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王菲出道香港,遇见了这位贵人
王菲1987年拜师戴思聪门下学习唱歌
香港有—位很有名气的唱歌老师叫戴思聪。一天,他很紧张地来找我,间我听过那个跟爸爸从北京到香港的女孩的DEMO没有。我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事实上我都不知道自己收到过。我就回答他说,“不要紧,我找一天一定会给你答案”。
那时候,新艺宝每天都收到很多的DEMO带子,尤其是那些试音的,怎么可能听得完,所以通常是把所有的DEMO 交给监制来听。于是我就去找监制梁荣骏,当时他带着一颗做音乐的心刚刚从美国回来香港,对广东话也是一知半解。我问他有没有听过那个北京妹的带子,他说有。我问如何?他说挺好的。我说那拿带子来听一下。播音机一开,一个很年轻又非常像邓丽君的声音传出来,真的,我当时立刻被她的声音吸引住了。听完后,我走出房间,跟梁荣骏说:“挺好啊,把她签下来吧。“梁荣骏说:“可以啊,不过老板你知不知道她不会说广东话的?"我就打趣地回答说: “我当然知道啊,你的广东话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嘛。”
接下来我打电话给戴思聪老师说我有兴趣,问他约什么时候见面。没想到,本来催我的戴老师这下轮到他慢慢来。他说:“迟点吧,因为这小女孩最近比较忙。”
忙什么呢?忙着走cat walk(猫步)!最后戴老师慢条斯理地跟我说,“到时还有记者来拍摄的。报纸一出,我就弄些剪报给你,让你先睹为快。”
后来我知道这位小女生走这次cat walk还拿了一个奖,评判之一是黎小田。戴思聪老师还绘声绘色地告诉我小田对她有兴趣。我说,是的话我们就她快点和她签约吧。
有天早上我回到公司,秘书小姐递了一份报纸给我看,指着照片说这个就是你想签的北京女孩。可能我本来就是香港出生的上海人,所以对北方人有点印象,我看了之后觉得还行,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老土。不过我一向不执著容貌,因为我相信只要样子不讨人厌,其他的交给形象设计就可以了。
隔了两天,这个跟爸爸来香港定居的17岁小女生,就出现在了我面前。我忘了是谁带她来了,她很害羞,在两三个小时的谈话当中,我们几个人说了很多,而她只说了一两句,还是说的国语。她走了之后,公司里就议论纷纷:有的同事对这个大陆妹表现得很好奇——老板要个大陆妹啊,她连广东话都不会说的。还好,唱片监制和我的秘书都站在我这边。我的秘书小姐还跟我说: “其实这个女孩挺好的,我有个朋友做形象很好的,要不然请他帮她打扮—下?”
但我的团队也有其他反对的声音,甚至有人还对她带有白眼。当时新艺宝手头上的歌手无论是哥哥、大哥 Sam, 还是Beyond 都大受欢迎,宣传部的同事的确有点飘飘然。那也是 , 这么小的公司在短短两年就有这样的成绩, 也难怪他们会骄傲 。所以当时宣传部的主管对我要和大陆妹签约这件事极力反对。
陈少宝是王菲的第一个老板
有一天当我们开完会以后,我这位爱将忽然把门关起来,气冲冲地问: “老板,你是不是真的要签那个北京妹?" 我说是的。他就暴躁地发起脾气说我一定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又说连广东话都不会说,签来干什么。当时他也把我激怒了,我反驳说:“ 你出生的时候连话都不会说呢! "于是我们为此大吵了一架。最后他对我说. ”到时候你拿到歌要派台的时候你自己去派,不要找我! "说完就用力关门走人了。
后来我了解到,原来他觉得一家正旺的公司突然要派一个大陆妹的歌上电台是极度没有面子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我坚持要签这个小女生,这位跟随我多年的爱将,应该不会再跟我打江山了。
但我是陈少宝,认准了的事情,谁也拦不了。
这位由北京来到香港,终日就会用唱歌来消磨时间,其他剩下的时间只会躲在家里看电视和看录影带的小女生叫王菲。她除了很安静很害羞之外,学东西也挺快的。不到一年,她的广东话进步神速,她的爸爸妈妈对我的印象也挺好的。就这样,在她差不多18岁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合同到她爸爸的公司,在他老人家面前签下了这个小女生。然后将她交给了我秘书的朋友帮做形象设计。同时,我们也正式开始选歌和录音。
一切来得这么平常,这么平淡,但是绝不乏味。我们首先让她剪了那头很土的长发。长发为君剪,当然这君不是我,而是香港众多的歌迷。在她18岁生日当天,她爸爸请了我们几个人吃饭,送了—只手表给王菲做生日礼物。或者你会问为什么我会记得那么清楚?因为我当时有一只Dior 手表,我的这只和王菲的是一模一样的,最相似的就是表面都是黑乎乎的。我还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取笑我说“嫌自己不够黑啊,还要买这么黑的手表”,所以我特别记得。那天是第—次看见她剪短头发的样子,很不习惯。还听闻她剪的时候很不开心,剪完之后更加不开心。所以我一看见她,就很开怀地跟她说: “挺好啊,没问题,很好。“
于是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这段神奇的音乐旅程。为王菲这位歌坛新人开始第一张专辑,除了要把她长长的我们认为很土的头发剪短之外,当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例如选歌,甚至改名。你试想一下,1989 年, 一位从内地来到香港发展的18 岁姑娘,名字叫王菲(粤语和“王妃" 同音),你说吓不吓人?千是我们左挑右选,决定了用“王靖雯”这个名字。我们觉得非常好,她没什么表示,大概的态度就是你们想怎样就怎样, 反正是初到贵境 ,最重要就是有歌唱、有碟出就可以了。
说回歌路,当然是要大众化、好听、不宜激进,但也要有想法才行 。监制梁荣骏突然说他要亲自写一首歌来庆祝一下,我当然没有反对,况且收回来的歌我一直都觉得不错 。王菲在新艺宝开始录音工作的时候,我经常去录音室听她唱歌。我觉得她的声线比我听她录音带时好很多,我很有信心,不过始终都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有一天梁荣骏跟我说,过去几年一直有一个大型的歌唱比赛,叫“亚太歌曲创作比赛”, 今年快要开始了。这个比赛在当年算是很大型的。我心想: 这样的话, 梁荣骏你不是写了一首《温柔的手》给王菲小姐唱吗?不如我们试— 下去参加比赛, 看看走不走运 。我自己希望可以一石二鸟,既可以让新人在这种大型的比赛中亮相 , 同时也看看我这位监制朋友的歌有没有水准 。于是我们报名参加了,结果是三甲不入。相反, 冠军是当时我签的另外一位年轻男歌手王翊的《这边厢》。但是《温柔的手》也拿了一个最佳表现奖。一个亚太地区的大赛,我有两个新人都拿了奖,那晚别提我有多开心了——我当然在庆功宴上也喝醉了。
这里我要说一个当时我工作上的小插曲。由于我答应过我的大老板郑东汉先生,说我开始做唱片工作之后 ,一定不会再回电台工作。但天意弄人,我的老师俞铮重返商业电台,一定要我帮忙,结果我唯有食言了。这也带给自己很多不方便,也很讽刺,因为我当时成了全香港最抢手的DJ , 两个电台都有我的节目。当时我年轻气盛,以为自己做那么多事情,也是有能力可以做好每一件事。但是没想到,王菲这张处女唱片就是一个最大的考验。
王菲旧照,右为香港演员余家伦
由千刚才提及的那个亚太歌曲创作大赛是某一个媒体参与推动的,故此我本以为可以就此顺水推舟,帮新唱片宣传, 结果竟然是困难重重。但我是一个不允许有别人在前路阻挡我的 人,我跟这个媒体正面交锋,开了—次火。当时的报章杂志虽然没有今天这样的洪水猛兽,但是公开的记者招待会也令我和这个媒体搞得很僵,我自己也很不开心,也第一次真正在工作上感觉到无比压力。
王菲,也就是当时的王靖雯,她的第—张专辑推出,开始的时候很吃力。虽然歌已经派台,还是一首得奖作品,仍是很有阻力。另外一首上台歌《借口》却很有口碑。以前打歌是先打入电台,然后再打进电视台的。故此有—天,我约了电视台那帮朋友出来吃饭,顺便打算带王菲和各位大哥见面。我故意在吃饭的时候没叫Shirley( 当时王菲的英文名)出来,等到了卡拉OK,灯光比较暗,气氛比较好时才叫她过来。出乎意料,几位来自电视台的好朋友都对这个来自大陆的女歌手很感兴趣。特别是老友刘天赐,当日我还跟他—起在香港电台做节目。当大家都有点酒意步入卡拉 OK 场之后,王菲小姐驾到了,循例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唱了两三首歌。反应非常好,大家都对她的声线赞不绝口。送走王菲之后,我当然继续再做点功课,跟各位大哥—边喝酒,一边旁敲侧击。刘天赐说“这个女孩真的不错,不过下次叫她不要穿三角骨丝袜出来。”
王菲跟我合作的第一张唱片,是一张不容易而且慢热的唱片。我满以为可以大热的《借口》其实也只是成功但地介绍了这个新人。她跟 Beyond 的黄贯中合唱的《未平复的心》,按照当时Beyond 的人气成绩也是一般。没想到,令整张唱片可以继续销量飙升的,是最后灌录的那首《无奈那天》。由于当时林忆莲是颇受电台DJ 欢迎的歌手, 而她的歌很有 R&B 味, 所以我对王菲唱 R&B 是有保留的。第一,我不想让别人觉得她是跟风的歌手。第二,我觉 得王菲有自己唱歌的独特方式,不想有其他歌手的影子在她的歌唱里面。当监制梁荣骏把《无奈那天》给我听的时候,我的反应是一般。梁荣骏跟我说这首歌曲所属的出版社将会跟她个人合作,我觉得也应该给人一个额外的赚钱机会,故此我就准许让她唱《无奈那天》。可没想到,当唱片出版之后,令销量节节上升的原因是电台播放了《无奈那天》, 我觉得非常安慰。因为在我的报告里面,除了大哥Sam、张国荣, 又或者是新扎师兄 Beyond 之外, 我还可以骄傲地多写一个名字,那就是王靖雯(王菲)。
王菲首张专辑《王靖雯》封面
踏入1988年10月中旬,大家都会提到大闸蟹,而王菲的趣事就好像大闸蟹一样,一筐一萝的。她的第—张大碟越卖越好,作为她老板的我当然要识趣, 趁这个吃蟹的季节,我和两三个同事买了花雕酒和很多大闸蟹,登门拜访她和她家的两位老人家。来香港已一年的王菲她有空也不喜欢外出喜欢躲在家里,所以买螃蟹给她在家里吃是最好不过的。
当时她住的地方离我们的电台很近, 就在黄埔花园。她把这个地址给我们, 我们很早就到了。按了门铃,出来的朋友不是姓王而且还说着—口流利的粤语, 那当然是搞错了。走到楼下去问管理处,没人知道。再说得清楚点,问有没有大陆人,他们又说好像没有。想想不妥, 我们就一直打电话,打了很久王菲终于听电话,她说还在家等候我们,又告诉我们同一个地址。我们觉得一头雾水, 地址对了,上去按了两次门铃,人家还以为我们是来搞事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走回楼下管理处的时候,已经想要放弃了。这时幸好值夜班的老伯来上班,我问他这里有没有北京人住过?他说有印象,住的时间不长,上两个月已经搬了, 不是搬得很远,在隔壁的两座,但是正确位置不知道。搞了半天螃蟹也都快死掉了。不行,看来我打电话找到王菲也没用, 要找到她爸爸才行l 结果她爸爸就说了一个跟王菲告诉我们的不一样的地址。原来这位大小姐糊涂到搬了家还把以前住的地址告诉别人的地步。但这样才是巨星,因为巨星通常都最容易做乌龙事, 而且还是些很重要的事情!
原题为《北京女子,初到贵境,小妹叫王靖雯》,文章摘自《音乐狂人》,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陈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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