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的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出现过度宣传,包括承诺高额的回报等问题
文|张颖馨
编辑 | 袁满
“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的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出现过度宣传,包括承诺高额的回报等问题。由此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正值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提及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郭武平进一步指出,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来,消费者要提高相关方面的意识和素养,做到“三看一防止”,避免被误导。具体而言,“三看”包括: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特别是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一防止”主要是防止过度借贷。
从机构角度看,则需要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的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无风险、保收益等。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力度,提高重点群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在畅通事后维权渠道的同时强化事前风险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人民群众的广度与深度。
郭武平介绍,2021年全系统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指导各地纠纷调解机构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在我们和银行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去年一年共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这个数字非常可观。”
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六方面:一是加大投诉督查;二是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是纠纷多元调解;四是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五是加强服务收费治理;六是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从部分数据上看,据郭武平透露,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686个,2021年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同时,上线了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在线调解系统。此外,指导行业降低ATM跨行取现手续费,仅这一项去年一年银行业就实现让利40亿元。
对于今年的工作重点,郭武平表示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组织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三是出台一些制度,包括《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同时,还会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四是继续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
针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郭武平坦承,通过开展相关工作,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力度越来越大,违规收费问题大幅下降。
“但局部还存在一些问题。”郭武平直言,今年将会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大概四、五个月时间。
如何应对明星代言乱象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部分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者站台时,出现了一些问题。
对此,银保监会于2021年4月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要求明星在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郭武平强调,金融产品确实跟一般的产品不一样,还是有些特点。比如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高、专业性强。
“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这个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的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出现过度宣传,包括承诺高额的回报等问题。由此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收到过相关的投诉。再加上个别粉丝无底线的追星,甚至集资为明星打榜等,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集资乱象,有的甚至造成社会、家庭问题。”郭武平说。
具体来看,郭武平介绍,不管哪类产品,明星代言大体分为五种类型:一是代言P2P网贷产品等,有些明星代言最后出问题了,宣传与实际相去甚远。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可能明星本身也不太了解这个产品,在未必了解的情况下代言。三是代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四是为金融产品或者平台进行宣传等。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者整体品牌进行代言。
面对明星代言乱象,应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郭武平指出,一方面,消费者自己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和素养,可以总结为“三看一防止”,避免被误导。
“三看”即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现在持牌银行保险机构,包括地方政府监管的“7+4”等等,都有不同的资质要求。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特别是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不同消费者的收入状况以及可支配收入、现金流不一样。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产品宣传的收益率非常高,到了8%、10%,这是非常难实现预期收益的。
“一防止”主要是防止过度借贷。“现在这样的问题比较多,最近消保局刚发了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去年还发了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等的风险提示。”郭武平说。
3月14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在消费者自身做到“三看一防止”外,郭武平认为,从机构端,有些监管的要求,特别是一些行业的基本规范,可以总结为“四个不得”:
第一,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实际上就是不仅不能请那些代言,其他方面的营销宣传也不得开展。
第二,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如过去有些机构承诺保本保收益,后来打破刚兑了又变着花样,都会产生误解、误导。
第三,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的承诺,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这是底线。
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无风险、保收益等等。
“基于这些问题和乱象,我们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年轻人等特定群体加强提示。其次,会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压实机构的责任。”郭武平说。
涉企违规收费尚存四类问题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在落实相关工作方面,郭武平直言,一是加大了检查力度;二是加大了案例通报和曝光;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各家机构加强了内部管理,特别是溯源管理,既有自下而上的,也有自上而下的;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力度越来越大,违规收费问题大幅下降。但局部还存在一些问题。”郭武平坦承,存在如下四类问题:
一是假创新真收费。比如一个贷款本来不是银团贷款,但是组合了几家银行,以“银团贷款”的名义收取银团贷款管理费,这样会比其他贷款多收费。
二是只收费不服务。实际上没有提供服务,常见的比如财务顾问服务,有些银行分支机构在贷款前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模板,实际上都是差不多的内容,以这个名义收了一笔财务顾问费,但没有实际性服务。
三是分段收费。比如贷款申请时涉及抵押评估费,有些是由银行和客户协商分摊或者由银行承担,但是转嫁给了企业。贷款申请完发放时,有时候还会收一些费。分段收费也会加大市场主体的负担。
四是多头收费。比如有些第三方机构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导客引流收一笔费,然后保险公司收取信用保证保险费或担保公司收一笔担保费,银行贷款再收一笔利息,多头收费,使得综合融资成本非常高。
对此,郭武平透露,今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大概四、五个月时间。
“我们首先部署机构进行自查,从过往经验来看,各机构在违规涉企收费自查上还是非常认真的,也能发现不少问题,这样通过自查自纠就能够大量减少违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开展监管抽查和检查,从而使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以贷收费、强制捆绑等问题得到根本性地遏制和减少。”郭武平强调,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非持牌机构,银保监会将会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包括地方政府,对融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强制收费等问题做一个全面的、专项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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