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偷税漏税有4种管用手段!邓伦用的就是其中一种

发布时间:2024-12-10 20:13

3月15日下午,著名影视明星邓伦因偷税被罚1.06亿的新闻冲上热搜,瞬间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对于明星偷税漏税这件事,大家并不陌生,之前就有过很多明星被曝光。

但是,这些明星究竟是怎么操作的呢?为什么会成功呢?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要方向。

图片

明星偷税漏税,一般而言一共有4中管用手段,邓伦用的就是其中一种。

第一种: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这四个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之前因为某冰事件,被大众知晓。用阴阳合同的方式漏税,是4种偷税手段中最常用到的一种之一。

顾名思义,阴阳合同就是制作方和明星一共签订两份合同。

其中一份合同是公开的,光明正大的,合同上标注着这部戏的片酬是多少钱,一共需要交多少税。

图片

但是,除了这份合同之外,还有一份合同是不见光的,只有制作方和明星本人知道,这份合同不需要报税缴税,因为别人都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

问题来了,这份非法的收入怎么让其合法化呢?

这又涉及另外一个词语,叫“洗钱”。

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留言区留言,下篇文章我们可以简单聊聊明星怎么“洗钱”。

图片

第二种:做假账。

用做假账的方式偷税漏税,是最没技术含量,也是最有技术含量的手段。

说贼技术含量,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做假账是怎么回事,无非是在账面上做手脚,提高自己的支出,同时降低自己的手入,这样一来需要纳的税自然会很少。

但是说这种方式最难,是因为做假账容易,但想瞒过专业部门是很难的,需要专业的人才去做,而且想做得滴水不漏几乎不可能。

但是世事无绝对,因为这世上总有些心术不正,但脑子却很好使的人。他们通过专业的学习,可以做到让假账尽量像真的。不过对娱乐圈来说,很少人用到这一招,因为他们有更简单的办法。

图片

第三种:股权代替片酬。

“限薪令”出台之后,明星的片酬有了固定的比例。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人就想出一招,用股权或者分红代替片酬。

演员来演戏,制片方除了给一定的片酬之外,还会给一定的股权或者分红。这不算片酬,所以不算违规,而且这些在纳税方面,和个人所得税也是不一样,会更少。这也是偷税漏税的一种手段。

图片

第四种:多个工作室。

前段时间大家看新闻可以看到,大批量明星开始关闭自己的工作室,为什么?

因为这些工作室,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偷税漏税。

图片

大家都知道,个人所得数和企业所得税不一样,个人所得税要高得多。所以,明星接工作,就以工作室的名义来接。这样一来,钱没少赚,但是税年能少缴很多。

还有一点是,企业所得税是每年赚的钱越多,需要交的税就越多。比如某企业一年赚100万需要缴税1万,但一年赚200万的话需要缴税不是2万,可能是3万。所以,明星会多成立几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直接一个工作,这样一来,单个工作室收入低,纳税额也就低。

邓伦就是用这种方式来逃税。

图片

首先,把个人所得税转化成企业所得税,这样会少交一部分。

然后,再把收入分开。

比如某明星一年赚一个亿,应该按照收入一个亿来交税,但如果他有10个工作室,就可以分为10个一千万,缴10个一千万的税。

一个亿的税,和10个一千万的税,区别可大了去了。

图片

以上,就是明星偷税漏税的4种惯用手段。

现在,随着管理越来越完善,这些方式方法逐渐开始不能用了。

另外,文章中有些描述可能会有不太严谨的地方,如有专业人员发现,欢迎在留言区指出。

网址:明星偷税漏税有4种管用手段!邓伦用的就是其中一种 http://c.mxgxt.com/news/view/132245

相关内容

明星偷逃税的N种套路
又一个明星偷税漏税!邓伦=1.06亿,被封不冤
娱乐圈偷税漏税频发,说明税收制度存在漏洞
明星网红,偷漏税超12亿
明星网红“避税”的常用手法及其隐患
宋祖儿的偷税漏税风波,娱乐圈明星的贪婪成风,让这些人星途尽毁
明星偷税漏税引发的思考与反思
明星网红偷漏税总额超12亿 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娱乐圈再曝偷税丑闻:明星邓超孙俪夫妇须补税2.5亿!
媒体确认吴京涉及影视圈税款问题,税务局定性:仍属偷税漏税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