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俱乐部百万元转会费,选手跳槽违约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5-05-07 13:09

                             电竞俱乐部百万元转会费,选手跳槽违约金怎么算?
自2003年电子竞技被国家体育总局确立为正式体育项目,电竞选手成为了国家的新兴职业。近些年来,世界级电竞赛事的接连夺冠,电竞影视剧的火爆出圈,捧红了众多电竞俱乐部和电竞选手,也吸引了一大批电竞追梦少年。电竞俱乐部之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纷纷重金引进(挖掘)其他俱乐部的优秀选手,因而俱乐部与选手之间因违约跳槽而引发了的纠纷不断增加,频频爆出百万转会费、高额违约金等事件。

电竞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仍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选手与俱乐部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转会费、违约金和损失的举证较为复杂。实践中电竞合同大多参照演艺经纪合同,其性质亦同样涉及委托、劳务、行纪、居间等多种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

本文将以案说法,并结合团队处理电竞合同纠纷的实务经验,与读者分享探讨电竞选手违约跳槽的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简介

歌xx公司系从事电子竞技经纪事务的公司,其与罗某签订了电竞人员经纪合同,约定罗某委托歌xx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担任其独家排他性的电子竞技经纪代理人,代理其涉及电子竞技的一切活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8日。

2017年3月2日,罗某离开歌域公司并进入其他经纪公司。歌xx公司遂于2017年4月诉至法院要求罗某继续履行该电竞人员经纪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经纪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应予解除。随后,歌域公司再次起诉,要求罗某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法院认为

1、歌xx公司与罗某签订的电竞人员经纪合同涉及委托、劳务、行纪、居间等多重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合同内容的履行需以双方相互信赖和自愿为基础。现罗某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并与其他公司签订经纪合同,双方已缺乏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即使强制罗某继续履行,也难以确保其发挥正常的竞技水平,合同目的实质上已难以实现。双方签订的合同因无继续履行的可能,应予以解除。罗某以实际行动表明其不再履行与歌x公司的经纪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仅应依据合同约定,也应参照守约方的具体损失进行确定,包括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50万元,现罗某主张违约金过高,应予以减少。歌域公司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其存在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部分费用发生在公司尚未成立经纪合同签订之前,难以认定是其投入,相关支出投入的证据亦难以认定系用于罗某等人。关于歌域公司主张的赛事直播收入、赛事奖金、队员转会费等可得利益损失,由于罗某与歌域公司的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不到一个月,难以认定罗某现取得的成绩系歌域公司进行训练的结果。同时电竞比赛成绩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选手转会身价也与选手自身经纪水平、俱乐部实力、市场、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有关,歌域公司提供的其他电子竞技选手的转会费并不能证明罗某也具有相应的转会价值。

4、因此,在综合考量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歌域公司对罗某的培养投入情况、罗某的竞技水平、市场价值以及与歌域公司投入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法院酌定罗某应向歌域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律师解读

1、实践中,电竞俱乐部与电竞选手之间签订的电竞经纪合同大多参照演艺经纪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涉及劳务、委托、行纪、居间等法律关系,属于混合型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

以本团队先前处理过的经纪合同为例,在俱乐部与选手之间的经纪合同中,除约定委托代理事项之外,还会约定收益分配、著作权归属及使用、人员管理等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俱乐部与选手之间的经纪合同往往是由俱乐部拟定提供的,合同中对选手的转会、解约等事项都会有非常严苛的限制。所谓“选手转会”与体育明星转会类似,指其他俱乐部在原俱乐部知晓的情况下与选手商讨转会事宜,并根据该选手的身价支付相应的转会费给其原俱乐部(老东家),三方签署转会协议。原俱乐部与选手的经纪合同解除,解约后,选手与新俱乐部签订新的经纪合同。

实践中,俱乐部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选手转会必须由俱乐部进行沟通谈判,不得擅自与第三方磋商,如果选手未经俱乐部同意,私自与第三方联系转会,甚至单方解约跳槽至新俱乐部的,选手需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高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

但在司法实务中,电竞选手违约跳槽的违约金并不仅仅依据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通常以俱乐部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并且俱乐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举证不足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俱乐部主张的高额违约金,而是在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市场价值、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酌情确定选手的违约金。如本文案例中,歌域公司与罗某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50万元,因证据不足,法院酌情支持了2万元的违约金。

3、那么双方在经纪合同纠纷中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电竞选手方面,因年龄、经济、社会经验等原因,相较电竞俱乐部而言,选手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签约时一般使用俱乐部单方出具的格式合同。因此,建议选手在签约俱乐部时,应充分调查俱乐部的资质情况、企业信用及诚信度,并需对合同条款内容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

俱乐部方面,公司在履行经纪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留其为选手投入的各项费用的凭证依据,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在起诉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诉讼成本、诉讼策略、预期结果等进行深度分析把控。

案例原型

1.上海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罗xx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上海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罗xx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萍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领域:擅长各类商事合同纠纷、股权合伙纠纷、影视娱乐争议解决、房产婚姻继承以及非诉调解和商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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