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名人直播带货应承担代言责任
疫情之中,越来越多网友喜欢通过观看网络直播的方式网购产品。近日,罗永浩直播带货火爆全网,他所推荐的25个产品中,小龙虾销量第一。但有陆续收到货的一些网友发现,小龙虾涨袋无法食用,随即罗永浩在微博上回应,产品如有问题可联络客服人员。律师指出,罗永浩作为直播带货主播,在网上直播卖货属于销售行为,如果产品有瑕疵,作为销售主体,有义务赔偿消费者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这只“黑天鹅”,对经济社会带来了重大影响,但对一些行业却有着“白天鹅”的味道。譬如直播带货风生水起,然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名人直播带货的问题也已经出现了。正如现在罗永浩遇到的情况,货带了,卖出去了,但出现了质量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但因为名人的光环效应,更加放大了问题。
相对于一般的主播,名人带货有着天然优势,自身具有粉丝资源。在过去,一个明星也许有着广泛的粉丝,但缺少直接变现的机会,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创新的不断深入,给流量变现从可能变成了事实,让粉丝经济直接走向前台。像娅薇、李佳琦,还是一步步打拼出来的,在这条航道上有着无数人石沉大海,但罗永浩等人却是自带流量。问题的关键是,名人带货仅靠有名就行吗?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明星代言。前几年,很多明星因为代言而出现翻车,引起了消费者不满,有的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有的连演艺事业都受到了波及。从这个意义上讲,明星代言其实是一个风险活。
无论是明星代言,还是名人带货,都是粉丝经济,都有着消费粉丝的味道,都面临着如何巩固和发展与粉丝的关系问题。针对罗永浩带货,前几天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就表示:“不同的名人带货、做广告,很难说不是在透支自己的信用,危险很大。你选的货真的靠谱吗?你真的研究懂你要带的货了吗?这都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这确实值得考虑,名人带货里面既有“名人”也有“货”,绝大多数消费者因人而来,因货下单。如果商品质量不能保证,势必会从希望走向失望。也许名人并无意于杀鸡取卵,但在事实上,却成了一锤子买卖。
权利和义务对等是基本的法理,享受了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无论给名人带货贴上什么标签,从本质上讲,与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推销并无根本区别。《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民法通则》,都对明星代言作出了明确的约束。没有用过的产品就不能代言,代言的商品出现了重大问题需要承担责任,已经约定俗成,上升为法律规范。名人带货怎么可能享受特权,只享受收益,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名人直播带货并非“有名就行”。名人必须爱惜羽毛,要对自己所带的货负责。商品有问题,消费者当然有权向主播索赔。需要指出,强调主播尤其名人责任,并不是要打压带货这个行业,而是希望这个行业发展得更好。毕竟,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通过裸奔走向美好明天。
(责编:董晓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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