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微博转发过亿”幕后推手一审获刑5年 主审法官披露:虚假“人气”是怎样做出来的?
2021-03-12 09:44:00来源:央广网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蔡某某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获刑五年的判决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央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蔡某某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获刑五年的判决书,一时间引发广泛关注。蔡某某正是“星援”APP开发者,也是2018年某明星“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事件的幕后推手。
当时,某明星随便发一条微博,转发量均过百万,一次发了一条演唱的视频,竟然转发量过亿,按照当时的微博用户数量,转发量一亿意味着每3个微博用户就有1个转发了某明星的微博,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警方调查发现,原来猫腻来自一款名为“星援”的手机APP。至案发时,这个软件为100多名艺人提升过“人气”。
那么,蔡某某是如何侵入新浪微博服务器进行流量造假的?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什么?此案有哪些警示意义?此案审判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杨堃就此接受了中国之声的专访。
自行开发“星援”APP 非法侵入计算机程序
1995年5月出生的蔡某某,福建省泉州市人,是泉州市星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开发了一款名为“星援”的APP。
杨堃介绍:“本案的被告人蔡某是一个95后的大学肄业生,他设计开发了一款软件,这个软件只针对新浪微博用户,它可以使新浪微博用户在不登录微博客户端的情况下,便可以转发微博博文。”
如果说不登录微博客户端便可以转发微博博文是一种便捷,“星援”APP提供的另一种服务,才是让一些艺人及粉丝趋之若鹜的原因。
“就是可以通过在这款APP之下绑定多个微博账号,发起多次重复请求,最终实现微博博文的自动批量转发。而且这个软件在日常运营中主要是用于用户在新浪微博中刷载、刷榜、刷转发等,制造了大量的虚假流量。”杨堃说。
“星援”APP被查 蔡某某获刑5年并处罚金10万
2019年3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会同丰台分局太平桥派出所民警在一办公楼内将蔡某某等4人抓获,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
民警:“这个“星援”APP是你制作的,也是你们公司运营的,功能是什么?”
蔡某某:“就是提供一个批量操作的功能。”
民警:“操作干什么?”
蔡某某:“追星的。”
蔡某某供述,他原来是某女星的粉丝,最初开发这个软件就是给自己的偶像刷流量,随着其他粉丝需求量增多,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之路。证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星援”APP帮助100多个明星提高了人气,吸金625万多元。
审判长杨堃介绍:“经过统计,在案发时该款软件已经有19万余个控制端的微博账号登录,而且这19万余个账号之下绑定了微博小号多达5000余万个,而且被告人在经营开发这款软件的一年多过程中,盈利了600余万元。”
大量用户以向“星援”APP充值的形式有偿使用这个软件,并通过运行此软件侵入新浪微博服务器,目的是生成被“新浪微博服务器”误认为是“新浪微博客户端”提交的网络数据,进而和“星援”APP发生了数据交互,从而实现了不需要登陆“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转发新浪微博博文的功能。
“被告人蔡某设计开发的这款软件经过司法鉴定,而且经过我们当庭的举证质证,我们认定这款软件避开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属于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所以这款软件是一种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杨堃说。
蔡某某供述称,他们公司主要经营两款手机APP,除了“星援”,还有一款名为“应援宝”。微博客户端只能使用一个账号登陆进行操作,而“星援”“应援宝”两款软件可以同时登陆多个微博账号进行相关操作,功能一样,只是名字不一样。
杨堃表示:“被告人蔡某某设计开发并运营这款软件,就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因为被告人蔡某的违法所得多达600余万,就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该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我们最终判处了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于被告人蔡某某的违法所得,我们继续追缴与没收。”
此案审判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杨堃(央广网发 法院供图)
追星要有底线 网络信息数据真实如何保证?
有调查显示,“星援”软件被查后,很多明星的所谓“人气指数”大幅缩水,甚至“断崖式”下降,但实际的水分并没有挤干,一些粉丝仍然热衷于寻找其他的软件为自己所谓的“偶像”流量注水。
从事娱乐大数据“脱水”的曹永寿对媒体分析:“你会发现‘水军’的内容几乎都是一致的,很多是在凌晨两点到四点发,你觉得这个事儿正常吗?如果1万个粉丝,每个人注册了10个‘白号’,每个‘白号’每天发100条资讯或信息,那就是10万乘以100,就是1天已经到了1千万,其实就是1万人。”
当前,流量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经济的重要资源,高流量往往代表着高额的经济回报,大量专门用于刷流量、刷榜的软件随之产生,屡打不绝。
杨堃分析:“这些软件其实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营造虚假的数据流量,形成了大量的数据泡沫。这对于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实名制用户的账户安全以及平台服务器的安全与稳定都会造成恶劣影响。这种刷流量的软件不仅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也损害了广大网民对于网络排名的社会信任。”
近年来,青少年追星乱象愈演愈烈,除了收买营销号为明星及相关公司打榜、刷流量,有的集资给明星送奢侈品等应援礼物,还有的组织网络骂战,诋毁诽谤其他明星或明星的粉丝,这些行为有的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具体到此案的审判意义,杨堃说:“这个案件就是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角度,认定了蔡某某运营的APP构成犯罪,依法打击了为刷流量提供软件技术支持的行为,净化了网络空间,保障了网络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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