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公开受访自称是受害者:挂名投资6万元未参与夜店运作
采访中,胜利首先表示“觉得自己很无语和羞愧,作为公众人物参与不恰当和错误的事业(BurningSun)本身就是错误的.”
但胜利承认的“错误”并非是有关性骚扰、性暴力、毒品等违法行为,而是错误的投资了夜店,并且以挂名的形式成为这家夜店的代表。
他表示“现在我说什么都不会相信,即使在警方调查中得到无嫌疑判定也会有人说我给警察塞钱了”。
胜利说,他没有参与夜店实质性的运营(从职员聘用,设计,经营方式到主题都是其他人进行的,除了投资之外,经营,会计,职员管理等都由其他人进行,我连会议都没参加过),称自己只是个'门面夫人',仅提供名气和1000万韩元(约6万人民币)。
关于涉毒的报道,李胜利表示对李文浩吸毒感到惊讶,自己一个星期就去一次夜店,曾问过对方,得到对方否认。
谈到勾结高官尹某,胜利只是轻描淡写的表示和对方总共见过4次面,吃饭都是对方买单了,不存在贿赂行为。
对于郑俊英被指控偷拍视频等罪名,李胜利马上抱怨道,因为私底下的对话让自己形象一落千丈,李胜利指上面的内容(聊天对话)不是我的人生,私底下也曾劝过郑俊英不要这样做,但没有在聊天对话上阻止。
从这段采访中大体可以总结出,在罪名未成立之前,李胜利推掉一切嫌疑,暗示自己只是个“嫩头青”,甚至被人利用赚钱,投资夜店仅为了满足个人业余爱好,对其中操纵一无所知,而得知郑俊英偷拍视频后,他内心是鄙夷的,但表面上还是和气的讨好对方?
这样的人设,感觉只会出现在电视剧吧?假如是14岁的中学生说出这些话,大家还将信将疑,但2005年就出道的李胜利,在娱乐圈摸爬滚打14年,真是对其中内幕一无所知吗?
还是习惯了圆滑处事而选择一味逃避呢?
同样圆滑处事的不单有胜利,据韩媒23日报道,涉及偷拍视频的郑俊英上交的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是在恢复了出厂设置之后提交,警方也未能成功恢复初始化前的手机内容,另外郑俊英还聘用了检察机关高层出身的律师,对于案件的影响一时议论纷纷。
随着更多受害者站出来,相信大众离真相也越来越近了,假如胜利所言如说,那么他绝对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但天堂和地狱有时候真的只是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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