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视率调查国标7月1日出台
电视收视率调查国标7月1日出台:数据非唯一标准
备受诟病的中国电视收视率终于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了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Television audience measurement guidelines),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该国家标准规定,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袁方看来,该项准则如果真的能够在电视行业落地,的确是一件好事,能够适当的荡涤当下电视收视率行业的“乌烟瘴气”的现状,促进整个电视收视市场调查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标出台”——
收视数据不再是电视剧行业唯一指标
近年来,中国的收视率一直备受争议,再加上在业界多次掀起了关于收视率造假、样本户受侮辱等问题的讨论。对于国家级“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的方案,从2009年就开始,广播电视协会也多次进行尝试。直至最近才真正得到落实。
3月12日,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了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在准则中对于数据的提供方和使用方都进行了各项规范要求。
1、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
2、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应尊重数据的客观性、完整性,避免对收视率数据的误用和滥用;不得使用没有明确限定范围的语句,或以偏概全,误导市场或公众,或有意散布没有数据支持的有关收视率的结论。
3、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以确保调查执行的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
同时,同时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标准”还中指出,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与国际通行准则须保持一致,调查方法和技术与国际上保持同步,同时又要符a合国内电视收视市场的具体情况,保证电视收视率调查在的顺利施行。
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还规范了数据使用原则。该国家标准明确指出,收视数据不是节目评价的唯一指标,不能揭示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应避免收视数据在市场分析和节目评价中的滥用。
专家有话说——
从“有据可依”走向“有法可依”是关键
对于《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出台,真的能荡涤当下电视收视率行业的“乌烟瘴气”的现状么?记者联系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袁方,他表示,电视收视率造假是收视率调查行业的沉疴痼疾,业内一直也对这个国标很期待,希望它能够规范行业的秩序,有助于收视调查健康发展。“国标”也是我国在大规模开展商业性收视率调查十几年之后,由行业协会推出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还有专家认为,在行业监管方面却一直处于监管缺位状态,建立收视率调查的监管体系,重塑数据公信力,目前已经成为行业成长的迫切需要。
似乎“国标”的出台,就是为中国收视率调查“立法”,但同时业内人士也提出,准则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仅仅是“有法可依”却“无人执法”,依旧形同虚设。袁方也表示,如果该准则能够落地,才能成为电视行业真正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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