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隐私”,“隐”是指某个信息处于的隐蔽状态;“私”则是指纯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情,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领域。
那么。演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到底有没有隐私权呢?当然有,普通人享有的,明星也享有,只是因为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会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甚至影响社会的发展。
所以明星有义务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社会公众,从而起到一个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举个例子,比如体育明星林丹因为没拉窗帘被拍到“不忠诚”照,这显然属于林丹的个人隐私。但是,因为林丹没拉窗帘,所以屋子里的发生的事情,很多人可能都能看到,所以也就不属于明星的隐私权。另外,因为明星的行为具有示范作用,那么他有损公序良俗的“八卦”,也属于社会舆论监督的范畴,所以,明星有必要容忍。
换成普通公众,夫妻在自己家里没拉窗帘,他们的亲密行为被拍照和流传,就会构成侵犯隐私权,因为家里是绝对隐私的场合。任何人不得侵犯。
那么最近各种在网上曝光,、明星、名人的聊天记录的行为,比如霍尊的私人聊天记录、王思聪追求孙一宁不成恼羞成怒的聊天记录……等等,其实都是属于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因为这些内容都是隐蔽的,且当事人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明星也不例外。
在说到,我们普通人,也尽量不要把一些别人的隐私发到网上哦,因为很可能就构成侵犯隐私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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