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 刘晓杰)签订了明星代言合同,却被其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怎么回事?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通过缜密侦查,锁定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过民警多次赶赴江苏连云港与其亲属沟通,日前,嫌疑人王某主动到西城区分局投案自首。
2021年6月,在西城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开展“万警助万企”走访活动时,辖区某公司老板潘某向民警反映,其公司与上海某广告传媒公司签订了国内某影视明星的广告代言合同。但是,产品在销售时,因涉嫌虚假宣传和肖像侵权在河北某地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潘某怀疑被某广告公司诈骗。
接到潘某报警后,刑侦大队教导员朱智君立即展开调查,详细了解案情。原来,潘某的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知名度,准备邀请明星代言其产品。经人介绍,公司工作人员认识了某广告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王某称其广告公司可以做国内各大影星的广告代言业务。经过商议,该公司副总和王某签订了代言合同,获得国内某影视明星的肖像使用权,并向王某支付了一年的代言费用19万元。没想到印有某明星肖像的产品在销售时被查,并被某影视明星的经纪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调查取证,刑侦大队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江苏连云港男子王某,依法将其上网追逃。随后,民警多次赶赴江苏连云港,到王某家中与其亲属沟通,讲解政策和法律法规,说明利害关系,积极开展劝投工作。
经过办案民警不懈努力,嫌疑人王某主动到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投案自首。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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