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新规 基金指导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18 07:41
“指导意见”——四大看点
看点一: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看点二:两年跳槽两次取消资格
在中证协发布的配套规则《登记规则》中解释了基金经理“频繁变动”的量化指标,即两年变换两次公司,有此类行为者也被在进行第二次变更注册时不予注册。
看点三:持证上岗
基金公司将不得聘用未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未在中证协注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而在此前已经担任基金经理的,只需要到中证协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不需要再经过考试、注册。
看点四:交易时间全程监控
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网址:基金经理新规 基金指导意见发布 http://c.mxgxt.com/news/view/281483
下一篇: 20万亿基金规模排行榜 明星经理
相关内容
证监会: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扭转过度依赖“明星基金经理”的发展模式基金规模猛增,明星基金经理调仓何去何从?
筛选明星基金经理的核心理念:(1)买主动基金就是买基金经理;(2)衡量基金经理的
【基金研究】当基金经理成为流量明星 明星基金经理,在公募基金行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过往长期历史业绩特别优秀的基金经理,会被财经媒体包装成明星基金经理来博取读...
公募监管新规:摒弃“明星化基金经理” 强化投研体系建设
中庚基金惊雷:明星基金经理离职,违规通道业务引发的行业风暴!
基金圈饭圈化,明星基金经理竟成“爱豆”
基金圈饭圈化!明星基金经理竟成“爱豆”
基金20年:基金公司如何留住明星基金经理?
一季度多类型基金规模增长,这些明星基金经理在管产品规模却降超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