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介绍)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OOOOO Jack the ripper
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作者:派翠西亚·康薇尔 1888年8月到11月之间,伦敦白教堂区有至少七名女子遭到谋杀。她们的悲惨遭遇在该区引发恐慌达数月之久。从此诞生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狂——开膛手杰克,一百多年来开膛手连环谋杀案始终居于历史重大悬案之首。拥有深瀚法医学背景的派翠西亚·康薇尔将二十一世纪犯罪调查技巧运用于现存的材料,根据血迹、刀痕、书信、证词、死者的尸体、遗物以及一些看似毫不起眼的细微之处,抽丝剥茧追查案情,拼凑出当年整个凶案的原貌,证明这名杀人魔王就是世界知名的画家华特·席格。 作家出版社 出版 百年第一谜案侦破——侦破了吗? 唐诺 先回忆一下。我个人第一次知道有“开膛手杰克”这一号人物是一九七七年我还念高中时的事。因为发生了一桩以彼时治安水平而言相当骇人的高中女生命案(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景美女中的学生),遂有我们同校的男生在校刊上拿这个人类历史上最著名的连续杀人犯来开玩笑——没办法,好像每一代都一定有诸如此类为炫耀自己比人聪明而不惜伤害无辜他者的残酷之人。 这是整整廿五年只多不少的往事了,但真正开膛手杰克大开杀戒的日子则更要回到一八八八年一世纪之前,很显然,杀人者和被害者皆已灰飞烟灭了,连同所有的恐惧、哀伤和愤怒,正义果报遂也失去了所有唯物性的实质内容,只剩得一个抽空的概念,甚或更轻佻的,蜕变成为一个永恒的谜,一个纯粹智力性的游戏。 就像如果不是奥斯华,那么究竟是谁暗杀了约翰·肯尼迪总统?还有,如果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小女儿没被处决在那个树林子里埋掉,这个命运乖蹇的俄国最后公主究竟隐身哪里过完她的人生?甚至,不见得非涉及死亡和谋杀了,像犹太人的神圣约柜最后流落哪里去了?著名的耶稣裹尸布究竟真相如何?亚特兰大岛到底存不存在?陆沉的确实地点在哪儿?…… 基本上,随着事过境迁,谜题的解开与否已不具备任何严肃的意义了,真的,就像我们要思索犹太人那样神权统治、种族动员的岁月,并不需要找出约柜何在一样;反之亦然,今天的科学解谜者追出了耶稣裹尸布上竟然不是血迹而是染料的事实(因此,断定是绝顶聪明的达文西开的恶意玩笑),也从朽骨上确认了俄国小公主并未真的逃过刽子手的刀锋,这也无助于我们对昔日耶稣宗教革命和苏联赤色革命的多一分理解。 有意义的只是人的好奇心而已,还有,在此好奇心未被或不肯被满足之下四下衍生流窜的诸多想象力。 正因为如此,我自己很喜欢康薇尔这本书,尤其是第二章(回顾之旅)里讲述自己和开膛手杰克此一谜案的结缘、相处以及书写的短短告白——康薇尔以“本案终结”为书的命题宣告破案,自己百分之百确信已找出开膛手杰克的真实身份,但却丝毫没一分相衬的得色,事实上,她说她像“给水泥卡车撞上了一般”,沮丧得只想放弃这一本看来一定而且果然爆卖的书。在一百二十年后尸骨早寒的此时此刻,康薇尔就连要表达她对昔日无端横遭虐杀的那些伦敦妓女的同情和愤怒都讲不出口,正义迟到至如此田地该叫它什么呢?康薇尔回顾的是自己早年担任法医助理的生命经验,亡者已矣一了百了的一具具尸体并没令她真正冰冷,像生产线上固定作业的女工,她仍在想,如果“在事发以前让他们全躲进一个大房间里,求他们把门锁好或装设警报器——至少养条狗——或者别随便停车,或者远离药物。……我对暴力的强烈质疑早已硬化成一层科学甲胄,很安全但是沉重得让我往往在造访死亡之后两腿发软。仿佛死者在耗损我的精力,躺在街头的血泊中或者不锈钢验尸台上,饥渴地将我吸榨一光。死者僵死依然,我干枯依然。谋杀不是悬疑剧,用笔和它对抗也并非我的使命。” 百年第一谜案侦破——侦破了吗?(2) 做为一个火热的大畅销作家,我们在这里真实地看到康薇尔的人品,看到康薇尔的质料,她真的比很多很多人好太多了,比方说也写过开膛手杰克一案,提出凶手极可能是女扮男装的推理大师柯南道尔,柯南道尔那种维多利亚式的大英国佬,便是我们讲过的最标准的那种只顾着表现自己聪明的人。 女法医康薇尔的报告 如果你在伦敦查令十字路老书街的侦探推理专业书店“一级谋杀”里,很容易看出书架基本上分为两个区块: 大多半的是虚构性的推理小说及其周边读物,女法医史卡佩塔的系列小说放在这里;小多半的则标示着True Murder,真实谋杀,真的死了人的,康薇尔这本新书孤独地被流放此处,和一堆各有不同凶手主张的开膛手杰克其他书籍在一起。 康薇尔此书不是小说,从体例到内容都不是,毋宁说更像一份报告,史卡佩塔式的法医鉴定暨破案报告书——仿佛,康薇尔跳出来,自己扮演她所创造那位郁郁寡欢的弗吉尼亚首席女法医,或更准确的说,康薇尔把虚构的史卡佩塔在真实世界给还原回来,谁都晓得,史卡佩塔的原型,本来就是康薇尔自己。 开膛手杰克的一系列骇人凶案首发于一八八八年夏秋之交的伦敦,那是一世纪前因物质条件差异只会更阴湿、更晦暗的老雾都。案发地点全数集中于东边的白教堂区,那是彼时整个伦敦最穷、最乱、最龙蛇杂处的死角地带,再没更合适的杀人地点;杀人时间则都在暗夜时分,正经人等已回家安睡,把大街交给流民妓女的时刻。 今天,我们很难真正说清楚开膛手杰克的作案准确起讫时间,也很难真正算清楚被害人的确实数目字,原因很简单,开膛手杰克从未被逮,无法从他口中问出哪些是他杀的哪些不是,而这个世界,不论何时何地,会残酷杀人的不会一次只有一个,彼时伦敦警方无力破案的也不会那么巧正好全是他杀的,但众恶归之、把所有类似的悬案往他头上套却永远是最方便的上好措施,这既符合警察体系的卸责生态,也符合社会大众的基本人性——一方面,绘声绘影的八卦流言总千年不易地准此要领附会流窜,另一方面,这让大家相信恶魔就只有这么一个,过起生活来安心多了。 一百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还是这么来,不是吗? 开膛手杰克选定的虐杀对象,甚具社会学、心理学线索的几乎全是年华老去的下街廉价妓女,比较没争议的有五名,疑似的则还有十多人;作案时间大致只凝缩在一八八八年秋冬之交的三个月内,出奇地短,然后,这位一面残酷杀人一面还写信、寄被害人体内器官向警方挑衅的自大无比的杀手一夕间人间蒸发了,这是整个开膛手杰克案最诡异的地方,完全迥异于连续杀人罪犯欲罢不能、如同毒瘾发作般的作案习性,他死了吗?厌倦了吗?幡然悔悟重新做人了还是怎么啦? 百年第一谜案侦破——侦破了吗?(3) 人类犯罪历史上,杀人比开膛手杰克多的大有人在,杀人手段比他还狠还血腥的大有人在,安然躲过人间法律追缉只能由末日来审判的也大有人在,但是,请原谅我们这么冷血地讲,再没有任一桩罪案这么完整,这么样样不缺,仿佛每一片拼图都准准落在应该的位置上,架构出甚至还太戏剧性的效果来,而且,它居然还就发生在雨雾的伦敦街头,那样鬼魅的、一阵烟般来去的似真似幻的身影,好像就连电影镜头都设计好了。 替罪之羊 一百二十年之后,沧海桑田,当然很多线索、很多有形的证物证人都湮失了,但女法医康薇尔重开此案,当然也有她后来者、外来者的特殊优势,最明显的便是这一百二十年漫漫时光中她法医本行的科学进展,借助各种奇妙的科学仪器和其带来的相关观念变化,血迹、刀痕、书信、证词、死者尸体及其遗物,乃至于一切相关的琐细对象,都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深度和丰硕内容来。 如果今天开膛手杰克仍健在,如果我们仍把疑犯和追凶侦探比做一场智力对决,这个科学进展的加入,将是开膛手杰克最要大呼不公平之处。 但我个人以为,康薇尔真正最大但往往被忽略的优势不只是时间意义上的后来者,而是连同一切时空变化之后她所拥有的“外来者”身份,让她不仅不受一八八八年当时的知识和探案配备的限制,更重要的,她还能豁脱于彼时社会气氛、流行观念和偏见的限制,这个自由而且视野开阔的看事情位置,我个人相信,较诸科学配备的强大穿透力量,只多不少。 这么讲好了,在一长串开膛手杰克真正身份的候选名单之中,除了彻底正反辩证、把最下阶杀人者指向最高不可攀阶层,因此点名了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子亚伯特·维克多王子或维多利亚女王御医威廉·格尔之外(搭配一个掩灭皇室丑闻的八卦故事了),我们几乎照眼就发现,外国人(包括犹太人这种永远的外国人,不管他在当地已住几代了)的比例高到几乎已达囊括性的地步,这固然和某些个证人不甚可靠的证词或说臆测有关,但决定性的关键仍根深于社会大众普遍的偏见之心。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是我们所说“正常”的杀人,像开膛手杰克这样子张狂且残暴的杀人,肯定不会是正常之人做得出来的,然而,不正常的人是谁?那一定就是那些不爱英国、不认同伦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外国人是吧——人类历史上,好像永远有一大堆人始终分不清外国人和不正常的人有何不同。 这就是所谓“替罪羊”的概念,但凡有异乎寻常的灾难危机暴烈袭来之时,人们除了要设法保护自己脆弱的身体而外,还得设法保护自己同样容易受伤的心灵,他倾向于让自己相信,他熟悉的世界没有瓦解,他眼前的人们个个依然,灾变和危险必定是某个异物的入侵造成的,你只需要把原本就不属于也不该属于你这个世界的可怕异物给清理掉,一切一切自然会立刻回复成正常可亲的样态,这样想,让他免于痛苦的反省,不必浸泡在自身社会的难题泥淖里自我折磨。当然,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就像一百二十年前这么想的伦敦人没能逮住甚至错失了逮住开膛手杰克的时机,但它让彼时的伦敦人睡眠品质好多了。 百年第一谜案侦破——侦破了吗?(4) 替罪羊同时也是一本书的书名,中国大陆早有译本,书中讲述的是中世纪欧洲一场大瘟疫,而当时的欧洲人相信这是犹太人下的毒,就跟千年之前他们把耶稣给害死在十字架上一样。 只要不被怀疑就行了。 拥有丰富法医经验的康薇尔,很惋惜当时伦敦警方的科学办案能力限制及其疏失,毕竟,像开膛手杰克这么嚣张的杀人狂,从现代的标准来看,必定不智地留下太多的线索甚至物证,这是事实。 尸体会说话,证物会说话,然而,除了少数极幸运的例子,某些线索某些证据排他性地正正好指向某个单一特定的人物之外,绝大多数时候,线索和证据总是开放性的,符合其指称的通常是某一类人、某一组人、某一群人,不仅是复数,而且还是数字很大、难能一一追索过滤的复数。 因此,最通常的破案方式是,你得先有怀疑的对象,先有嫌犯,不管是来自动机、密报或什么的,先大体上方向正确地把候选名单压缩在可工作的有限范围之内,细致的证据讲究是接下来第二步的事,一方面做为确定最终的凶手之用,另一方面,拿到法庭去说服法官或陪审团定罪之用。甚至,大多数时候,凡杀过的必定留下痕迹,因此,凶嫌一旦正确地遭到警方怀疑,接下来的常常就很简单了,一纸搜查令往往就能找到一堆无法抵赖的如山铁证。 当然,现实人生的这样破案方式,就戏剧效果而言实在有点不过瘾,因此,在虚构世界的推理小说、电影、电视剧中并不受到创作者和受众的欢迎,大家比较爱看的还是那种想不到的凶手,那种不绝如缕的蛛丝马迹,不起眼而且还会误导人的暧昧线索,得有个天纵英明的人一点一点抽丝剥茧出来。但我们别真的忘了,现在我们看的是书店中占架较小的那一部分,是True Murder,真实的凶手和真实的死人。 就算在较多虚构世界小说中,终究也还是有书写者肯讲实话。这在比较讲求和现实贴近的美式侦探小说中较常见,但我想举的例子却是古典式推理,老女王艾嘉莎·克丽丝蒂有部成绩平平的书叫《杀人不难》,命题的意义由书中那位嗅出谋杀、远赴苏格兰场报案却先一步遭灭口在伦敦街头的老太太说出来:“不,杀人并不难,只要不被怀疑就行了。” 被杀的只是妓女 正因为这样,那种陌生人的、无寻常动机的杀人案是比较难侦察的,因为,套句克丽丝蒂小说中白罗探长的话,你第一步就很难确定“有比赛资格的马匹名单”,不幸的是,开膛手杰克案恰巧是这一类的。 由此,我们可能也马上想到,干扰伦敦昔日警察、让他们赛马名单迟迟提不出来的偏见,除了“外国人/替罪羊”之外,很重要的还有被害人的身份——蟑螂般、毒瘤般的暗街老妓女。 百年第一谜案侦破——侦破了吗?(5) 这样的实话还需要我们多说吗?人类历史上不乏崇高而且慷慨无私的漂亮论述,但事实上,人的生命没任何一刻等值过,流浪汉、妓女之流的命一直是最便宜的那一类,论斤批发的。 连续杀人犯令人害怕而且恶心,但如果他言出必行而且自律心坚定不移,说好只杀廉价妓女,那我们一般有正当职业、有正常家居生活的善良公民就不大需要怕他了。我们可能依然保有基本的愤怒和同情,但奇妙的是,人性中通常有足够空间和柔软度可同时容纳矛盾,两案并陈,难免,我们也会退一步想安慰自己。其实这也不是全然的坏事,毕竟,被清除的不是女子大学生或良家妇女,而且,那些可怜的妓女不是生不如死吗?这样也许还是某种解脱,对吧? 某种程度的,我个人相信,开膛手杰克会被视为某种清洁队员、某种孜孜勤勤的环保工作者,在一般人安睡的时刻还辛苦地加班清理伦敦大街的脏乱。 这里,我们并没犬儒到认定彼时伦敦人普遍倒过头来把亲爱的杰克视为英雄,事实上亦无须发展到这么残酷虚无的地步。这种人性的自私念头只要极“正常”“适量”地渗入就足够了,社会集体,包括执法单位的警觉心和危机感就被迟滞了、不急了,而开膛手杰克这种不具备寻常利益或私怨动机的陌生人谋杀案,警方赖以建立初步嫌犯名单的最关键性来源,便是社会大众的动员和密报。 在开膛手杰克案中,这样的迟滞并不太久,只因为,和其他停不了手的连续杀人案不同,杰克先生很快就永久消逝于伦敦深浓的夜雾之中。 我个人完全同意康薇尔溢于言表的对此一历史首位悬案的评价,开膛手杰克不是多狡诈、多睿智、多为构思完美的神奇谋杀者,从专业的立场来看,即使这个专业是一百二十年前伦敦警方的水平,他仍犯了太多专业的“错误”,因此没什么好神话这个人物的。开膛手杰克案,一如人类历史上一些宛如奇迹的戏剧性事件,皆非一人之力,它包含了太多的偶然和机运,渗入了太多人的偏见和习焉不察的庸俗观念,它的神奇,是它的恰恰好,用个科学家讲生命起源的偶然性话语是,“好像一场暴风雨肆虐一座飞机零件工厂,恰恰好组合成为一架波音七四七一般”。 那,我个人相信康薇尔此案终结的豪情断言吗?我很乐于相信,但真实的答案仍是那三个字:“不知道。”——再说,我个人的意见半点也不重要,你如果是那种喜欢保有无尽想象、不轻易屈服的人,那你大可把康薇尔此书看成这永恒之谜的一个停靠站,尽管它是重要醒目的一个大站,但解谜的列车仍会响起汽笛,昂首往前开去。 第二部分 一 无名小卒(1) 一八八八年八月六日星期一是伦敦的放假日。整座城市充斥着各式光怪陆离的乐子,都是花个几便士就能享受的,只要你舍得。 温莎教区教堂和圣乔治教堂的钟声整日回荡。船只扬起旗帜,皇家礼炮鸣响于耳,庆祝爱丁堡公爵的四十四岁诞辰。 水晶宫推出一连串热闹的特别节目:包括风琴独奏、军乐队表演、“一场烟火奇观”、曼妙的芭蕾舞剧、腹语口技和“名噪全球的黑脸歌舞秀”。杜莎夫人蜡像馆正展出腓特烈二世盛装入棺的蜡像,当然还有它那著名的恐怖屋。此外,还有许多更引人入胜的惊悚娱乐等着那些负担得起剧院门票并且有闲情欣赏道德剧或者传统恐怖剧的人们。《杰柯医生与海德先生奇案》(译注:The 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 Hyde,又名《变身怪医》,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家Robert Louis Stevenson名著)正上演。在亨利·欧文的莱辛剧院担纲演出的杰柯与海德的著名美国演员理颤·斯菲尔演技一流。喜歌剧院也上演了同一出戏,只不过评论不佳,而且由于剧院并未获得罗伯·路易斯·史蒂文生的改编授权,正饱受丑闻之扰。 在这个假日里有马术驯牛表演;火车票价特别折扣;科芬园的名牌商店里堆满雪菲尔银餐盘、金饰珠宝和旧军服。如果有谁想在这个轻松恣意的假日里装扮成军人,绝对不必花太多钱就能办到,而且不会有人过问。或者他也可以到康顿城市集的安琪戏服店去租一套真正的伦敦大都会警察制服来假扮成警察,而从这里漫步到英俊的华特·理查·席格的住处只有两英里不到的路程。 二十八岁的席格为了更热爱的艺术而放弃黯淡的演员生涯。这时的他已经是个油画、版画家。他是美国名画家詹姆斯·马奈尔·惠斯勒的学生,法国印象派画家艾德加·窦加的门徒。年轻的席格本身便是一件艺术杰作:身材纤长,游泳锻炼出的健壮上半身,弧度完美的鼻梁,浓密鬈曲的金发,锐利、深不可测的蓝眼眸一如其隐晦又敏锐的心思。除了那时而紧抿成冷酷线条的嘴唇,他几乎可称得上漂亮。他的实际身高不明,不过他的一个朋友形容他略高于一般人。根据泰德美术馆数据库在一九八○年代所接获的照片和衣物等捐赠品看来,他可能有五英尺八九英寸高。 席格精通德语、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拉丁文程度好得足够当朋友们的教师。此外,他还懂丹麦和希腊语,或许也会说一点西班牙和葡萄牙语。据说他常阅读原文经典著作,只不过难得读完一整本。时常可以见到他屋内散置着许多小说,为了满足好奇而直接翻到最后一页。席格较常阅读的还是报纸、小报和期刊。 一 无名小卒(2) 一九四二年他去世时,他的工作室和书房俨然是一座资源回收站,塞满欧洲各大新闻媒体的报刊。你或许会问,一个工作如此繁忙的人哪来的空闲每天翻阅四、五、六、十份报纸,然而席格自有他的办法。对于那些他不感兴趣的新闻一概不予理会,不管是政治、经济、国际事务、战争或者名人事件,凡是无法打动他的新闻都不算一回事。 大致上他都阅读一些城里近期娱乐活动的报道,详读艺术评论,非常注意犯罪新闻,以及在特定的日子里寻找报上是否出现了他的名字。他很喜欢看报上登的读者来信,尤其是他用笔名写的那些。席格非常热衷于探究别人都在做些什么,尤其是在维多利亚时期里放浪不羁的私生活。“写吧,尽量写!”他时常这么哀求他的朋友。“把你知道的全部告诉我,那些让你觉得有趣的事情,所有经过、时间、地点,还有关于每个人的闲言闲语。” 席格十分鄙视上流社会,然而他本身却是个“追星族”。他和当时的重要名人交际频繁:亨利·欧文和艾伦·泰瑞、欧柏雷·毕兹雷、亨利·詹姆斯、马克斯·毕尔波姆、奥斯卡·王尔德、莫内、雷诺瓦、毕加索、罗丹、昂德烈·纪德、埃德瓦·杜贾丹、普鲁斯特以及国会议员。不过这并不表示他和这些人真的熟稔,而他身边的人——不管是否为名人——也没人真的了解他,包括他那还有两周不到就要满四十岁的第一任妻子爱伦在内。在这个假日里,席格或许没把他妻子的生日挂在心上,但他也绝对没把它给忘了。 他的记忆力过人是出了名的。他喜欢在晚餐席间表演一长段歌舞剧和舞台剧情节来娱乐宾客,穿上戏服扮演各种角色,毫无疏漏地背诵旁白。席格当然不会忘了爱伦的生日是八月十八日,也知道他可以轻易毁了这日子。也许他会“忘记”;也许他会躲进那许多间租来当作工作室的秘密陋室里头;也许他会带爱伦到索霍区的某一家浪漫的咖啡馆用餐,然后把她单独留在那儿,自己则跑到音乐厅去消磨整个晚上。终其哀伤的一生,爱伦始终深爱着席格,即使他如此冷酷、惯于撒谎、自我中心,有着不事先告知或解释便突然消失好几天——甚至几星期——的习性。 华特·席格是天生的演员而非受惠于职业训练,生活在充满秘密和绮想的舞台上。隐身在荒僻暗巷里随性游荡或者身处热闹的街头,都同样令他感到自在。他有一副音域极广的嗓子,而且专擅油画和服装,独特的乔装天赋让他在小时候便能够避过邻居和家人的耳目到处游荡。 开膛手杰克在一八八八年八月六日这个轻松愉快的假日开始将他的残虐幻想变成事实,踏出暗室,开始展开他一连串即将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犯罪悬案的恐怖行径。大众有个普遍的错误认知,以为他的暴力飨宴和他突兀的起头一样很快便结束,以为他突然冒了出来,旋即消失无踪。 一 无名小卒(3) 数十年过去,接着五十年、一百年,他的血腥性犯罪逐渐趋于虚幻。这些罪行变成拼图、周末悬疑剧、各种游戏和“开膛手作案路线”之旅,最后在十钟酒吧饮酒作乐收尾。冒失杰克——这是开膛手偶尔对自己的称呼——活跃在那些由名演员和特效所组成,喷洒着开膛手说过他极度渴求的:鲜血、鲜血、鲜血的电影里头。他的屠杀不再引发人们的恐惧、愤怒,甚或对那些尸体已然腐朽、或是依然躺在无名坟墓里的受害者的同情。 二 回顾之旅(1) 二○○一年圣诞节前不久的某天我在纽约上东区,准备走回我的公寓。我知道自己一脸沮丧、焦虑,虽说我极力装出镇定和好心情的样子。 那天晚上的事我记得的不多,对我们一群人用餐的那家餐厅也没什么印象,只依稀记得莱丝丽·史达说了一个她最近替《六十分钟》节目作采访时发生的恐怖事件,餐桌上每个人谈的不是政治就是经济。我给另一名作家打气,长篇大论谈着激励的话语和喜欢就去做的论调,因为我不想谈论自己或者我那可能要毁了我生活的工作。我胸口闷得慌,仿佛胸腔里那股委屈随时就要爆炸开来。 我的作家经纪人伊丝帖·纽柏和我一起步行走回我们所居住的城区。我们和许多出门蹓狗的熟脸孔以及对着手机大声嚷嚷的人潮擦身而过。在黑暗的人行道上我没开口说话,也无心理会那些黄色出租车和喇叭声。我开始幻想有混混企图抢夺我们的公文包或抢人。我追上他,抓住他的脚踝然后把他撂倒在地上。我有五英尺五英寸高,一百二十磅重,而且跑得很快,我会让他好看的,一定会的。我想象着万一有哪个变态家伙趁黑从后面跑过来,然后…… “你还好吧?”伊丝帖问。 “老实告诉你……”我有些犹豫,因为我很少向伊丝帖吐露真心话。 我不能向我的经纪人或出版商菲莉思·葛兰坦承我对自己正在进行的事有多么害怕或不安。这两个女人是我事业上的两大支柱,对我有十足信心。要是我告诉她们我一直在调查开膛手杰克的案子而且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她们也绝不会有丝毫怀疑。 “我觉得糟透了。”我坦白地说。我颓丧得就快哭了。 “是吗?”在莱克辛顿大道上阔步而行的伊丝帖突然停顿,“糟透了?真的?怎么了?” “我讨厌这本书,伊丝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只能盯着他的画和一生,没完没了的……” 她什么都没说。 生气愤怒对我来说总是比表现出恐惧或失落来得容易许多,而这回华特·理查·席格真的把我打败了。他剥夺了我的生活。“我只想写我的小说,”我说,“我不想写他的故事,一点都不好玩。难玩透了。” “你也知道,”她重新迈开大步,极为冷静地说,“你不必勉强去做,我可以放你一马。” 或许她能放过我,但我永远无法放过自己。我已经知道一个凶手的真实身份,说什么我都无法就这么算了。“我突然变成审判者了,”我对伊丝帖说,“虽然他已经死了,但有个细小的声音不时地质问我,万一你错了呢?我绝不能原谅自己对任何人做出这种事,然后又发现是自己弄错了。” 二 回顾之旅(2) “可是你知道你没有错……” “当然,因为我确实没错,”我说。 事情开始得十分偶然,就像一个人正漫步越过乡间小路,却莫名地被一辆水泥卡车给撞上。二○○一年五月我到伦敦搜集詹姆斯城考古挖掘资料。当时我的朋友纽约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性犯罪小组负责人琳达·费尔斯丹也在伦敦,问我想不想顺便去参观一下苏格兰场。 “暂时不要。”我说。话一出口,我立刻想到倘若我的读者发现我是如此不情愿参观警察局、化验室、停尸间、靶场、墓园、监狱、犯罪现场、执法机关和解剖学博物馆,对我的敬重恐怕会减分吧。 每次我去旅行,尤其在国外,我初识一个城市的门路往往是受邀见识那儿的暴力、哀伤场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他们骄傲地带我去参观当地的犯罪博物馆,一个房间里陈列着许多用福尔马林玻璃罐保存着的头颅,只有最恶名昭彰的凶手才得以进入这个可怖的展览馆。看他们用那双死灰的眼珠回瞪我的模样,我想他们或许算是得到报应了吧。在阿根廷西北部的萨尔塔,我参观了五百年前遭到活埋以取悦神祇的印加幼童木乃伊。几年前我在伦敦受到贵宾级待遇,探访了一处瘟疫群葬坑,在那泥坑里移动很难不踩到人骨。 我曾经在位于弗吉尼亚州里奇蒙的州法医办公室工作了六年,担任计算机程序设计、统计分析资料汇编以及在停尸间里帮忙。为法医病理医师们作笔记,给器官秤重,记录伤口形态和尺寸,检测那些不肯服用抗忧郁药物的自杀死者体内处方药剂含量,协助脱去身体已然僵硬、顽抗不从的死者的衣物,给试管贴标签,清洗血污以及锯骨头、触摸、嗅闻,甚至亲尝死亡的味道,因为那股恶臭会粘附在人的喉咙深处。 我忘不了那些遭到谋杀的人们的脸孔和所有一切。我见得太多了,多得数不清。我多么希望能够在事发以前让他们全部躲进一个大房间里,求他们把门锁好或者装设警报器——至少养条狗——或者别随便停车,或者远离药物。当我看着那个为了炫耀站在小卡车后面载货平台的青少年口袋里那罐被压扁的布鲁特体香剂,心中一阵痛楚。他没注意到小卡车就快驶过一座桥底下;还有那名下飞机后拿了支金属把手雨伞而遭到雷殛的男子死得有多冤枉。 我对暴力的强烈探究欲望早已硬化成冷静窗景观的防护胄甲,很安全但是沉重得让我往往在面对死者之后两腿发软。仿佛那些躺在街头血泊中或者不锈钢验尸台上的死者在耗损我的精力,饥渴地将我吸榨一光。死者僵死依然,我干枯依然。谋杀不是悬疑剧,用笔对抗它是我的使命。 二 回顾之旅(3) 我翻阅着一本席格的画册,开始思索他的种种。我首先注意到的是一幅一八八七年描绘维多利亚时期著名女歌唱家爱妲·兰伯在玛莉伯格音乐厅表演的画作。她在唱歌,然而在一群男人的眈眈注视下看起来却像在尖叫。我相信席格的所有作品都有其艺术缘由。但是望着那些画,我看见的是病态的暴力以及对女性的仇视。继续探究席格和开膛手,我不安地发现许多雷同之处。他的许多画作和开膛手杰克案的验尸及犯罪现场照片有着教人不寒而栗的相似点。 我注意到铁床上坐着裸女的幽暗房间里,镜子中映照出着衣男人的模糊身影。我看见回荡不去的暴力和死亡踪迹。我看见一个对英俊迷人的男子毫无戒心、刚被他诱进某个房间、全然处于脆弱可欺处境的受害者。我看见一个穷凶恶极的狡狯心智,我看见邪恶。我开始将一项又一项间接证据加在经由现代法医科学和专家所发现的具体物证之上。 当然我和法医学专家们都寄望于DNA。可是我们至少得花上一年时间,经过数百次检验之后,才能初步窥见华特·席格和开膛手杰克在七十五年至一百一十四年前留下的基因证物痕迹,亦即两人碰触、舔湿邮票和信封盖时所留下的。他们口腔内壁剥落的细胞混合在唾液中并封存在粘胶里,只等着DNA专家用镊子、消毒水和棉花棒来分析它的基因标记。 情况最佳的是一封开膛手的信件上头发现属于单一个体的粒线体DNA序列,精确得足以排除百分之九十九人口是这名碰触舔湿信封背胶的人的可能性。同样的DNA序列图谱也在开膛手另一封信以及华特·席格的两封信上头发现。 三 烟花女子(1) 在八月六日这个难得的放假日里很难想象华特·席格没有参与伦敦的任何一项假日活动。对于一个资金有限的艺术爱好者而言,一便士已足够让他到东区看遍各式展览;上乘一点的,到新庞德街的高级画廊一窥柯洛、迪亚兹和卢梭的杰作也只需花一先令。 电车是免费的——至少行驶到白教堂区的电车是免费的。这里是伦敦的服饰闹区,流动小贩、生意人、货币兑换商终年不休在这儿叫卖着商品和服务,衣衫褴褛的小孩沿着污秽的街道翻找食物,找机会向陌生人讨钱。白教堂区是“垃圾帮”的家,许多高贵的维多利亚人这么称呼这里的可怜居民。游客只要花几个小钱,便能够观赏街头杂技、狗表演和怪人秀,或者喝个烂醉,也可以找妓女——或称“烟花女”——作乐,这里有数千个。 其中一个是玛莎·塔布伦。年约四十岁,刚和家具仓库包装工亨利·萨谬尔·塔布伦分居。他是因为玛莎有严重酗酒问题而离开她的。他是个正直的人,分手后提供她每周十二先令的零用金,直到听说她和一个名叫亨利·特纳的木匠同居才停止。但是特纳终究也受不了她的酗酒习性,在两、三周前也离她而去。他最后一次见到她活着是在两天前,也就是八月四日周六的晚上,那晚席格在河滨大道附近的盖提音乐厅画素描。特纳给了玛莎几个钱币,她拿去喝酒花光了。 几世纪以来,许多人认为女人会成为妓女,是因为她们有着遗传缺陷,导致必须用这方式来享受性。不道德或浪荡的女人有许多类型,坏的程度不等。尽管小妾、情妇和荡妇都不值得赞扬,但最大的罪人还是妓女。妓女都是命中注定的,而且永远脱离不了那种“罪大恶极的生命路径”。十七世纪英国演员兼剧作家汤玛斯·海伍德在他一六二四年所著关于女性的历史书中发出忏语。“当我想起这个行业的某个可怜女子说过的话,心中感到无比绝望。”他说,“‘一天为妓女,终生为妓女,我自己非常清楚。’” 性活动只能局限在婚姻制度当中,并且奉神之令,必须以传宗接代为唯一目的。女人的宇宙中心是她的子宫,每月一回的经期往往带来巨大的情绪失调——蠢动的情欲、歇斯底里和疯狂行径。女人是较低等的生物,无法从事理性和抽象思考,这是华特·席格所认定的观点。他极力主张女性无法理解艺术,她们唯有在艺术能“满足其虚荣心”或者将她们提升到“她们急于晋身的社会阶层”的时候才会对艺术产生兴趣。席格说,少数的女性天才“才够格视为男性”。 在那个时代这种观点并不罕见。女性是另一个“族群”。堕胎是对神和社会的一种亵渎,而妇女毫无节制的生育则使得贫者益贫。女人享受性爱的唯一理由是基于生理上的必要性,为了分泌受孕所需的润滑液,高潮是必要的。在未婚的情况下或者独自体验这种“兴奋”不只违逆常理,也是对纯净健全心智的极大威胁。在十九世纪有些英国医生会借着女性割礼手术来治疗自慰。为了享受“震颤”而“震颤”——尤其是在女性之间——是全然背德的、是邪恶的、是野蛮的。 三 烟花女子(2) 男性或女性基督徒必定都听过这类故事。远在希罗多德的时代,那些越轨、渎神的埃及女子胆敢嘲弄上帝,任性地放纵情欲,追求肉体的享乐。在那个原始时期,花钱换取性满足是正当而非羞耻,贪婪的性欲是好的而非邪恶。当年轻的美女死亡时,一群热血的男子享用她的身体直到开始发臭、准备涂香膏为止,这行为一点都没有不妥。当然人们不会在社交场合传诵这类故事,但在席格身处的十九世纪,一般高尚的家庭都知道圣经中对妓女没有半句好评。 无罪的人方可丢出第一块石头的告诫早已遗忘,群众争相观看公开斩首或绞刑是常有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父亲的罪恶会让下一代得到报应的信念转换成了母亲的罪恶会让子女得到报应。汤玛斯·海伍德在书中说“女人的贞操一旦毁损,便会带来不名誉和耻辱”。海伍德并且声称,败德女人的罪行将会遗留毒素给“由坏种和非法通奸所衍生的下一代”。 两百五十年过后的现在,英语这语言变得稍稍浅白了点,然而关于女性和败德的维多利亚式思维依然没变:性交的目的是生育,而“震颤”只是受孕的催化剂。江湖术士以讹传讹却被当成了真理的一种说法是,“震颤”是女性受孕的必要条件。如果一个被强暴的女人怀孕了,表示她在交媾的过程当中经历了高潮,显然她是心甘情愿的。如果一个被强暴的女人没有怀孕,表示她没有高潮,则她声称遭到强暴或许是真实的。 十九世纪的男性对女性的高潮十分执迷。“震颤”是那么的重要,让人不禁怀疑究竟有多少是伪装的。技巧的学习因此变得重要,否则男性便会被视为无能。如果女性无法获得高潮而且毫不掩饰,她的情况很可能被诊断为性冷感,这时就有必要让医生彻底检查了。而用来判定一个女病患是否性冷感的方法通常只是针对阴核和乳房进行简单的触诊。倘若在检查当中乳头坚挺,则结果很乐观;倘若病患经历了“震颤”,做丈夫的便可以安心了,因为他的妻子非常健康。 伦敦的烟花女子,一如当时媒体、警方和大众对这些妓女的称呼,在冰冷、暗寂且污秽的街道穿梭并不是为了寻找“震颤”,尽管许多维多利亚人相信妓女之所以成为妓女是因为她们有着难以满足的性欲。要是她们愿意放弃堕落的生活方式转而侍奉上帝便能得到眷顾,从此衣食无虑。上帝照顾他的子民,救世军的女性义工勇敢进入东区贫民窟去递送小蛋糕,传达这上帝的承诺。像玛莎·塔布伦这样的烟花女子只会感激地收下蛋糕然后回到街上去。 一个没有男人可依靠的女人,便几乎养不活自己和孩子。工作——如果能找得到的话——通常指的是在工厂里每周六天、一天十二小时担任裁缝女工来换取二十五分钱的周薪。幸运的话,她也许可以找到周薪七十五分钱,每周七天、一天十四小时粘火柴盒的工作。大部分工资都给了贪婪的房东,有时候母亲和孩子们的唯一食物就是到街上翻找垃圾得来的酸腐蔬果。 三 烟花女子(3) 附近码头那些外国船舶上的船员军人和在街上秘密猎艳的上流社会男性,使得陷入绝境的女人极易以出租身体来换取微薄金钱,直到它残败老朽有如她们所居住的东区废墟。营养不良、酗酒和肉体的耗损让女人迅速老化,这群烟花女因而堕入社会的底层。她们隐身在最黑暗偏僻的街坊宅院,往往如顾客们一样都喝得烂醉。 四 身份不明男子(1) 当玛莎·塔布伦将她的煞星带进黑暗的乔治巷公寓三十七号的楼梯间时,他发狂了,而且大意地甘冒计划可能出错的风险。 也许她的地盘并不是他计划中的杀人地点,也许临时发生了他意料之外的事情,例如遭到羞辱、揶揄。妓女们,尤其是身经百战的老手,通常嘴巴都不会太甜。玛莎只要伸手到他的裤裆,说一句,“那话儿在哪,亲爱的?”就足够了。席格曾经在信中写下“性无能之愤慨”的字句。一百多年后的现在,我无法准确重建当时在那个漆黑污秽的楼梯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知道那名凶手被激怒了,发了狠。 在一个人身上戳刺三十九刀真是杀红了眼。而疯狂杀红了眼通常是因为凶手被某种情况或言语所激怒,使得他的行动脱了轨,但这并不就表示或暗示杀害玛莎的凶手没有处心积虑地预谋犯案,无论那个晚上或次日凌晨来到凶手面前的是玛莎·塔布伦还是其他女子。当他陪着玛莎走进楼梯间时就打算要拿刀将她刺死,因为他带了把长而尖锐的刀到现场,并且在离开时把它带走。也许他真的乔装成士兵。他懂得如何隐密地自由来去,并且刻意留下明显证据——松脱的纽扣、帽子、铅笔。凶杀案中最私密的两种杀人方式是刀刺和勒颈,两者凶手都需要和受害者发生身体接触。枪击比较不私密。殴击头部,尤其是从背后,也较不私密。 戳刺某人数十刀是非常私密的行为。当这类案子送到停尸间,警方和法医会依照惯例假设受害者和凶手或许互相认识。玛莎应该不认识那名凶手,但是她或许做了什么或说了什么,激得他发生人身攻击的反应。也许她抗拒他。据说玛莎是相当情绪化的人,尤其酒后更是难缠,而之前她确曾和珍珠宝拉一起喝了些兰姆酒和麦酒。乔治巷公寓的住户声称他们在玛莎遇害前什么都没听见。然而当我们考虑到这些早已习惯酒醉、争吵和家庭暴力的贫困人们的疲惫麻木心态,他们的证词恐怕不尽真实。最好别多管闲事,说不定会受伤,或者和警方扯不清。 凌晨三点半,距离巴瑞警员在乔治巷公寓外面发现那名游荡的士兵大约一个半小时,一个名叫艾弗列·柯洛的住户下工回家。他是个出租车司机,每到假日总是特别忙碌,经常工作到深夜。他一定累坏了,也许他送最后一个顾客回家之后去喝了点小酒。当他经过一楼的楼梯间时发现地上“有东西”,可能是人,可是他没上前去细看便回家睡觉了。维多利亚时期的经济学者兼社会改革家碧翠丝·韦伯指出,东区居民的生存法则是别去“招惹”左邻右舍。稍后柯洛出庭作证时说,在东区发现醉汉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可见他时常看见类似情形。 四 身份不明男子(2) 似乎没人察觉地上的“东西”是尸体,直到凌晨四点五十分,一个名叫约翰·S·李孚的码头工人走出那栋建筑物,注意到有个女人仰躺在血泊中。她的衣服凌乱,仿佛曾经奋力挣扎,李孚回忆说,他并没看见楼梯间有脚印,现场也没有刀子或任何工具。他说他没碰触尸体,而是立刻通知了巴瑞警员,巴瑞则找来了T·R·基林医生。医生到达的确实时间不明,但是他检查尸体的时候光线应该不是太好。 他在现场推测受害者——她的身份经过好几天才得到确认——已经死了大约三小时。年龄是“三十六岁”,医生猜测说,而且“营养非常良好”,意思是她十分肥胖。这点颇值得重视,因为开膛手的所有受害者,包括那些被警方排除是他所杀害的受害者在内,不是过瘦就是过胖,年龄大都将近四十或者四十出头,少有例外。 华特·席格作画时特别偏爱肥胖或者消瘦的模特儿,而且社会地位越低、相貌越是丑怪的越理想。这点可以从他屡次提到“骨瘦如柴”或者“瘦得像鳗鱼”的女人,以及画中频频出现臀部肥大、乳房异常丰满的胖女人看出。让别人去画“清秀佳人”,有一次席格写道,把“丑婆娘”留给他。 有着迷人体格的女人引不起他的艺术兴趣。他时常强调,身材不胖也不瘦的女人太乏味了。在一封写给美国友人艾瑟·桑兹和南恩·赫德生的信中,他表达了对自己最近几个模特儿的喜爱,以及她们“低贱得可以的社会地位”有多么令他“战栗”。他爱极了她们“污秽破旧的家常服”。他在另一封信中补充说,如果他才二十岁,他“绝不会看四十岁以下的女人一眼”。 五 天之骄子(1) 华特·席格于一八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出生在德国慕尼黑。 跻身英国顶尖画家的他并不是英国人。这位“彻头彻尾的英国人”——就像他对自己的描述——是一个血统纯粹、名叫奥斯渥·艾达柏·席格的丹麦艺术家和一个不怎么纯粹、名叫伊莉娜·路易莎·莫拉维亚·亨利的英国和爱尔兰混血美女所生。孩提时期的华特可说是纯粹的德国人。 席格母亲的昵名是“奈莉”;他的妹妹海伦娜叫“小奈莉”;席格的第一任妻子爱伦·考柏登叫“奈莉”。艾伦·泰瑞也叫“奈莉”。为了避免混淆,我只有提到席格母亲的时候才会使用“奈莉”这个名字。同时我也不会因为席格生命中最重要的四个女人有着同样的昵名,就轻易降服于恋母情结之类的精神分析妄语。 华特在六个孩子——五男一女——当中排行第一。相当不寻常的是,他们没有任何一人育有子女。很显然每个孩子的性格都相当阴郁,也许奥斯渥·瓦伦泰除外吧。他是个成功的商人,除此没有留下任何生平记录;罗伯变成一名隐士,最后因为撞上载货马车伤重而死;莱欧纳似乎和现实世界严重疏离,因难改多年滥用药物的恶习而死;柏纳是个没有名气的画家,饱受忧郁和酒精缠身之苦。他们的父亲奥斯渥以诗形式写下的一段感言似乎预言了悲剧:既然有自由,当然,的确有, 恶事也该得到自由,然而它死矣, 因为它自身孕育着毁灭种籽, 终至自食恶果,难逃命运。席格家的唯一女儿海伦娜拥有聪颖过人的心智和无比热情,却一生体弱多病。她是家中唯一对人道理想和其他人感兴趣的人。她在自传中解释说早年的病痛养成她悲悯的性格,让她容易对别人心生同情。她曾经被送到一所管教严苛的住宿学校,在那里吃可怕的食物,而且由于健康欠佳和行动笨拙而受到女同学们的讪笑。家中的男性让她自幼相信自己是丑怪的。她充满自卑,因为她不是男孩。 华特是第三代艺术家传人。他祖父裘安·乔赞·席格耀眼的艺术才华曾经得到丹麦国王克里斯钦八世的资助。华特的父亲奥斯渥也是天赋异秉的画家和绘图师,只是始终与名利无缘。有一帧旧照片,里头的他蓄着蓬乱的胡子,眼神是透着怒意的冷峻。和这个家族的其他人一样,他的生平事迹就像陈年照片般褪了色。搜寻他记录的结果只发现少量文章和画作,夹杂在伊斯林顿公共图书馆所收藏的他儿子的档案当中。我们把奥斯渥使用的官方德语翻译成通俗德语,再翻译成英语,总共花了六个月时间,只得到六十页文字,因为他的字迹大部分都无法判读。 五 天之骄子(2) 然而综观这些文字,我依稀能窥见一个意志坚韧、性格复杂而才华洋溢的人,懂得作曲、写剧本和诗。他的文字和戏剧天赋使得他时常受邀在婚礼、宴会和各种社交场合中发表演说。一八六四年德国对丹麦战争期间,他积极投入政治活动,行迹遍及各处,鼓动劳工们团结起来为统一德国而努力。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在一次日期不明的演说当中,他说,“每个人都必须贡献一己之力……同时也要仰赖所有亲近劳工们的人,大生意人,工厂厂主,勤苦的劳工们就靠你们照顾了。”奥斯渥善于激起被压迫者的热情。此外,他也能创作美丽的音乐、流露温柔与爱的诗篇,绘制充满残酷趣味的卡通式画作。有几页他的日记显示,奥斯渥在绘画余暇时喜欢四处游荡。这点显然为他的儿子所模仿。 奥斯渥时常东奔西跑,让人不禁怀疑他哪来的时间从事创作。他经常散步大半天,不然就是搭火车到别处,直到深夜才回家。从一份有关他行程的粗略清单看来,他是个坐不住的人,只喜欢率性而为。他的日记页数并不完整,也没有注明日期,但是里头的文字显示出他是个十分自我、情绪化、动作频频的人。 在一周之内,奥斯渥·席格从周三开始搭火车从艾肯佛到西勒斯维格,再到艾尚,最后到达位于德国北部的弗兰斯堡;周四,他瞧了一眼“铁路沿途的新道路”,再“沿着港口一路走到北门,经过一片田野”来到排水渠,然后回家。他吃过午餐,然后到“啤酒园”度过午后时光,接着去造访一座农场,然后回家;周五,“独自一人”去了亚伦斯洛、诺柏、詹兹、史特洛巴提和莫雷。他和一伙人见面,和他们共进晚餐,在晚上十点钟回到家;周六,“独自在城里散步”。 周日他外出一整天,回家吃晚餐,之后唱歌弹琴直到十点钟;周一,他走路到葛托夫,接着“经过许多私有领地和泥炭沼泽一路走回家……”;周二,他骑马到麦格纳家,在那里钓鱼到下午三点,总共钓到“三十条鲈鱼”;然后和一群朋友在酒吧碰面,“吃吃喝喝”了一顿。“晚上十一点钟回到家”。 奥斯渥的日记显示他痛恨政府体系,尤其是警察。他的愤怒、嘲讽文字和开膛手杰克对警察的揶揄诡异地彼此呼应:“有本事来抓我。”开膛手在信中屡次这么说。 六 华特和弟弟们(1) 席格才五岁便已因为瘘管疾病而接受过三次危险的外科手术。 我读过的每一本席格自传对于这几次手术都只是简单提及,因此我不知道是否有谁可以证实他到底罹患了哪一种瘘管疾病,以及为什么需要多达三次危及生命的手术来治疗。话说回来,截至目前我们尚未看见任何一本客观细述他八十一岁漫漫生涯的学术性传记出版。 尽管丹尼斯·苏顿一九七六年出版的席格传记当中披露了不少资料——因为作者研究得十分透彻而且花了许多工夫和那些认识“大师”的人面谈——他终究必须妥协以获得席格家族信托的准许,才能使用信件之类拥有版权的文件。想要一窥席格这个人复杂、强烈矛盾的性格全貌,就必须先跨越关于使用智能财产——包括他的艺术作品——方面的重重法律障碍。格拉斯哥大学的苏顿档案库当中的一份研究笔记显示,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席格曾经绘制一幅“开膛手”画像。果真有这么一幅画,我却从来没听人提起过。 还有另外一些关于席格的独特行事风格的记录,应该会让热心研究他的人略感惊讶。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位和布伦兹贝利社团(译注:Bloomsbury Group,二十世纪初位在伦敦Bloomsbury区的著名文艺社交圈)颇有往来的法国名画家安德烈·杜拿耶·德·瑟贡札从巴黎写信给苏顿,说他在一九三年左右认识华特·席格,并且清楚记得席格声称他曾经“住在”白教堂区那栋开膛手杰克住过的屋子里,席格并且“活灵活现的告诉他这名杀人魔所过的极度谨慎低调的生活方式。” 瑞丁大学的艺术史学者、也是席格研究者的安娜·谷鲁兹纳·罗宾博士说,任何人一旦深入研究席格,迟早总会怀疑他就是开膛手杰克。她某些关于席格艺术的研究著作似乎过于迎合席格的口味了。关于他的种种真相仿佛罩着层层薄纱,就如同开膛手的一切,让任何不名誉的细节曝露在阳光下将是对他的极大亵渎似的。 二二年初,曼彻斯特市美术馆馆长郝尔德·史密斯和我联络,问我是否知道一九八年华特·席格曾经绘过一幅极为黯淡阴沉、名为《开膛手杰克的卧房》的油画。这幅画在一九八年捐赠给美术馆,当时的馆长立刻通知了温蒂·巴隆博士——关于席格的研究论文和著作没有人比她数量更丰——告诉她这个惊人的发现。“我们刚刚收到一笔捐赠,是席格的两幅油画。”当时的馆长朱利安·楚贺兹在一九八年九月二日写给巴隆博士的信中说。他说,其中一幅是“开膛手杰克的卧房,二十乘十六英寸的帆布油画”。 十月十二日巴隆博士回信给楚贺兹馆长,证实那幅油画中的卧房的确是实际坐落在康顿城的一栋公寓内(摩林顿街六号)的房间。席格一九六年从法国迁回伦敦的时候在这里租下最上面两层楼。巴隆博士进一步发现,这栋康顿城公寓正是“席格相信曾为开膛手杰克住所”的住宅。尽管我并未找到这个摩林顿街地址即是席格所认为的开膛手住所的证据,我相信在一八八八年连续谋杀案发生期间,席格很可能确曾有这么一个秘密房间。开膛手在几封信上提到,他正迁入一间公寓,也许就是这栋摩林顿街六号的公寓,同时也是一九七年席格所居住的地方,而在同一时间内又一名妓女就在距离这里不到一英里的地点遇害。 六 华特和弟弟们(2) 席格告诉朋友,他住过的一间公寓的女房东声称,在连续谋杀案发生期间开膛手杰克就住在那儿,她并且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开膛手是个病态的兽医学徒,最后被送进一家精神疗养院。她还将这名病态连续杀人犯的名字告诉席格,席格说他把它抄在当时他正在阅读的卡萨诺瓦回忆录的书页里。可惜的是,记忆力过人的席格始终记不起这名字,而这本书又在第二次大战期间销毁了。 二十多年来,这幅《开膛手杰克的卧房》油画始终不受重视,一直闲置在储藏室里。这幅画似乎是巴隆博士没有在著作里提及的少数作品之一。我当然从来没听过有这么一幅画,罗宾博士、泰德画廊以及我在调查过程中访谈过的每个人也都不曾听说过,很显然没有人想喧嚷关于这幅画的事。席格是开膛手杰克的说法根本是“胡扯”,席格的外甥约翰·勒梭说。他和席格并无血亲关系,而是席格第三任妻子黛蕾丝·勒梭娘家的亲戚。 写这本书的期间,我和席格家族信托并无联系,他们或者其他人都不曾劝我别把我所深信不移的真相公之于世。我参考了和席格同时代的许多人的回忆,包括惠斯勒,和席格的前两任妻子,她们对席格家族信托并没有法律义务。 我极力避免以往在一本本相关著作中反复出现的那些谬误。我发现席格死后人们提出的种种说法无不一再强调对他的生平和为人没有丝毫诋毁或羞辱的意思。他的瘘管病不受重视显然是因为,那些提起这事的人并不十分明白那是什么,或者这疾病可能会为席格的精神状态带来何等巨大的冲击。令我惊讶的是,当我向约翰·勒梭提起他姑丈的瘘管时,他告诉我——仿佛那是普通常识似的——瘘管是“‘席格的’阴茎上有个洞”。 我认为勒梭并不清楚这话的真正涵义。我也不认为丹尼斯·苏顿对席格的瘘管疾病有深切的了解。苏顿提起这点时只简单地说,席格曾经在慕尼黑接受过两次失败的瘘管手术。接着在一八六五年席格家族居住在迪埃普时,他的姨婆安娜·希普汉克提议由一位伦敦的顶尖医生为他做第三次手术。 七 华特和弟弟们(1) 席格才五岁便已因为瘘管疾病而接受过三次危险的外科手术。 我读过的每一本席格自传对于这几次手术都只是简单提及,因此我不知道是否有谁可以证实他到底罹患了哪一种瘘管疾病,以及为什么需要多达三次危及生命的手术来治疗。话说回来,截至目前我们尚未看见任何一本客观细述他八十一岁漫漫生涯的学术性传记出版。 尽管丹尼斯·苏顿一九七六年出版的席格传记当中披露了不少资料——因为作者研究得十分透彻而且花了许多工夫和那些认识“大师”的人面谈——他终究必须妥协以获得席格家族信托的准许,才能使用信件之类拥有版权的文件。想要一窥席格这个人复杂、强烈矛盾的性格全貌,就必须先跨越关于使用智能财产——包括他的艺术作品——方面的重重法律障碍。格拉斯哥大学的苏顿档案库当中的一份研究笔记显示,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席格曾经绘制一幅“开膛手”画像。果真有这么一幅画,我却从来没听人提起过。 还有另外一些关于席格的独特行事风格的记录,应该会让热心研究他的人略感惊讶。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位和布伦兹贝利社团(译注:Bloomsbury Group,二十世纪初位在伦敦Bloomsbury区的著名文艺社交圈)颇有往来的法国名画家安德烈·杜拿耶·德·瑟贡札从巴黎写信给苏顿,说他在一九三年左右认识华特·席格,并且清楚记得席格声称他曾经“住在”白教堂区那栋开膛手杰克住过的屋子里,席格并且“活灵活现的告诉他这名杀人魔所过的极度谨慎低调的生活方式。” 瑞丁大学的艺术史学者、也是席格研究者的安娜·谷鲁兹纳·罗宾博士说,任何人一旦深入研究席格,迟早总会怀疑他就是开膛手杰克。她某些关于席格艺术的研究著作似乎过于迎合席格的口味了。关于他的种种真相仿佛罩着层层薄纱,就如同开膛手的一切,让任何不名誉的细节曝露在阳光下将是对他的极大亵渎似的。 二二年初,曼彻斯特市美术馆馆长郝尔德·史密斯和我联络,问我是否知道一九八年华特·席格曾经绘过一幅极为黯淡阴沉、名为《开膛手杰克的卧房》的油画。这幅画在一九八年捐赠给美术馆,当时的馆长立刻通知了温蒂·巴隆博士——关于席格的研究论文和著作没有人比她数量更丰——告诉她这个惊人的发现。“我们刚刚收到一笔捐赠,是席格的两幅油画。”当时的馆长朱利安·楚贺兹在一九八年九月二日写给巴隆博士的信中说。他说,其中一幅是“开膛手杰克的卧房,二十乘十六英寸的帆布油画”。 十月十二日巴隆博士回信给楚贺兹馆长,证实那幅油画中的卧房的确是实际坐落在康顿城的一栋公寓内(摩林顿街六号)的房间。席格一九六年从法国迁回伦敦的时候在这里租下最上面两层楼。巴隆博士进一步发现,这栋康顿城公寓正是“席格相信曾为开膛手杰克住所”的住宅。尽管我并未找到这个摩林顿街地址即是席格所认为的开膛手住所的证据,我相信在一八八八年连续谋杀案发生期间,席格很可能确曾有这么一个秘密房间。开膛手在几封信上提到,他正迁入一间公寓,也许就是这栋摩林顿街六号的公寓,同时也是一九七年席格所居住的地方,而在同一时间内又一名妓女就在距离这里不到一英里的地点遇害。 七 华特和弟弟们(2) 席格告诉朋友,他住过的一间公寓的女房东声称,在连续谋杀案发生期间开膛手杰克就住在那儿,她并且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开膛手是个病态的兽医学徒,最后被送进一家精神疗养院。她还将这名病态连续杀人犯的名字告诉席格,席格说他把它抄在当时他正在阅读的卡萨诺瓦回忆录的书页里。可惜的是,记忆力过人的席格始终记不起这名字,而这本书又在第二次大战期间销毁了。 二十多年来,这幅《开膛手杰克的卧房》油画始终不受重视,一直闲置在储藏室里。这幅画似乎是巴隆博士没有在著作里提及的少数作品之一。我当然从来没听过有这么一幅画,罗宾博士、泰德画廊以及我在调查过程中访谈过的每个人也都不曾听说过,很显然没有人想喧嚷关于这幅画的事。席格是开膛手杰克的说法根本是“胡扯”,席格的外甥约翰·勒梭说。他和席格并无血亲关系,而是席格第三任妻子黛蕾丝·勒梭娘家的亲戚。 写这本书的期间,我和席格家族信托并无联系,他们或者其他人都不曾劝我别把我所深信不移的真相公之于世。我参考了和席格同时代的许多人的回忆,包括惠斯勒,和席格的前两任妻子,她们对席格家族信托并没有法律义务。 我极力避免以往在一本本相关著作中反复出现的那些谬误。我发现席格死后人们提出的种种说法无不一再强调对他的生平和为人没有丝毫诋毁或羞辱的意思。他的瘘管病不受重视显然是因为,那些提起这事的人并不十分明白那是什么,或者这疾病可能会为席格的精神状态带来何等巨大的冲击。令我惊讶的是,当我向约翰·勒梭提起他姑丈的瘘管时,他告诉我——仿佛那是普通常识似的——瘘管是“‘席格的’阴茎上有个洞”。 我认为勒梭并不清楚这话的真正涵义。我也不认为丹尼斯·苏顿对席格的瘘管疾病有深切的了解。苏顿提起这点时只简单地说,席格曾经在慕尼黑接受过两次失败的瘘管手术。接着在一八六五年席格家族居住在迪埃普时,他的姨婆安娜·希普汉克提议由一位伦敦的顶尖医生为他做第三次手术。 第三部分 八 夜访贫民窟的绅士(1) 一八八八年八月最后一周,天空降下整年最猛烈的雨。阳光穿透浓雾的时间,每天平均不超过一小时。 气温依然不寻常地低,住宅内烧着煤炭,将黑烟吐入空气中,使得整个大都会区已然严重的污染情况更趋恶化。维多利亚时代并没有污染侦测这回事,也还没有“污染烟雾”(译注:smog,为smoke和fog的合成字。指在特殊气象条件下由光化学作用而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这个字眼,然而煤炭所造成的问题早已不是新鲜事了。 众所周知,英国在十七世纪停止使用木柴作为燃料以来,燃烧煤炭所产生的黑烟便一直损害着人们的健康和所有建筑物,可是这并未阻止人们继续使用这东西。根据估计,十八世纪伦敦大都会区的四万栋房屋附带的烟囱高达三十六万支。到了十九世纪末期,煤炭消耗量大为增加,尤其在贫民阶层。造访伦敦的人总是在数英里之外便闻到它的气味。 天空一贯地潮湿斑驳,街道覆盖着层煤灰,石灰石建筑和铁制品被腐蚀得厉害。浓厚的污染烟雾徘徊不去并且不断增浓,只是变了个不同于以往的色调。罗马时期留下的水道由于严重污染而被填成平地。有份一八八九年的公共健康报告指出,依照伦敦的污染指数看来,过不久工程师们恐怕必须连泰晤士河都得把它填满。每当涨潮,这条流满数百万人排泄物的河流总是秽臭不堪。人们喜欢穿深色衣服不是没有理由的。有时候充满硫磺味和黑烟的空气如此令人难受,污水的恶臭恶心到了极点,走在街上时伦敦人不得不忍受着眼睛和肺部的刺痛,甚至拿手帕蒙着脸。 救世军在一八九年所作的报告指出,当时伦敦大都会区大约五百六十万居民当中有三万名是妓女,三万两千名男女青少年牢犯。前一年,一八八九年,有十六万人被判酒醉拘捕,两千两百九十七人自杀,两千一百五十七人死在街头、公园和房舍里头。整个大都会地区有五分之一不到的人口是游民,或者住在工寮、收容所、医院,或者生活贫困、濒临饿死边缘。根据救世军创始人威廉·布斯将军的说法,这些悲惨人民的“怒潮”绝大部分位于伦敦东区。也就是这里,使得像开膛手杰克这样的狡猾掠夺者得以轻易地屠杀那些酒醉、无家可归的妓女。 开膛手在东区肆虐期间,他所狩猎的人口范围估计约达一百万。如果把附近居民拥挤的村庄也一并计入,人口还要增加一倍。伦敦东区包括码头区、白教堂区、史毕多菲尔区和贝瑟南葛林区,南侧有泰晤士河流过,西侧靠近伦敦市,北侧毗邻哈克尼区和萧迪奇区,东侧是利河。东区的人口成长极为快速,因为从亚门经过白教堂区到麦恩区的道路是出城的主要干道,而这里的土地又平坦,在上面盖房子非常容易。 八 夜访贫民窟的绅士(2) 伦敦东区的核心是为贫民而设的伦敦医院。现今这所医院仍然位在白教堂路,但已经改名为皇家伦敦医院。苏格兰场的约翰·葛里夫副署长带我前往残存的开膛手犯案现场进行许多趟回顾之旅当中,其中一次的碰面地点就是皇家伦敦医院。这是一栋阴森的维多利亚式砖造建筑,看样子似乎不曾改建过。这地方的悲凄气氛来自它令人依稀回想起,在十九世纪末期,乔瑟夫·盖瑞·梅里克——时常被误称为约翰·梅里克,其实这是他的最后一位“领养人”的名字——在这医院一楼的后面两个房间躲藏时这儿是什么样的惨状。 梅里克是人们所熟悉的不幸的“象人”,被菲德列克·崔维斯爵士这位仁慈、有胆识的医生从饱受凌虐、被认定已经死亡的绝境中救出。一八八四年十一月,崔维斯医生是伦敦医院的驻院医师,梅里克则在对街一家荒废蔬果店铺里被马戏团拘禁为奴隶。店门口巨大的表演帐篷竖立着一个真人尺寸的广告模型,根据崔维斯医生多年后担任英皇爱德华七世御医时所形容的,一个“只有在梦魇中才会出现的可怕怪物”。 只要花两便士,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这野蛮的展览场去参观。男女老幼鱼贯进入那栋空荡凉飕的建筑,挤在一处从天花板垂下的红色桌布四周。戏台主持人在众人“哗!”、“啊!”和阵阵惊叫声中掀开布幔。只见梅里克厚肿的身体蜷缩在凳子上,全身只穿着件过大、脏污磨损的长裤。崔维斯医生深谙解剖学,再怎么丑陋、秽臭的形体都见过,然而他从未看过或闻过如此令人作呕的生物。 梅里克得的是神经纤维瘤,起因是促进和抑制细胞生长的基因发生病变。生理现象包括骨骼严重变形,头围几乎肿达三英尺,眉骨部位像一“长条面包”那样向外扩张,以致挡住一侧眼睛。上腭有如象牙般突出,上嘴唇外翻,使得梅里克说话极度困难。“覆盖着花椰菜斑点的囊状皮肤肿块”从他的背部、右手臂和其他部位垂挂下来,他的脸仿佛戴着可怖面具似的僵硬、毫无表情。崔维斯医生之前的人都认为梅里克是感觉鲁钝且智能低落,事实上他是个极其聪明、想象力丰富且充满温情的人。 崔维斯医生注意到一般人总认定梅里克应该是个满怀怨恨的人,因为他从出生开始就没受过好的待遇,一辈子只知道被讥讽、冷酷奚落的滋味,怎么可能知道慈悲温情为何物?还有谁会比他更不幸?一如崔维斯医生指出的,要是梅里克对自己的怪异面貌无知无觉,也许反而是种幸运。在一个崇尚美貌的世界里,还有什么比拥有一身丑陋形貌更悲惨的呢?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反对,梅里克的畸形比起华特·席格的病来得不幸。 八 夜访贫民窟的绅士(3) 说不定席格也曾经花两便士去一窥梅里克的样貌。一八八四年席格住在伦敦,而且已经订了婚。他是惠斯勒的门徒,而惠斯勒对于东区萧迪奇区和衬裙巷等贫民区那些廉价商店的景象非常熟悉,还曾经在一八八七年以它们为主题制作了铜版画。席格总是跟着老师,两人一起四处闲逛。有时候席格也会独自在老街陋巷中游荡,“象人”正是那种会让席格感兴趣的残酷、卑下的事物,也许梅里克和席格还曾经四目相对。果真如此,那真可说是充满象征意味的一刻,因为这两人的内外在正好是互补的。 九 破碎的化妆镜(1) 玛莉安·尼可斯,四十二岁左右,缺了五颗牙齿。 她身高约五英尺二三英寸,体型丰满,有张圆润、平凡的脸庞,棕色眼珠,发白的褐色头发。她和印刷技工威廉·尼可斯结婚期间育有五名子女。她遇害时,最年长的孩子已二十一岁,最年幼的约八九岁。 她和威廉已经分居约七年,原因是她的酗酒习惯和坏脾气。当他发现她过着妓女生涯时,便中止了每周给她的五先令津贴。后来他这么告诉警方。玛莉安从此一无所有,连孩子都不归她。她的前夫告诉法官,几年前她和一个姓德鲁的铁匠同居,让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不久后,这名铁匠也离她而去。她的前夫最后一次看见玛莉安活着是在一八八六年六月他们儿子的葬礼上。他是在一次煤油灯爆炸意外中丧生的。 在孤独无依的日子里,玛莉安曾经待过不少救济院。就是那种简陋的大房舍,里头挤满上千个无家可归的男女。穷人们都鄙视这种救济院,然而每当寒冷的清晨总是有长排队伍等在外面,身无分文的人们渴切期待着有机会进入这些被叫做“临时病房”的地方。倘若救济院还有空位,某人被门房接纳了,那么他们会仔细搜索他或她身上是否有钱。只要找到一便士,这人便立刻被送回街上去。香烟一律没收,刀子和火柴也不准携带。所有被收容人都要脱光衣服,用同一桶水洗澡然后用公用毛巾擦干身体。接着发给每人一套救济院制服,再被带往脏臭、老鼠滋生的病房。这儿有许多帆布床,就像吊床那样垂悬在柱子之间。 清晨六点吃早餐,有时是面包和一种用燕麦和发霉的肉煮成,叫做“薄粥”的麦片粥。接着被收容者开始工作,做着几百年来监狱用来惩罚罪犯所施行的相同劳役:敲打石块,刷洗、挑拣麻絮(把旧绳子解开,再次利用麻绳),或者到医务室或停尸处去清洗病床、处理死尸。被收容者之间有个传言,说那些无法治愈的病患者是用毒药“净身”的。晚餐在八点钟,被收容者吃的是医务室病患者剩的残肴。污秽的手指争相捞取成堆的食物残渣,贪婪地塞进嘴里。有时候只有发酸的汤可吃。 按照规定,临时病房的住宿客至少得住满一天两夜,拒绝劳动者便得回到街头去。某些粉饰太平的刊物报道这些鬼地方时总是加以美化,说这些“收容所”提供不算舒适但相当干净的床铺、“鲜美肉汤”和面包给贫民。这样的慈悲待遇在伦敦东区是见不到的,除非是救世军的收容所,但是愤世嫉俗的街头老混混往往会刻意避开。救世军的女性义工会定期造访小客栈,向那些虔诚的贫民宣扬上帝的恩慈。然而对玛莉安·尼可斯这样的堕落女子来说,恩慈是不存在的,圣经也救不了她。 九 破碎的化妆镜(2) 从圣诞节到一八八八年四月期间,她在蓝贝斯救济院进出了好几次。五月时她承诺要改变生活方式,并且得到一份好工作,在一户高尚人家担任帮佣。她的誓言没有实现。七月她窃取了价值三百一十先令英镑的衣服后羞愧离去。之后玛莉安变本加厉地酗酒,并且重拾烟花女的生涯。有一阵子她和另一个名叫奈丽·贺兰的妓女在史瓦街那排老旧房舍当中的一家小客栈里共享一张床。这条东西向的街道就位在白教堂区,在商业街和石砖巷之间横跨好几个路口。 不久,玛莉安搬到附近位于花与迪恩街的怀特旅馆,直到钱全部花光,在八月二十九日被驱逐为止。次日晚上她走在街上,身上穿戴着她的所有物品:棕色乌尔斯特大衣,扣着大颗刻有男人和马匹图案的铜纽扣;棕色棉毛连身裙;两件印有蓝贝斯救济院标记的灰色羊毛衬裙;两件棕色支撑架(鲸鱼骨制成的硬束腹);法兰绒内衣;黑色羊毛罗纹长袜;为了合脚而切割过鞋面、鞋尖和鞋跟的男性侧开缝马靴;和一顶有着天鹅绒镶边的黑色草编软帽。她的一只口袋里塞有一条白色手帕、一把梳子和一面破化妆镜。 在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两点半之间有好几个人看见玛莉安,是在白教堂路和炒锅酒吧。一点四十分左右她在史瓦街十八号,也就是她原来住处的厨房里,说她没有钱,要求他们保留她的床位,并且承诺会尽快带着钱回来付账。根据证人的说法,当时她醉得厉害,出门时一边保证很快就回来,边夸耀着她那顶“可爱”的帽子,似乎是人家最近送她的。 玛莉安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是在凌晨两点半。她的友人奈丽·贺兰在教区教堂对面的奥斯本街、白教堂路转角遇见她。玛莉安喝醉了,沿着墙边蹒跚行走。她告诉奈丽这一晚她交易了三次,足够支付旅馆床位的钱,可是她花光了。玛莉安不理会朋友要她一起回去休息的劝告,坚持试试最后一次运气,想再赚个几便士。教区教堂的钟声敲响时,玛莉安起身沿着灯光黯淡的白教堂路离去,消失在一片漆黑之中。 十 黯淡的巡夜灯(1) 在乔治三世统治期间,街头巷尾盗窃横行,而且大部分歹徒都能够靠着贿赂而脱罪。 伦敦的夜晚就靠一群夜警保护。他们配备着棍棒、巡夜灯,和一种叫做响板的木制噪音制造器,旋转它的头部便会发出惊人的“喀啦!喀啦!”声响。直到一七五年情况才有了改变。以作家身份闻名的治安官亨利·费尔丁集结了一群辖下的忠诚警察,利用政府拨给的四百英镑预算,组织了第一支“缉拿盗窃骑警队”。 他们缉捕了许多帮派和威胁着伦敦居住生命安全的不法之徒。亨利·费尔丁决定乘胜追击,并且将棒子交给了他的弟弟约翰。对约翰来说,正义果真是盲目的。因为约翰·费尔丁爵士丧失了视力,向来以双眼蒙着绷带和人犯交锋著称。据说他光凭着声音就能辨认罪犯。 在约翰·费尔丁爵士的指挥下,缉拿窃盗骑警的总部设在弓街,人称“弓街巡逻队”或者“弓街捕快”。这时期的警政可说是私营的,弓街捕快可以径自调查某住户的窃盗案并且收费,或者只是抓住歹徒再强制他和受害者达成和解。犯罪和民法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结合,因为既然犯罪是不合法的,所有规则都可以变通,透过交涉和解也可以省去许多困扰和繁杂程序。 能够取回一半的财物强过失去一切;能够留下一半的窃取财物强过必须全部归还,还加上免得去吃牢饭。有些弓街捕快退休之后成了有钱人;对于暴乱或者谋杀案能够使得上力的地方实在不多,而诸如此类的罪行又蔓延得厉害。许多狗被偷走然后杀害以谋取毛皮。牛只在“猎牛”活动中饱受虐待,狂奔的群众追逐着这些惊慌的动物直到它们倒地死亡为止。从十八世纪末到一八六八年之间,人犯的处决都是公开的,往往吸引大批民众围观。 绞刑日期总是订在休假日,他们认为这种恐怖的场景能够发生警世作用。在这个属于缉拿盗窃骑警和弓街捕快的时代,可能会被判死刑的罪行包括偷窃马匹、伪造罪和商店偷窃行为。一七八八年,数千人聚集在纽门,观看三十岁、犯下伪造货币罪的佛柏·哈里斯被烧死。那些骑警成了英雄,在马上摇摆着接受仰慕群众的欢呼。凡是被定罪的上流阶级都遭到唾弃,无论他们的罪行轻重。 一八二年乔瑟夫·华尔总督被吊死时,旁观群众争着夺取绞绳,不惜用每英寸一先令的代价换取。一八七年,四万名群众聚集,只为了观赏两个杀人凶手的绞刑,许多儿童在推挤中被践踏死亡。并非每个罪犯都立刻断气或者如预期服刑,有些垂死景象骇人到了极点。有时绳索松脱了或者位置不对,没能迅速地压迫颈动脉造成昏迷,使得受刑犯开始剧烈挣扎,人们于是抓住他不停猛踢的双脚,将他往下拉扯,以加速他的死亡。有时候受刑人裤子掉了,在尖叫不止的群众面前扭动着赤裸的身体。在较早施行斩刑的时代,拒绝贿赂刽子手的结果往往是落点欠佳而必须平白多挨好几刀。 十 黯淡的巡夜灯(2) 一八二九年,罗伯·皮尔爵士说服政府和大众,人们有在家中安稳睡觉、在街上平安行走的权利。于是伦敦大都会警察成立,总部设在白厅大道四号,它的后门面对着苏格兰场,也就是一座原本作为访问英国的苏格兰国王行宫的撒克逊皇宫的原址。十七世纪末,大多数皇宫都已倒塌倾圮,遗址就被拿来充当政府单位的办公室。许多名人都曾经服务于苏格兰场,包括名建筑师伊尼戈·琼斯、克里斯多弗·莱恩和一度担任奥立佛·克伦威尔拉丁文秘书的伟大诗人约翰·弥尔顿。建筑师兼剧作家约翰·梵布洛还曾经在皇宫旧址上盖了栋被强纳森·史威福特比喻成像是“鹅苺派”的房子。 少有人知道苏格兰场原本只是个地名而不是警察机关。一八二九年之后,苏格兰场才被用来指称大都会警察总部,一直沿用至今,尽管现在它已经改名叫“新苏格兰场”。我相信今后大家依然会认为苏格兰场的警察是一群福尔摩斯级的侦探,而伦敦那些穿制服的警员只是小警察。也许书籍和电影里头仍然会出现某个遇上棘手谋杀案的乡下警察,脱口而出那句陈腐的台词:“这案子该交给苏格兰场去办。” 从一开始苏格兰场和它那群穿制服的成员便受到民众的厌弃。警察被看作是对英国公民权的一种侮辱,让人联想起军法以及政府对人民的监视和迫害。大都会警察创设之初,他们竭尽所能减弱军警印象,穿上蓝色外套和长裤,搭配加了金属边补强的兔皮高统帽,以防哪个歹徒决意敲破警察脑袋。这种帽子还能在攀爬篱笆、墙壁或窗户时充当凳子用。 最初大都会警察并没有警探。出现一群蓝制服的警察已经够糟了,让一些身穿便服的警探到处刺探、逮捕人民的想法当然更受到市民的强烈反对,就连穿制服的警察都不满他们会获得较好待遇的事实,更担心这些便衣警察的真正目的是在警察之间搬弄是非并且打小报告。一八四二年建立警探部门以及一八四年代中期引进便衣警察的行动经过不少摸索,包括雇用不曾受过警察训练的高知识绅士的不智决策。很难想象这样的警探到东区去盘问一个拿铁锤敲破妻子脑袋或者用剃刀割破她喉咙的酒醉丈夫会是什么情景。 犯罪调查处(CID,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直到一八七八年才正式成立,就在开膛手杰克开始肆虐伦敦之前的整整十年。直到一八八八年,舆论对于警探的观感依然没有太大改变,民众对警察穿便服或者使伎俩逮人也依然存有疑虑。警察不应该给市民制造陷阱,而苏格兰场也严格要求警探只有在犯罪频繁地区并且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逮人。这个规定是强制性的,而非权宜之道,这也导致当开膛手在东区展开杀戮时警方延迟了发布秘密调查命令的时机。 十一 法庭中的医学(1) 娄林恩医生在玛莉安·尼可斯的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她的舌头有轻微裂伤,右下颏下方有一处拳头或者“用拇指强压”造成的瘀伤。此外,她的左脸也有一处圆圈形的瘀伤,可能是用手指头压迫形成的。 她的颈子被割了两道。第一道四英寸长,从左下巴下方一英寸的地方,也就是左耳下方开始。第二道割痕也是从左侧开始,距离第一道刀痕下方大约一英寸,在耳垂前方的位置。第二道刀痕是“圆形”的,娄林恩医生指出。我不太清楚他所谓的“圆形”指的是什么,也许是说那道刀伤是弧形而非直线形,或者只是说它顺着颈子绕的意思。这道刀痕有八英寸长,切断所有血管、肌肉组织和软骨,轻微擦过颈椎骨,然后在右下巴下方三英寸的地方停顿。 娄林恩医生对玛莉安腹部伤痕的描述就跟他其他的说明一样不明确。左侧有一道锯齿状的割伤,“大约在下腹部”,肚子右侧有“三、四道”往下倾斜的类似伤痕。此外,腹部中央也有“许多道”伤痕,“私处”也被戳了好几刀。娄林恩医生作总结时说,腹部的伤痕已经足以致死,他认为那些伤痕是在她被割破喉咙之前发生的。他的结论是根据现场所发现的,颈部周围几乎没什么血迹。但是他忘了告诉验尸官和陪审团,当时他并没有把尸体翻过来查看。很可能他一直不知道自己忽略了——或者没看见——那一大滩直径约六英寸的血迹。 所有伤痕都是由左到右,娄林恩医生作证说。这让他得到一个结论,凶手“惯用左手”。至于凶器——这回只有一把凶器——据他指出是长刀刃、“不算太锐利”的器具,切割时用了“极大蛮力”。他又说,她下巴和脸上的瘀伤特征也符合凶手是惯用左手。他推测凶手用右手堵住玛莉安的嘴巴,阻止她叫嚷,再用左手连续戳刺她的腹部。在娄林恩医生的剧本中,凶手攻击玛莉安的时候是和她面对面的。也许两人都站着,或者凶手已经将她撂倒在地上,总之他掀开她的衣服,戳刺她腹部深达脂肪层和内脏的同时还有办法让她不尖叫挣扎。 这很不合理,一个像开膛手杰克这样精明、冷静又有智能的凶手,竟然会先攻击受害者的腹部,让她在蒙受极度惊恐和痛苦的当儿还有机会奋力的挣扎。要是验尸官针对一些相关细节仔细地向娄林恩医生提出质问,或许便会得到全然不同的关于玛莉安被谋杀经过的故事版本。也许凶手并不是从前方开始攻击她;也许他什么都没对她说;也许她根本没看见他的长相。 较常见的说法是,开膛手杰克都是先借机接近他的受害者,接着将她带往偏僻黑暗的角落,再迅速出手将她杀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相信这是所有开膛手案件共通的作案模式。我和无数人一样想象开膛手拿性交易作为借口,诱使那些女人跟着他走。由于妓女往往转身背对着顾客再进行性交,这似乎提供了绝佳机会,让开膛手能够趁她毫无防备的空当割破她的喉咙。 十一 法庭中的医学(2) 我没有排除这是开膛手作案模式的可能性,至少适用于他的部分案件。我一直没想过这或许是不正确的,一直到二一年圣诞节我和家人到亚斯本度假的期间,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灵光闪现。当时我正在阿雅克斯山脚的出租套房里单独过夜。一如以往,我随身带了几提袋的研究资料,正翻阅着一本我已经看过不下二十次的席格画册。翻到他的一幅著名作品《懊恼》的时候,我停了下来。真是奇怪,我想,这幅画竟然被视为他最出色的画作之一,连伊丽莎白皇太后都买了他五个版本当中的一幅,并且将它悬挂在克莱伦斯宫,其他版本也分别由泰德美术馆等知名博物馆收藏。 十二 夏夜(1) 玛莉安·尼可斯的尸体在人行道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她的眼睛是睁开的、茫然凝视着那片黑暗,她的脸孔在巡夜灯的微弱光焰下泛着苍黄色。 在查尔斯·达尔文所着《情感表达》一书里,睁大眼珠是一种伴随着“恐惧”的表情,达尔文认为它和“极度恐惧”或者“遭到凌迟的剧烈痛苦”有关。几世纪以来一直有个谬见,认为人死以前那刻的情感会凝结在他脸上。不过象征性地来说,玛莉安的表情似乎真的捕捉了她生前最后瞥见的——那个正在割伤她的凶手的黑暗身影。警方在报告中记录了她那双惊恐眼瞳的事实或许反映了当时街头那群蓝衣警察对于白教堂谋杀案逐渐升起的感受:那是个怪物,是魅影,却不曾——引用亚伯兰督察的话——留下“一丝线索”。 一个躺在人行道上、被割断喉咙、瞪大眼珠的女人,无论谁见过都不会轻易忘记。席格就忘不了,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记得她垂死时的眼神。如果他记录的日期无误,一九三年他曾经画了幅一张女人茫然瞪视着的素描。女人看来像是死了,颈部有一圈谜样的阴暗线条。这幅画有个相当平淡的主题《维也纳女人头速写》。三年后他又画了幅类似的油画,一个裸女姿势诡异地趴在铁床上,命名为《Nuit dEte》,意思是“夏天的夜晚”。玛莉安·尼可斯是在一个夏天夜晚遭到谋杀的。那幅素描中的女人和油画里的女人模样很神似。根据一张玛莉安·尼可斯在停尸房中由救济院院友曼恩和哈费尔净身完毕之后所拍摄的照片看来,这两个女人长得正像玛莉安。 停尸房照片是用一种大木盒照相机拍的,只能从正前方拍摄。警方准备拍摄的尸体必须立起来或者笔直靠在停尸房墙上,因为这种照相机无法以俯角或其他角度拍摄。有时候赤裸的尸体得用钩子、钉子或木桩钩住颈背吊起来。例如后来的另一名受害者凯萨琳·埃窦斯的照片,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她赤裸的尸体被吊挂着,一脚几乎是悬空的。 这些阴森可怖的照片只供作身份辨识使用,并不对外公开。一般人唯有亲自到过停尸房或者犯罪现场,才可能知道玛莉安·尼可斯的尸体是什么模样。倘若席格那幅以维也纳女人为题的素描画的果真是玛莉安·尼可斯死后的脸孔,那么也许他曾经到过现场,或者想办法取得了警方的档案资料——除非事实和我所了解的有所出入。就算席格曾经到停尸房去看过玛莉安,那时候她的眼睛应该已经阖起,就像照片中显示的。等到她被拍摄、供人认尸以及让死因调查法庭陪审团过目的时候,她的伤口都已经缝合完妥,全身密密包裹着衣服好遮住喉咙的刀痕。 十二 夏夜(2) 遗憾的是,只有几张开膛手受害者的停尸房照片被存留下来。而国家档案馆所收藏的那些照片,不但小,分辨率又差,放大之后更是模糊。法医影像强化系统略有帮助,可是效果不大。至于当时和开膛手案无涉,或从来不曾有涉的案子,或许根本没留下任何照片。就算有,这些照片似乎也都失踪了。警方通常不会拍摄犯罪现场照片,除非受害者尸体是在室内被发现,再加上是警方认为极不寻常的案子,才足以劳动他们将笨重的木盒照相机给搬来。 今天犯罪案的尸体都是用多种摄影器材从各种角度拍摄多次,然而在开膛手犯案的时代,照相机是很珍贵的,配备有照相机的太平间或停尸房想必更加罕见。当时的科技还没进步到可以在夜间拍摄照片。种种限制导致任何人所能找到的关于开膛手案的视觉记录都极其有限,除非他浏览过华特·席格的画册或者看过博物馆和私人美术馆所收藏的那些席格“谋杀”画作和裸体画。撇开艺术和学院分析不谈,席格的裸体画大多数看起来十分残虐而阴森。 他的许多裸体画和女性为主题的画像都画了有许多黑色线条的裸露颈子,令人联想起割喉或者斩首。通常人物颈部周围的深色区域应该是用来表现阴影和层次,然而我所指的这些深浓的黑色线条却让人十分困惑,它们并不是首饰。既然席格习惯描绘自己亲眼所见的一切,这些线条到底是什么呢?一九二一年命名为《巡警》的一幅油画尤其神秘。一个女警眼珠突出,上衣领子敞开,露出颈子上一圈粗黑的线条。 关于这幅《巡警》我们知道的不多。据说席格是看着一张女警照片画的,也许是伯明翰警察局的桃乐丝·派多警员。她取得了这幅油画然后迁居到伦敦,在大都会警察担任女警,最后捐出了她的这幅真人尺寸画像。根据至少一位大都会警察署档案管理员表示,这幅画或许有其艺术价值,可是并不受欢迎,尤其是女性。我初次看见这幅画时它悬挂在一间上锁的房间里,用链子固定在墙上。似乎没人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也许这算是开膛手的另一种“哈哈!”——苏格兰场竟然收藏了一幅它始终没能逮到的历史上最残酷凶手的画作,尽管是意料之外的。 《巡警》并不尽然是向所有女性或警察致敬的献礼,也不像是席格有意跳脱他那诡秘、可怖幻想的作品。画中女警的惊骇表情和她的职业威严极不吻合,而且一如席格的典型风格,透着股病态和恶兆似的气氛。这幅74 1/4×46 1/4英寸的木框帆布油画是美术界灿亮画廊中的一面阴暗的镜子,少有人提到它,也少有它的复制品。 席格的某些画作的确就像他那些隐匿的房间一样神秘,然而不让这些画作公诸于世的决心却不单单是收藏者所有。席格本身对于那些画作是否可以公开展出的意见不少。即使是已经送给朋友的作品——例如《开膛手杰克的卧房》——他都可能向朋友借来参展,或者要求不得公开。他的某些作品或许也是他“有本事来抓我”游戏的一部分吧。他有胆量绘制开膛手犯罪现场的油画或素描,却不见得有勇气毫无保留地展出它们。当我们开始进行搜寻,这些不甚体面的作品也才相继浮上台面。 十三 年轻俊美的罪犯(1) 东区的居民多的是由于罹患肺结核、肋膜炎、肺气肿和肺尘病等传染病和疾病而脱离苦海的,许多儿童在家中或在工作时被烧死或烫伤致死。 饥饿也很要人命,还有霍乱、哮喘和癌症。许多父母和他们的小孩由于营养不良以及生活在污秽、害虫滋生的环境中,毫无免疫力可以对抗那些并不足以致死的疾病。稍一受寒或感冒便转变成支气管炎、肺炎和死亡。东区的许多婴孩出生不久便夭折,而在这里苟活的人们对伦敦医院也都不抱好感,总是尽可能回避。入院意味着病情加重,让医生碰触就表示快死了,这往往也是事实。长了脓疮需要截肢的趾头很可能恶化成骨髓炎,终致不治;准备缝合的伤口很可能感染葡萄球菌,还是难逃一死。 一份自杀案例的入院记录显示,一八八四年有五名男子试图割喉自杀,女性则有四人割喉,两人割腕。一八八五年被认定为自杀或意图自杀的女性当中有五名采用服毒,一名采用溺水方式。八名男子割喉,一名举枪自残,还有一名上吊。一八八六年有五名女性试图割喉自杀,十二名女性和七名男性服毒,另外十二名男性割喉或用刀枪自杀。 实在很难认定到底谁是真的自杀,哪些人是遭到谋杀。倘若死者是东区贫民窟居民,而且又有证人,警方往往会采信证人的说词。倘若一个习惯酗酒虐妻的丈夫将两盏煤油灯丢向妻子,她在一息尚存时告诉警方那完全是她的错,那么她的丈夫就不会被起诉,她的死也会被归为意外事件。 除非案情显而易见,否则很难判定某个案子的死亡方式和原因究竟为何。如果一个女人陈尸在屋内,喉咙割断,刀子就在身侧,那么警方会推断她是自杀。类似的推论,包括没有恶意的娄林恩医生的推论,不只让警方办案误入歧途——如果那真称得上办案的话——对于伤口形态或死亡的错误诊断和认定更会误导案子的判决。在娄林恩医生的时代,与其说他粗率,恐怕法医学还不发达才是导致他作出错误结论的真正原因吧。 要是他在玛莉安的尸体被移开、用急救车送走之后检查了人行道,他应该就会注意到菲尔警员发现的那滩血和干涸的血迹。娄林恩医生可能会发现血迹或者血流入排水沟的痕迹。当时能见度很糟,因此他也许该考虑将那液体吸取一些,首先判定那是不是血液,接着看血清是否已经分离。因为血液开始凝固时便会有这现象,这也可以提供另一项关于死亡时间的参考。 尽管测量犯罪现场的环境温度和尸体温度并非当时侦办死亡案件的标准程序,娄林恩医生仍旧应该把尸僵,也就是尸体硬化——因为身体不再制造三磷酸腺苷酸(ATP,adenosine triphosphate)供肌肉收缩之用——程度记录下来。娄林恩医生也应该检查尸斑,这现象是由于血液循环停止,受地心引力影响而沉积在身体某些部位的缘故。例如在上吊的案例中,倘若死者下半身转为紫红色,表示他或她的颈子只被吊住大约半小时。尸斑通常在死亡后八小时形成。因此尸斑不但能透露玛莉安·尼可斯的死亡时间,也能帮助娄林恩医生判断她死后是否被人搬动过尸体。 十三 年轻俊美的罪犯(2) 有些艺术专家在这三封开膛手信件中乍看粗劣的字迹里辨认出专业画家的笔触和席格的绘画技术。 十四 尖声惊呼(1) 英国的死亡调查制度可以追溯到八百年前理查一世统治时期。那时法令规定,在英王辖下的每个郡的郡宰都必须负责处理“王室诉讼”(译注:pleas of the crown,涉及国王及王室利益的案件,比如重大刑事案件或国王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当时这些人被称为“crowner”,后来逐渐演变成“coroner”(译注:即验尸官)。 验尸官是由郡内的自由农(译注:freeholder,封建时期持有自己土地的农民,相对于由农奴转化而来的终身佃农;两者构成当时主要人口)选举出来的。他必须具备武士精神,能够保障这些农民的权益,拥有崇高声望,当然,还必须在他们向王室缴纳岁贡的时候保持客观中立。突发的死亡事件,倘若结果证明是犯罪事件或自杀,或者发现尸体的人犯了错失——例如根本不通报,装作没看见——都往往是王室获得额外收益的时机。 一般人倘若不慎被尸体绊一跤,必定会发出惊呼尖叫,这是自然反应。但是在中古时期,不这么做却意味着可能招来严惩和金钱损失。当有人猝死,民众必须立刻向验尸官通报。他会迅速响应,并且召集陪审团举行死因调查法庭。想想真是可悲,有多少死亡事件被贴上罪恶的标签,实际上死者也许只是吃羊肉时噎着、中风,或者由于罹患先天性心脏病或动脉瘤而失去年轻的生命。自杀和谋杀都是违逆上帝和君王的罪行。如果有人自杀或遭到谋杀,由验尸官和陪审团判定死者或杀人者的罪行成立,那么犯罪者的财产将全数缴入王室金库。这也使得验尸官置身于十分微妙的处境,让他有机会趁隙讨价还价一番,略施小惠然后荷包满满地离去。 就这样,验尸官的权力让他成为法律的仲裁者和执行者。试图在教堂里寻求庇荫的嫌疑犯很快便会发现验尸官就站在眼前,不但要他供出一切,更以王室的名义窃据他的财产。此外,验尸官也参与了法庭上的严酷拷问,要求嫌犯将手伸进火中或忍受其他酷刑而不露出痛苦表情或伤口,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这些过程中,验尸官则坐在那里冷眼旁观。在那个法医验尸和警方调查工作未臻专业化的时代,一个女人从城堡阶梯不慎摔下的事件最后很可能演变成谋杀案——如果她的丈夫未能毫发无伤地熬过酷刑折磨的话。 昔日的验尸官就好比现在的法医病理医师,却不具备任何医疗训练,开着灵车到犯罪现场去,盯着尸体,聆听证人说话,查出死者有多少身价,判定被蜜蜂螫而猝死是毒杀事件,将他妻子的头按在水底下来测试她是否无辜,如果过了五或十分钟她还没溺死,就证明她无罪。倘若她溺死了,他就判决犯罪案成立,这个家的财产得全部没收,归女王或美国总统所有,看案子发生的地点而定。在这样的验尸官制度之下,陪审团难保不会被收买,验尸官也可藉此累积财富,无辜的人们成为俎上肉。如果可以,最好还是别突然死掉的好。 十四 尖声惊呼(2) 随着时代演进,情况也有了改善。到了十六世纪,验尸官的职务窄化成猝死案件的调查,不再牵涉执法和严刑审问等项。一八六年,也就是华特·席格出生那年,有个委员会提议将验尸官选举视为和国会议员选举同等重大。死亡调查和证据搜集的素质和重要性逐渐被看重,也使得验尸官职位的价值和威信提升不少。一八八八年,就是开膛手连续谋杀案发生的这年,政府通过一项法案,规定王室将不再由验尸官调查死亡案的判决获得任何财务利益。 这些重要的法律规定极少在开膛手案中被提到,甚至根本没人提起。客观的死亡调查变成首要之务,王室可能从中获取利益的疑虑不复存在。法律的变革带来心态的改变,允许并且鼓励验尸官专注于社会正义,而不需承受来自王室的蛊惑压力。涉入玛莎·塔布伦、玛莉安·尼可斯或其他开膛手受害者的调查法庭对王室毫无好处,就算这些女人是上流社会的名媛,财富影响力兼具也一样。至于验尸官,一旦被媒体报道成无能贪婪伪诈的暴君,则更是得不偿失。像怀恩·白斯特这样的人都是靠着可敬的执法实务经验才有了一席之地。他们担任验尸官职务的期间没有累积什么财富,却冒着万一他们的清廉和能力受到非难时可能丢掉生计的风险。 一八八八年验尸官制度已经更上层楼,这更让我深信,无论是在开膛手案发生期间或人们相信它已结束之后,其中绝没有试图“掩护”某种重大秘密的警察调查或政治阴谋存在。当然,我们的确看见许多官僚干预的案件,企图阻挡警方调查报告以及一些从来不曾对外公开的机密性备忘录被出版,以免尴尬事态扩大。谨慎和防止泄密的做法也许并不寻常,但这并不就表示其中蕴含丑闻,许多清白的人们也常删除电子邮件或使用碎纸机啊。尽管如此,我始终觉得亚伯兰督察闪烁回避的态度是不恰当的。关于他的谣传太多了,我们知道的又那么有限,他似乎就这么在他所主导的开膛手案调查工作中缺席了。 菲德烈克·乔治·亚伯兰是个品格高尚、谦逊有礼的绅士,在一八六三年加入大都会警察工作之前从事时钟修理工作,精巧的手艺极受信赖。在三十年的警察职业生涯当中,他总共得到八十四面法官、治安官和警察署长颁给的奖状和奖章。就像亚伯兰若无其事地给自己的评语,“我想‘我’大概被看成异数吧”。 他受到无比尊崇,他的所有同僚和他所服务的民众都爱他。他不是那种强出风头的人,只是喜欢把每件工作做到最好。让我觉得讶异的是,这样一个为众人所熟知的人物竟然没留下半张照片。我不相信苏格兰场档案室和档案夹里的所有照片会自己“出走”。我想一定有不少被“顺手拿走”的照片在外面流传,它们的价格也必定一路攀升。同时每张照片似乎总会在某个地方的出版物上出现至少一次。 第四部分 十五 编织和钩花(1) 玛莉安·尼可斯的遗体在白教堂救济院的停尸房留置到九月六日星期四,她那逐渐腐烂的躯体终于得到隐居和安息。 她被放进一具“看似坚固”的木棺,抬上一辆马拉的灵车,被运送到七英里外的伊福墓园准备安葬。这天太阳只露脸五分钟,整天下雨又罩着浓雾。 次日,周五,英国警察协会举行了第五十八届年会,许多重要议题在会中提出,例如避雷针妥善安装和检查的重要性,还有雷电的无常以及它和野鹅对电线可能造成的损害,电力照明器具的维护问题也被提出。有个物理学家和一名工程师辩论起电到底是一种物质或能量形式的问题。此外大会还宣布,贫穷和不幸是可能消失的,只要“人类能够克服懦弱、疾病、怠惰和愚蠢”。好消息是托马斯·爱迪生的新工厂已经启用,准备年产一万八千台单价二十或二十五镑的留声机。 这天的天气比前一天更糟,各处都不见阳光,暴风在北方呼啸。大雨和冰雹狂泻而下,伦敦人在一片寒冷的雾气中来去、上下班,然后上剧院。莱辛剧院的《杰柯医生与海德先生奇案》仍然吸引大批戏迷,另一出模仿它戏名的新戏《海得与喜柯》也在皇家剧院开演。正在欢乐剧院演出谋杀和食人肉场景的《她》则被当天报纸评论为“可畏的戏剧实验”。华特·席格非常喜爱的一家音乐厅——亚罕布拉在晚上十点半开演,由一群歌舞女郎、克利夫船长和他那只“了不起”的狗主演。 安妮·查普曼喝了最后一杯酒之后沉沉入睡。伦敦的夜生活正热烈。这一周过得很不顺,简直糟透了。安妮今年四十七岁,缺了两颗门牙。身高五英尺,圆胖,蓝眼珠,深褐色波浪短发。就像稍后警方指出的,“她曾经有过不错的生活”。街坊邻居都知道她是“黑夜安妮”。根据部分说法,她那离她而去的丈夫是个兽医,但也有些人说他是车夫,受雇于一个住在温莎镇的绅士。 安妮和她的丈夫自从分居以后就没见过面,她也无意介入他的生活,直到一八八六年丈夫给她每周十先令的津贴突然中断。某日,一个模样邋遢、外表像是妓女的女人出现在温莎快乐妇人酒店,打听查普曼的行踪。她说她从伦敦步行了二十英里路,中途在一家客栈过夜。她想知道她丈夫是否病了,或者拿这当借口不寄钱给她。温莎快乐妇人酒店门口的女人告诉这名妓女,查普曼先生在圣诞节那天过世了。身后只留下两个不想和她有任何瓜葛的孩子:一个男孩住在可里波收容所,还有一个受过不错教育的女儿,目前在法国。 后来安妮搬去和一个滤筛工人住了一阵子。他离开她之后,她向她哥哥借了几次钱,最后他终于和她断绝来往,从此她没再和任何亲人联络。健康情况较好时,她也靠着卖编织手工和钩花来赚点零钱。熟人形容她是个“聪明人”,而且天性勤奋,可是当酒精逐渐操控她的生活,她也就不那么在意该用什么方式谋生了。 十五 编织和钩花(2) 在死前的四个月里,安妮频繁地进出医院。她大都在史毕多菲尔区的小客栈过夜,最近投宿的一家位在多瑟街三十五号。这条街就像扶梯的小横杆连接着商业街和克里斯宾街。史毕多菲尔区的阴暗旅店里总共有五千个寄宿床位。根据《泰晤士报》稍后对安妮死因调查法庭的报道,“只要一瞥……便已足够让‘陪审团’了解到,十九世纪文明值得人们骄傲的地方实在不多。”在安妮·查普曼的世界里,穷人就像“牛群般被驱赶”,而且总是在“饿死”边缘挣扎,受着贫苦、酒精和愤怒的滋养,暴力逐日壮大。 安妮遇害前四天的晚上,在客栈的厨房里和一个名叫爱莉莎·库柏的住宿客起了争执。对方要安妮归还她借走的一小块肥皂,安妮气愤地丢了半便士在桌上,要她自己去买。两个女人开始争吵,并一路吵到附近的林哥酒店。安妮掴了爱莉莎一巴掌,爱莉莎则出手殴打安妮的左眼和胸部。 九月八日周六凌晨,当这家位在多瑟街客栈的门房约翰·唐纳文要求安妮如果想继续住的话必须再预付八便士的时候,她脸上的瘀青依然清晰可见。她回答说:“我没钱。我生病了,身体又虚弱,一直在看医生。”唐纳文提醒她规定就是这样的。她回说她会出去赚钱,拜托别把她的床位让给别人。后来唐纳文告诉警方,她由巡警陪着离开客栈时“还带着醉意”。 安妮先是在小派特诺斯特巷右转,巡警最后一眼看见她时,她正转入布鲁许菲尔街,就是从东到西贯穿当时叫做诺顿弗门宗教特区以外的主教门街(Bishopsgate Without Norton Folgate)以及商业街的那条路。要是她往北边的商业街再过几个街头,就会到达萧迪奇区,也就是音乐厅的地区(萧迪奇奥林匹亚、哈伍兹和葛里芬)。再往北一点就是豪斯顿区,也就是华特·席格在音乐厅散场后漫步走回他位在布洛赫斯特花园街五十四号住处的路径所在,以及深夜、凌晨时在某处漫游时常会经过的地区。 凌晨两点钟,当安妮进入伦敦东区街道时,气温只有华氏五十度,湿气凝重。她身穿黑色裙装、颈部有钩环的黑色长外套、围裙、羊毛长袜和靴子,脖子围着条黑色羊毛围巾并且在前面打了个结,里头围着一条她最近向另一个住宿客买的领巾。她的无名指上戴着三只有着廉价金属光泽的戒指。裙子口袋里塞着只小木梳盒、一块粗棉布和一小片撕下的信封纸,那是有人看见她在旅馆地板上捡起,用来包裹她从医院带回的两片药丸,小片信封纸上盖着枚红色邮戳。 就算有人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半当中见到安妮,也没人站出来承认。凌晨四点四十五分,一名史毕多菲尔市场的挑夫,三十七岁的约翰·理查森正走向汉百利街二十九号。这是一栋穷人的宿舍,和史毕多菲尔区的许多老旧房舍一样,曾经是一间类似仓库的工作坊,无数纺织工人在这里用双手纺纱,直到被蒸汽机取代而失业为止。理查森的母亲租下这房子,将半数房间转租给十七个房客。而他,身为尽责的儿子,每当早起时总要绕过来查看一下住户的安全。两个月前曾经有人闯进来,偷走两把锯子和两把铁锤。他的母亲另外也做包装生意,工具被偷了可不算件小事。 十五 编织和钩花(3) 确定屋子安全锁着,理查森于是经由一条走道来到后院,坐在台阶上,拿刀割掉靴子上一块突出的皮革。他的刀是一把“旧餐刀”,后来他在死因调查法庭上作证说,“大约五英寸长”,不久前他才用它来切“一小块红萝卜”,然后他毫不在意地把刀子放回口袋。他估计他坐在台阶上只有几分钟时间,而他的双脚踩踏的石板地面距离稍后安妮·查普曼残缺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只不过几英寸远。他没听见任何动静。接着理查森系好靴子的鞋带,朝着市场走过去,这时天色渐亮。 亚伯·凯多斯就住在隔壁的汉百利街二十五号。他的后院和二十九号只隔着道临时搭起的木篱笆,大约有五到五英寸半高。后来他告诉警方,五点二十五分左右,他走到后院,听见篱笆那头有人喊了声“哎呀!”几分钟后,他听见重物坠落篱笆木桩的声响。他没有出来查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或者那声“哎呀”是谁喊的。 五分钟后,也就是五点半,伊丽莎白·隆恩经由汉百利街走向史毕多菲尔市场。她注意到在二十九号后院的篱笆几码外,也就是大约半小时以后安妮·查普曼陈尸的地方,有个男人正在对一个女人说话。隆恩太太在调查法庭上作证说,她很“肯定”那个女人就是安妮·查普曼。安妮和那个男人大声交谈着,似乎处得很不错,隆恩太太回忆说。她走过街道时唯一听见的一点他们的谈话内容就是那个男人说的:“可以吗?”而那个被指认是安妮的女人回说“可以”。 十六 画一封信(1) 华特·席格是病理科学人员的最强敌手,就像一阵横扫化验室的龙卷风。 他那种类繁多的纸张、笔、油彩、邮戳和伪装的笔迹令调查工作陷入混乱,还有频繁地到处迁移而不在日记或行事历上留下任何记录,大部分信件和画作也都不注明日期,而决定死后火化更是对法医工作的最大打击。当尸体在华氏一千八百度的火焰中燃烧,也就等于宣告DNA的终结。不知道席格是否留下了血液或头发等让我们能够确定属于他所有的样本,就算有我们也还未发现。 我们甚至无法取得席格家族的DNA图谱,因为这需要他的子女或弟妹提供样本。席格没有子女,他的妹妹没有子女。根据我们的了解,他的四个弟弟也都没有子女。至于挖出席格母亲、父亲或弟妹的尸骨,只为了证实他们的粒线体DNA是否和鲍德化验室奇迹般的从年代久远的样本中发现的基因序列有一丝关联,则未免太过荒诞而不切实际。 开膛手案不是用DNA化验或指纹鉴定就可以破案的。就某个角度看来,这是好事。社会大众期待病理科学能够破解所有犯罪案件,然而没有了人为的侦察技巧、团队合作、努力不懈的调查和聪明的检察官,所有证据都是空的。就算我们证明了席格和开膛手信件采样的DNA相符,任何精明的辩护律师都会说,席格写了信并不就代表他是凶手。也许他只是写了几封开膛手的信件,因为他有一种病态的幽默感。然后优秀的检察官就会驳斥说,即使席格只写了一封开膛手信,也难脱嫌疑,因为信件等于是一种招供。在信中开膛手声称自己谋杀了那些他直呼其名的人,而且还威胁要杀害政府官员和警察。 水印是另一个线索。我们已知有三封开膛手信件和八封席格信件上有亚皮利公司的水印。看来似乎是,一八八五到一八八七年住在布洛赫斯特花园街的这段期间,席格用的都是亚皮利信纸,而且像卡片那样对折。正面有着淡蓝色镶边,浮凸的地址也是淡蓝色。亚皮利水印的位置就在折痕中央。开膛手信件中有三封的信纸是沿着折痕撕开的,因此只剩下半枚亚皮利水印。 除非开膛手杰克愚蠢到了极点,否则他应该会把折叠信纸印有浮凸地址的那一半给销毁。我这么说并不表示罪犯从来不做蠢事,例如把驾照遗忘在犯罪现场,或者银行抢匪在存款单上贴了张“自粘”便条,上面写着自己的地址和社会保险编号。然而开膛手杰克没有犯这类失误,否则他早就在那个时代落网了。 此外,开膛手杰克也极为自大,从不认为自己会被逮到。席格想必不担心自己写的那些开膛手信件上的半枚水印,也许这是另一种“有本事来抓我”的小小嘲弄。我们在席格信件中所发现的亚皮利水印还包括一枚带有制造日期的,而三封带有亚皮利水印的开膛手信件上的残缺日期,数字分别是十八、十八和八七,八七显然指的是一八八七年。 十六 画一封信(2) 多次造访档案馆的结果,我们持续发现其他想必也不曾被席格放在心上的相符水印。几封在一八八七年写给贾克·艾弥儿·布朗许的信所用的信纸有着黑色浮凸字体的地址列,和一枚乔伊森特级水印。仔细过滤了位于巴黎的法国资料图书中心所收藏的布朗许、席格通信记录,我们发现在一八八八年夏秋到一八八九年春天之间,席格仍继续使用乔伊森特级信纸,至于布洛赫斯特花园街五十四号寄信人地址,不是无色浮凸就是有着红色镶边的红色字体。 爱伦于一八九三年尾写给布朗许的信上的寄信人地址则是雀儿喜区葛雷伯街十号,用的信纸同样有乔伊森特级水印。格拉斯哥的惠斯勒收藏品中,有七封席格在几乎同一时期写的信件用的是亚皮利信纸。 在哈佛大学手稿部门的威廉·罗森斯坦爵士收藏品中,我找到两封有着乔伊森特级水印的席格信件。罗森斯坦是画家兼作家,也是席格相当信赖的朋友,因为席格曾经要求他在宣誓下说谎。一八九年晚期,席格和一位薇兰夫人交往。她是住在迪埃普的一名渔妇,他为她取了个“蒂婷”的昵名。尽管没有证据显示他和她私通,她在自己的小屋里提供他食宿和一个小空间当作画室倒是真的。无论他们的关系如何,这都可以被拿来在爱伦诉请离婚的法庭上作为对他不利的指控,要是他抗辩的话。然而他没有。“要是你被召唤,”他在一八九九年写给罗森斯坦的信中说,“你不妨当作你从来不知道蒂婷的本名,你就说我一向都称呼她‘夫人’吧。” 席格写给罗森斯坦的两封信都没有注明日期,奇怪的是,两封分别是在德国和意大利写的,其中一封所用的信封应该是他母亲所有,因为寄信人地址是她的。第二封写给罗森斯坦、带有乔伊森水印的信,里头画着许多数字涂鸦、一张卡通脸孔和一个“啊”字的,则是从雀儿喜区葛雷伯街十号寄出的,和爱伦·席格一八九三写给布朗许的那封信相同。国家档案馆有一封开膛手的信中有一枚缺损的乔伊森水印。看来席格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晚期到九十年代晚期一直都使用乔伊森特级水印信纸。我找不到一八九九年他离婚并且移居到欧陆之后使用这种信纸的记录。 伦敦历史资料馆“白教堂连续谋杀案”档案中有四封信是用乔伊森特级信纸写的:一八八八年十月八日、一八八八年十月十六日、一八八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和一八八九年二月十六日。其中两封署名“尼莫”。一八八八年十月四日(伦敦市警局收到第一封署名“尼莫”信件之前四天)《泰晤士报》注销一封寄给编辑、署名“尼莫”的信函。信中出现“毁尸,割下鼻子和两只耳垂,剖开尸体,切下一些器官——心脏和……”等描述。接着寄信人说: 我的推论是,可能是某个低下阶层的人被诈欺、骗走所有财产(应该不少),而且被妓女——也许就是前面几个受害者之一——伤得很重,最后受了愤怒和复仇之心的驱使,于是开始见一个妓女杀一个…… 十七 冥府般的暗寂(1) 安妮·查普曼的尸体被送到白教堂救济院停尸房五小时过后,乔治·菲立浦医生发现她已经被脱去衣服而且清洗了身体。他非常愤怒,要求有个解释。 在玛莉安·尼可斯死的时候惹了不少麻烦的停尸房管理员罗伯·曼恩回答,是救济院高层派两名护士来替尸体脱衣净身的,过程中没有警察或医生监督。当菲立浦医生环顾停尸房内部,他发现安妮的衣服被堆置在墙角。他稍早交代的,除非警方指示否则不准任何院友、护士或其他人碰触尸体的叮嘱,曼恩完全没把它放在心上。这些话已不是头一次说给他听了。 所谓停尸房,只不过是一个简陋骯脏的小房间,摆着张被旧血迹染得黝黑的可怕木桌。夏天闷热,冬天则冷得让曼恩几乎无法伸直手指。什么鬼差事,曼恩一定这么想,也许医生应该感谢那两个护士替他省去不少麻烦。况且,要医生替那女人看是被谁杀死的又有什么用。她的头都快掉下来了,就像吊在肉铺里的猪只一样被宰杀得面目全非。曼恩没仔细听菲立浦医生继续抒发他的不满,抱怨他的工作条件不只糟糕,还有损健康。 医生的这个观感将在死因调查法庭中得到充分宣泄。怀恩·白斯特验尸官向陪审团和媒体说明东区没有合宜的停尸间实在是荒谬至极。若说伦敦大都会区有哪个地区急需处置死者的设施,那就非贫穷的东区莫属。在瓦平附近,从泰晤士河捞起的尸体由于缺乏合适的单位接收,而不得不“放在盒子里”,白斯特说。 白教堂区曾经有停尸间,但为了铺设新道路而拆除了。基于纷杂的理由,伦敦官员始终没有着手建造新的停尸间,而这个问题也不是很快就能获得解决的。就像我在法医办公室工作时经常说的:“因为死者既不投票也不纳税。”死者无法游说政客们替他们编列预算。尽管死亡是平等的,世人皆难免一死,然而死者却没有得到平等对待。 菲立浦医生沉住气,开始检查安妮·查普曼的尸体。此刻尸僵已经到达完全阶段,由于低温的关系这过程应该会减缓许多。因此菲立浦医生估计安妮的尸体被发现时大约已经死亡二到三小时的说法或许稍嫌保守。不过,他根据她胃里的少量食物和体液量极少而下结论说她死的时候是清醒的,这点却相当大胆。 一般验尸时不见得会针对诸如血液、尿液和眼球玻璃体这类体液进行药物或酒精测试。倘若当时他们做了,应该就会发现安妮遭到谋杀的时候仍然在酒醉状态。她越是虚弱,对凶手就越有利。 安妮颈部的几道刀痕位于“脊椎左侧”,以大约一英寸半的间距互相平行。凶手曾经试图切断她的颈骨,这表示他想割下她的头。由于这些刀痕是从左侧开始由深到浅往右侧延伸,表示凶手或许是惯用右手的,假设他是从背后攻击她的话。安妮的肺部和脑部都显示有严重病变的迹象,此外,尽管她身材肥胖,却有营养不良现象。 十七 冥府般的暗寂(2) 在死因调查法庭中,菲立浦医生针对安妮·查普曼死亡过程的推估是这样的: 她的呼吸首先停止,接着由于失血严重而心跳中止。死亡原因,他说,是“昏厥”,也就是血压骤降。要是弗吉尼亚州首席法医玛赛拉·费洛医师当时也在场,我可以想象她会怎么说。血压骤降是安妮·查普曼的死亡过程,而不是死因。任何人垂死时血压都会降低,断气之后则没有血压。 人死的时候,呼吸停止,心跳中止,消化停顿,脑波不再起伏。说一个人的死亡原因是心跳中止、呼吸停止或者昏厥,就好像是说一个人目盲是因为他看不见所造成。菲立浦医生应该告诉陪审团,死亡原因是由于颈部伤口所导致的大量失血。我始终无法理解为何有些医生会在死亡证明书的死因栏中填写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而不理会死者遭到枪击、刺杀、殴击、溺水、被汽车辗过或者被火车撞的事实。 在安妮·查普曼的死因调查法庭中,有个陪审员打断菲立浦医生的陈述,问他是否拍了安妮眼睛的照片,说不定她的视网膜捕捉到凶手的长相。菲立浦医生说他没拍照。接着他骤然为自己的证词作了结论,对白斯特验尸官说,已知的情节已经足够判定受害者的死因,再深入谈论细节“只会引发陪审团和民众的感伤”。当然,“我会虚心接受各位的判决”,菲立浦医生又说。 可是白斯特持不同意见。“无论多么令人难过,”他回答说,“基于正义的理由,还是有必要厘清安妮·查普曼谋杀案的细节。”菲立浦医生抗辩:“当我提到尸体下半身的伤口时,我必须重申我的意见,亦即公开我的检验结果是不明智的。这些细节只适合让先生你、还有陪审团知道,向大众公开这些只会引起极大反感。”于是白斯特验尸官要求所有女性和男孩离开拥挤的旁观席。他并且补充说他“从来没听过有人要求保留呈堂证物的”。 菲立浦医生没改变他的反对立场,并且再次要求验尸官别让大众知道那些细节。医生的要求遭到否决,他没有选择余地,只好说出他所知道关于安妮·查普曼被残杀以及器官组织被凶手取走的所有情节。他作证说,如果他是凶手,他绝对无法在十五分钟之内在受害者身上留下这么多伤口。如果要他,一个外科医生,运用技巧从容地完成这些,他估计至少也得花大约一个钟头的时间。 十八 黎明前的街道(1) 盖提汉杰弗表演厅是伦敦最大众化的音乐厅之一,也是席格在一八八八年前八个月经常流连的场所,每周总要去好几次。盖提厅位在查林十字街附近的东南区火车铁道地底,广达两百五十英尺宽的拱形建筑体设有六百个座位,不过挤进千名吵闹的观众在里头饮酒、吸烟、观看色情表演也是常有的事。极受欢迎的凯蒂·劳伦斯穿着裸露女性胴体的男裤或宽松罩衫,以超乎当时礼俗尺度的大胆表演震惊伦敦上流社会。席格常到音乐厅画素描的期间,以“爱国女郎”一剧闻名的音乐厅明星凯特·哈维和佛罗伦丝·海兹正在那里演出。 乳沟和暴露的大腿引人非议,不过似乎没人在乎剥削利用这些女童星在舞台上表演着成人式猥亵歌舞的不当。年仅八岁的女童穿着戏装或小罩袍,模仿带有性意味的动作,刺激着恋童狂的兴奋,也成为席格若干画作的主题。艺术史学者罗宾博士解释说:“颓废作家、画家和诗人普遍对音乐厅儿童表演者的甜美无邪存有一种狂热。”在她所着《华特席格: 素描篇》中,她对席格夜夜在音乐厅中追逐着那些女性表演者作画的行为提出新的观察。他的素描反映了他的心灵深处以及生活方式。他会冲动地将油画送人,却怎么样也不愿割舍他画在明信片和廉价纸张上的即兴素描作品。 浏览收藏在泰德美术馆、瑞丁大学、利物浦渥克画廊和利兹市立美术馆那些笔触轻淡的铅笔素描画就像进入席格的内心和情感世界。他坐在音乐厅里,凝视着舞台,用仓促笔触捕捉着两眼所见的一切。这些素描就像透过他心灵的主观镜头拍出来的一张张快照。当其他人贪婪斜睨着那些半裸表演者,冲着她们鼓噪时,席格正速写着被分解的女性肢体。 有人会说这些素描只不过是席格用来磨炼绘画技巧的练习之作。例如手部就十分难画,连许多大画家都对双手没辙。然而当席格坐在包厢里或者前几排座位上拿着小纸片速写时,他不是在磨炼绘画技巧。他画的是被砍断脖子的脑袋,缺手的臂膀,没有手臂的躯干,被切下的丰满裸臀,没有四肢、乳房从领口迸出的胴体。 或许又有人会说,席格是在寻找新的人体呈现手法,不再局限于僵硬的姿势。也许他是在尝试新手法。他一定看过窦加的粉彩裸体画。也许席格只是想效法这位偶像超越以前在画室里面对穿衣模特儿的静态方式,试着描绘较自然的人体姿态和动作。但是当窦加单独画一条手臂的时候,他是在磨炼技巧,是为了把这条手臂加进一幅油画当中。 席格在音乐厅里画的那些女性局部肢体素描很少,甚至从来不曾出现在他的习作、粉彩画、版画或油画里。当他坐在观众席中看着穿着暴露雪白内衣的昆妮·劳伦斯或九岁的小法萝西表演,边用铅笔勾勒出的人体四肢和躯干素描,似乎只是为了画这些东西而画。席格不曾用类似方式描绘男性肢体,他的男性素描作品中从来没出现过人物遭到残害的主题,只有一幅名为《他在争执中杀了他父亲》的铅笔画除外。那幅画描写的是一个男子猛力刺杀躺在一床血泊中的人体。 十八 黎明前的街道(2) 席格的女性躯干、被截断的头颅和四肢是暴力幻想所产生的影像。我们可以看看他的友人印象派画家威尔森·史提尔同时期在同个音乐厅里所画的素描,就会发现和席格所描绘的肢体和人物表情有着明显区别。史提尔也画女性头部,但不会看来像是被砍下的;他也画芭蕾舞者的脚踝和脚部,但很明显是活生生的,踮着脚尖,小腿肚的肌肉紧缩着。史提尔的素描看起来一点都不死气沉沉。然而席格所画的人体四肢却毫无生命,是松垮的,和躯干脱离的。 一八八八年他在音乐厅的素描以及上面的题字显示他从二月四日到三月二十四日,五月二十五日,六月四日到七日,七月八日、三十日和三十一日,以及八月一日和四日这些日子都到过盖提厅。席格一八八八年待过的盖提厅和其他音乐厅,例如贝佛音乐厅,依法律规定必须在午夜过后半小时内结束表演以及贩卖酒类。假设席格习惯在音乐厅里待到表演结束才离开,那么有许多个凌晨席格可说都在伦敦街头逗留,再到处漫游。显然席格并不需要太多睡眠。 也是席格门徒的画家玛乔莉·李黎回忆起他时说:“他似乎只偶尔在白天小睡片刻,晚上则过了午夜才会上床,有时候又起床到街上到处逛,直到天亮。”曾经和他共享一间画室和房子的李黎发现他习惯在音乐厅表演结束后到街上漫步,而这种徒步漫游的习惯持续了一辈子。每当他“被某个念头所困扰”的时候,就会“在街头游荡沉思,一直到天亮”。 李黎和席格相交直到他在一九四二年去世,她在书里无意中披露了这位导师兼朋友不少生活细节。她屡次提到他的漫步夜游和隐匿习性,以及众所皆知同时拥有三四个工作室,地点和用意却不明的习惯。此外,她也多次回忆起他对阴暗地窖的偏爱。“巨大诡异,有着弯曲信道,一个个黑色暗室相连接,就像爱伦坡的某些恐怖小说中描写的。”她形容说。 席格率性的工作方式,“使得他选择一些奇怪的地方作为画室和工作坊,”画商里利安·卜劳兹在他死后一年这么说。早在一八八八年,他时常出入音乐厅的期间,他执迷地租了好几间他负担不起的秘密房间。“我租了新房子。”他告诉朋友们说。一九一一年他在信中写道:“我在这附近租了一个年租四十五镑、又小又阴森的家。”地址是伦敦西北区的哈林顿街六十号。很显然他想把这间“小小的家”当成“工作室”。 席格喜欢不断新增工作室,用一阵子之后就舍弃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些隐秘的工作室大都位于老旧市街。他的朋友兼艺术伙伴威廉·罗森斯坦——两人认识于一八八九年——形容他酷爱“旅店的昏暗气氛”。罗森斯坦说,席格是“挖掘极其阴暗破旧工作地点”的“天才”,而他的这种喜好相当令朋友困惑。罗森斯坦形容席格是“天生的贵族”,却拥有一种偏爱低下阶层生活的奇特品味。 十八 黎明前的街道(3) 丹尼斯·苏顿在书中写道:“席格的不安于室是他性格的主调”,他总是“有个别地方的工作室,一辈子都割舍不了自由”。苏顿说席格经常独自到外面用餐,即使和爱伦结婚后,还是时常一个人到音乐厅去,或者在晚餐时突然离席,出门去看表演。接着又绕很长一段路走回家,或者到他的某一个秘密房间去,逛到暴力充斥的东区,单独在街上漫步,手上拿只小包裹或葛雷斯顿手提箱,里头也许装着画具。 根据苏顿的描述,在一次漫游当中,席格穿着醒目的方格子套装,在位于萧迪奇区西北边约一英里的哥本哈根街遇见几个女孩。那些女孩惊骇地跑开,还尖叫着:“开膛手!开膛手!”另一个稍微不同但较可信的版本则是席格告诉朋友的,大叫“开膛手,开膛手”的是他。 “我告诉她我是开膛手,然后脱去帽子。”开膛手在一八八八年十一月十九日的信中说。三天后开膛手写了另一封信,说他在利物浦苏格兰街“遇见一个年轻女人……我对她微笑,她大叫开膛手。她真是太厉害了”。大约在同一时间,《周日特派报》刊登了一篇报道,说在利物浦有个中年妇女坐在西埃尔公园,看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浅色长裤和软毡帽,模样高尚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细长的刀子。他说他要把利物浦所有的女人杀光,并且把第一个受害者的耳垂寄给利物浦报社编辑。 席格在盖提表演厅画素描的那个时代没有太多道具可供精神病态犯罪者使用。今天的强暴犯、恋童狂或杀人犯则多的是选择: 照片、录音带、受害者被凌虐杀害的录像带,以及杂志、电影、书籍、计算机软件和网站提供的暴力色情。在一八八八年没有太多视觉或听觉的道具可以让精神病态者用来激发暴力幻想。席格的道具或许是从受害者那里取得的纪念物或战利品、油画或素描,还有剧院和音乐厅那些真人演出的歌舞。此外,他或许会事先排演;利物浦那位惊恐的妇人也许只是数十个甚至数百个目睹者之一。 十九 闪亮的黑色手提箱(1) 九月二十九日周六,《杰柯医生与海德先生奇案》终于结束在莱辛剧院的漫长演出。整天不见阳光,不停歇的冷雨更加深了夜晚的寒意。 伊丽莎白·史特莱刚刚搬离史毕多菲尔区多瑟街的一间宿舍。她原本和码头工人,属于储备军一员的麦可·基尼一起住在那里。老丽莎——就像她的朋友们对她的称呼——以前也离开过基尼。这次她带走一些私人物品,但这并不表示她打算一去不返。后来基尼在她的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她有时候会需要一个人独处,以及满足她“饮酒嗜好”的机会,可是离开一阵子之后她总是会回来。 伊丽莎白的本姓是葛斯塔多特,到了十一月二十七日她就要满四十五岁了,虽说她总是告诉人家她只有三十几岁。伊丽莎白一辈子都在撒谎,大多数是基于可悯的动机而编织一些较为光明精彩的故事,来掩饰她那沮丧绝望的一生。她出生在瑞典哥德堡附近的特斯兰大,父亲是农夫。有些人说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不带一点口音。也有人说她常常辞不达意,说话像外国人。她的母语瑞典语属于日耳曼语系,和席格父亲的母语丹麦语非常近似。 伊丽莎白时常告诉别人她在少女时代来到伦敦,想“见识一下这个国家”,不过这又只是一个谎言。关于她早年在伦敦的生活,可以在瑞典教堂一八七九年的名册中找到,上头登记着她的名字,还注明她接受了一先令捐赠。根据到停尸房辨识她身份的人说,她身高大约五英尺二或四英寸,肤色“苍白”,有的人则形容她“很黑”。她的头发是“深褐色,鬈曲”,另一个人则说是“黑色”。一名警察在灯光黯淡的停尸房里掀开伊丽莎白的眼皮,断定她的眼珠是“灰色”。 从伊丽莎白的黑白停尸房照片看来,她的发色显得深了许多,因为刚刚洗过,还湿粘着。她的脸色苍白,因为她已经死了,体内所有血液都已流失。她的眼珠也许曾经是蓝色的,但是当那名警察翻开她的眼皮来检查时却不是。死后,眼睛的结膜会逐渐干燥褪色。大多数人死后不久眼睛都会变成灰色或灰蓝色,除非原本是深色眼珠。 验尸过后,伊丽莎白又穿回她遇害时所穿的深色衣服。照片中的她被安置在一只靠着墙壁的容器里好方便拍照。在她下巴的阴影中隐约看见颈部右侧长达数英寸的刀口。这张死后的遗照或许是她生平仅有的一张照片吧。她显得相当瘦削,有着姣好的脸庞和五官,以及如果不是缺了牙,或许也十分动人的嘴唇。 伊丽莎白年轻时或许是个金发美女。在她的死因调查法庭中,关于她生平的种种真相逐一浮现。她接受了一位住在海德公园附近的绅士所提供的某种“职务”而离开了瑞典。这份“职务”持续了多久,没有记录,只知道在那之后她开始和一名警员同居。一八六九年她和一个名叫约翰·汤玛斯·史特莱的木匠结婚。当地一些宿舍中许多认识她的人都听过她的丈夫在爱丽丝公主号客轮被一艘运煤船撞沉时不幸溺毙的悲剧。 十九 闪亮的黑色手提箱(2) 关于这故事伊丽莎白却有多种不同版本。或者说她的丈夫和他们九名子女之中的两名在爱丽丝公主号发生船难的时候溺水死亡;或说她的丈夫和所有子女都溺死了。无论如何,想必非常年轻时就开始生育子女,在一八七八年便已有了九个孩子的伊丽莎白却在那次夺走六百四十条人命的船难当中生还。正当她奋力挣扎时,一个惊慌的旅客踢中她的嘴巴,造成她容貌上的“缺陷”。 伊丽莎白对所有人说她的整个下颏都被踢坏了,然而验尸结果却发现她下颏的硬骨和软骨都完好无损。唯一的缺损是她的门牙,这必定让她十分难为情吧。波布勒与史戴尼疗养院的记录显示,她的丈夫约翰·史特莱在一八八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死于该院。他不是在船难中溺毙的,他们的子女也不是——如果他们有子女的话。也许捏造自己的生平让伊丽莎白觉得活得更有意思,因为现实总是充满苦痛、羞辱和无止尽的烦恼。 瑞典教堂的神职人员发现她的丈夫并没有死于船难之后,便停止了对她的经济支持。也许她会编造她的丈夫和孩子死于爱丽丝公主号船难是因为教堂针对生还者设立了一笔救难基金。当他们发现伊丽莎白没有任何亲人罹难时,便停止了金钱救援。为了生存,伊丽莎白不得不找个男人依靠,当无法如愿时她就只好靠着缝纫、洗衣和卖身来赚钱。 最近她都在位于花与迪恩街三十二号的宿舍过夜。这里的门房是个名叫伊丽莎白·泰纳的寡妇,对她了解甚深。在死因调查法庭中,泰纳太太作证说,她看着伊丽莎白来来去去已经六年了,直到九月二十七号周四以前她一直和一个名叫麦可·基尼的男人一起住在另一间宿舍。她离开他时只带了几件衣服和一本圣诗集。周四和周五这两天她都在泰纳太太的宿舍过夜。九月二十九日周六傍晚,伊丽莎白和泰纳太太一起到商业街的女王头酒店喝酒,然后伊丽莎白替宿舍清扫两个客房,赚了六便士。 十点到十一点钟之间,伊丽莎白在厨房里,把一块天鹅绒布交给她的朋友凯萨琳·兰恩。“请替我好好保管。”伊丽莎白说。接着又说她要出门一会儿。为了御寒,她穿了两件用类似麻袋布做的廉价衬衣,白色内衣,白色棉长袜,黑色棉天鹅绒背心,黑色裙子,镶毛皮的黑色外套,脖子上系了条颜色鲜艳的条纹丝质领巾,头戴黑色绉纱小圆帽。她口袋里有两条手帕、一团棉纱缝线和一只铜顶针。她出门前问一个名叫查尔斯·普利斯顿的理发师,是否可以向他借衣刷整理一下仪容。她没告诉任何人她打算去哪里,只炫耀了下她刚赚来的六便士,然后消失在黑暗的雨夜里。 二十 流连街头的男女(1) 凯萨琳·埃窦斯周五晚上是在白教堂路北边一个临时收容所过夜的,因为她没有四便士可支付约翰·凯利她的那一半住宿费。 她已经和凯利在史毕多菲尔区的花与迪恩街五十五号的宿舍同居七八年了。凯利之前是多玛士·康威,他是她孩子的父亲,他们分别生了已十五和二十岁的男孩,和一个女儿,名叫安妮·飞利浦,二十三岁,嫁给一个煤烟挑夫。 两个儿子和父亲同住,他因为凯萨琳的嗜酒习性而离开了她。她已经多年没见到他和孩子们了,但这是有意的,因为过去她每次都是因为缺钱才去看他们。尽管她和康威并未正式结婚,他却一直供应她生活所需,她时常这么说,而且她的左臂膀上还用蓝色墨水纹了他名字缩写的刺青。 凯萨琳·埃窦斯,四十三岁,身材细瘦,艰困的生活和酒精使得她有种沧桑的神情。但是她有着高耸的颧骨、深色眼珠和黑发,或许曾经相当迷人。她和凯利偶尔会休假一天,相偕到街上望着那些廉价商品发呆。有时候她也会做些清洁零工。他们通常会在秋天离开伦敦,因为那是农忙时节。事实上,周二他们才混在数千名离开此地数周、到外地采收“蛇麻草花”的季节性工人潮中回到伦敦。凯萨琳和凯利毅然离开东区前往肯特郡,帮忙一些农场采收酿造啤酒用的蛇麻草花。这工作非常辛苦,而这对男女每采收一蒲式耳只能得到一先令的报酬。但至少他们可以暂时远离浓雾和污秽的环境,感受太阳的温暖,呼吸干净空气。他们像贵族那样尽情吃喝,因此当他们回到伦敦时,已经身无分文。 九月二十八日周五,凯利回到位在史毕多菲尔区花与迪恩街五十五号的宿舍,凯萨琳则单独在收容所过夜。没人知道她那天晚上的行踪。凯利后来在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她不是那种会在街上游荡的女人,而他也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凯萨琳从来不曾在早上给他钱,他又说,也许是为了抢先一步否决其他人提出她到处拉客的暗示。他坚称她没有酒瘾,只不过偶尔会“喝多了点”。 凯萨琳和凯利彼此以夫妻看待,也依照规矩定期支付他们在花与迪恩街宿舍双人床的八便士租金。他们偶尔会吵嘴,这是事实。几个月前她还曾经离开他“几个小时”,可是凯利发誓说他和凯萨琳这阵子一直相处得非常好。他说周六早上她提议拿几件她的衣服去典当,好拿钱去买食物。可是他坚持要她拿他的靴子去。她照着做了,得到两先令半。凯萨琳把典当的单据和另一张他们在打工期间向一个女人买来的典当单塞在口袋里,希望有一天她有能力把凯利的靴子和其他有价值的典当物给要回来。 二十 流连街头的男女(2) 九月二十九日周六早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凯萨琳和凯利在亨兹迪奇区——罗马时期曾经是保护城墙的壕沟,如今已填平——的旧衣市场见面。亨兹迪奇区夹在亚门高街和内主教门街之间,位于伦敦市东北区。当凯萨琳和凯利将大部分典当靴子的钱花在食物上,享受着对他们而言异常丰富的早餐时,她已不自觉跨越了她生命的分界。再过不到十五个小时,凯萨琳·埃窦斯即将变成僵冷的尸体。 这天下午,她一定是把她所有的衣物全穿在身上了: 领子和袖口镶着假毛皮的黑色外套,两件滚了黑色丝穗带和假毛皮的外套,滚着三道荷叶边的米迦勒雏菊印花棉布衬衫,有着黑色天鹅绒领子、前襟缀着排棕色金属纽扣的棕色棉毛混纺紧身背心,灰色衬裙,非常旧的绿色羊驼毛裙子,滚了红色荷叶边、有着浅色斜纹布衬里的蓝色破旧裙子,白色印花布上衣,前襟有排扣和两只口袋的白色男背心,足部用白线缀补过的棕色吊带袜,系鞋带的男靴子(右脚那只用红线修补过),镶有黑珠子和绿黑色天鹅绒的黑色草帽,白色围裙,颈间系着“红色绉纱领巾”和白色大手帕。 在她层层叠叠的衣服内和口袋里还装着另一条手帕、一小片肥皂、细线、白色碎布、白色粗麻布、蓝白色裙料、蓝色条纹布和法兰绒布、两支黑色陶管、红色皮革香烟盒、梳子、缝针、一团麻线、顶针、餐刀、汤匙,和两只宝贝似的装着她用典当凯利靴子的钱买来的一点糖和茶叶的旧芥末锡罐。他没钱付那天晚上的双人床租。下午两点钟,凯萨琳告诉他,她要到伦敦东南方的柏孟塞去,也许可以找到她的女儿安妮。 安妮曾经在国王街有一间房子,很显然凯萨琳并不知道她的女儿搬离柏孟塞的房子已经很多年了。凯利说他希望凯萨琳别去。“留下吧。”他对她说。可是她非常坚持。当凯利大叫要她当心“刀子手”——街头对东区杀人犯的称呼——凯萨琳大笑起来,说她当然会小心,她一向很小心的。她还答应两小时之后就回来。 那天这对母女并没有见面,也没人知道凯萨琳去了哪里。也许她到了柏孟塞,惊讶地发现安妮已经搬家了;也许那里的邻居告诉她安妮和她丈夫已经搬走至少两年了;也许凯萨琳四处打听却没人听说过她的女儿。很可能凯萨琳根本无意到柏孟塞去,只是想偷空赚点钱去买酒喝;也许她很清楚自己的家人不想和她有任何牵扯,因为凯萨琳是个令人不齿的酒鬼、堕落女子。她是个烟花女,是子女的耻辱。她没有如她所应允的在四点钟回到凯利身边,却因为酒醉而被关在主教门警察分局。 警局地点就在亨兹迪奇区北边,他和凯萨琳就在那里吃喝,将典当他靴子的钱花光,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凯萨琳的地方。当他听说她因酒醉被关进警局,心想她应该很安全,于是就上床睡觉。他在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以前她也被关过。但是当提到她成为开膛手的另一个受害者时,他立刻说凯萨琳是个“脑筋清楚又娴静”的女人,每当多喝了点酒——当然,这种时候很少见——就会开心地唱起歌来。根据这些受害者亲友在证人席上的说法,被开膛手杀害的女人没有一个是酗酒的。 二十一 彻底毁容(1) 那个周日下午两点半,布朗医生和一组医生进行了验尸。 除了左手一处新近形成的小瘀伤之外,医生们找不到凯萨琳·埃窦斯曾经和攻击者缠斗或者遭到殴击、捆绑或撞击倒地的痕迹。死亡原因是颈部那道六、七英寸长的刀口,从左耳垂下方——将它割除——延伸到右耳下方约三吋的地方。这道伤口划破了喉管、声带和颈部所有深层组织,轻刮过颈椎间软骨。 布朗医生判定凯萨琳·埃窦斯因左边颈动脉被割断导致大量出血而“立即”死亡,至于其他伤口则是死后施加的。他认为凶器只有一种,也许是刀子,很尖锐。可以叙述的细节太多了。验尸报告显示开膛手刺穿凯萨琳的衣服。想想她那身厚重的衣服,这点很有问题。 恐怕很难只用一种刀具能同时割断羊毛、麻和棉布,无论布料有多么破旧都一样。我曾经拿许多十九世纪的刀子、匕首和折叠式剃刀做实验,发现用刀锋长或弯曲的工具割布料是相当费力甚至危险的。必须是刀锋锐利、长而尖才办得到。我发现最理想的是一种六英寸长的匕首,带有护手盘,可防止手从握把上滑向刀刃。 我推测开膛手并没有真的“刺穿”她的衣服,而是割破了几层然后撕扯开来,露出腹部和阴部。这点关乎他作案手法的变动,非常值得重视,因为他似乎并没有刺透玛莉安·尼可斯或安妮·查普曼的衣服。我们对于较早那些案子的细节很难有十足把握,因为当时记录既不完整也不尽然详实,更没有妥善保存。尽管伦敦市警局同样无法逮到开膛手杰克,不过办案技巧却好得多。 凯萨琳·埃窦斯案的记录令人意外地保存得非常完整,显示验尸工作进行得极为彻底而专业。市警局原本就占有一些优势,并不是从最近媒体大肆渲染的失误中得到的教训。市警局拥有小而健全的行政体系、完善的停尸房和一群优秀的法医人才。当凯萨琳被送达停尸房,市警局马上派来一名督察坐镇,他唯一的任务就是监督尸体、衣物和私人物品。布朗医生进行验尸时,有两名医生在一旁协助他,包括大都会警局的特约法医乔治·菲立浦医生在内。如果凯萨琳的衣服果真是被“割开”而不是被翻开的,那么这一作案模式的改变显示开膛手暴力程度和自信的升高,更加不屑,也更急于制造惊恐。 凯萨琳的尸体几乎全裸,两腿分开。她是在人行道上遇害的。从她被割断的颈动脉流出的血液渗入她身体底下,在地上形成一个尸体轮廓,直到次日路过行人都还看得见而且来回踩踏。开膛手展开攻击的地点附近有守卫、在广场旁的住家里睡觉的警员,和一个每二十五分钟会经过他行凶地点一次的市警局警察。开膛手伤害凯萨琳的手法不需要任何外科手术技巧。他简直杀红了眼。 二十一 彻底毁容(2) 她脸上的刀痕显示下手非常利落而且劲道强大,嘴唇上的伤口穿透唇肉,切入牙龈里。她鼻梁上的刀痕一路划向左下巴,使得脸颊肉绽开,露出骨头。她的鼻尖被切掉,另外两道脸颊上的伤痕削出一块三角形的皮肤,像旗子似的竖起。此外她的腹部、阴部和内脏器官也饱受蹂躏。剖开她腹腔的刀口参差不齐且混有许多戳刺伤口,左肾脏被切除拿走,半个子宫也被胡乱切下并被带走。 她的胰脏和脾脏也有刀痕,阴道上有一道刀口延伸到直肠。她右边大腿股上方的切痕深得连韧带也切断了。这些刀法完全谈不上技巧,看不出目的何在,凶手只想杀个痛快,开膛手发狂了。他可以在十分钟、也许五分钟之内完成这些。他变得更加大胆狂暴,“有本事来抓我”的挑衅似乎发挥到极致。 画家、艺评人也是席格拥护者的麦柯尔曾经在信中说华特·席格“总有一天会栽在自己手里”。结果席格没有,至少活着的时候没有。当时的执法机关还没有能力追踪他每次犯罪所遗留的法医学和心理学线索。今天的犯罪调查、证物收集的技巧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人看来或许就像环游世界八十天那么疯狂吧。凯萨琳·埃窦斯的犯罪现场处理起来很困难,因为它在户外,容易受到污染。照明不良,加上现场的恐怖景象,警方担心会受到好奇群众的进一步侵扰,而这是一定会的,即使尸体已经移往葛登巷停尸房也一样。 谋杀案最重要的一件证物就是尸体,所有和尸体相关的证物都必须尽可能地妥善保存。换作今天,凯萨琳·埃窦斯的尸体在米特广场被发现,警方会立刻封锁现场,用无线电通知更多警力前来保护这个区域,同时联络法医人员赶到。现场应该架设灯光,不久紧急救护车会闪着红灯到达,四周所有的街道和通路都会被封锁并且派驻警力。 警探或法医助手会从外围开始拍摄现场,同时注意围观群众。事实上很可能——我敢说一定——席格曾经出现在自己的每个犯罪现场,混在人群当中。他恐怕会忍不住想瞧瞧观众的反应。在一幅命名为《迪耶普的夜间游乐场》的油画中,他所描绘的场景看起来就像是东区谋杀案发生时可能会有的群众聚集的情景。 这幅《迪耶普的夜间游乐场》是一九一年左右的作品,从人群背后取景,就好像作者站在好奇群众后面一段距离观看着的感觉。要不是右边有个类似旋转木马顶棚的东西,实在很难把这幅画和游乐场联想在一起。而画中的人群也不像是对旋转木马感兴趣,而是凝望着一大片住宅或房舍的方向正在进行的某种活动。 第五部分 二十二 恶作剧(1) 九月三十日凌晨三点,大都会警局警员亚佛雷·隆恩正在白教堂区的葛斯顿街巡逻。H分局辖区平时并不是他的巡逻范围,但是他被临时召来,因为开膛手才又杀害了两名女子。隆恩走过几间犹太人居住的黑暗房舍,晃着巡夜灯朝黑暗角落照射,仔细聆听是否有动静。他手中的灯光扫向一条通往建筑物内部的走道,照亮地上一块污黑的布片。它上方的黑色墙板上用白色粉笔写着: 犹太人(Juwes)是不管做什么都无罪的。一群人隆恩捡起那块布。那是一块染了血的围裙布。他立刻查看了一到一一九号住户的楼梯间。后来他在凯萨琳·埃窦斯的死因调查法庭中坦承说,“我没有找那些租屋户问话。总共有六、七个楼梯间,每个我都搜查过了,没发现有血迹或脚印。” 他应该搜索那栋出租公寓的所有住户的。很可能掉落那块围裙布的人走进了公寓里,也许开膛手就住在里面,或是藏匿在那里头。隆恩掏出笔记,抄下墙上的粉笔涂鸦,然后冲回商业街警分局去。他必须赶紧报告他的发现,因为他没有同伴随行。或许也因为他害怕吧。 两点二十分隆恩警员也曾经从葛斯顿街这栋公寓前走过,他发誓说当时走道上没有那块围裙布。此外他在庭上作证说,他无法确定墙上的粉笔字是“刚刚才写的”。说不定那些带有种族诋毁意味的字眼已经存在好一阵子了,而那块布只是凑巧掉在它底下。然而比较合理可信的说法是,那些偏执的涂鸦乃是开膛手在杀害了凯萨琳·埃窦斯之后写上去的。在一栋住满犹太人的公寓走道里写了这些字眼却能够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不被抹掉,实在说不过去。 这些墙上的涂鸦一直是开膛手案中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假设是开膛手所写的这段信息字迹相当清楚,我在国家档案馆的大都会警局档案里找到两种版本。隆恩是个谨慎的人。他抄在笔记里的文字非常地一丝不茍,表示很可能非常酷似原来墙上所写的。他的临摹和席格的笔迹非常相似。大写T和开膛手九月二十五日所写的几封信里头的T也很酷似。但这并不足以拿来进行比对,在法庭上也毫无价值,因为无论有多么逼真,它终究只是副本。 许多人试图解析这段墙板上的文字。为什么会把“Jews”拼成“Juwes”?也许这段文字只是意图制造骚动的信手涂鸦。开膛手很喜欢书写,他要别人重视他的存在。席格也一样,而且也有在工作室的阴暗墙壁上随手涂鸦的习惯。凯萨琳·埃窦斯案中的这片墙板小字报没有留下照片记录,因为查尔斯·瓦伦下令立刻把它清洗掉。不久就要天亮,犹太社区的居民若是看见这些粉笔涂鸦,不闹翻天才怪。 二十二 恶作剧(2) 瓦伦最担心的是新的暴动又起,因此他再次作出愚蠢的决定。他的手下焦急的等待笨重的木质照相机送来,边传话给瓦伦,建议只将包括“犹太人”字样的第一行擦掉,其余的保留下来拍照存证,作为笔迹比对之用。绝对不行,瓦伦悍然驳回。全部都洗干净。快天亮了,会引起骚动的。结果照相机没送来,那些涂鸦也全被洗掉了。 二十三 荒野与煤渣堆(1) 在葛登巷的停尸房里,凯萨琳·埃窦斯的尸体被用钉子挂在墙上,仿佛一幅画。 几名男性陪审员和验尸官萨谬尔·菲德列克·蓝罕先生逐一进来看她。约翰·凯利和凯萨琳的妹妹也必须来指认她。一八八八年十月陪审团向媒体和大众发表了看似熟悉的判决:“不明凶手犯下的蓄意谋杀。”民众爆发歇斯底里的不满之声。两个女人在短短一小时之内相继遭到残害,而警方竟然毫无对策。 民众寄到报社的信件反应说“低阶层社会的现况已经威胁到其他阶层”。住在较高级地区的伦敦市民开始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许他们应该开始替穷人募集基金,好“让他们有机会脱离邪恶的生活方式”。应该为此成立一个“办事处”。《泰晤士报》的许多投书甚至建议说,只要上流阶级将低阶层的环境清理干净,就不会再有暴力案件发生了。 这些人似乎不明白,人口过多和社会阶层结构所制造的问题不是拆除贫民窟或成立“办事处”就能够解决的。倡导节育被视为亵渎上帝,有些人生来是人渣,永远都是人渣。社会问题当然存在,但伦敦的阶级问题绝不是开膛手杀害妓女的原因。精神病态谋杀事件不是一种社会病,所有住在东区的人都明白这点,虽说他们或许没听过“精神病态者”。深夜的东区街道空荡无人,许多便衣警探躲在暗处,等待着可疑的男性出现。他们那身乔装和行动举止根本瞒不过任何人。有些警察开始穿上橡胶底靴子,记者也是。他们在黑暗中静悄悄的走过街头小巷等候开膛手的时候,竟然不会惊吓到彼此,也是奇事一桩。 没人知道他已经又犯下另一桩谋杀案——就发生在几周前,但这案子始终没有被归为开膛手案。十月二日周二——就在伊丽莎白·史特莱和凯萨琳·埃窦斯案发生之后两天,位于白厅附近筑堤下的苏格兰场新指挥总部的施工地点起出一具腐烂的女性残骸。 之前有一条被截断的手臂在九月十一日被发现。当时并没有引起特别关注,除了波特太太,她那弱智的十七岁女儿在九月八日,也就是安妮·查普曼遇害的同一天早上失踪了。警方对于失踪青少年的案件不太使得上力,也没什么兴趣,尤其是像爱玛·波特这样的女孩,她进出救济院和医院已经不知多少次,只会惹麻烦罢了。 爱玛的母亲已经习惯她的失踪以及和警方打交道。当她女儿再度失踪,接着一条女性断臂被发现,又正值大都会区接连发生可怖谋杀案的期间,她害怕极了。波特太太对警方的哀求有了幸运的回报,一名警员发现正四处游荡的爱玛,平安无事。但要不是因为她母亲的呼天抢地以及接着媒体的追踪报道,很可能人体残肢事件就这么被遗忘。记者们开始注意这案子。会不会是白教堂区恶魔又开始制造恐怖了?可是警方说不是。肢解人体是另一种全然不同的作案模式,无论苏格兰场或它的法医们都不认为凶手会改变作案手法。 二十三 荒野与煤渣堆(2) 那条手臂是从肩膀割断的,并且用绳子捆绑着。发现地点是在位于平利科的葛洛夫诺铁路桥附近的泰晤士河前滩,就在白教堂区西南方四英里不到的同一侧河岸。平利科大约在布洛赫斯特花园街五十四号以南五英里的地方——对席格来说只是短距离脚程。“昨天我‘又’步行了大约十一公里。”他五十四岁时从迪耶普写信时提到。五英里对他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即使到了晚年他那毫无目标的怪异漫游习惯仍然让他的第三任妻子和其他照顾他的人担忧。至于平利科也不过在惠斯勒位于雀儿喜区泰特街的工作室以东一英里的地方,也是席格熟悉的地区。从北岸的雀儿喜区跨越泰晤士河直达对岸的贝特希区的贝特希桥距离惠斯勒的工作室只有几条街,和断臂被发现的地点相距大约一英里。一八八四年席格曾经画贝特希公园,从惠斯勒工作室的窗口就能看见那里。平利科是个优雅的地区,分布着整洁的房舍和小花园,这里有污水处理系统,避免它产生的污水流入泰晤士河。 二十四 访客留言簿(1) 二一年春天,正在制作一个美食旅游节目的著名美食作家麦可·拉菲尔来到利泽海岬并且投宿在洛克兰民宿。这家供应一宿两餐的民宿是一栋朴实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农舍,可以容纳七个人过夜,而民宿女主人正是历史悠远的希尔旅馆现存的唯一后代。 对琼·希尔来说这年是极其难熬的一年。她继承了夫家累积了一百二十五年的旅馆访客留言簿和其他记录。康沃尔郡刚经历了口蹄疫的浩劫,而她的儿子又是名农夫。政府的限制措施让他收入大幅减少,加上旅客由于家畜隔离检疫的实施而纷纷却步,使得刚刚丧夫的希尔女士陷入经营困境。 麦可·拉菲尔回忆他住在那里期间,希尔女士告诉他许多关于利泽民宿全盛时期吸引无数画家、作家、国会议员和贵族到访的美好往事。翻开访客留言簿,映入眼帘的是亨利·詹姆斯内向的笔迹和威廉·葛雷斯顿那华丽自信的字体。画家兼艺评家乔治·摩尔也知道利泽民宿。席格认识詹姆斯,但认为他的小说非常乏味。席格和摩尔是老友,时常喜欢作弄他。画家弗雷·霍尔也来过,他是让席格难以忍受的人。 美酒佳肴无限量地供应,价格却很合理,人们远从南非或美国来到这处突出在海中的荒僻岬角度假。他们随意漫步,骑单车,在海风中徜徉或坐在火炉前看书,暂时忘却一切生活细琐。在这里,席格可以邂逅许多他不认识的有趣人们,也可以独处。他可以逛到悬崖上去写生,或者只是像平时那样随意漫步。他可以搭火车或骑马到其他城镇去,例如圣艾芙。席格可以用假名登记投宿,也可以在访客留言簿上签任何名字。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洗劫,利泽民宿依然存在,并且成为一则历史传奇。希尔家族在一九五年卖掉这栋拥有三百年历史的农舍,另外开了小巧的洛克兰一宿两餐民宿。希尔女士对麦可·拉菲尔娓娓陈述着这些,也许因为见他听得专注,她猛地想起那本标示着一八七七到一八八八年七月十五日的古老访客留言簿,并且到储藏柜去把它找了出来。他“花了大约三十分钟独自翻看这本册子”,突然发现一些素描和“开膛手杰克”的签名。“从这些素描和文字在留言簿中所占据的页数、笔迹形态和深褐色墨水来判断,这些开膛手留言和这本簿子以及它周遭的其它留言应该是同属一个时代,错不了。”他看了美国广播公司的黛安·索耳在一个黄金时段特别节目中访问我关于开膛手杰克的内容之后写信给我。于是我和希尔女士取得联络。她证实了那本留言簿的存在,里头也确有开膛手杰克的留言和素描,我可以过去瞧瞧。几天后我搭上飞往康沃尔郡的班机。 二十四 访客留言簿(2) 我和几位朋友一起前往,民宿里除了我们没别的访客。这座小村庄十分荒凉,早晚吹拂着来自英吉利海峡的冷风。希尔女士是个害羞、毫不矫饰的女人,大约六十出头,一心只担忧着住宿的客人开不开心,并且大费周章地为我们张罗早餐。她这辈子没离开过康沃尔,也从来没听说过席格或惠斯勒这些人,但是对“开膛手杰克”这名字很觉耳熟。 二十五 粮草箱 一八八八年十月十一日这个寒冻的清晨,查尔斯·瓦伦爵士扮演了坏人角色,从犯是两只寻血猎犬——柏哥和邦尼比。 这位大都会警察署长躲在海德公园的树林和灌木丛后面,假装成逃犯,他那对美丽的猎犬闻不出他的气味,却成功的追上几名正在公园里散步的路人。在这个多雾冷冽的早晨他们又另外试了四次,结果还是一样不乐观。这对瓦伦而言实在不是好兆头。 如果说寻血猎犬在清晨相当空旷的公园里都无法成功地追踪一个人,那么要它在东区壅塞污秽的大街窄巷里搜寻,或许不是什么好主意。瓦伦决定亲身示范追踪行动同样不是好主意。他多么想向伦敦市民展示用寻血猎犬追踪人犯的创新做法,以及他非常有把握它们一定能够嗅出东区杀人狂的踪迹。瓦伦这回带着迷路的寻血猎犬在公园里乱窜的经验势必将成为他挥之不去的难堪记忆。 “亲爱的长官,听说你想让寻血猎犬来追我。”开膛手在十月十二日的信中写道,并且在信封上画了一把刀。 瓦伦这项决定或许真是仓促了些,或至少注定是徒劳无功的,因为就在他演出公园闹剧前两天,也就是十月九日,《泰晤士报》刊出一封引人注目的投书: 长官,关于寻血猎犬能否协助追踪人犯这点,我的经验或许能为你提供解答。以下便是我的亲身经历。 一八六一或一八六二年(准确时间我已记不得了),我在迪耶普,有个小男孩被发现陈尸在粮草箱里,身体弯曲,脖子上被划了好长一刀。他们立刻派了几只寻血猎犬去追踪气味。它们不断往前冲,边嗅闻着地面,好几百个人紧跟在它们后头,包括犬主人和我。 这些训练有素的动物丝毫不曾松懈,终于抵达小镇的另一头。它们在一间廉价寄宿屋门口停下脚步,仰起高贵的头,低声吠叫起来。进屋之后,我们在床底下找到了罪犯,一个老妇人。 二十六 三把钥匙 爱伦·考柏登·席格近乎执迷地希望考柏登这个姓氏能流芳千古。一九七年她寄了一份密封的文件给妹妹洁妮,并且坚持要她锁在保险箱里。爱伦在这只密封文件里头究竟写了些什么,恐怕永远都是个谜,不过我猜想应该是遗嘱或类似的文件。后来她全把它写了出来,显然一点都不在乎被谁看见。最后考柏登家族将这份文件连同爱伦的其他信件和日记全部捐赠给了西塞西克斯档案馆。 爱伦是在康顿城谋杀案发生三个月之后写了这封密件给洁妮的。这案子发生的地点距离席格在康顿城的工作室只有几条街,和他从法国回来之后栖身的伦敦寓所也只有一英里远的距离。艾米莉·迪莫克,二十二岁,中等身高,白皮肤,深棕色头发。她交往过许多男人,大部分是船员。根据大都会警局的“凶手肖像”(Portraitofakiller)档案,她一直过着“堕落”的生活,“尤斯顿车站的每个妓女都认识她”。警方报告显示,当一九七年九月十二日清晨她被发现陈尸床上,喉咙割破,警方的第一个念头是,她是自杀的,因为“这是一名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通常只会自杀而不会被人谋杀,警方显然是这么认为。和艾米莉同居的男子不是她的丈夫,但是他们经常谈及结婚的事。柏川·约翰·尤金·萧是米德兰铁路公司的厨师。他每周工作六天,周薪二十七先令。每天搭五点四十二分的火车前往雪菲尔,在那里过夜,次日一早搭车返家,在十点四十分抵达圣潘可拉车站。上午十一点半他通常都在家里。后来他告诉警方说,他并不知道艾米莉晚上常出去和其他男人约会。 警方不相信他。萧认识艾米莉的时候就知道她是妓女,她向他发誓会改变生活方式,甚至也做些裁缝来贴补家用。自从他们同居之后艾米莉就一直很规矩,她的妓女生涯已经成为过去,他说。他不知道的是——除非有人告诉他——几乎每晚八点或八点半,根据多位证人指证,艾米莉都会出现在尤斯顿车站的日升酒馆。日升酒馆现在依然存在,就位在图腾汉宫路和温米尔街转角。图腾汉宫路连接着尤斯顿路。一九三二年席格画了张名为《从里奇蒙山俯瞰雕刻匠岛》,画中一轮缺乏独创性的梵高风格的灿亮大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几乎占满整幅画。这轮太阳和日升酒馆玻璃大门上刻画的那轮几乎一模一样。 二十七 考柏登的女儿们 爱伦·梅立森·艾许柏纳·考柏登于一八四八年八月十八日出生于西塞西克斯郡海萧村附近一栋名为邓佛的古老家族农舍。 一八六年五月底华特在慕尼黑出生时,十一岁的爱伦正在巴黎过春天。她在花园中救起一只从鸟巢掉下的麻雀。“好柔顺的小乖乖,在我手心吃东西,还站在我手指上。”她写信给一位笔友说。爱伦的母亲凯特想为孩子们举行一次可爱的派对,计划邀请五、六十个小宾客,还准备带爱伦去看马戏团,到一棵有梯子通到树顶的桌子的“大树”上野餐。爱伦刚刚学会“在酒瓶上竖立鸡蛋”的把戏,她的父亲常会写些特别的信给她一个人。 英国老家的生活并不好过。理查·考柏登在最近一封信里头告诉女儿,一场暴风侵袭他们的家园,将三十六株树木连根拔起。一道冷锋几乎将他们土地上的灌木丛吹扫一空,包括常绿树在内,而蔬菜园到了夏天恐怕也会光秃一片。这个消息有如恶兆,宣示着一场源自某个遥远德国城市的灾难。爱伦未来的丈夫不久即将跨越海峡前来伦敦,并且在这里夺走许多人的生命,包括她的。 多位传记作家曾为爱伦父亲理查·考柏登写传。他有十二个兄弟姊妹,童年过得十分孤寂艰辛。他十岁那年由于父亲生意挫败使得家计陷入绝境而被送走。考柏登的青春岁月大半是在替叔叔——一名伦敦商人——工作,然后到约克郡念书。在这个阶段他的身心饱受折磨,即使事过境迁多年考柏登仍然不忍提起。 磨难会在某些人身上结成慈悲与爱的果实,他就是一个例子。理查·考柏登性格中找不到一丝自私残酷,即使当他在起伏激荡的政治生涯中受到对手的恶意攻讦时亦然。他热爱人群,从不曾忘怀童年目睹无数农人——包括自己的父亲——失去一切所有的沉痛记忆。考柏登对人的怜悯之心促使他推动谷物法的废除,许多贫困饥饿的家庭无法翻身也就是因为这条恶法的缘故。 二十八 黝暗的迷宫 席格的角色就像他画布上的光影随时变幻。 物体不会有线条,因为大自然中原本没有线条,而形状只有在色彩、色调和被光捕捉的时候才会显现。席格的生命同样没有线条或界线,他的形状也随着他阴晴不定的情绪和埋藏的心机而不断改变。 无论熟识他的人或者他的泛泛之交都知道,席格是个“变色龙”、“装模作样的人”,是个会穿着醒目的方格子外套穿梭在伦敦闹街僻巷的画家。席格是农夫、乡绅、旅人,穿戴着眼镜、礼帽、时髦黑领带的调情圣手,以及穿着卧室用拖鞋去赶搭火车的怪人。席格也是戴着低垂宽帽、脖子上系着红领巾、在巡夜灯的昏暗光线下出没的开膛手杰克。 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家兼艺评家克莱夫·贝尔(译注: Clive Bell,英国Bloomsbury Group成员)和席格的关系可说是爱恨交加。贝尔嘲讽席格可以随时扮演英国佬、伏尔泰、坎特伯里大主教、教宗、厨子、花花公子、社交名人、出版家或律师。贝尔认为席格并非人们所认为的饱学之士,只是“表面上看来很博学”,尽管他是继康斯塔伯之后最重要的英国画家。人们“永远无法确定眼前的席格是否真是席格本人,或者这个席格是否具有任何真实性”。他是个“毫无准则”的人;而且,借用贝尔的说法,席格“从来不对自身以外的任何事物着迷或倾心”。 爱伦是席格的一部分。他需要她。他不将她视为独立的个体,因为所有人和事物都是席格的延伸。当伊丽莎白·史特莱案和凯萨琳·埃窦斯案发生以及东区警戒委员会主席乔治·拉斯克在十月十六日收到半枚人类肾脏邮包的时候,爱伦正陪着洁妮在爱尔兰。大约两周之后,伦敦医院病理博物馆馆长汤玛斯·欧本萧博士收到那封用亚皮利水印信纸写的、署名“开膛手杰克”的信件:“老长官你说对了,那是左肾脏……我很快就会再度出手,而且会再寄给你一片内脏。” 二十九 死亡的距离 一八九九年席格的多重性格连同原始人格突然全部消失了似的。他退缩到英吉利海峡彼岸,在异乡过着和那群受他掠夺的贫民同样的生活。“我半夜起床,穿上睡衣,由于担心天花板而开始擦地板,然后换了块踏脚垫来‘承接滴下的东西’。”他写信给布朗许说。在犯案和辛勤作画以外的时间里,他到处游荡,大多是在迪耶普和威尼斯,根据朋友的描述,他的生活方式令人吃惊。他在污秽混乱中度日,变成了邋遢鬼,浑身发臭。他患有妄想症,曾经告诉布朗许他觉得爱伦和惠斯勒密谋毁掉自己的生活。他害怕有人会毒害他,变得越来越孤僻、抑郁且病态。“你想我们会觉得往日的种种特别感人有趣,会不会是因为它们距离坟墓比较远的缘故?”他在一封信中思索着说。 精神病态罪犯往往会在恣意杀戮之后坠入莫名的忧郁情绪之中,而像席格这样练就了高度自制力的人来说,或许更会觉得空虚失落,生命中一无所有。席格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也就是他展开疯狂杀戮的时期。他忽略、回避所有的朋友,时常毫无预警地消失踪影。他没有人可照料生活起居,没有家,而且经济困窘。他那精神病态的执迷掌控了他的生活。“我很不舒服,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一九一年他写信给南恩·赫德生说,“我的神经非常脆弱。”到了五十岁,席格就像过度负载却没有断路器的电路,开始自我爆破毁灭。泰德·邦迪沉寂一阵子之后,他的犯罪方式从纵情杀戮升高为在佛罗里达一个姊妹之家展开疯狂屠杀。他全然陷入狂乱状态,而他所处的世界是不容许他逃避罪责的。席格的世界却容许。当时没有成熟的执法机关和法医科学可将他定罪,以智能、受人尊崇的绅士形象安度一生。他是个具有大师气势的艺术家,而艺术家的生活方式或许有些脱轨或“不正常”,也是该被原谅的,一点怪癖、反常和狂乱也是自然的事。 席格的分裂人格使得他不时地处于和众多自我交战的状态,也受尽煎熬。他能感受痛苦,属于他自己的痛苦。对于别人他则毫无感觉,包括爱伦在内,事实上她所受的伤害远甚于他,因为她爱他,始终不变。离婚所带给她的冲击也大过于对他,她的羞辱和挫败感也更为深刻。她将终其一生怪罪自己玷污了考柏登家族的名声,背叛了自己已逝的父亲并且成为亲爱家人的负担。她无法获得心灵的平静,席格却可以,因为他从来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错误。精神病态者从不接受他人影响,从不感到歉疚,只会怪罪他人,当然自己所遭遇的不幸除外。 席格写给布朗许的信可说是充满心机的杰作,也让我们得以一窥精神病态者的内心世界。席格先是写道:“昨天终于正式离婚了,感谢老天!”接着他又补充:“突然拔掉手动螺栓的第一个感觉是说不出的轻松。”对于失去爱伦他没有丝毫惋惜之意,反而像摆脱掉生命中的一部分的错综纠结似的。他的人格更加分裂了。
网址:(凶手介绍)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OOOOO Jack the ripper http://c.mxgxt.com/news/view/20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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