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迪丽热巴受邀参加公益助农时,突遭陌生男士表白,好在工作人员及时制止,才避免了直播事故。“粉丝”极端的追星举动由来已久,而对于这一乱象,明星的经纪人、团队有义务和责任加强对“粉丝”的引导和管理,让追星变得理性。
十几年前,导演冯小刚就因为有“粉丝”到其家门口骚扰而在一场发布会上发飙;三年前,杨坤也因一位疯狂的“粉丝”找上家门而大呼“真的要崩溃了”。与这些令人无奈的骚扰相比,一些“粉丝”的举动更为疯狂,例如鹿晗的“粉丝”雇车在高速公路上紧追其所乘车辆,险酿事故;有“粉丝”利用监控设备偷窥明星日常生活,危及安全甚至涉嫌违法。于是很多明星都向“粉丝”呼吁理性追星。
追星本无可厚非,但是随着追星势头的愈演愈烈,正在渐渐变味。明星的商业价值在于其“粉丝”数量。很多明星的经纪公司在明星不红的时候,通过买热搜、炒作事件等手法,吸引“粉丝”关注,但当“粉丝”量日渐膨胀时,却疏于对“粉丝”的引导和管理,所持的是“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的态度。当“粉丝”数量不够时,会抱怨大家“不识货”,通过私下透露明星航班等方式引其关注;当“粉丝”热情地前来迎接时,又粗暴对待,抱怨“粉丝”干扰明星出行。
明星与“粉丝”是鱼水关系,明星需要“粉丝”的关注,“粉丝”也需要明星的优质作品。在这个紧密的关系中,明星的经纪团队更应在积极维护双方关系的同时,将“粉丝”的注意力引向明星的作品。看明星演的影视剧、演唱会,收集明星的写真、把明星照片做屏保,这些都可理解,但任何事都要有尺度,追星也是一样。只有在追星的时候保持理性,这种关系才可以持久。正如饶雪漫导演告诫“粉丝”的那样,“偶像就是偶像,不是你的朋友。他需要你的欣赏和关注,但是一定不需要你的保护和同情。试想,若不是他经得住风雨,耐得住寂寞,抵得住流言,他怎能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