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主播“任性”跳槽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5-05-18 09:06
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本报讯 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就是因主播任性跳槽引发。
“90后”女孩小朱被直播间里主播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以及众多粉丝的追捧吸引,2020年3月与安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艺人经纪合约》。约定小朱须在该公司指定的合作平台进行直播,未经许可,小朱不得参加其他平台的互联网演出。
因长期加班、直播任务多等原因,2021年6月,小朱停止了在原公司的直播工作,并“任性”跳槽至其他平台进行直播。公司与小朱协商无果,遂起诉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及其他费用。
肥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与小朱签订的《艺人经纪合约》及《艺人经纪合约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小朱在合同期限内未按约进行直播,并在未经公司授权的其它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直播,违反双方约定,构成违约,且小朱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金的主要功能系弥补损失,案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00万元过高,根据小朱的收益情况、违约情形以及公司的实际损失,基于公平诚信原则,酌定小朱支付公司违约金8万元。该案经二审终审,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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