳光向上的偶像形象,有效地让粉丝们也能获得积极向上的力量,并一直注重通过艺人规范粉丝行为。然而,正如本文力图分析的,因为当下的互联网文化,以及流量经济严重扭曲了娱乐圈生态,追本逐利的娱乐资本方不断剥削和操纵粉丝,这些导致部分粉丝的追星行为已经大规模入侵非娱乐时间和大众传媒领域,干扰许多不追星的人的正常生活。同时,因为不加克制的追星行为过度索取粉丝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已经成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
针对上述学理与现状分析,我们在转化研究中,就不能再空谈经典和传统文艺精神的单向输入,而是起码应具备以下的维度:其一,研究当代粉丝文化应注意商业平台(例如基于p2p技术的社交网站)和粉丝劳动、粉丝情感之间的关系,特别重视研究趋利性和粉丝文化的自愿性、互助性之间的关系。其二,研究粉丝在互联网上的行为与各种社会问题(例如民族、性别)之间的关系。其三,研究粉丝空间的地域性和时间性问题,这既指实在意义上的地域和时间,也是抽象意义上的,例如互联网空间、特殊的社群空间等。其四,结合并发挥比较文学的跨文化、跨学科属性,形成诸如“网络民族志”等研究路径实践。其五,从长远看,需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培养建立一套追星的替代性活动和话题。当下中小学生的社团活动等远不够普及,而且在很多地方也只是点缀,并没有在事实上组织起学生的课外生活。所以学生在紧张的课余,除了看影视剧和追星以外近乎无事可做。短期内,至少可通过提供更多可讨论的话题来缓解过剩的追星热情。我们认为,仅仅管制网络上的追星话题,恐怕无法从根本上化解未成年人缺乏文化生活,只能依靠追星排遣课余时间,并因此无节制消费的问题。
很显然,这些转化性研究视野及路径与传统的文学研究已经大相径庭。一言以蔽之,传统精神与当下研究的隔阂可视为文学的社会语境与研究观念之间的隔阂。中国文学传统中一直存有文学的社会语境与文学观念的冲突现象。比如在宋代,士大夫阶层享受着都市的繁华和俗文化(包括词和各种说唱艺术等),但又在观念上反感市民趣味的“俗气”,对感性丰富且深刻反映了宋代士人复杂心态的“词”,并无相应深刻的理论能呈现出其本身的丰富内涵。到了明代中叶,随着市民阶层和市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文人士大夫又一次把目光从正统的诗文转向市民阶层所爱好的戏曲和小说,此时中国传统小说开始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品和小说理论。但是,这种新兴的文学现象在当时的文学精英和文论主流看来也并非荣事,即使是世人皆知的《金瓶梅》,后世也无法确知作者,只能从“兰陵笑笑生”的署名中去猜想是怎样一位风流才子作此佳作。以本文讨论对象为案例,作为文学研究者,如果能够看到社会变革的趋势、社会生活转型的斛觞和丰富的文化现象,对相应的文学观念和理论有所建构,则能起到对文学和社会文化的推动作用;反之,如果社会语境和文学现象都变了,而文学观念却故步自封,拘泥于传统,那只能是对文学研究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压抑和抵制。在中国社会急剧发展和变化的今天,如何看待和抓住文学研究的新契机呢?
就粉丝文化而言,作为参照维度审视,在中国传统的认知中,各类文化、艺术以及名人的爱好者和追随者一直都存在,传统的戏曲演出就有名角和票友的互动,更不用提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港台流行文化进入大陆市场之后,有很多所谓“发烧友”和狂热的追随者。然而,在消费模式与资本逻辑下的粉丝文化与传统中国的文艺票友现象以及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追星现象又大不相同。我们的研究已经说明,粉丝并不是一种固定的身份。因为这种身份在很多场合下需要自我认同,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素质,或者由较为固定的社会属性构造的特征,而仅仅是由个体的情感认同和表达行为才产生的身份认同,所以它的具体指代多变,范畴的区分也很不稳定。我们每个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粉丝,粉丝对某个人物、某个故事、某个文化产品的情感连结并非恒定不变,他们的情感很可能随着时间和场合的变化而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粉丝的身份与其在特定场合下表达爱意的对象直接联系起来加以研究,并非合适的研究方式,而更需要长时间观察这样的身份和情感连结是在怎样的文化背景中、怎样的条件下形成的,又是以怎样的方法维持、怎样的原因断裂的。作为文学研究者,应看到历史语境的变迁和重大转折,找到能有效作用于社会语境的研究旨趣和范式,这样才能对文学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粉丝研究是极度语境化的,它的理论、问题、对象方法以及承诺都是如此。这意味着当文化研究被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化环境,移置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时,必须在新的文化空间中重新语境化。也就是说,它的研究方法、理论范型、价值取向,尤其是批判对象,必须根据新的社会文化语境进行视域与方法的新调整。中国文艺理论学界长期以来习惯于在抽象理论的层面上把西方的各种理论反复比较,试图以此进行理论上的创新。殊不知,这样的理论创新之路有可能是一条死胡同。我们只有在具体的经验研究、个案研究中才能发现西方理论是否适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中国,从而在中国本土经验的特殊性中检验西方的理论,并建立自己的理论。彻底的语境化是文化研究的内在要求,粉丝研究又为我们提供了走进大众,尤其是青年人的绝好路径,提供了一次绝好的反思主流与精英,以及如何调动大众积极性的机会。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包括比较文学在内的“比较研究”,究其根本是要寻找能包括中国在内的历史经验,而非20世纪初的简单模仿与追随。因此,如何在粉丝文化研究中汲取传统文艺精神,在社会新语境的发展中,如何将更广泛的文化现象和文学事实纳入思考与研究,从而真正让文艺研究对人民,尤其本文所讨论的青少年起到重要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持续深入思考的问题。
原文责任编辑:马征
网址:认同与表演: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研究 http://c.mxgxt.com/news/view/9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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